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隻差一步……
夜色豪門:總裁,別太壞 作者:桃子仙仙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當時情況有些特殊……”林向晚斟酌著用詞,當時在別墅,她是和楚狄住在一起的,葉楠自己獨自有一個房間。那段時光,在所有的欺騙和陰謀還沒有開始的時候,說她對楚狄沒有任何感情,那並不是真實的。
正是因為有感情,所以才會在傷害後感到憤怒,感覺到了被欺騙,被辜負,感到失望,感到不可以相信這個男人,就算自己全心全意地相信他,最後得到的又是什麽結果?
在他心裏,她和葉楠,永遠隻是他生活中的陪襯品,他不可能因為兩件陪襯而真的去傷及自己的骨肉親人,既然他這樣無情,那她又何必再對他付出真情?
可這種情況,她又怎麽能和葉楠解釋清楚?就算現在已經想通,要放開他,但她仍然不願意迴顧那些往事,並不要說講給葉楠聽。“總之那時候和現在情況不一樣……媽媽現在要嫁給徐叔叔,隻是覺得徐叔叔人很好,是可以托付終身的人,和你或者其他人,並沒什麽關係,這是我自己的選擇。至於我們兩個為什麽不住在一起……”林向晚頓了頓,然後佯裝不快道,“怎麽,小鬼,你不想和媽媽睡一個房間麽?你嫌棄我年紀大了,不再貌美如花了是不是?你心裏隻有小珍了對不對?”
見林向晚十分怨婦,葉楠趕緊搖頭道,“當然不是,能和媽媽一個房間,我很開心的,我隻是怕你不高興。”然後他就緊跟著補了一句,“小珍我隻是覺得她很可愛,肉乎乎的,像個小肉丸子,根本沒想過她……媽媽別亂說。”
切,沒想過人家每次見到人家的時候,都拉著人家的手不肯放,誰信?林向晚翻了個白眼,把兒子拉到懷裏,狠狠地在他麵頰上親了兩口,道,“傻小子,這個世界上能讓我不高興的,除了你就沒別人了。反正我不管了,沒成年之前,你都是歸我所有的,你媽我以後老得再難看,你也不許嫌棄,聽見沒有?!等你以後長大了娶了媳婦,你想讓我和你住,我還不稀罕呢~~!”
“哎呀,媽媽放開我,好癢!!!哈哈!!!”葉楠掙紮不脫,被林向晚親得沒地方躲沒地方藏的,娘兒兩滾做一團,房間裏充滿了歡聲笑語。
……
時間一轉眼就到了八月中旬,林向晚挑了一個八月十六這個雙日子,拿著戶口本就和徐雲起一起到了民政局。
那天葉楠正好有圍棋課,所以就沒和他們一塊兒去,不過小孩兒從早起一睜眼就惦記著這事,給林向晚挑衣服選裙子,比她還要熱絡的樣子。
大概是因為日子選不得錯,本應九點中開門的民政局,不到八點半,門口就已經排了一小隊人,年輕的情侶們甜甜蜜蜜地依偎在一起,臉上掛著幸福的笑容。
和他們比起來,林向晚與徐雲起顯得就冷靜得多,兩個人對視的時候也會笑,但笑得卻有些尷尬。
“照片帶了吧?還有證件?”林向晚排在隊尾,低聲地開口問道,雖然這件事是她提出來的,但真的事到臨頭,女人本能的羞澀,還是讓她覺得不好意思。
這輩子,就要和這個男人栓在一起過了麽?如果他不離,她便不棄?兩個人或許沒有很多錢,但隻要他們夠努力,也可以把日子過得很好,然後將葉楠好好的養大,她也能閉了眼。
比起林向晚的忐忑,徐雲起就顯得冷靜得多,從懷中掏出各種證件拿給她看,“都帶齊了,放心吧。”
“咦?你怎麽還是未婚?”瞟了一眼徐雲起的證件,林向晚不禁咂舌道。他雖不算是離異,但也是已婚喪偶了好不好?怎麽可以冒充未婚男青年?
徐雲起倒沒什麽特殊的反映,隻是指了指林向晚的證件,“我和蘭朵當時是在村子裏舉行的傳統儀式,所以就沒有改過證件。你的婚禮可是滿城風雨,這不也未婚?”
林向晚的身份證都是後來沈士君替她新辦的,所以也沒留下以前的痕跡,這下好了,誰也別說誰,林向晚越想越覺得這事兒有意思,撲哧一聲笑了出來,倒是把剛剛緊張的氣氛衝淡很多。
徐雲起也笑了,一邊笑一邊搖頭,從衣兜裏又掏出一樣東西,遞給她,“這個……算是新婚禮物,送給你吧。”
被磨出了毛邊,有些破舊的小袋子裏,不知道裝著什麽東西,林向晚想接過來看看,可又怕那東西太貴重,她不能要。徐雲起看出了她的心思,就替她打開袋子,“別害怕,不會吃人的,也不是什麽特別值錢的東西,是我親手做的……”
不知是什麽製地的暗紅色的小牌子上,刻著如同梵文般的花式字跡,牌子四周都被打磨得十分光滑,從上麵精致的圖案和文字,都可以看出製作人的用心良苦。
“我們那裏的習俗,成婚的時候男人要把自己打到的野獸的獸骨做成這樣的骨牌送給女人,因為村裏人相信,如果是自己親手殺死的動物,就會把動物的靈魂也封存起來。這樣的話,就算以後男人不能陪在女人身邊,那被他征服的野獸,也會替他保護這個女人。我就不送你戒指了,送了你恐怕也不會戴,就把這個送給你,你要是喜歡的話,可以留給葉楠玩。”
林向晚曾經收過許多禮物,精美的,昂貴的,動輒價值不菲,世間難尋的都有,但對她來說,這個小小的骨牌,此刻卻遠比那些禮物,讓她看重更多。
徐雲起是個聰明人,聰明卻又不賣弄,他心知林向晚想要和他結婚的所有深意,但他並不點破。
對此,林向晚心存感激。
將骨牌好好收起來,她仰頭望向徐雲起,“謝謝你,我很喜歡。我或許不是一個好妻子,但我會努力學著雲做,希望我們以後可以幸福。”
徐雲起點點頭,“幸福不敢承諾給你,但是我會照顧好你和葉楠的,有我吃的,就有你們吃的,葉楠會平安的長大。"
林向晚低下頭,輕輕地笑了笑,她應該覺得慶幸,在經曆了這麽多事情之後,還有個男人肯對她說如此平實而真誠的話,幸好活下來了。
說話間,民政局的大門已經打開,一對又一對幸福的人兒依次走入其中,隊伍在緩慢而有序的向前移動著。
結婚的手續辦得很快,隻要證件帶得齊全,再簽一張同意書,就會有工作人員在大紅的結婚證上蓋下印章,證明你們兩人結為合法夫妻,林向晚聽見辦事處內傳來“嘭,嘭”地蓋章聲,忍不住抬頭望向徐雲起。
徐雲起捏了捏她的手,眼神裏有些親昵地,更多卻是信任的神色。
不多時就輪到他們倆人,林向晚將倆人的證件都擺上去,辦事的大姐看了一眼,隨即笑道,“喲,照片拍得可真好,今天來登記的就數你們兩個人照片拍得最好了。以後也要好好的過日子呀,夫妻和睦,白首同心。”
林向晚也笑著掏出喜糖,遞過去,“多謝您吉言。”
接下來就是抄寫結婚證言,林向晚的手因為緊張有些發抖,短短的幾句話,都抄得斷斷續續,徐雲起早就抄好了,也不催她,寧神靜氣地等在一旁。
直到林向晚好不容易抄好了,他就接過來,和自己的證言放在一起,交了過去。
辦事的大姐笑嗬嗬地接過去,就給他們去打結婚證,可就在此時,從門外卻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
“你不能嫁給他。他不愛你。”楚狄的聲音驟然出現,帶著不容人抗拒的冷硬與無情,使房間裏人都將目光投到他身上,就連等在辦事處門外等著辦事兒的人,也忍不住朝裏張望。
林向晚突然覺得無比厭煩,隻差一步,隻差一步,她就可以觸到她想要的生活,還有雖然遙遠,但並不是不可及的幸福。可是這個男人,他為什麽總是這樣,總是在最後一刻,出現在她追求幸福的道路上?然後親手摧毀這一切?難道他就這麽看不得她好?難道她快樂,他就會痛苦?一定要她像他一樣,身處地獄,他才會滿意?!
林向晚猛地轉過身,“你怎麽知道他不愛我?你又憑什麽在這裏指手劃腳?你以什麽身份來說這些話?”
她的態度激烈,額上的青筋都因為憤怒而凸起,徐雲起上前去拉她,卻被她甩到一邊。林向晚用一種極其刺耳尖銳的聲音質問著楚狄,“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對你退避,如果能夠躲開你,我連死都不惜去試,你還要怎麽樣?你就不能放過我一迴?不為了我,就當是為了葉楠,你就不能做這一次好事?”
麵對著她的逼問,楚狄的臉色也不好看,但他卻沒有任何動搖,仍是那句話,“你不能嫁給他,他不愛你,他也配不上你。”
“那誰配得上我?像我這種從十八歲到二十歲,因為錢把自己賣給一個男人,任別人糟蹋,唾棄,還要陪著笑臉,生怕別人會把我一腳踢開,不管別人提出多麽過份的要求,隻要能賺來錢我就無所為,什麽尊嚴,榮耀,身為女人的羞恥心,都可以拋開,就連家人都不願多看我一眼的女人,你說我配得上誰?!!!”
正是因為有感情,所以才會在傷害後感到憤怒,感覺到了被欺騙,被辜負,感到失望,感到不可以相信這個男人,就算自己全心全意地相信他,最後得到的又是什麽結果?
在他心裏,她和葉楠,永遠隻是他生活中的陪襯品,他不可能因為兩件陪襯而真的去傷及自己的骨肉親人,既然他這樣無情,那她又何必再對他付出真情?
可這種情況,她又怎麽能和葉楠解釋清楚?就算現在已經想通,要放開他,但她仍然不願意迴顧那些往事,並不要說講給葉楠聽。“總之那時候和現在情況不一樣……媽媽現在要嫁給徐叔叔,隻是覺得徐叔叔人很好,是可以托付終身的人,和你或者其他人,並沒什麽關係,這是我自己的選擇。至於我們兩個為什麽不住在一起……”林向晚頓了頓,然後佯裝不快道,“怎麽,小鬼,你不想和媽媽睡一個房間麽?你嫌棄我年紀大了,不再貌美如花了是不是?你心裏隻有小珍了對不對?”
見林向晚十分怨婦,葉楠趕緊搖頭道,“當然不是,能和媽媽一個房間,我很開心的,我隻是怕你不高興。”然後他就緊跟著補了一句,“小珍我隻是覺得她很可愛,肉乎乎的,像個小肉丸子,根本沒想過她……媽媽別亂說。”
切,沒想過人家每次見到人家的時候,都拉著人家的手不肯放,誰信?林向晚翻了個白眼,把兒子拉到懷裏,狠狠地在他麵頰上親了兩口,道,“傻小子,這個世界上能讓我不高興的,除了你就沒別人了。反正我不管了,沒成年之前,你都是歸我所有的,你媽我以後老得再難看,你也不許嫌棄,聽見沒有?!等你以後長大了娶了媳婦,你想讓我和你住,我還不稀罕呢~~!”
“哎呀,媽媽放開我,好癢!!!哈哈!!!”葉楠掙紮不脫,被林向晚親得沒地方躲沒地方藏的,娘兒兩滾做一團,房間裏充滿了歡聲笑語。
……
時間一轉眼就到了八月中旬,林向晚挑了一個八月十六這個雙日子,拿著戶口本就和徐雲起一起到了民政局。
那天葉楠正好有圍棋課,所以就沒和他們一塊兒去,不過小孩兒從早起一睜眼就惦記著這事,給林向晚挑衣服選裙子,比她還要熱絡的樣子。
大概是因為日子選不得錯,本應九點中開門的民政局,不到八點半,門口就已經排了一小隊人,年輕的情侶們甜甜蜜蜜地依偎在一起,臉上掛著幸福的笑容。
和他們比起來,林向晚與徐雲起顯得就冷靜得多,兩個人對視的時候也會笑,但笑得卻有些尷尬。
“照片帶了吧?還有證件?”林向晚排在隊尾,低聲地開口問道,雖然這件事是她提出來的,但真的事到臨頭,女人本能的羞澀,還是讓她覺得不好意思。
這輩子,就要和這個男人栓在一起過了麽?如果他不離,她便不棄?兩個人或許沒有很多錢,但隻要他們夠努力,也可以把日子過得很好,然後將葉楠好好的養大,她也能閉了眼。
比起林向晚的忐忑,徐雲起就顯得冷靜得多,從懷中掏出各種證件拿給她看,“都帶齊了,放心吧。”
“咦?你怎麽還是未婚?”瞟了一眼徐雲起的證件,林向晚不禁咂舌道。他雖不算是離異,但也是已婚喪偶了好不好?怎麽可以冒充未婚男青年?
徐雲起倒沒什麽特殊的反映,隻是指了指林向晚的證件,“我和蘭朵當時是在村子裏舉行的傳統儀式,所以就沒有改過證件。你的婚禮可是滿城風雨,這不也未婚?”
林向晚的身份證都是後來沈士君替她新辦的,所以也沒留下以前的痕跡,這下好了,誰也別說誰,林向晚越想越覺得這事兒有意思,撲哧一聲笑了出來,倒是把剛剛緊張的氣氛衝淡很多。
徐雲起也笑了,一邊笑一邊搖頭,從衣兜裏又掏出一樣東西,遞給她,“這個……算是新婚禮物,送給你吧。”
被磨出了毛邊,有些破舊的小袋子裏,不知道裝著什麽東西,林向晚想接過來看看,可又怕那東西太貴重,她不能要。徐雲起看出了她的心思,就替她打開袋子,“別害怕,不會吃人的,也不是什麽特別值錢的東西,是我親手做的……”
不知是什麽製地的暗紅色的小牌子上,刻著如同梵文般的花式字跡,牌子四周都被打磨得十分光滑,從上麵精致的圖案和文字,都可以看出製作人的用心良苦。
“我們那裏的習俗,成婚的時候男人要把自己打到的野獸的獸骨做成這樣的骨牌送給女人,因為村裏人相信,如果是自己親手殺死的動物,就會把動物的靈魂也封存起來。這樣的話,就算以後男人不能陪在女人身邊,那被他征服的野獸,也會替他保護這個女人。我就不送你戒指了,送了你恐怕也不會戴,就把這個送給你,你要是喜歡的話,可以留給葉楠玩。”
林向晚曾經收過許多禮物,精美的,昂貴的,動輒價值不菲,世間難尋的都有,但對她來說,這個小小的骨牌,此刻卻遠比那些禮物,讓她看重更多。
徐雲起是個聰明人,聰明卻又不賣弄,他心知林向晚想要和他結婚的所有深意,但他並不點破。
對此,林向晚心存感激。
將骨牌好好收起來,她仰頭望向徐雲起,“謝謝你,我很喜歡。我或許不是一個好妻子,但我會努力學著雲做,希望我們以後可以幸福。”
徐雲起點點頭,“幸福不敢承諾給你,但是我會照顧好你和葉楠的,有我吃的,就有你們吃的,葉楠會平安的長大。"
林向晚低下頭,輕輕地笑了笑,她應該覺得慶幸,在經曆了這麽多事情之後,還有個男人肯對她說如此平實而真誠的話,幸好活下來了。
說話間,民政局的大門已經打開,一對又一對幸福的人兒依次走入其中,隊伍在緩慢而有序的向前移動著。
結婚的手續辦得很快,隻要證件帶得齊全,再簽一張同意書,就會有工作人員在大紅的結婚證上蓋下印章,證明你們兩人結為合法夫妻,林向晚聽見辦事處內傳來“嘭,嘭”地蓋章聲,忍不住抬頭望向徐雲起。
徐雲起捏了捏她的手,眼神裏有些親昵地,更多卻是信任的神色。
不多時就輪到他們倆人,林向晚將倆人的證件都擺上去,辦事的大姐看了一眼,隨即笑道,“喲,照片拍得可真好,今天來登記的就數你們兩個人照片拍得最好了。以後也要好好的過日子呀,夫妻和睦,白首同心。”
林向晚也笑著掏出喜糖,遞過去,“多謝您吉言。”
接下來就是抄寫結婚證言,林向晚的手因為緊張有些發抖,短短的幾句話,都抄得斷斷續續,徐雲起早就抄好了,也不催她,寧神靜氣地等在一旁。
直到林向晚好不容易抄好了,他就接過來,和自己的證言放在一起,交了過去。
辦事的大姐笑嗬嗬地接過去,就給他們去打結婚證,可就在此時,從門外卻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
“你不能嫁給他。他不愛你。”楚狄的聲音驟然出現,帶著不容人抗拒的冷硬與無情,使房間裏人都將目光投到他身上,就連等在辦事處門外等著辦事兒的人,也忍不住朝裏張望。
林向晚突然覺得無比厭煩,隻差一步,隻差一步,她就可以觸到她想要的生活,還有雖然遙遠,但並不是不可及的幸福。可是這個男人,他為什麽總是這樣,總是在最後一刻,出現在她追求幸福的道路上?然後親手摧毀這一切?難道他就這麽看不得她好?難道她快樂,他就會痛苦?一定要她像他一樣,身處地獄,他才會滿意?!
林向晚猛地轉過身,“你怎麽知道他不愛我?你又憑什麽在這裏指手劃腳?你以什麽身份來說這些話?”
她的態度激烈,額上的青筋都因為憤怒而凸起,徐雲起上前去拉她,卻被她甩到一邊。林向晚用一種極其刺耳尖銳的聲音質問著楚狄,“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對你退避,如果能夠躲開你,我連死都不惜去試,你還要怎麽樣?你就不能放過我一迴?不為了我,就當是為了葉楠,你就不能做這一次好事?”
麵對著她的逼問,楚狄的臉色也不好看,但他卻沒有任何動搖,仍是那句話,“你不能嫁給他,他不愛你,他也配不上你。”
“那誰配得上我?像我這種從十八歲到二十歲,因為錢把自己賣給一個男人,任別人糟蹋,唾棄,還要陪著笑臉,生怕別人會把我一腳踢開,不管別人提出多麽過份的要求,隻要能賺來錢我就無所為,什麽尊嚴,榮耀,身為女人的羞恥心,都可以拋開,就連家人都不願多看我一眼的女人,你說我配得上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