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潘興還沒來得及起床,喬伊和鮑裏斯就來找他了。潘興在清晨特有的半睡半醒的朦朧感覺中就聽見他們倆的爭吵聲。

    “喬伊,如果你不把那一個銅板還給我,我就會告訴父親,他會拿鐵砧敲斷你的腿的。”

    “鮑裏斯,你嚇唬不了我。要知道,老爹根本分不清我們誰是誰。”

    “見鬼,喬伊,你對和自己的弟弟長得一樣高不覺得羞恥嗎?”

    “你應該感謝我長得不高,否則你隻會穿我的舊衣服。”

    “我寧願穿舊衣服,也不願和你連內褲都混著穿。呃,真是太惡心了!”

    “嘻嘻,我親愛的弟弟,你不覺得這樣我們的關係顯得親密多了嗎?”

    潘興努力克服陽光給他帶來的不適感,睜開了眼睛。此時喬伊的臉上已經完全看不出他昨天離去時淡淡的頹然和傷感,仍舊是一臉討厭的壞笑。

    “你沒事了嗎,喬伊?”

    喬伊一愣,嬉皮笑臉的說:“我能有什麽事呢,親愛的潘興。你沒忘了我們昨天的約定吧。”

    “這麽早!你們這兒的人都習慣這麽早就泡在酒館裏嗎?”潘興看了看剛升起的太陽,驚愕的問道。

    “當然不是,除了老巴伯,還沒有誰這麽瘋狂呢。酒館的主人卡爾今天就要迴來,父親讓我們帶你去和卡爾交代一下,要不然誰看到自己家裏有個陌生人,都會把他當成賊的,你應該不會想被打出去吧。”喬伊遞過一套衣服,說道,“你可以穿我的衣服,你可以光著身體睡覺,應該不會光著出門吧。”

    潘興昨天才醒來,體力還沒恢複,身上又纏著繃帶,躺了一夜都沒注意到自己是光著的,今天早上正在賴床就被泰勒兄弟闖了進來,經他這麽一說,這才發現,不由得臉都紅了,也不管自己原來的衣服哪去了,接過衣服就在被子底下穿起來了。

    “我想你會喜歡喬伊的四角褲。”鮑裏斯適時的插嘴道。

    “呃——”

    “怎麽了,衣服不合適嗎?”喬伊看到潘興不停的拉扯自己的衣領,問道。

    “不,剛剛好,你的身材和我很像。”潘興扯著衣領說道,“就是有點……”

    “不舒服是嗎?”喬伊眯著眼睛笑道,“這可是我最好的衣服。格魯曼人總是把最好的留給朋友和親人。不過——”說到這裏,喬伊把眼睛眯成一條縫,笑得更熱情了,“看得出來,你出身不錯,也許還是一個貴族,當然不習慣粗麻做的衣服了。”

    “不,我可不是什麽貴族,在我們那兒也算不上什麽富裕家庭。”潘興尷尬的笑了笑,“隻不過從沒穿過這種衣服。”

    喬伊聳聳肩,不置可否,接著說:“我隻是不希望被貴族弄髒我的衣服罷了,要知道,我父親說過,我們格魯曼隻出過兩個好貴族,可惜都死了,剩下的都是一群膽小鬼和叛徒而已。”

    “嘿,他們為什麽都盯著我看。”潘興不自在的拉高衣領。

    喬伊扭頭看了看前後左右的路人,搖頭晃腦的笑道:“別介意,他們隻是太久沒看到正常的陌生人了。”

    “這樣啊!”潘興表情僵硬的向盯著他看的人們打著招唿。

    “嘿,看!”喬伊拍了一下潘興的肩膀,指著前麵一個佝僂的背影叫道,“那是老巴伯,人們都說他的記憶隻有三分鍾,實際上比那更短。”

    “你怎麽知道?”潘興好奇的問。

    “有時候我和鮑裏斯想花錢買酒時,隻要向巴伯借一下錢,去方便一下,他就會忘了這事。”聽到這裏,潘興不由得用正義凜然的目光偷偷的鄙視了泰勒兄弟一下。

    “你要知道我還是第一次在酒館以外的地方看到他呢,你永遠不知道老巴伯這一生要喝多少酒,每天他都會坐在酒吧的角落裏,一個人念念叨叨的喝酒,你要是打斷他,他還會發脾氣,直到把口袋裏的錢都花完才迴去。有人說他以前一定是一個魔法師,在念咒語詛咒東邊的那些家夥,我看他隻是再算自己還有多少酒錢罷了。”鮑裏斯笑嘻嘻的說。

    “你說他有多大,六十,七十,還是八十?”潘興不緊不慢的跟在老巴伯的後麵,隨口問道。

    “誰知道呢!從我夠不著房門的把手的時候,他就這麽老。”

    “看,我們到了。”看著老巴伯拐進一間不起眼的小屋,鮑裏斯叫道。

    “你以後要是忘記了路,隻要跟著老巴伯就行了,當然,前提是你得起得足夠早。”喬伊擠眉弄眼的說。

    一推開門,掛在門上方的鈴鐺就“叮”的響了一下,很有美國西部片的感覺,一間不大的屋子,既沒有侍應,更沒有吧台,靠著牆角擺著一排酒櫃,屋子裏隻擺著三張桌子,中間那張桌子上放著一個陶罐,裏麵有些硬幣。老巴伯就坐在最裏麵的那張桌子上,一邊喝著酒,一邊念念叨叨的。

    “這裏沒有人嗎?”潘興疑惑的問。

    “有一個廚娘,索菲婭大嬸,在門邊睡覺的就是,你想吃什麽,叫醒她就行,不過我勸你最好不要。”

    潘興這才注意到身後有一個胖大嬸,就躺在門邊陰暗處的一張椅子上唿唿大睡。

    喬伊走到中間的那張桌子邊,從口袋裏摸出三個銅板扔了下去。

    潘興驚奇的看著他,問道:“你不是常來偷酒喝嗎?“

    喬伊不滿的瞪了他一眼,隨即又掛上了壞笑:“說好是請你,怎麽能用偷來的東西招待朋友呢。”說罷,走到酒櫃前,從最下麵拿出一瓶酒,倒了兩杯,迴到門口的那張桌子坐下。潘興注意到每瓶酒的下麵都有標價,越往下越便宜。

    “有吃的嗎?我從醒來就沒吃過飯。”潘興揉著肚子苦笑道。

    “天哪,昨晚你沒做飯嗎?你去後麵廚房看看,雖然冷了點,又不是什麽好東西,但是是免費的,而且填飽肚子還是不成問題的。”

    “這裏的酒賣的很貴嗎?”

    “那倒不是。”

    潘興剛拿了食物迴來,就聽見“叮咚”一聲,一個矮小的身影就鑽了進來。

    待仔細一看,潘興才發現來人不是一個矮小的陳年人,卻是一個十二三歲的孩子,雖還沒到冬天,卻還是很寒冷,那孩子卻隻穿了一件破爛的灰綠色麻布袍子,也不合身,胡亂的裹在了身上。頭發剪得極短,像是剃光之後才長出來的。臉上滿是黑色的汙跡,斑斑駁駁,掩蓋了他本來的麵容,卻有一雙極大極亮的眼睛,微微一轉,便透著一股狡黠靈慧。看著潘興抱著的食物,他便“咕”的吞下一口唾沫,眼眸一轉,卻又若無其事的走開了。

    “你們這兒的人這麽小也喝酒。”潘興看著那個小男孩走到酒櫃前煞有其事的打量起來,轉頭問喬伊。

    “我們這兒氣候很寒冷,大多很小就開始喝酒,可是這麽小就跑到酒館的卻不多見,而且我沒見過他,應該不是村裏的人。”喬伊盯著男孩的短發看了一會兒,才轉過頭迴答潘興的問題。

    “也許他隻是太冷了。”鮑裏斯滿不在乎的說。

    潘興瞥了一眼小男孩,問道:“你們是不是喝酒比吃飯還重要?”

    “怎麽可能?吃飯是為了活下去,喝酒是為什麽要活下去。”喬伊難得的露出一次苦笑,“隻有先活下去,才能去想為什麽要活下去。”

    “你現在的樣子就像一個三流的哲學家。”鮑裏斯取笑道。

    短發男孩似乎看不上店裏的酒,又轉身向外走去,走到潘興這桌時突然跌了一跤,人都撲到桌子上了,食物都被他撞到地上。不待潘興扶他,又飛快的爬了起來,驕傲的一昂頭,哼了一聲,就往門外走去。潘興和喬伊突然同時出手抓住了他的一條胳膊,男孩吃了一驚,強作鎮定的說道:“你們幹什麽,不過就是撞了一下,想打架麽!”

    “怎麽了?”鮑裏斯吃驚的問。

    “把東西拿出來!”

    “什麽東西?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放開我,不要以為我小就好欺負。”小男孩倔強的說,說著一口就要向潘興咬去。

    潘興嘿嘿一笑,也不多說,抱起小男孩,頭朝下抖動起來,落下了十幾個硬幣、兩個錢袋和一些食物,甚至還有一把巴掌大的匕首。

    鮑裏斯驚詫的叫道:“他是什麽時候幹的?我剛才根本就沒察覺到!”

    男孩剛被放下,他就一把抱住潘興的大腿,剛才判若兩人的哀求道:“求求您,放了我,我是第一次偷東西,我實在是太餓了。”

    一直在一旁笑得像一隻狡猾的狐狸一樣的喬伊,突然上前,一把扒開男孩的袍子,男孩光滑白皙的脊背密密麻麻布滿了細長的疤痕,有新傷,也有老傷。男孩啊的一聲尖叫,飛快的掩上了袍子。潘興卻沒注意到這一切,震驚的盯著喬伊,怎麽也沒想到這位仁兄竟有扒人衣服的愛好,還是扒一個小男孩的衣服。喬伊注意到潘興古怪的眼神,原本得意的笑容不由一僵,忙解釋道:“這麽冷的天,他卻剃了這麽短的頭發,而且他的背上有細長的鞭痕,新老不一,手腕上應該還有烙印。按照法律和慣例,隻有逮到小偷,才會剃光他的頭發,並施以鞭刑,在手腕上烙上印記。傷痕新老不一,又有這麽多,至少也被逮住七八次了,這也算初犯。”

    潘興抓起他的手腕果然看到“盜賊”的字樣,隨即又是一愣,這不是漢字,而是一種自己分明應該不認識的文字。

    “這是什麽?”潘興將男孩的手腕舉到喬伊的麵前,急切的問道。

    “嗯——不認識。”喬伊裝模作樣的看了半天,最後說道。

    “你不識字?”潘興一愣。

    喬伊翻了個白眼:“你不也不認識麽。我學過一些大陸通用語,可不認識那些自找貴族寫的歪歪曲曲的別體字。不過我想應該是盜賊、小偷之類的意思。”

    喬伊沒再理會潘興,隻是翻來覆去的看小男孩的一雙手,最後歎道:“手指白皙而且細長,骨節不明顯,聽說擁有這樣一雙手的人會成為出色的藝人和盜賊。”那眼神仿佛要把那雙手剁下來安在自己身上似的。小男孩怯怯的想把手縮迴來,完全沒了剛才那兇頑的樣子。

    “怎麽你想去當盜賊?”

    喬伊鄙視的看了男孩一眼:“格魯曼的男人可以去殺人,可以去搶劫,就是不能幹盜竊這種事。一個男人卻去當盜賊,連孩子都可以鄙視他,連一個路人都可以對他施以懲罰。”

    “我又不是男人。”男孩嘟囔道。

    “是啊,他還隻是個孩子,對他寬容點。再說你不是也偷過酒嗎?”

    “偷酒算偷嗎?偷酒不算偷!”

    潘興一愣這不是活生生的孔乙己嗎?還是偷酒版的孔乙己。潘興瞥了眼從他衣服裏掉落出的食物,說道:“連食物都偷,他估計真的是餓壞了,放過他這次吧。”

    “謝謝您,先生您真是一個好人。”男孩鞠了一個躬,撿起匕首就要走。

    “等等!”潘興叫住了男孩,向著泰勒兄弟為難的說道,“你能先借我一些錢嗎?”

    鮑裏斯聳聳肩說道:“喬伊說他今天請客,我就沒帶錢了。要不然他又會說自己忘帶錢袋了!”

    “我可不會把我的錢給一個小偷。不過——”喬伊把錢袋整個塞到潘興手裏,“這是我借你的錢,怎麽處理就是你的事了。”

    潘興扯開錢袋,裏麵也就十四個銅板,連錢袋一起塞給了小男孩。喬伊頓時怪叫道:“把我的錢袋留下,我可就有這麽一個。”說著就從小男孩手裏搶了過來。

    潘興瞪了他一眼,轉身去廚房找了些吃的,全部給了小男孩,反正如果他得到酒館的工作吃喝應該不愁的。男孩吃驚的看著潘興,潘興笑著對他說:“如果我今天應聘成功的話,就會是這家酒館的酒保了,你以後沒吃的,可以來找我。你叫什麽?”

    “波利,先生。”小男孩抽泣著說。

    “波利,這個錢袋是不是那邊那個老先生的?”

    “是的。”

    “好了,波利,明天見!”

    “明天見,先生!”

    潘興拾起剩下的那個錢袋,向老巴伯走去。

    本該離去的玻利,從門縫裏探出小腦袋,一雙亮若點漆、燦若星辰的大眼睛忽閃忽閃,一直盯著潘興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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