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死了。

    屍體是在郊區農田旁的一條水渠中發現的,是被扼死的,死亡時間大約在兩天前,也就是顧菲菲和艾小美再次走訪建材商店的前一天傍晚。那時她應該是在下班迴家的路上遭遇到兇手的。

    驗屍結果表明,王月身上沒有約束傷和反抗傷,顯然兇手是相熟的人,並且衣物完好沒有強暴跡象,隻是隨身攜帶的錢財、手機和首飾都不見了。從案情特征上看,疑似遭到搶劫附加傷害,但發生在當下這個節骨眼上就有些詭異了,難道兇手的目的是滅口?

    五年前一名刑警遇害,隨身配槍遭搶;五年後警槍再度出現時,成為一起銀行搶劫案的兇器;在調查銀行劫案中,發現受害者老婆在案發前一天曾撥打過一個私家偵探的手機,而該手機又是一起碎屍案中受害者失蹤前最後撥打過的電話;如今銀行劫案受害者的老婆,終也死於劫殺……四起案件,猶如齊頭並進的四條曲線,時而交集,時而分開,忽遠忽近,膠著反複,以至於警方目前掌握的證據鏈,根本無法證明它們是來自同一個還是多個兇手或者團夥所為,甚至四起案件來自四個不同的兇手都是有可能的。比較明了的是,所謂的私家偵探,肯定在其中某起案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所以他是個首要的偵破方向。

    私家偵探自稱姓趙肯定是謊話,專案組從一些細節上的表現推測,他可能有過犯罪前科——比如他行事風格謹慎細致,不管是在報社刊登廣告,還是在聯係電話的使用上,都格外注意避免暴露真實身份,顯示出一定的反偵查經驗,還有他手背上留有刺青等。而專案組現在可以利用素描畫像,除了下屬各分局和派出所的走訪排查之外,還可以嚐試從前科犯檔案中找出麵貌相似者,做進一步比對。

    不過國內目前相應的數據庫建立得還不夠完善,人像檢索識別係統無法在案件偵破中推廣使用,所以隻能靠專案組的同誌人工篩查檔案。這雖然是一種比較原始的手法,但過往的成功經驗表明,還是非常有效果的。當然這種比對不能盲目,可以適當圈定範圍。私家偵探是幾個月前才跳出來,緊接著一係列案件隨之發生,所以他很可能是本年度獲釋出獄人員。為了盡可能節省時間,顧菲菲和艾小美也參與其中,同時艾小美又把王月電腦上的硬盤拆了迴來,冀望從她qq上的網友中找到有價值的線索。

    私家偵探是重點嫌疑人,但他與銀行劫案是否有關還很難說,專案組和支援小組都清醒地認識到,必須另尋突破口。杜英雄覺得如果能搞清楚搶匪作案後是如何

    全身而退的,將會對偵破起到關鍵性的推進作用。

    實事求是地講,當時陸港警方的部署,確實做到了密不透風。搜索半徑覆蓋了大半個城市,搜索範圍內過往的公交車、私家車、出租車,全部被要求停車接受檢查,凡是符合嫌疑人外形特征的路人,也都必須接受細致的盤問。可搶匪就是在這樣嚴密的布防和搜索中,如遁形一般消失,實在令人困惑。杜英雄找來案發前後所有相關監控視頻錄像,一遍一遍反複研究,他就不相信搶匪真有飛天遁地的本事,一定是有什麽地方被忽略了。

    每個人都有任務,韓印自然也不例外,隻是他又一次躲到安靜的角落裏,獨自一人去細細審視案件中的每一個細節,但與其他人不同,他的著眼點首先放到了五年前。

    “當案件偵破陷入僵局,當所有線索全部中斷,最好的選擇即是迴到原點。”——這句話韓印做學生時聽導師提起過,也在他自己的課堂上傳授給他的學生,那麽本案的原點,很顯然應該是五年前的搶劫案。

    動機不必考究了,由吳老師坐鎮的專家組當然值得信賴,關鍵要考慮搶匪作案後的動向。他為什麽會沉寂五年?為什麽選擇此時複出?當年風聲鶴唳的追捕,真的威懾到他了嗎?敢在光天化日下搶劫殺人的主兒,能按捺住五年的平淡生活嗎?

    答案是“很難”!除非出現不可抗拒的因素,比如患病,比如因其他犯罪被關進監獄。韓印認為最大可能性是後者,如此,搶匪的範圍應該圈定在——於五年前“警槍案”發生後獲罪入獄的,又在“銀行劫案前”獲釋的前科犯中。

    那麽私家偵探會是搶匪嗎?隻能說有可能,但不管怎樣,韓印還是認為係團夥作案,劫案中一定還存在另外一個搶匪,而這個人似乎距離韓印的視線並不遙遠。他心裏與杜英雄一樣,隱隱有種感覺,可能漏掉了什麽人。

    韓印覺得有必要重新研讀每一份涉案報告……

    多點出擊,終於有所收獲,熬了一整夜,艾小美在前科犯檔案中,揪出了私家偵探的真麵目。

    此人叫寧世豪,陸港本地人,現年29歲,曾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後因在服刑期間打架鬥毆,刑期又延長半年,直至今年5月份才獲釋出獄。

    寧世豪入獄前與父母同住,登記的住址是他父母住所的地址,顧菲菲決定和宋金成親自走訪一趟,臨走前讓艾小美去協助杜英雄那邊,可當艾小美來到影像室,卻並沒有發現杜英雄的身影,裏麵的工作人員說他

    一大早就出去了。

    此時,杜英雄正一臉惆悵地徘徊在劫案現場附近的住宅區裏。

    先前他已目不轉睛盯著電腦屏幕將近20個小時,滿眼昏花、腦袋漲痛不說,電腦輻射的熱量蒸幹了他身體裏的水分,讓他感覺自己整個人都幹巴巴的,像要裂開一樣。其實工作再怎麽辛苦都無所謂,如果能夠收獲對案件偵破有利,哪怕是一丁點的線索都是值得的,可他甚至連公交公司提供的當時路過案發現場的公交車裏的乘客上下車錄像都仔細觀察過,卻依然沒有發現形跡可疑的身影。

    杜英雄不甘心放棄這條線,他覺得兇手能夠謀劃出的逃脫路線,他也一定能夠想得出來。於是,天剛蒙蒙亮,便隻身來到案發現場,他把自己想象成搶匪,在心裏不住地問自己:如果我是搶匪,當我逃竄進住宅區後,我會選擇怎樣的逃跑方向和方式呢?

    第一種,搶劫得手後,逃過目擊者的視線,迅速脫下頭套,有可能還更換了衣服扮作路人,接著從住宅區裏的近道,要麽繼續一直向南逃竄到主幹道,要麽轉而向東逃竄到次幹道,然後再搭乘某種交通工具,繼續逃離。第二種,住宅區裏的某個道口有車接應。第三種,事先在住宅區內租下出租屋,搶劫之後就地藏匿。

    第一種,路線太長,不可能除幾名當時在銀行內等候辦理業務的群眾外,再無其他目擊者,尤其搶得的藍色旅行袋特別顯眼。第二種,意味係團夥作案,符合韓印老師的分析,可行性也最高。但考慮案發地周邊的路情和路況,從時間點來說,他們很難在安全時間內突破警方的封鎖線,而且一定會被某處監控拍攝到。第三種,就有點膽大妄為的意味了,不過在社區和當地居民的配合下,警方並未排查到可疑的租房客。

    杜英雄在現場周邊漫無目標地搜尋,心裏琢磨著幾種逃竄可能,又逐一否定,本想重返現場能夠獲得些靈感,可到頭來還是無法逾越思維的瓶頸。

    不知不覺中,他已經在住宅區裏繞了一大圈,又走迴銀行西側的岔道口。先前介紹過,岔道口是由銀行門前一條東西走向的馬路,和一條南北走向相對狹窄的馬路交叉形成的,案發時,受害者的老婆坐在停在岔道口南側街邊的出租車裏,與銀行大門斜對相望。

    這個方位,先前杜英雄和韓印在宋金成的介紹下也已經確認過,當時並沒有做過多的研究。可是不知為何,此時站在這裏,杜英雄突然覺得腦海裏迸發出一絲靈光,但有些飄忽不定,令他無法捕捉。他幹脆蹲在街邊,紅著眼睛目

    光散淡地四處查看,大腦中拚命追趕著那一絲念頭……

    好一陣子,杜英雄陷入思索,身子一動不動,直至一聲尖銳的刹車聲在身邊響起,才讓他從全神貫注中抽離迴現實。隨即,他聽到一個聲音:“大哥,打車不?”

    杜英雄緩了緩神,循聲看去,原來是一輛出租車停在身邊,司機正放下車窗,探頭詢問他是否打車……他正待揮手,想要將出租車打發走,身子猛地一激靈,頓時茅塞頓開。

    原來如此,忽略的是“出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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