名媛打工記


    以此獻給那些《廣告法》風波下幹著急的代理商……員工


    一、


    最近的新媒體小編們,說話都帶著一股子神秘莫測,在午休的空檔吃著cbd附近最低餐標的盒飯時,說話的都像是在地下黨街頭。


    “我給你說,我最煩的那個甲方,現在來求我刪稿啦。”


    “是嗎是嗎,我那個甲方也慫了,超級慫,還說要請自己的法務看看。”


    “哎哎哎,你們說話注意啊,又帶最,又帶超級的,《廣告法》要罰款的哦”


    “對對對,小心小心,《廣告法》。”說完,大家心照不宣相視一笑,完成了這次的接頭。


    《廣告法》打嚴,成就了眾多小編“不能說”的秘密,那些難纏的甲方再提起什麽難對付的要求的時候,隻要輕鬆迴一句“廣告法規定不讓這麽說”,對方立馬就慫了。


    甲方再牛,也隻敢對乙方牛吧。


    至於《廣告法》到底沒有沒規定這些,管他呢,反正有查敏感字神器,飄紅的字一改,就行了。


    二、


    名媛羅大約就是這場風波中,比較得意,當了一把高貴的“乙方”,這幾天她刪稿,刪的特別的暢快,用《廣告法》擋住了許多甲方的要求。


    不過作為新媒體中的底層民工,她的得意並沒有持續多久,因為萬惡的甲方財大氣粗,而她隻是一個“天真無邪,甲方至上”的乙方公司的小可憐。


    因為風波中,甲方的量化還沒有完成,後期費用還沒有付,所以名媛羅要繼續飽受摧殘,絞盡腦汁的為甲方想話題,同時避開飄紅的字。


    可是客戶根據《甲方修養手冊》的第一條“出錢就是大爺”的準則,絕對的不允許,曾經宣傳語中“采用最新的先進工藝”變成“新技術”三字濃縮;也不允許,曾經“濱江之畔,品味最為豪華的享受”的中學生習作變成“江景看得見”這樣的小學生說話。


    於是要求名媛羅,避開廣告法,繼續為房地產行業,描繪一幅波瀾壯闊的前景。


    三、


    名媛羅對接的是房地產。


    而最近的房地產受熱錢影響的瘋狂,似乎變成了全民都應該參加的遊戲。


    大把大把的“開盤首日xx億成交”這種詞,敲打著職場菜鳥的心,她拿著幾千塊,比城市最低生活標準高不了多少的工資,感覺自己已經走進了有錢人的遊戲。


    為什麽叫她名媛羅呢?


    因為父母在三四線城市,有一份算是體麵,但是收入絕對不高的工資,供她到了準一線城市讀書。最終名媛羅留在了這個城市,與她一起工作的,是來自五六線城市,或者小縣城,同樣因為讀書留下來的其他同事。


    在這些同事眼中,名媛羅比較有錢,可以背背coach、甚至可以偶爾飛去麗江旅行,談論間還有幾個出國的同學,偶爾團購個偽西式下午茶,或者公司午睡醒來,泡一杯不知道哪兒產的淘寶熱銷萬件的奶茶,裝下貴族小姐。


    這些人設在當地的人看來,就像是古時候一群女孩子進了宮,然後縣裏家的女兒正在給那些宮女講自己父親多位高權重,家裏多有錢。


    四、


    《廣告法》的風波一直在持續,名媛羅所信任的老板,在資本主義金錢的脅迫下,更改了立場,告訴名媛羅:你多看看別人家是怎麽規避廣告法的,多學學啊。


    三本畢業,隻會寫一些華麗詞匯的名媛羅,上了大學就沒好好的看過一本書,看著別家的小編文案“百花齊放,百家爭鳴”,不讓寫現在,就寫古人,不然寫敏感詞,就用古詩,那文案翻著花樣如過江之鯽說的頭頭是道,但是自己怎麽都寫不出來。


    終於是,名媛羅,在“別人的家文案”的光環下,一次次與組長抗爭無果,流著淚,在朋友圈轉著同樣心酸的文案小編們寫出的一個又一個吐槽《廣告法》的段子,希望甲方能點個讚,明白自己的不容易。


    不過這個幻想如同古時候小姐想自由戀愛的旖旎夢一般,連朵浪花都激不起來。


    五.


    名媛羅的崩潰,是在周五的下午。


    被甲方折磨了一周的名媛羅,終於是看起來平安無事,隻等著雙休,從這個準一線城市的外三環xx村,到市區裏逛逛那些經常換季打三折的取個洋名字的國產牌子。


    但是,黑色星期五是並不虛傳的。


    新進來的小文案實習生,將自己的寫好的東西,傳給了同樣是職場新人,但是早自己半年進來的名媛羅,文案中滿篇的“首個”、“唯一”讓名媛羅感覺有些眩暈。


    她原本就有些不喜歡這個本地出生的小文案,因為小文案比她有錢多了,自己辛苦每月的工資,還不敵小實習生一個月的生活費。而這個小實習生,早就在名媛羅背著coach的時候,背上了lv,早就在名媛羅說自己那些在歐洲小國讀書的同學的時候,就製定好了去英國讀研的計劃。麵對小文案的出身,名媛羅心裏隻有羨慕。


    於是拿著這篇“敏感詞”多的數不過來的廣告詞,感覺天都要塌了的名媛羅忽然覺得看到了希望。


    顫抖著手打開廣告詞神器,將全部的文案貼了進去,果然是滿江紅。


    於是名媛羅將截圖放在了公司的大群中,特意艾特了小實習生,意思是:讓領導看了滿江紅,來教訓這個小不點。


    名媛羅,覺得自己這件事,做的特別的棒,特別像是《紅樓夢》裏,規勸黛玉不要看閑書的寶釵,應該深受領導的喜愛。


    六、


    但是名媛羅,沒有想到的是。這小實習生,居然牙尖嘴利,根本不吃名媛羅轉發的“《廣告法》不得不知道”動輒上100000+文章裏說的那套。


    好歹名媛羅也是看過幾本《初入職場生活手冊》的人,於是臨危不懼的與小實習生掰扯,最後以一副過來人的口吻,放出絕殺:拿出《廣告法》說事。


    末了,名媛羅並且用知心姐姐的口吻表示:“最近工作辛苦了,《廣告法》很嚴格的,不要用敏感詞,免得要負責。”


    但是,實習生,卻一句話讓名媛羅說不出話了:“你看過《廣告法》嗎?知道《廣告法》是哪一條做的規定嗎?”


    這一次,名媛羅大意了:小實習生,是法律出生。


    早在大家轟轟烈烈的不厭其煩的轉著朋友圈裏《廣告人不能說的xx》100000+的時候,實習生就仔細的讀了廣告法,並在文案中有了規避。(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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