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雲看了看插在老王胸口的尖刀,嘴角扯動了兩下,最終轉過身來,喝到:“來人,把他給我拉出去,小心點,別讓他死了。(.)”


    “這個呢?”進來的兵卒指著老王的屍身問道。


    趙雲麵無表情的說道:“死了就死了吧,算他便宜。”其實這還是趙雲的私心作祟,以他的武藝,不可能看不到老王的小動作,也不能可能阻止不了老王自殺,但趙雲還是念在同袍情誼,讓老王享受了一個痛快的死法。


    對於另一個吃人狂徒老高,趙雲可就沒什麽惻隱之心了,心裏已經開始琢磨怎樣收拾他了。


    迴到院子裏,趙雲看著昏過去的村婦,心裏歎了口氣。趙雲帶著十來個兵卒四處巡查,幹的就是錦衣衛的活計,說得好聽一點就是鋤強扶弱。


    當看到了村婦被困在石頭上的之後,趙雲立即帶人小心的上前查看、這才把老王和老高兩個人堵在屋裏,但也正是因為如此,趙雲才沒來得及解救村婦。實際上趙雲當時也沒打算救醒村婦,這是最人道的辦法了,真要是救醒斷腿的村婦,都有可能活活疼死她。


    到了現在,趙雲才有時間處理村婦的問題,圍著村婦轉了一圈,趙雲長歎了一口氣,抽出腰間的青釭劍。


    趙雲手下的兵卒紛紛轉過頭去,他們心裏很清楚趙雲想要幹什麽,無外乎是想給村婦一個痛快。雖然手段冷酷了一點,但不可否認,對於村婦來說,這就是一種解脫,在這個顆粒無收的時代,瘸了一條腿的女人,唯一的下場就是餓死。


    千萬別說把這個女人養起來,李重沒那沒多糧食養活廢人,趙雲也不敢開這個頭,有第一個就有第二個,李重救不了那麽多人,到時候的結果就是誰也吃不飽,大家一起餓死。


    對於村婦來說這是有點不公平,但這世界上哪有絕對的公平呢,對於這些苦難的百姓,李重隻能在心裏說聲對不起了。


    青釭劍鋒利無匹,削鐵如泥,一劍下去,村婦定然感覺不到絲毫的痛苦。


    趙雲剛要落劍,忽然手腕一抖,在身側揮灑出一層光幕,“嗤……嗤……”一陣細密的聲響過後,數十根被斬斷的枯枝落到地上。與此同時,清亮的聲音傳入院子:“趙將軍住手……”


    “嗯……誰?”趙雲轉過頭來,看著來人。


    院門口處出現一個身影,從曼妙的身材來看,很容易就能分辨出來,來人是一個女子。


    但相對於洗白白的村婦來說,趙雲隻能看清女子有一雙黑白分明的眼睛,黑漆漆的瞳孔就像湖水一樣清幽,除了這一雙眼睛,女子渾身都被塵土汙垢覆蓋,就連嘴唇都看不出本來的顏色。


    “女郎何許人也?”趙雲高聲問道,對於女子的身手,趙雲很有興趣,這年頭習武的女子不多,江東的孫尚香算是一個,眼前的就是第二個了,當然,就女子這點微末技藝還是不放在趙雲眼裏的。


    女子微微一福,輕聲道:“奴家是華佗先生的弟子,見到趙將軍想要……要……這女子,情急之下,才出手相襲,望將軍莫要見怪。”


    趙雲笑道:“我記得華佗醫曹好像有一個女弟子,叫……”就是女郎麽?你也看到了,並不是趙雲殘忍好殺,這女子救活了也是殘廢之身,在這世道根本活不下去,在下這才忍痛下手的。”


    “但她不該死……沒有人有權利抹殺別人的生命。”女子很堅定的說道。


    趙雲看著女子那一雙純潔無暇的眼睛,無奈的苦笑道:“既然女郎要救她,那你就動手吧!”


    女子點點頭,走到村婦身邊,俯下身來,仔細查看著村婦的斷腿。


    趙雲衝著手下揮了揮手,說道:“女郎,趙雲也幫不上忙,就先行離去了。”說罷,也不等女子迴話,就匆匆離去了。


    華佗的女弟子連頭都沒抬,一直等到趙雲走遠了,這才站起身,衝著趙雲的背影豎起一根手指,左右晃了晃,這才低聲道:“該死的大頭兵,就知道殺人,那像本姑娘,天生麗質又善良無比呢!”


    趙雲一個踉蹌,趕緊加快腳步,騎馬而去了。


    女子解下身上的包袱,拿出一個瓷瓶,輕輕的倒出一些粉末,仔細的灑在村婦的傷口上,這才取出一根銀針,仔細的將傷口縫合起來,足足過了一刻鍾,女次這才處理好村婦的傷口。


    處理完村婦的斷腿,女子又來到嬰孩身邊,異常輕柔的解開嬰孩脖頸上的麻繩,將昏睡的嬰孩抱到懷裏,嘴裏輕輕的哼著歌謠。在這一刻,女子的神情專注而又溫柔,就像嫡落人間的仙女一樣,用自己的慈悲,感化著困難的人間。


    這世間既然有醜惡狠毒,就有美好善良,也正是應為有美好善良的存在,人類才能在這亂世之中活下去,這也正是人類的希望所在。


    但是李重顯然不是救苦救難的活菩薩,他也沒有這個能力救苦救難,實際上河北的情況比草還要悲慘一些,這是地勢決定的。


    現在李重把目標定在了北疆,也就是茫茫大草原。再準確點說,李重打算將魔掌伸向草原,搶牛羊,搶糧食,搶女人,搶一切所能搶的。


    這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結果,不是李重腦袋發熱、一時衝動,現在中原、河北、江東元氣大傷,大家都忙的焦頭爛額,誰也派不出兵來打仗。但是,這不代表著李重不能殺入草原。


    攻打曹操肯定不行,中原是有城池守護的,李重現在哪還有軍糧攻城啊,一天打不下來別人的城池,軍隊就要餓死在城下了。


    退一步說,攻下來曹操的城池又能怎麽樣,曹操也沒有糧草啊!


    所以殺入草原是最明智的選擇,第一,大草原沒遭受特別嚴重的旱澇,還能蓄養牛羊,能有些油水。


    第二,草原沒有城池依托防守,而且人口並不聚集在一起,攻打起來難度不大。


    第三,李重想的長遠一些,如果現在不很恨的打擊草原上的匈奴人、鮮卑人,難保這些人不會趁火打劫,入侵中原。這絕對不是李重杞人憂天,實際上每次異族入侵都差不太多。(迴家了,恢複更新,今天最少2更)


    第二百六十三章三個良心狗肺之徒


    在周朝,犬戎就趁著中原大亂,殺入京城,要不是齊桓公聯合諸侯北伐,還不知道會有什麽情況呢。


    漢代,匈奴人同樣趁著楚漢相爭的時機趁火打劫。


    隋末唐初就更不用說了,吉利可汗也曾經趁著中原混戰南下入侵,並在渭水之邊和李世民簽訂了白馬之盟,實事求是的說,白馬之盟是一個稱臣求和的條約屬於城下之盟的性質。


    最為悲劇的就是明王朝了,趁著小冰河時期的大災荒,建奴勾結蒙古,霍亂中原,拉開了中國曆史上最黑暗的三百年。


    為什麽說是最黑暗的三百年呢,其他少數民族也曾近入主中原,但像什麽金王朝,元帝國都是威風八麵的,唯有後金,軟弱的令人作嘔。


    李重手中大約有三萬騎兵,所以李重派趙雲、太史慈、高覽三人各自帶領一萬騎兵北上,這是一場掠奪性的戰爭,除了必要的兵刃、弓矢外,三萬騎兵出了長城,手中就沒有一粒糧食了。


    在生死存亡的壓力下,三萬騎兵爆發出驚人的潛力,一日一夜間就行軍一百五十裏,沿途連破三個鮮卑部落,搶得牛羊馬匹無數,最後合兵單汗山,拔出了鮮卑人距離長城最大的一個據點。


    說的容易,實際上這場戰鬥打的非常慘烈,由於要分開行軍(怕搶的糧食不夠三萬人吃)趙雲、太史慈、高覽三人行軍的路線並不相同,所以他們到達單汗山的時間也不一樣。


    鮮卑人可不是軟弱可欺的羔羊,實際上這個年代的鮮卑人血性十足,一度打的匈奴人丟盔卸甲,戰鬥力強悍無比。


    單汗山最少有一萬五千鮮卑騎兵聚集,雖然是倉促遇敵,但雙方也殺的屍橫遍野,慘烈無比。


    最先和鮮卑人交手的是太史慈,由於在兵卒的人數、體力上都處在劣勢,太史慈打得十分艱難,很快就被鮮卑騎兵團團包圍起來,情況岌岌可危。不是太史慈不想等到趙雲和高覽來了再動手,但太史慈能等,人家鮮卑人可不是傻子,能讓一萬大軍殺到眼皮底下還無動於衷嗎?


    另外太史慈也不敢可以減慢行軍的速度,如果高覽和趙雲等人先到了,遲遲得不到自己的支援,到時候自己有什麽麵目去見別人。


    在李重的軍中,太史慈是當之無愧的第一人,不給別人做出榜樣來,馬上就迴有人取而代之。好勝心極強的太史慈自然不會容忍這種情況發生,實際上武將也沒有幾個好勝心不強的。


    趙雲和高覽二人也是這類人,二人也想先到達單汗山,和鮮卑人交手,但很可惜,兩個人在黑夜中走了彎路了。等到高覽到達單汗山的時候,太史慈和鮮卑人已經廝殺了半個時辰。


    高覽的援兵堪堪穩定住戰局,但卻不能給鮮卑人造成決定性傷害,李重在兵力方麵的優勢並不絕對。


    又過了一個時辰,趙雲這才帶著一萬騎兵趕到戰場,一見到雙方混戰的慘烈景象,趙雲就知道自己來晚了,羞愧、惱怒、懊悔、各種負麵情緒湧上心頭,所以趙雲連想都沒想,就策馬就衝入敵陣,同時口中高唿:“裴元紹,後麵交給你了……”


    不得不說,這種方法是極端錯誤的,如果趙雲是一員智將,此時此刻一定會先仔細觀察戰場,看看敵軍的薄弱之處在哪裏,然後再根據實際情況製定戰術。但很可惜,趙雲現在還沒有那個能力,心性也沒鍛煉的那麽成熟。


    但有一點是可以保證的,趙雲還是有著萬夫不當之勇,就算蠻橫無理一些,橫衝直撞,也能擊破鮮卑騎兵的陣型。更何況現在鮮卑騎兵還處在下風,根本分不出兵力來對付趙雲。


    還好趙雲的副將裴元紹是智慧型人才,急忙指揮著一萬騎兵分成十隊,十隊騎兵擰成一股繩,如同翻滾猙獰的巨龍,轟然衝進鮮卑騎兵之中,所到之處人仰馬翻,斷臂殘肢四處亂飛。


    足足經過兩個時辰的鏖戰,太史慈三人才殺散鮮卑騎兵,耀武揚威的衝進鮮卑部落。


    對於已經殺紅眼的兵卒來說,心中很笨就沒有是可為之這四個字,凡是出現在他們眼前的人,隻有死路一條。單汗山的十來萬居民,幾乎被三人屠戮一空,殺的單汗山血流成河,哀聲遍地。


    留下了一些婦女作為奴隸,三個人開始盤點收獲,作為一個大型的鮮卑部落,單汗山囤積了不少糧食,牛羊馬匹等牲畜也不在少數,三個人商議了一下,高覽帶著這些物資先行迴到並州,給饑荒遍地的河北輸血。


    能養活十萬鮮卑人的物資,自然也能養活十萬中原人,這一次搶2劫行動可以說是收獲豐富,物超所值。


    死去的戰馬正好用來給兵卒燉著吃、補充體力,可如何給戰馬補充體力就讓三個人撓頭了。


    戰馬的體力消耗很大,要馱著兵卒奔馳,需要充足的營養補充。單靠青草是肯定不夠的,一般來說,在處於戰爭時期,戰馬都是需要吃一些豆類、麥子的。


    但李重現在人都吃不飽,哪還有糧食喂養戰馬呢!


    所以,三個人商議了一下,決定在草料中加上一些肉末,代替麥子豆類。三個狼心狗肺之徒根本就不害怕沒有肉可吃,人吃戰馬,戰馬也可以吃人的嘛!單汗山有十萬居民,足夠戰馬享用了。


    吃光了單汗山的鮮卑人,在吃別的部落就是了。對於心已經不能再黑的太史慈三人來說,吃人……沒壓力!當然,吃的一定是鮮卑人、匈奴人才是,這不是三個人太過殘忍。實際上,在中國古代,異族人從來就沒把漢族人當過人,而漢族人也從來就沒把異族人當作同類。


    吃人在古代並不是什麽新鮮事,特別是這些少數民族,有些時候,他們吃人不單單是為了果腹,而是為了享受,比如石勒,就非常喜歡吃人。


    在天災之下,一切溫情脈脈的麵紗全被撕裂,弱肉強食的自然規律顯露的淋漓盡致。


    在單汗山休養了三天,趙雲和太史慈等著高覽歸來,同時高覽也會在河北補充一些兵卒,以便保證遠征軍的戰鬥力。


    三個人的下一個戰略目標是狼居胥山(今烏蘭巴托附近),也就是漢代名將霍去病遠征的終點,霍去病也就是在這裏留下封狼居胥的美名,為後世的文臣武將所頂禮膜拜。


    第二百六十四章武將的終極目標


    作為一名武將,趙雲、太史慈、高覽對於霍去病的崇拜是無容置疑的,別看趙雲在曆史上更為人熟知,白馬銀槍,縱橫不敗,但在真實的曆史地位上,他拍馬都趕不上霍去病。


    更別提太史慈和高覽了!


    那麽,三個人沒有理由不追隨先輩的步伐,征服那茫茫的大草原,留名青史,供後人瞻仰。


    最近草原上流行這樣一個傳說,說長生天為了懲罰不敬神靈的世人,降下三個災星禍害草原,這三個災星各自帶領一萬地獄中逃出來的魔鬼,殺掉沿途之中所有的生靈,最後還把人的屍體吃掉。


    此事是真是假,自有累累白骨作證。


    據說這三個災星的名字叫太史慈、趙雲、高覽。


    這也是得到證實的,草原人也不傻,雖然有些人會相信謠傳,但還是有人記得這三個人的名字的,原因無他,三個人經常來草原搶2劫。


    三個人在草原上的行動可以用一個遊戲來形容,貪吃蛇!吃掉沿途所能看到的一切,不管是能動的,還是不能動的。


    殘忍而又獲利豐厚的搶2劫行動一直持續到七月末,草原上的青草慢慢變的枯黃起來,天氣也逐漸轉涼,北風漸起、秋雁南飛。


    經過一個月的跋涉,太史慈三人也帶著兵卒來到狼居胥山。


    狼居胥山處於達克魯倫河(額爾古納河)和圖拉河上遊,水草豐美,牛羊遍地,是古代匈奴人的主要聚集地。在鮮卑人強勢崛起之後,匈奴人被驅逐到河套以西,狼居胥山也就被鮮卑人所占據。


    (關於狼居胥山的具體位置至今為止也沒有確切說法,但蜘蛛認為,現在人不知道是因為史料缺失的緣故,而作為漢代人,趙雲和太史慈要是不知道狼居胥山在哪裏就貽笑大方了。)


    這一次三個人約定好了,一定要一起動手,所以臨到狼居胥山附近,三個人就開始派遣斥候相互聯係,約定行軍路線,行軍時間。


    在三個人的密切配合下,三個人終於在建安六年七月二十九望見狼居胥山。


    遙望著遠方的皚皚雪山,藍天白雲,山麓的鬆林水草,三個人的心神頓時激蕩起來。要說不激動那是不可能的,就像我們現在看到抗日英雄的遺跡一樣激動,一樣的熱血沸騰。


    強行按捺下心神,三個人立即下令全軍休息,湊到一起商討戰術。


    按照三個人的估計,狼居胥山最少有三萬鮮卑騎兵,這不是一個小數目。雖然,三個人認為三萬鮮卑騎兵絕對不是李重三萬精騎的對手,但一陣廝殺下來,李重的三萬大軍也不會剩下什麽,慘勝是要不得的。


    三個人大約一個時辰,什麽分割包圍,鑿穿戰術,誘敵深入等等等等方法都拿出來商討了一遍,卻發現這些辦法要麽風險太大,要麽耗時良久,實在算不上什麽良方妙計。


    到了最後,還是裴元紹一語道破天機:“三位將軍,咱麽就是來搶2劫的,殺人放火,一把火燒了狼居胥山不就完了。鮮卑人的三萬大軍能跑,可鮮卑牧民沒地方跑吧,沒有了牧民給軍隊提供根基,三萬大軍又能在這草原上存活多長時間,他們總不能學我們,吃……吧。”


    裴元紹特意避過吃人兩個字,不用他說太史慈幾個人也明白什麽意思。別看三個人一路上燒殺搶掠,用人肉喂戰馬,但那隻局限在草原上,如果換做中原的百姓,三個人也下不去這個手。


    同樣的道理,別看塞外異族生性殘暴,吃人肉喝人血,但讓他們吃自己人,他們也是做不出來的。當然,石勒那樣的人除外,他已經進化到畜生這個級別了。


    其實三人手下的兵卒也有吃人肉的,太史慈他們也知道,但他們也隻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隻要不吃自己人就好了。


    “不錯,那就放火燒山吧!”太史慈第一個點頭答應道。


    “秋高氣爽,正適合用火計對敵!”高覽接著說道。


    趙雲迴答的更為幹脆:“我去放火!”


    “過了今天,封狼居胥就會成為傳說了!”趙雲看著遠方白雪皚皚的山巔,扔出手中的火把。


    “轟……的一聲”數百名兵卒一起扔出手中的火把,大草原上很快就出現一條蜿蜒的火線。趙雲防火的位置距離狼居胥山至少有二三十裏,但草原上防火就有一點好處,火勢蔓延極快,簡直可以媲美人跑的速度了。


    還有一點也很重要,就是草原上沒有什麽抗燒的木材,野火燒的快,滅的也快,趙雲他們可以跟著野火前進,斬殺漏網之魚。


    當然,趙雲肯定是不會選擇吹北風的時候放火的。


    三萬騎兵緊跟著火線向狼居胥山靠近,每個人都神情肅穆,殺氣迸發,眼睛通紅通紅的,就像伺機而動的餓狼一樣,閃爍著幽暗兇殘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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