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明家

    會議之後。

    場部保衛科成立了工作小組,協助兩名公安同誌偵破此案。許幹事也是小組成員之一,主要負責檔案調集等相關工作。

    事件發生後,他就向辦案人員提供了當事人的一些資料。

    死者張永進,二十六歲,連隊裏的拖拉機手,愛人李素英,二十六歲,大田班的農工,二人都是滬上知青。女兒張曉曉,三歲,目前已返迴連隊,由從滬上趕來的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輪流照看著。

    負責辦案的吳同誌建議,從連隊入手,先摸摸情況,再進行全麵篩查。

    第二天一早,一行五人乘坐一輛吉普車,來到了四營十一連,也就是兩位死者生前所在的單位,進行實地調查。

    工作組來了。

    盡管一再保密,還是有風聲隱隱傳出,十一連的職工們不免有些緊張。而其他連隊,更是小道消息滿天飛,說什麽的都有,對這起案件的關注度頗高。

    黎元元本是個寫手,一向有收集素材的習慣,自然也很關注。於是,就豎起耳朵打聽著各種消息,見到鄧蕭哥哥時,還和他一起討論了一番。

    她覺得,這起案件並不複雜,估計很快就會有結果。鄧蕭對小元元的分析能力,十分佩服。無論怎麽看,都覺得小元元很不一般。

    真不知道她的小腦瓜裏都裝了些什麽?

    那頭頭是道的樣子,就像一個編故事的。

    工作小組進駐連隊之後,經過一番排查,最後將嫌疑人鎖定在了張永進的鄰居——馮學智身上。

    他也是一名知青,二十六歲,身材瘦削,皮膚白皙,長得十分英俊。因為頭腦靈活,手又巧,喜歡動手做一些小玩意兒,被職工們稱為“發明家”。

    也因此,從大田班調進了連隊修理車間,專門負責修理機器設備。

    據職工們反映,馮學智很聰明,利用業餘時間搗鼓出了很多東西。

    他家的收音機,就是他買了元件自己組裝起來的,除了外觀稍微簡陋了一點,所收的頻道比正兒八經買來的收音機還要多,音質也很好。

    前年清淤挖渠時,他還發明了一種彈簧鐵鍁,既省功又省力。

    別的職工半米還沒挖完,他一米就幹完了。當時每個職工定額三米,他早早地完成了任務。別人還在渠底挖沙,他卻躺在堤上睡大覺。

    平時,在連隊裏,也沒見他和誰走得特別近。隻是和張永進、李素英家做了鄰居之後,來往的稍微多了一些。

    也從未聽說兩家吵過架。

    馮學智尚未結婚,偶爾還去張家吃飯,兩家看著相處得還不錯。

    春節前,張永進夫婦帶著孩子迴滬探親,還是馮學智親自開著拖拉機送他們去的風口站。搭乘的那輛便車,也是他出麵去談的。

    據同去風口站送人的職工說,那個汽車司機要了半口袋大米,馮學智也一口答應下來,讓他返程時來連隊找他。

    工作組詢問馮學智時,他自然不肯承認自己有謀害張永進夫婦的動機。

    可對他家進行搜查時,卻讓吳同誌、許幹事等人吃了一驚。

    他家簡直就是個小倉庫,裏麵不知道從哪裏搜羅來的零件、元件、電線,不管是抽屜裏還是桌子上都擺得滿滿的。

    吳同誌問他:“你搞這些東西,準備做什麽?”

    馮學智一臉平靜地說:“我打算拚裝一台黑白電視機,目前正在做實驗……”

    聽了這話,許幹事也有些動容。

    這人還真是一個發明家,可惜心思沒用在正道上。

    “有預謀,有手段,有技術。”

    眼前這人,不但具備了這三樣,而且智商很高,也很不好對付。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非。

    對馮學智的偵破,很快就取得了進展。

    保衛科長當天驅車迴到場部。

    迴來時,從場部牽來了一頭獵犬。在房前屋後一路勘察,最後在附近的小樹林裏,找到了一處挖掘過的痕跡。

    吳同誌等人用木鍁小心地挖開後,聞到了一股火.藥味。經過檢測,土壤中所含的黑色火.藥,與爆炸現場殘留的火.藥簡直一模一樣,均為同一種工藝自製而成。

    麵對鐵一般的事實,馮學智繼續抵賴。

    可接下來,借助獵犬又找出了他自製引信的證據。

    許幹事不得不感歎,這的確是一起高智商犯罪。

    犯罪手段很隱蔽,謀劃時間很長,如果不是汽車撞上了路邊的電線杆,而是在山溝裏翻車,這起案件恐怕就會被當作一起交通事故來處理了。

    那麽一來,犯罪分子豈不是就從容逃脫了罪責?

    可惜,千算萬算,還是抵不過偶然

    事件。

    可這樣一個聰明到了極點的青年,為何要這麽做?他和張家到底有何仇怨?再詢問時,那個馮學智就不再開口了。

    他始終聲稱自己無罪。

    可種種證據都指向他,是有預謀、有手段、有技術地實施了這起犯罪。

    馮學智被收押後,他的父母也從滬上趕了過來。

    對兒子的犯罪事實,感到震驚的同時,也非常心痛。

    一命抵三命,兒子是肯定活不了了。

    可這這麽做,有多傻?

    他怎麽就不明白呢?

    馮學智的媽媽麵色蒼白,嘴裏不停地嘀咕著。

    唯有馮學智的父親猜到了一點。

    兒子並不傻,他早已經計劃好了。

    本來,他是可以順利逃脫的,不過是某個偶然事件打亂了計劃而已。

    他的計劃是什麽?

    看看烏卡線上,那起事故的發生地點,與亂石溝之間的距離,就能猜到一二。

    那天,隻要汽車再往前多跑兩公裏,就進了亂石溝。

    那是一段崎嶇而漫長的山路。

    道路兩旁,一邊是山石一邊是峽穀,稍有不慎就可能車毀人亡。

    如果事故發生在那裏,任誰也不會想到是一起人為事故吧?

    這起爆炸案,轟動一時。

    到結案時,已進入了三月。

    這時,已是初春時節。

    不過,邊疆的春天來得很晚,連隊周圍還是一副天寒地凍的景象。不管是沙棗樹還是垂柳,都是灰灰的,看不到一絲綠意。

    偉民和偉軍已經開學了。

    一個寒假下來,鄧蕭卻養成了一個習慣,一到星期天就跑到連隊裏來看看。他喜歡和小元元說話,總覺得這種對話充滿了智慧和哲理。

    而黎元元也喜歡和鄧蕭在一起。

    這個人喜歡聆聽,卻很少發問。

    認識了這麽久,他從未提到過她的來曆,就像那個秘密從來都未存在過一樣。這種有如知己般的感覺,令她十分安心。

    她想,也許有一天,她會和他一起去尋找那條迴家之路。他一定會幫助她,就像當初想救她下樹,他始終是那個初見時的小哥哥。

    黎元元度過了連隊裏的第一個冬天。

    無論是在屋山

    頭玩耍,還是去托兒所消磨時間,她總是興致勃勃的。踢毽子,打沙包,踢盒盒,跳皮筋,隻要是玩的東西,全都玩了個遍。

    這個冬季,一直沒有下雪。

    直到二月下旬,才終於下了一場中雪。

    下雪那天,正趕上小偉波過生日。王媽媽拿出了存放已久的甜瓜幹,讓幾個孩子都嚐了嚐。黏黏的,甜甜的,還真是粘牙。

    也就在這一天,小偉波發現自己的兩顆門牙開始活動了。

    他快要換牙了。

    黎元元一見,也趕緊舔了舔自己的門牙。

    還結結實實地長著。

    看樣子,是真的不打算換牙了?

    春迴大地,萬物複蘇。

    當田野開始化凍,屋簷下掛著的冰淩子不停地往下滴水時,邊疆的春天才真的來到了。

    這時已是三月末。

    沙棗樹剛剛開始抽條,樹梢上吐出了幾顆綠芽。沙棗林帶裏,還是光禿禿的,呈現一絲灰綠。

    再過幾天,她就要過六歲生日了。

    而距離那場變革,也越來越近了。

    這天,《綠洲日報》上刊登了一則消息,外加一篇長篇報導。在這篇報導中,介紹了那起爆炸案的全過程。

    原來,馮學智在家中自製了兩枚炸.彈,用馬蹄鬧鍾控製引信,把定時炸.彈裝在一隻黑色手提包裏,借著送人之機,把包悄悄放在了司機的座位底下。

    那位司機就這麽一直坐著炸.彈,開了兩天長途汽車。

    如果不是在路上吃飯時,耽誤了一個多小時,恐怕早就跌進山溝裏去了。如果是那樣,這起謀殺案十有八.九就那麽混弄過去了,甚至永遠都不會被人發現。

    鄧蕭哥哥特意把這份報紙收了起來,還帶到連隊,讀給黎元元聽。關於這起案件,她了解得越多,對那個馮學智的犯罪動機就越感興趣。

    他為什麽要實施這起爆炸?可這一點,不光外界不清楚,就連負責偵破此案的吳同誌和許幹事也是一頭霧水。

    當然,對關押在拘留所裏的馮學智來說,一切都不重要了。

    因為到了四月末,就要公開宣判了。

    到時候,他必死無疑。

    那還有什麽好交代的?

    就讓外界去猜測吧,他最喜歡的就是破解謎團,臨走前把這個謎團留給外界,讓

    他們繼續去猜測吧?

    這樣,所有的人都會記住他的名字。

    看看,他現在不就因為這個而登上了報紙?

    (2)嫩苜蓿

    清明節到了,地裏的苜蓿冒出了嫩綠的尖尖。

    這是春天最美的一道風味,自然不能錯過。連隊裏的大人孩子,一大早就拎著筐子下了地,就為采摘頭一把綠芽。

    中午,王慧珍趁著下地的功夫,隨手采摘了兩大捧,裝在布袋裏帶迴了家。

    田爸爸用開水焯了一下,濾幹水分,放入小盆,往裏麵加了鹽、熟油,拌勻後裝盤,端上了桌。

    頭茬苜蓿芽,吃起來真是又鮮又嫩,口感極好,營養價值也高。

    黎元元第一次吃到這種嫩苜蓿,對大自然的恩賜,心存感激。

    放在後世,第一茬苜蓿芽上市時,一公斤可以賣到二十多元,還十分搶手,可謂純天然綠色食品。而現在,隻要下地時貼著地邊,不要隨意毀壞苜蓿植株,連隊裏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權當為職工們謀福利了。

    田爸爸說,嫩苜蓿可以涼拌,清炒,燉湯,還可以包菜肉餛飩。等到星期天,趁著苜蓿的新鮮勁兒,包一頓素餛飩吃吃。

    說完,還頗為遺憾地補充了一句:“苜蓿趁大油,包出來的菜肉餛飩最為鮮美,吃起來比薺菜餛飩還要好吃……”

    黎元元聽得嘴巴裏直流口水。

    她喜歡吃菜肉大餛飩,尤其是薺菜餡的,別提有多美味了。可現在苜蓿餡的菜肉餛飩竟然比薺菜餡的還要好吃?

    那該有多鮮啊。

    可惜,連隊裏還沒殺豬,即便想吃也吃不上。

    那就先嚐嚐素餛飩吧?

    憑田爸爸的手藝,定能做出花樣來吧?

    作者有話要說:困了~

    剩下的明天再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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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捉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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