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許諾和沫沫兩人的對話,譚越坐在座位上,拿起旁邊礦泉瓶中的水,擰開蓋子喝了一口。


    喝完水,把水瓶放迴手邊,對旁邊陷入爭議的二人說道:“是李誌。”


    聽了譚越的話,許諾和沫沫雙雙轉過頭來看譚越。


    “李誌?”


    “老大,你說助唱嘉賓是李誌嗎?”


    譚越點了點頭,對二人說道:“剛才我去後台,和張文華見麵聊了聊,他邀請的助唱嘉賓就是李誌。”


    旁邊,秦桃開口道:“李誌唱搖滾還不錯,唱其他歌曲,不太符合他的氣質,但整體上來說,這是個唱功、才華都中上的歌手,我以前還想著把他挖到咱們公司來,隻是不好挖。”


    沫沫道:“我聽說他喜歡喝酒,以前在好多娛樂報刊上,都看到有媒體報道說李誌嗜酒,喝得大醉,這樣可不好,對他以後的職業發展有很大很大的弊端。”


    沫沫現在開始正兒八經的練歌,很多專業性的東西也都有了了解。


    比如沫沫現在就知道了喝酒是不利於唱歌的,甚至對嗓子也是有損害的。


    沫沫說完,譚越就苦笑著搖了搖頭,道:“他這個問題確實是挺嚴重的,李誌到現在還沒有來。”


    秦桃聽了一愣,問道:“現在還沒有來?這演唱會馬上就開始了啊。”


    譚越道:“不會耽誤事,但估計會對演唱會的質量造成一些影響,他昨天喝酒喝得太多了,好像是剛剛才醒。”


    眾人聽了,一個個都是有些錯愕。


    這個李誌,也太不靠譜了吧。


    今天開演唱會,昨天晚上居然還去喝酒了,關鍵是喝酒還喝了那麽多。


    許諾搖了搖頭,對張文華表示無語,他也是放心,居然叫李誌這種歌手來做助唱嘉賓,萬一......許諾覺得,雖然醒的晚了一些,但估計不會有什麽問題。


    “嘖嘖,雖然我也喝酒,但我不誤事兒啊,這李誌倒好,今天張文華開演唱會,昨天還喝那麽多酒。”


    李誌是嗜酒,許諾不同,他愛喝酒,但不嗜酒。


    幾個人說話的時候,演唱會也即將開始了。


    隨著倒計時,體育館內,燈光漸漸被關掉。


    體育館不是露天的,頂部是遮蔽式,所以即使是白天,體育館內如果不開燈,環境也會有些偏暗。


    隨著燈光被關掉,舞台上傳來動靜。


    緊接著,燈光被緩緩打開,不是一起打開,而是遞進式的有層次的打開。


    最先亮起來的地方,是舞台上。


    一束很強的燈光亮起,直接打在了張文華的身上。


    張文華的身影,出現在舞台上,當燈光亮起後,他向台下揮了揮手,不知道是不是看錯了,有些觀眾發現他著重的向某個地方揮手。


    這個開場還是可以的,這個時候,整個體育館內,所有人的視線,都隨著燈光,集中在了台上的張文華身上。


    張文華笑道:“大家好,歡迎大家今天能夠蒞臨我的演唱會,謝謝大家的支持......”


    簡短的開頭說完,台下就響起了震耳欲聾的掌聲。


    張文華雖然目前不如巔峰時期那麽紅火,但畢竟也是一線藝人,無論是影響力還是號召力,都是非常強的。


    開場說了幾句,張文華就迅速進入正題。


    演唱會,開始了。


    張文華第一首歌,要唱的是他之前一首很賣錢的專輯的主打歌——《stronger》。


    演唱會的第一首歌,重要性不言而喻。


    張文華肯定要選一首他拿手且很受歡迎的歌曲來唱。


    這首《stronger》就很合適。


    可以說,就是因為這首歌,讓他沒有像其他鮮肉明星一樣,迅速走下坡路,得以繼續紅火下去。


    所以,張文華選擇了這首歌,來作為他今天這場演唱會的第一首歌。


    伴奏,緩緩響起。


    舞台上,燈光慢慢變幻。


    這首節奏感十足的歌曲,很受台下觀眾的喜愛。


    “這首歌我一直都在單曲循環,超喜歡聽!”


    “我記得我之前考研的時候,就一直在聽這首歌。”


    “這是我聽過最勵誌的一首歌,也是我認為張文華所有歌曲裏麵質量最高最好聽的一首歌曲。”


    “我也挺喜歡的,就是有一個問題,我外語不太好,想學這首歌的話,是不是有些麻煩?”


    “哇哦,這首歌我愛,我希望今天所有聽到這首歌的人,都永遠開心。”


    “這是譚越老師的歌,譚越老師的所有歌曲,我都喜歡,沒錯,我就是他的鐵杆粉絲。”


    “每次聽到這首歌的時候,都會讓我想起一句話,打不倒你的,隻會讓你更強!”


    “想起來我最近遭受的一切,啊啊啊啊,我內心要變得強大,把冷暴力吃掉!”


    “網上有不少對這首歌的翻唱,但我還是最喜歡聽張文華老師的,簡直唱出了我的心聲,愛了愛了。”


    張文華在台上傾情獻唱,不過唱的確實不錯,雖然他是鮮肉明星,但基本功一直有在鍛煉,唱功還是挺紮實的。


    譚越左邊坐著秦桃,右邊坐著陳曄。


    陳曄是譚越的秘書,這個時候是坐在譚越身邊的,雖然從坐下之後,就一直被沫沫如刀鋒一般的目光緊緊盯著。


    聽著張文華唱著歌,陳曄看了譚越一眼,對譚越道:“譚總,這首歌真好聽。”


    譚越笑了笑,道:“還可以。”


    陳曄以為譚越是在謙虛,這首歌目前在國內外斬獲了海量的粉絲,甚至幫助張文華延續了巔峰,怎麽可能僅僅是還可以的水平。


    但譚越卻是說的實話,他腦海裏,比這首《stronger》更優秀的音樂作品,並不在少數。


    陳曄和譚越咬了咬耳朵,說了幾句悄悄話,就感覺有一雙刀子在自己身上給自己戳洞,她順著刀子的方向看了過去,沫沫正瞪大眼睛,不滿的向這裏望著。


    對於這個幼稚的小女孩,陳曄迎之以無言。


    台上,張文華的第一首歌唱完了,接下來唱的一首歌,是一首情歌。


    這首情歌,自然也不是張文華寫的。


    實際上,張文華頂多能算是一個歌手,卻不能說是一名音樂人。


    張文華目前公開的所有歌曲,都是他購買自其他音樂人的。當然,不能否認張文華自己私下沒有寫過歌曲。


    然後是第三首歌。


    第四首歌。


    第五首歌。


    每一首歌,演唱的時間,大概都有個三分鍾。


    唱歌不比其他,不是讓你站在台上一動不動,而是要唱的每一首歌,都要調動全身的精力,甚至還有精神上的損耗。


    張文華唱的不錯,但是唱到第七首歌的時候,譚越已經可以從張文華的聲音裏,聽出些許疲倦了。


    連續唱了半個小時,對身體也確實是一個比較大的消耗。


    到唱到第九首的時候,譚越隱隱聽出一些力不從心的感覺。


    張文華,看著就有些累了。


    譚越估摸著,張文華是時候休息了,可以讓助唱嘉賓上台了。


    果然,唱完這首歌,張文華和觀眾們說道:“唿,一連唱了九首歌,感覺有點撐不住了,我先去後台緩一緩,果然還是年紀大了。”


    張文華說完,台下觀眾很給麵子的鼓起掌來。


    大家也都理解,很少有歌手能夠一口氣把演唱會全部唱下來。


    張文華去後台休息一下也是情有可原的,而且張文華這一次演唱會唱的歌,也確實是算多了。


    “去吧去吧,休息一會兒再上台。”


    “好像是該李誌上台了吧?我聽說張文華請的助唱嘉賓就是李誌。”


    “哦?是李誌嗎?我覺得他搖滾唱的還不錯,不知道他會不會唱搖滾。”


    “是挺累的,一口氣唱了半個小時,換做是我,我肯定是堅持不下來的。”


    “咦?李誌怎麽還沒上台?”


    “是李誌嗎?之前的宣傳上,隻說是有一個神秘的助唱嘉賓。”


    “這個世界上就沒有不透風的牆,早就傳開了,神秘的助唱嘉賓,就是李誌。”


    “這都兩分鍾了,李誌怎麽還沒有上台?”


    很多網友,在議論,張文華已經下台兩三分鍾了,而這兩三分鍾的時間,台上卻一直空著,沒有人上台啊。


    正在所有人都議論紛紛的時候,舞台的通道處,一個人影出現了。


    很多人都以為,出現的是李誌,沒想到是張文華迴來了。


    隻是,張文華現在的臉色,有些不是很好看。


    不少人一愣,他不是下場休息去了嗎?


    ......


    就在幾分鍾前,張文華剛剛從舞台上走迴後台,走下舞台的那一刻,他臉色陡然變得凝重。


    因為就在前幾秒,魏宇突然通過耳麥告訴他,李誌還沒有到,而且聯係不上。


    來到後台,還沒等張文華喝口水,魏宇就跑了過來。


    “文華,好像是出問題了,李誌聯係不上啊。”魏宇對張文華說道。


    現在的張文華,也沒心思喝水了,接過助理遞過來的水,拿在手裏來不及喝,眉頭緊皺,對魏宇問道:“怎麽迴事兒?李誌怎麽聯係不上了?他怎麽還不來?”


    魏宇搖了搖頭,表示不知道。


    張文華口渴的厲害,把水迅速喝了幾口,遞給助理,拿過自己的手機,找到李誌的聯係方式,給李誌撥了過去。


    電話嗡嗡了幾聲,確實沒有人接通。


    張文華臉色唰的一下,就沉了下來,難看極了。


    由不得他心裏不焦躁,現在這是什麽時候了?自己演唱會唱了一半,眼看該李誌上場了,這家夥卻沒了影子。


    “混蛋,李誌太特麽混蛋了,我怎麽就瞎了眼,讓他來給我做助唱嘉賓呢。”張文華氣的罵了起來。


    旁邊,張文華的經紀人這次不僅沒有提醒張文華不當的言辭,反而跟著罵李誌不守信用,以後再也不跟他合作。


    不是張文華經紀人粗心,而是他也被氣壞了。


    張文華開演唱會這麽重要的事情,李誌居然給造成了如此嚴重的事故。


    魏宇也想跟著罵,但他更知道,眼下最重要的不是在這裏跳腳罵李誌,而是要接下來怎麽辦。


    要知道,現在近萬名觀眾,可是都在前台等著呢,而舞台上,是一個人也沒有啊!


    “我們接下來該怎麽辦?李誌這家夥,估計是靠不住了。”魏宇擔憂的說道。


    還沒等張文華說話,一個電話響了起來,是張文華的經紀人的手機。


    經紀人拿起手機,看了一眼聯係人,立刻對張文華和魏宇道:“是李誌的經紀人。”


    說完,便摁下接聽鍵,把手機放在耳邊。


    “喂,李誌老師怎麽還沒——呃,這.....唉!”


    “好,沒事兒,你也想想辦法吧。”


    經紀人掛斷電話,一臉無奈。


    張文華眉頭緊皺,對經紀人問道:“怎麽迴事?李誌到哪了?”


    經紀人苦笑道:“到警察局了,他昨晚喝酒,今天一早開車趕過來的路上,被查出酒駕,現在被交-警帶走了。”


    聽了經紀人的話,張文華的臉上,表情真的是精彩極了,五顏六色,什麽色兒都有。


    “臥槽。”


    這一刻,隻有這兩個字,能形容張文華淩亂的心情。


    這麽奇葩而且奇跡的事情,居然真的出現了。


    而自己,就是那個被耽誤事兒的倒黴蛋。


    張文華轉頭看向魏宇,道:“魏總,這次,看來李誌是真的靠不住了。”


    張文華說話的時候,心裏沉甸甸的。


    他本來對這次的演唱會寄予厚望,被他視為過去諸多場演唱會中,最出色的一次。


    為了這場演唱會,也準備了很多,卻沒想到,出了這麽大一個岔子。


    如果堅持把歌唱完,可以想象,唱到後麵,估計會事故頻發,畢竟他的嗓子和體力真的跟不上了。


    可如果刪減歌曲,那就更不可行了,對不起觀眾們啊,得罪觀眾,還要不要在這行兒混了,預告上說了要唱十八首歌,最後唱十二三首,觀眾能樂意才見鬼。


    張文華重重的歎了口氣,事已至此,估計是能硬著頭皮把這十八首歌都唱下去了。


    如果刪減演唱會要演唱的歌曲,那對他的影響太壞了。


    幾人此時,都是眉頭緊皺。


    突然,魏宇拍了一下腦袋,眼前一亮道:“我有了。”


    眾人目光,齊齊看向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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