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華看向魏宇,連忙問道:“魏總,怎麽了?”
魏宇看向眾人,道:“我想到了一個人,或許能解決我們這個事故!”
說到這次演唱會的事故,魏宇仍舊覺得很離譜。
誰能想到,李誌這家夥,居然會被查到酒-駕。
旁邊張文華的經紀人正心裏焦躁,惆悵該怎麽解決這次的問題,聽了魏宇的話,連忙開口問道:“魏總,什麽人?”
這時候,張文華也是想到了什麽,臉上浮現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他看向魏宇,道:“魏總,您說的是......譚總?”
張文華說完,周圍幾個人都是愣了一下,旋即臉上露出驚喜表情。
是啊,譚總雖然是公司的管理層,是娛樂圈的幕後工作人員,但是譚越唱歌可一點也不賴啊。
很多人都是聽過譚越唱歌的,唱功絲毫不比那些專業歌手差。
而且網上有很響亮的招牌——“譚越出品,必屬精品”。
這句口號,就是說譚越以前寫過的歌,沒有一首質量差的。
這也讓譚越這個鮮有在公眾場合唱歌的人,在許多網友心中,有很高的聲望。
李誌來不了了,但如果譚總能頂替上,說不定效果比李誌要更好。
事實上,張文華之前都沒有想過要邀請譚越來給他做助唱嘉賓,主要是因為譚越現在的地位太高。
堂堂公司的副總裁,怎麽可能來給他做助唱嘉賓,說句自貶的話,邀請譚越來給自己做助唱嘉賓,那真的是屈尊降貴了。
眾人的目光,看向魏宇。
魏宇點了點頭,對張文華道:“是,就是譚總,現在譚總就在前麵,如果不找他,這次的演出事故,肯定是避免不了,現在這個時候,也隻有找他了,而且我相信以譚總的性格,肯定不會拒絕。”
聽了魏宇的話,在場眾人都是點了點頭。
是啊,譚越的性格大家都知道,就算是平常小事,譚越都會順手幫忙,更不用說如今這場大事故了。
經紀人連忙對魏宇道:“魏總,那您快去把譚總請來吧。”
譚越現在是公司副總裁,遠不是一個小小的經紀人能夠接觸到的,要請的話,也隻有魏宇有這個資格去請。
當然,張文華也可以去找譚越,但現在這個場合,張文華是肯定走不開的。
魏宇點了點頭,對張文華說道:“那就先這麽定下來,我去找譚總說一說。文華,你還得再堅持一會兒,得給我、給譚總爭取一下時間。”
站在後台,現在都能聽到前台觀眾的議論聲,烏壓壓一片,肯定是觀眾們一直看著台上沒人,不滿了。
張文華道:“好,我再迴去。”
說實話,張文華剛才一口氣唱了九首歌,現在小肚子都在發顫,雖說剛才喝了幾口水,但仍舊是口幹舌燥,這不是缺水,這是用嗓子過度了。
不過,不會給他太長的中場休息時間。
對身邊的助理道:“小王,再給我拿瓶水,礦泉水就行。”
助理小王應了一聲,轉身去給張文華拿水。
張文華咕嚕嚕的把整整一瓶礦泉水喝完,就連忙轉身又走迴了前台。
從他離開前台,到現在返迴前台,還沒有坐下,中間也就僅僅間隔了兩分鍾。
談不上休息。
旁邊的經紀人都看傻眼了,沒有來得及阻止張文華喝水,這麽個豪飲的喝水法,對唱歌可是不利的。
平常的話,張文華也都很注意這些,也注意著保護嗓子,但現在他直接往肚子裏狠狠的灌水,可以看出來,現在他的心情,可以說也是有些不太穩了。
這種事情,換做哪個歌手身上,估計都會坐不住。
張文華迴了前台,前台觀眾的議論聲才漸漸消了下去。
這個時候,魏宇也從後台通道處,來到了前台。
第一排那對小情侶,看到魏宇又走了出來,又小聲議論了。
“咦?這個人又來了。”
“不知道是不是要找那個帥哥。”
“我看他臉色有些不太對啊,會不會是有什麽事情?”
“不會,應該就是想出來看看。”
“咦,他好像真的去找那帥哥了。”
“寶貝你看台上,張文華的臉色也不是很好看,我透過的他的偽裝,看到他內心的不安,肯定是有事情發生了。”
“滾吧你,胡說八道,自己看幾本心理學的偽書,就把自己當成心理學大師了。”
在兩個小情侶說話的時候,魏宇穿過兩人,從二人麵前走過,來到譚越麵前停下,這一次,他趕時間,甚至都沒有和旁邊的秦桃、許諾等人說話,直接就附在譚越耳邊,對譚越說:
“譚總,有事情了。”
周圍觀眾的歡唿聲太大,隻有這樣,才能讓譚越聽到他的聲音。
譚越雙眉輕輕一挑,看著麵前的魏宇,道:“助唱嘉賓出事了?”
從剛才張文華下台後,台上始終沒有人上台開始,譚越就猜測著,估計是出了什麽事情,不然的話,助唱嘉賓為什麽一直沒有上台。
而緊接著,張文華又折了迴來。
好家夥,這才下台不過兩分鍾吧?
也就是喘口氣的功夫,是談不上休息的。
一般來說,助唱嘉賓上台,和觀眾們互動一下,然後唱一首歌,再和觀眾們互動一下,這麽下來,七八分鍾的時間是有的,也能給歌手一個休息恢複的時間。
但是張文華僅僅過了兩分鍾就折了迴來,估計是出了事情,讓張文華不得不重新上台。
魏宇沒想到譚越居然猜到了,連忙點頭道:“是,譚總。”
譚越得到肯定,便點了點頭,道:“走,去後台說。”
說完,譚越便站了起來。
魏宇沒想到譚越這麽幹脆利落,心下對譚越越發佩服,跟著譚越一起向後台走過去。
沿途,譚越又看到那一對小情侶在看自己,便微微點了點頭,對兩人笑了笑。
雖然他帶著口罩,但對方應該也是感受到了,同樣對他輕輕點了點頭。
兩人來到後台。
一踏入後台,便有很多雙目光看了過來。
現在這個時候,大家雖然不知道李誌出了什麽事情,但可以肯定,是出了問題,李誌是來不了了。
大家夥的心情,都挺沉重的。
這次演唱會要是搞砸了,他們都是利益受損者。
辦得好,那自然有獎金,辦的不好,獎金那可就告吹了,而且幾個領導說不定還得挨批評。
眾人正愁著呢,魏宇就領著譚越進來了。
一些頭腦機靈的,看到譚越過來,一個個臉上突然露出了興奮的表情。
一些頭腦不太機靈的,現在則是仍舊懵懵的。
此時,有幾個人向這邊走了過來。
“譚總。”
“譚總好。”
“譚總,您來了。”
譚越對這幾個人都有些印象,但是叫不上名字,隻是點了點頭,看向魏宇,道:“魏宇,你說說,到底怎麽迴事。”、
魏宇點了點頭,把李誌缺席的事情,跟譚越說了一遍。
譚越聽完之後,整個人都有些傻眼了。
一時間,他是不知道該說李誌倒黴,還是張文華倒黴了。
可以想象,李誌的這件事,肯定是瞞不住的,以後的星途必然會大受影響,說不定還會被封殺。
但是,李誌作為張文華的助唱嘉賓,李誌來不了了,張文華也是要倒黴的。
“這......”譚越都不知道該說些什麽了。
果然,喝酒誤事啊,他打定主意,迴去之後,一定要以這件事為例,警醒許諾和汪傑,不能多喝酒,喝多了耽誤大事。
魏宇也是哭笑不得,然後對譚越道:“譚總,事情就是這樣,現在張文華還在前麵撐著呢,感覺也撐不了幾分鍾了。”
譚越點了點頭,道:“你的意思,是想讓我頂替李誌,做這場演唱會的助唱嘉賓,等會兒去上台唱首歌,讓張文華下來恢複體力?”
魏宇嗯了一聲,看著譚越,表情有些無奈道:“是,譚總。”
旁邊,張文華的經紀人也道:“譚總,我是文華的經紀人,今天這個事,真的是太突然了,打了我們都是一個措手不及,除了這麽做,我們實在想不出來什麽其他辦法,您看能不能幫一幫我們,不然的話,這場演唱會,真的就要演砸了。”
譚越看了這個經紀人一眼,心說自己還真是“幸運”好,閑來無事過來看一場演唱會放鬆一下,沒想到還能趕上這種事情。
放鬆估計是肯定放鬆不成了。
隻能擼起袖子加油幹了!
譚越點了點頭,說道:“這件事,我幫忙是責無旁貸,這不光是張文華老師一個人的演唱會,也是我們整個公司的演唱會。”
聽到譚越答應下來,眾人都是鬆了一口氣。
畢竟譚越是公司大領導,如果譚越透露出一點不想上台的語氣,這些人都不敢再繼續多說半句話。
譚越能這麽利索的答應下來,真的就是最好了。
魏宇道:“譚總,您要唱什麽歌啊?我讓人給您調一下伴奏。”
譚越想了想,道:“留給我多少時間準備?”
魏宇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時間,對譚越道:“譚總,現在留給您的準備時間,還有七八分鍾,我估計文華唱完兩首歌,中間插科打諢一陣,就是他的上限了,再唱下去,估計撐不下來。”
譚越點了點頭。
魏宇剛才的話,被譚越打斷了,重新又問道:“譚總,你打算唱什麽歌啊,我讓人去給你調一下伴奏。”
譚越搖了搖頭,道:“我不唱以前的歌,唱我自己的歌吧。”
魏宇點了點頭,還以為譚越是不想唱其他人寫的歌,要唱他自己寫的歌,道:“好的,您要唱您的哪首歌,我讓人調一下伴奏。”
譚越挑了挑眉,同樣重新說了一遍,“老魏,我要唱的是新歌,我自己的新歌。”
魏宇一愣,“您要唱新歌?原創新歌?”
還沒等魏宇說完,譚越就揮了揮手,道:“給我拿過來一隻筆和一張紙,我寫一下曲子,趕緊給樂隊的人看一看,這首歌很簡單,看兩遍就會了。”
魏宇呃了一聲,他很想聽譚越的新歌,也對譚越的新歌很感興趣,但這時間場合不對啊,現在這個場合,怎麽能搞新歌呢。
而且看譚總的樣子,新歌連伴奏都還需要樂隊現場演奏。
“譚總,時間來得及嗎?”魏宇不禁擔憂道。
旁邊其他幾人,也同樣有些擔心。
這時間太短了一些,恐怕不夠啊。
譚越道:“這首歌的曲子很簡單,一點難度都沒有,實在不行,那就給我一把吉他,我去清唱。”
魏宇看譚越已經有了決定,便不再說話,隻是點頭,道:“那好,譚總,聽您的。”
說話的時候,張文華的助理,已經去把紙筆都拿了過來。
譚越接過筆,在紙上開始寫起了曲子。
剛才電光火石間,他心裏已經有了想法,這次要唱哪一首歌。
說實話,李誌的缺席,不光是打了張文華一個措手不及,也打了譚越一個措手不及。
他怎麽也不會想到,今天來聽一次演唱會,還會讓自己上台唱歌啊。
旁邊,眾人紛紛把頭探過來,向正在書寫的紙上看去。
譚越這一次,寫的很快。
一分鍾多一些的時間,就把曲子寫完了。
之所以能這麽快把曲寫完,一是因為這首歌的曲簡單,另一個原因,則是因為譚越對這首歌記憶深刻,即使已經過去多年,這首歌仍舊像是刻在了他腦子裏一樣。
寫完歌,譚越把曲譜扔給旁邊的助理,道:“拿給樂隊,三分鍾內,讓他們熟悉一下,三分鍾後,準備上台。”
聽了譚越的話,助理都驚呆了,旁邊的經紀人伸手戳了他一下,助理才迴過神來,連忙點頭,轉身跑去找了樂隊。
演唱會上,大部分歌曲,都是錄製的伴奏,並不需要樂壇上台。
隻是偶爾有那麽一兩首歌曲,為了烘托氛圍,是需要樂隊的。
比如張文華最開始唱的那首《stronger》,就沒有使用伴奏,而是樂隊親自上場,給張文華做伴奏。
助理這邊,找到了樂隊,把譚越剛剛寫好的曲譜遞給樂隊幾人,又交代了一番,頓時把樂隊的人給驚得下巴差點掉在地上。
好家夥,這種事,簡直聞所未聞啊。
所幸是曲譜確實比較簡單,不然的話,就算對方是譚越,樂隊也有可能撂挑子。
砸自家招牌的事兒,不能幹啊。
雖然事情很棘手,但事已至此,隻能硬著頭皮上了。
不過,樂隊隊長事先和助理說了,這伴奏雖然簡單,但熟悉的時間太短了,如果現場演奏的時候,出了什麽失誤,那也不能怪他們。
對於此,助理問了魏宇之後,便答應了下來。
前台,張文華正在唱著歌,已經到了尾聲。
魏宇通過耳麥,告訴張文華唱完這首歌,就可以下來了。
魏宇看向眾人,道:“我想到了一個人,或許能解決我們這個事故!”
說到這次演唱會的事故,魏宇仍舊覺得很離譜。
誰能想到,李誌這家夥,居然會被查到酒-駕。
旁邊張文華的經紀人正心裏焦躁,惆悵該怎麽解決這次的問題,聽了魏宇的話,連忙開口問道:“魏總,什麽人?”
這時候,張文華也是想到了什麽,臉上浮現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他看向魏宇,道:“魏總,您說的是......譚總?”
張文華說完,周圍幾個人都是愣了一下,旋即臉上露出驚喜表情。
是啊,譚總雖然是公司的管理層,是娛樂圈的幕後工作人員,但是譚越唱歌可一點也不賴啊。
很多人都是聽過譚越唱歌的,唱功絲毫不比那些專業歌手差。
而且網上有很響亮的招牌——“譚越出品,必屬精品”。
這句口號,就是說譚越以前寫過的歌,沒有一首質量差的。
這也讓譚越這個鮮有在公眾場合唱歌的人,在許多網友心中,有很高的聲望。
李誌來不了了,但如果譚總能頂替上,說不定效果比李誌要更好。
事實上,張文華之前都沒有想過要邀請譚越來給他做助唱嘉賓,主要是因為譚越現在的地位太高。
堂堂公司的副總裁,怎麽可能來給他做助唱嘉賓,說句自貶的話,邀請譚越來給自己做助唱嘉賓,那真的是屈尊降貴了。
眾人的目光,看向魏宇。
魏宇點了點頭,對張文華道:“是,就是譚總,現在譚總就在前麵,如果不找他,這次的演出事故,肯定是避免不了,現在這個時候,也隻有找他了,而且我相信以譚總的性格,肯定不會拒絕。”
聽了魏宇的話,在場眾人都是點了點頭。
是啊,譚越的性格大家都知道,就算是平常小事,譚越都會順手幫忙,更不用說如今這場大事故了。
經紀人連忙對魏宇道:“魏總,那您快去把譚總請來吧。”
譚越現在是公司副總裁,遠不是一個小小的經紀人能夠接觸到的,要請的話,也隻有魏宇有這個資格去請。
當然,張文華也可以去找譚越,但現在這個場合,張文華是肯定走不開的。
魏宇點了點頭,對張文華說道:“那就先這麽定下來,我去找譚總說一說。文華,你還得再堅持一會兒,得給我、給譚總爭取一下時間。”
站在後台,現在都能聽到前台觀眾的議論聲,烏壓壓一片,肯定是觀眾們一直看著台上沒人,不滿了。
張文華道:“好,我再迴去。”
說實話,張文華剛才一口氣唱了九首歌,現在小肚子都在發顫,雖說剛才喝了幾口水,但仍舊是口幹舌燥,這不是缺水,這是用嗓子過度了。
不過,不會給他太長的中場休息時間。
對身邊的助理道:“小王,再給我拿瓶水,礦泉水就行。”
助理小王應了一聲,轉身去給張文華拿水。
張文華咕嚕嚕的把整整一瓶礦泉水喝完,就連忙轉身又走迴了前台。
從他離開前台,到現在返迴前台,還沒有坐下,中間也就僅僅間隔了兩分鍾。
談不上休息。
旁邊的經紀人都看傻眼了,沒有來得及阻止張文華喝水,這麽個豪飲的喝水法,對唱歌可是不利的。
平常的話,張文華也都很注意這些,也注意著保護嗓子,但現在他直接往肚子裏狠狠的灌水,可以看出來,現在他的心情,可以說也是有些不太穩了。
這種事情,換做哪個歌手身上,估計都會坐不住。
張文華迴了前台,前台觀眾的議論聲才漸漸消了下去。
這個時候,魏宇也從後台通道處,來到了前台。
第一排那對小情侶,看到魏宇又走了出來,又小聲議論了。
“咦?這個人又來了。”
“不知道是不是要找那個帥哥。”
“我看他臉色有些不太對啊,會不會是有什麽事情?”
“不會,應該就是想出來看看。”
“咦,他好像真的去找那帥哥了。”
“寶貝你看台上,張文華的臉色也不是很好看,我透過的他的偽裝,看到他內心的不安,肯定是有事情發生了。”
“滾吧你,胡說八道,自己看幾本心理學的偽書,就把自己當成心理學大師了。”
在兩個小情侶說話的時候,魏宇穿過兩人,從二人麵前走過,來到譚越麵前停下,這一次,他趕時間,甚至都沒有和旁邊的秦桃、許諾等人說話,直接就附在譚越耳邊,對譚越說:
“譚總,有事情了。”
周圍觀眾的歡唿聲太大,隻有這樣,才能讓譚越聽到他的聲音。
譚越雙眉輕輕一挑,看著麵前的魏宇,道:“助唱嘉賓出事了?”
從剛才張文華下台後,台上始終沒有人上台開始,譚越就猜測著,估計是出了什麽事情,不然的話,助唱嘉賓為什麽一直沒有上台。
而緊接著,張文華又折了迴來。
好家夥,這才下台不過兩分鍾吧?
也就是喘口氣的功夫,是談不上休息的。
一般來說,助唱嘉賓上台,和觀眾們互動一下,然後唱一首歌,再和觀眾們互動一下,這麽下來,七八分鍾的時間是有的,也能給歌手一個休息恢複的時間。
但是張文華僅僅過了兩分鍾就折了迴來,估計是出了事情,讓張文華不得不重新上台。
魏宇沒想到譚越居然猜到了,連忙點頭道:“是,譚總。”
譚越得到肯定,便點了點頭,道:“走,去後台說。”
說完,譚越便站了起來。
魏宇沒想到譚越這麽幹脆利落,心下對譚越越發佩服,跟著譚越一起向後台走過去。
沿途,譚越又看到那一對小情侶在看自己,便微微點了點頭,對兩人笑了笑。
雖然他帶著口罩,但對方應該也是感受到了,同樣對他輕輕點了點頭。
兩人來到後台。
一踏入後台,便有很多雙目光看了過來。
現在這個時候,大家雖然不知道李誌出了什麽事情,但可以肯定,是出了問題,李誌是來不了了。
大家夥的心情,都挺沉重的。
這次演唱會要是搞砸了,他們都是利益受損者。
辦得好,那自然有獎金,辦的不好,獎金那可就告吹了,而且幾個領導說不定還得挨批評。
眾人正愁著呢,魏宇就領著譚越進來了。
一些頭腦機靈的,看到譚越過來,一個個臉上突然露出了興奮的表情。
一些頭腦不太機靈的,現在則是仍舊懵懵的。
此時,有幾個人向這邊走了過來。
“譚總。”
“譚總好。”
“譚總,您來了。”
譚越對這幾個人都有些印象,但是叫不上名字,隻是點了點頭,看向魏宇,道:“魏宇,你說說,到底怎麽迴事。”、
魏宇點了點頭,把李誌缺席的事情,跟譚越說了一遍。
譚越聽完之後,整個人都有些傻眼了。
一時間,他是不知道該說李誌倒黴,還是張文華倒黴了。
可以想象,李誌的這件事,肯定是瞞不住的,以後的星途必然會大受影響,說不定還會被封殺。
但是,李誌作為張文華的助唱嘉賓,李誌來不了了,張文華也是要倒黴的。
“這......”譚越都不知道該說些什麽了。
果然,喝酒誤事啊,他打定主意,迴去之後,一定要以這件事為例,警醒許諾和汪傑,不能多喝酒,喝多了耽誤大事。
魏宇也是哭笑不得,然後對譚越道:“譚總,事情就是這樣,現在張文華還在前麵撐著呢,感覺也撐不了幾分鍾了。”
譚越點了點頭,道:“你的意思,是想讓我頂替李誌,做這場演唱會的助唱嘉賓,等會兒去上台唱首歌,讓張文華下來恢複體力?”
魏宇嗯了一聲,看著譚越,表情有些無奈道:“是,譚總。”
旁邊,張文華的經紀人也道:“譚總,我是文華的經紀人,今天這個事,真的是太突然了,打了我們都是一個措手不及,除了這麽做,我們實在想不出來什麽其他辦法,您看能不能幫一幫我們,不然的話,這場演唱會,真的就要演砸了。”
譚越看了這個經紀人一眼,心說自己還真是“幸運”好,閑來無事過來看一場演唱會放鬆一下,沒想到還能趕上這種事情。
放鬆估計是肯定放鬆不成了。
隻能擼起袖子加油幹了!
譚越點了點頭,說道:“這件事,我幫忙是責無旁貸,這不光是張文華老師一個人的演唱會,也是我們整個公司的演唱會。”
聽到譚越答應下來,眾人都是鬆了一口氣。
畢竟譚越是公司大領導,如果譚越透露出一點不想上台的語氣,這些人都不敢再繼續多說半句話。
譚越能這麽利索的答應下來,真的就是最好了。
魏宇道:“譚總,您要唱什麽歌啊?我讓人給您調一下伴奏。”
譚越想了想,道:“留給我多少時間準備?”
魏宇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時間,對譚越道:“譚總,現在留給您的準備時間,還有七八分鍾,我估計文華唱完兩首歌,中間插科打諢一陣,就是他的上限了,再唱下去,估計撐不下來。”
譚越點了點頭。
魏宇剛才的話,被譚越打斷了,重新又問道:“譚總,你打算唱什麽歌啊,我讓人去給你調一下伴奏。”
譚越搖了搖頭,道:“我不唱以前的歌,唱我自己的歌吧。”
魏宇點了點頭,還以為譚越是不想唱其他人寫的歌,要唱他自己寫的歌,道:“好的,您要唱您的哪首歌,我讓人調一下伴奏。”
譚越挑了挑眉,同樣重新說了一遍,“老魏,我要唱的是新歌,我自己的新歌。”
魏宇一愣,“您要唱新歌?原創新歌?”
還沒等魏宇說完,譚越就揮了揮手,道:“給我拿過來一隻筆和一張紙,我寫一下曲子,趕緊給樂隊的人看一看,這首歌很簡單,看兩遍就會了。”
魏宇呃了一聲,他很想聽譚越的新歌,也對譚越的新歌很感興趣,但這時間場合不對啊,現在這個場合,怎麽能搞新歌呢。
而且看譚總的樣子,新歌連伴奏都還需要樂隊現場演奏。
“譚總,時間來得及嗎?”魏宇不禁擔憂道。
旁邊其他幾人,也同樣有些擔心。
這時間太短了一些,恐怕不夠啊。
譚越道:“這首歌的曲子很簡單,一點難度都沒有,實在不行,那就給我一把吉他,我去清唱。”
魏宇看譚越已經有了決定,便不再說話,隻是點頭,道:“那好,譚總,聽您的。”
說話的時候,張文華的助理,已經去把紙筆都拿了過來。
譚越接過筆,在紙上開始寫起了曲子。
剛才電光火石間,他心裏已經有了想法,這次要唱哪一首歌。
說實話,李誌的缺席,不光是打了張文華一個措手不及,也打了譚越一個措手不及。
他怎麽也不會想到,今天來聽一次演唱會,還會讓自己上台唱歌啊。
旁邊,眾人紛紛把頭探過來,向正在書寫的紙上看去。
譚越這一次,寫的很快。
一分鍾多一些的時間,就把曲子寫完了。
之所以能這麽快把曲寫完,一是因為這首歌的曲簡單,另一個原因,則是因為譚越對這首歌記憶深刻,即使已經過去多年,這首歌仍舊像是刻在了他腦子裏一樣。
寫完歌,譚越把曲譜扔給旁邊的助理,道:“拿給樂隊,三分鍾內,讓他們熟悉一下,三分鍾後,準備上台。”
聽了譚越的話,助理都驚呆了,旁邊的經紀人伸手戳了他一下,助理才迴過神來,連忙點頭,轉身跑去找了樂隊。
演唱會上,大部分歌曲,都是錄製的伴奏,並不需要樂壇上台。
隻是偶爾有那麽一兩首歌曲,為了烘托氛圍,是需要樂隊的。
比如張文華最開始唱的那首《stronger》,就沒有使用伴奏,而是樂隊親自上場,給張文華做伴奏。
助理這邊,找到了樂隊,把譚越剛剛寫好的曲譜遞給樂隊幾人,又交代了一番,頓時把樂隊的人給驚得下巴差點掉在地上。
好家夥,這種事,簡直聞所未聞啊。
所幸是曲譜確實比較簡單,不然的話,就算對方是譚越,樂隊也有可能撂挑子。
砸自家招牌的事兒,不能幹啊。
雖然事情很棘手,但事已至此,隻能硬著頭皮上了。
不過,樂隊隊長事先和助理說了,這伴奏雖然簡單,但熟悉的時間太短了,如果現場演奏的時候,出了什麽失誤,那也不能怪他們。
對於此,助理問了魏宇之後,便答應了下來。
前台,張文華正在唱著歌,已經到了尾聲。
魏宇通過耳麥,告訴張文華唱完這首歌,就可以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