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要是我不死心呢?!
夜色豪門:總裁,別太壞 作者:桃子仙仙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見楚狄不說話,林向晚就繼續道,“告訴你也沒關係,其實那個地方你肯定也去過。這兩天,我帶著葉楠去了我自己的墓地,還有父親的。”
楚狄猛地抬頭,幾乎惡狠狠地盯著林向晚,但他的目光並沒有阻止她的話語,她從秋千上站起來,走到楚狄麵前,“我自己的墓地,自己卻沒去過,這說出去實在有些可笑。當初阿刀打傷我的時候,沈士君把我從醫院帶出來,他給我做手術的時候,我清醒過一會兒,我告訴他,如果我萬一要是撐不過去死了,千萬別把我埋在父親旁邊,因為我怕他會生氣。”
“我真的很失敗,身為人母,卻無法保護自己的孩子,身為家中長女,不僅不能贍養父母,而且還連累他們因我而受苦,也無法庇護家中兄妹,唯一的妹妹還……算了,不說這些了,這些都是我自己選的,說出來隻是自取其辱,咱們聊點高興的事兒吧,我和我爸也說了,結了一次婚,還不是因為自己喜歡人家,而是想變著法兒的害人家,這樣真不好,所以再嫁人,我一定選我喜歡的,除了我喜歡之外,別的條件再好也沒用。”
“現在我找著我喜歡的人了,要結婚了,請柬就不送你了,請你吃喜糖吧。”
紅豔豔的糖紙上,畫著兩個喜慶的小人,小人笑咪咪地對著楚狄,這是超市裏賣得最好的糖果,卻不是最昂貴的。他記得他們的婚禮上,就連糖紙都是金燦燦的,一看就知道價格不菲,但他自己卻沒嚐過它的味道。
現在她說她找到了喜歡的人,她要請他吃喜糖。
當天溫柔的陽光一下子變得刺眼至極,楚狄看著林向晚,似乎想從她的臉上看出些破綻,但她笑得那樣安然,完全不給他任何機會。
“你要結婚?!你……和誰?沈士君麽?”他向前一步,胸膛幾乎要撞到林向晚,聲音激烈地顫抖著,“他要訂婚的人是你?!”
“當然不是,我師兄和我隻是友誼,友誼你懂麽,我隻拿他當親人看,根本沒想過這種事情。至於我要嫁誰,你就別打聽了,總之不會是你。”林向晚仍是笑著,但笑容卻變得有些僵硬,她像是不耐煩似地推了推楚狄的胸膛,想要離他遠點,“你為我做的那些事情……不管出於什麽目的,我都當它是好意,不過以後不用了,你本來就不是個小人物,埋在這個便利店裏實在委屈了,公司雖然不在了,但並不代表你沒有東山再起的可能,你自己的實力,自己應該最清楚,不需要我多言。楚狄,我們都不是小孩子了,再過兩年,我也要三十歲了,人一生能有多少個三十年?對你來說,時間或許並不那麽寶貴,因為你身體健康,有資本浪費。但是我,”
林向晚說著,輕輕搖搖頭,“我沒時間好浪費了。這顆心,它可能隻有二十幾年的保質期,等到了時候,它一樣會報廢,它不是原裝貨,它不能陪著我日久天長,我不想死,我想活著,多活一天,就能多見葉楠一天,我真的玩不起了。”
如果說曾經的她,處心積慮,為了能將他毀滅。那麽現在的她,一門心思,隻想逃開。
可她也知道,他做了這些都是為了她。
她也知道,埋在那個小便利店裏,對他來說實在是委屈了。
她什麽都知道,她卻什麽也不想要。
楚狄覺得自己的心,像是突然被人掏空了。這種空洞可怕的感覺,在她的葬禮上,看到她的棺木時,也曾出現過。隻不過那時候,就算再絕望,他也能給自己留一絲最後的尊嚴與希望,能夠自欺欺己,守在她的葬地前,靠著酒精麻痹自己,就當一切都不是真的。
可現在,她一字一句,說得這樣清楚明白,讓他想要裝傻都不能。
不怕死別,卻怕生離。
死別是因為命運捉弄無可奈何,但生離,卻是她的選擇。
“你告訴我,那個人的名字。我就不再騷擾你。”楚狄的聲音變得異常艱澀,他像是極不願意說出這幾個字,但卻在生生地逼著自己問出來。
林向晚搖搖頭,“他是小人物,經不起你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我替他謝謝你,成全我們。”
楚氏雖倒,但隻要楚狄不死,有一天他仍會再次屹立於權力與財富的頂端,她不想給徐雲起找麻煩,徐雲起和他不一樣,他有能力,但他沒野心,他之所以同意娶她,大概和她一樣,也不過是想過幾天踏實安份的日子吧。
見林向晚態度堅決,楚狄就像是吞了一顆黃蓮,苦澀的味道從心底直漫出來。
那個十八歲時站在他車頭,對他說楚先生,你買下我吧的女孩兒,終是長大了,她學會了替別人著想,學會了先禮後兵,但她想保護的人,卻不是他。
對啊,她怎麽會想保護他,從始至終,都是他比她強大,他壓迫著她,欺辱著她,以為可以控製她的人生,最後卻將自己輸得一敗塗地。
手裏的糖,被掌心的溫度溫暖,變得軟塌塌的,林向晚見楚狄臉色灰暗地站在原地,一言不發,輕輕把掌心合攏,將喜糖揣迴兜中,轉身雲找葉楠。
“是不是不管我怎麽低三下四,也不能讓你改變決定?”
就在她快要走出小花園的時候,楚狄低啞的聲音從身後傳來。林向晚怔了怔,然後毅然道,“是。所以我勸你,還是死了心。”
“要是我不死心呢?”
男人的聲音突然變得冷靜而充滿威脅,林向晚心裏一緊,他想幹嘛?不過她不想讓楚狄看出她的擔憂,很快就恢複了常態,道,“那也是你的事情,與我無關。”
情深之時,談到彼此,會用我們,待濃情轉薄,你就是你,而我就是我,你和我之間便沒有半分關係。
“林向晚,你這麽說,可不要後悔。”
*
楚狄那天說最後一句話,像是一片烏雲,一直籠罩在林向晚的心頭,讓她無論做什麽事,都會心不在焉。
萬幸的是,最近天下一片太平,手頭上的工作,除了那件曠日持久的懸案,就再沒別的新案子,林向晚忙裏偷閑,偶爾發發呆也不會太影響工作。
心裏雖然忐忑,但實際上經過幾天的觀察,林向晚發現楚狄並沒有什麽實質性的舉動,他仍然留在便利店裏,每天忙進忙出,隻不過變得更加沉默寡言,連笑容也奉欠。
日子久了,林向晚也就把這件事情放在一旁,不理多分心去關注。
和徐雲起的婚事,安排在了八月中舉行,不打算操辦,也不打算昭告天下,隻是兩個人去領個證,然後帶葉楠出去吃一頓好的,就算慶祝了。
不大辦,一是因為兩個人都不是頭婚,林向晚的身份特殊敏感,徐雲起又非本地人,本來就沒什麽親戚熟人在這邊,就算想大辦也沒資源,二是因為兩人手頭都不寬裕,林向晚那幾年攢的錢大多都在沈士君那裏藏著,沈士君不給她,她也不好意思厚著臉皮和他要,而徐雲起的公司則剛步入正規,要是真有錢,他也不用去靠打拳來支撐公司。
所以兩個人一商量,幹脆隻領證,然後搬到一起,至於未來的事情,有的是時間再做打算。
林向晚收拾出客房,給徐雲起當臥室,她做這些事情的時候,葉楠一直站在她身後。
等她停下手裏的活兒,直起腰休息,葉楠就跑過去,替她捶背。林向晚迴頭向他笑著道謝,卻看見小孩兒緊抿著唇,像是一臉不高興。
“媽媽嫁給徐叔叔,是不是因為那個人?”到底是小孩子,心裏忍不住事,捶了一會兒背,就不禁開口問道。
林向晚轉迴身,把他的小手握在自己掌中,“是也不是,媽媽年紀大了,想要有個人照顧,徐叔叔人很好,也不嫌棄我結過婚,所以媽媽才願意和他在一起的,怎麽,你不喜歡他?”
葉楠緊皺著眉頭,半天半天,才慎重的搖了搖頭,“徐叔叔教我功夫,還做早飯給我,我很喜歡他。可是媽媽,你喜歡他麽?”
林向晚一楞,然後笑著問道,“怎麽問我這個?如果不喜歡他的話,媽媽怎麽會嫁他?”
“可是如果喜歡他,你為什麽不和他住在一起?以前你和……你們不是都住在一起的麽?”葉楠指了指客房裏那間已經鋪上嶄新床單的單人床,仰臉問林向晚。“媽媽是因為我,才和徐叔叔在一起的對不對?其實你並不喜歡他?我知道你不喜歡他的。你看他的時候,眼睛沒有笑。”
林向晚唿吸一滯。她以為葉楠太少,根本不會注意到這件事,可是她卻忘了,自己的兒子,和別的孩子不同,他天性敏感,有著超乎同齡人的洞察力。
隻不過,喜歡這個詞,對她來說,太奢侈了吧。喜歡,愛,或者別的什麽類似於這樣的詞匯,已經許久許久沒有出現在她的字典之中,久得讓她幾乎要忘了這兩個字怎麽寫。
喜歡,隻是用來對付別人的工具,而並不真的發自內心的感動。
喜歡一個人,就意味著要付出,意味著有可能要失去,意味著或許有一天,喜歡會變成不喜歡。
楚狄猛地抬頭,幾乎惡狠狠地盯著林向晚,但他的目光並沒有阻止她的話語,她從秋千上站起來,走到楚狄麵前,“我自己的墓地,自己卻沒去過,這說出去實在有些可笑。當初阿刀打傷我的時候,沈士君把我從醫院帶出來,他給我做手術的時候,我清醒過一會兒,我告訴他,如果我萬一要是撐不過去死了,千萬別把我埋在父親旁邊,因為我怕他會生氣。”
“我真的很失敗,身為人母,卻無法保護自己的孩子,身為家中長女,不僅不能贍養父母,而且還連累他們因我而受苦,也無法庇護家中兄妹,唯一的妹妹還……算了,不說這些了,這些都是我自己選的,說出來隻是自取其辱,咱們聊點高興的事兒吧,我和我爸也說了,結了一次婚,還不是因為自己喜歡人家,而是想變著法兒的害人家,這樣真不好,所以再嫁人,我一定選我喜歡的,除了我喜歡之外,別的條件再好也沒用。”
“現在我找著我喜歡的人了,要結婚了,請柬就不送你了,請你吃喜糖吧。”
紅豔豔的糖紙上,畫著兩個喜慶的小人,小人笑咪咪地對著楚狄,這是超市裏賣得最好的糖果,卻不是最昂貴的。他記得他們的婚禮上,就連糖紙都是金燦燦的,一看就知道價格不菲,但他自己卻沒嚐過它的味道。
現在她說她找到了喜歡的人,她要請他吃喜糖。
當天溫柔的陽光一下子變得刺眼至極,楚狄看著林向晚,似乎想從她的臉上看出些破綻,但她笑得那樣安然,完全不給他任何機會。
“你要結婚?!你……和誰?沈士君麽?”他向前一步,胸膛幾乎要撞到林向晚,聲音激烈地顫抖著,“他要訂婚的人是你?!”
“當然不是,我師兄和我隻是友誼,友誼你懂麽,我隻拿他當親人看,根本沒想過這種事情。至於我要嫁誰,你就別打聽了,總之不會是你。”林向晚仍是笑著,但笑容卻變得有些僵硬,她像是不耐煩似地推了推楚狄的胸膛,想要離他遠點,“你為我做的那些事情……不管出於什麽目的,我都當它是好意,不過以後不用了,你本來就不是個小人物,埋在這個便利店裏實在委屈了,公司雖然不在了,但並不代表你沒有東山再起的可能,你自己的實力,自己應該最清楚,不需要我多言。楚狄,我們都不是小孩子了,再過兩年,我也要三十歲了,人一生能有多少個三十年?對你來說,時間或許並不那麽寶貴,因為你身體健康,有資本浪費。但是我,”
林向晚說著,輕輕搖搖頭,“我沒時間好浪費了。這顆心,它可能隻有二十幾年的保質期,等到了時候,它一樣會報廢,它不是原裝貨,它不能陪著我日久天長,我不想死,我想活著,多活一天,就能多見葉楠一天,我真的玩不起了。”
如果說曾經的她,處心積慮,為了能將他毀滅。那麽現在的她,一門心思,隻想逃開。
可她也知道,他做了這些都是為了她。
她也知道,埋在那個小便利店裏,對他來說實在是委屈了。
她什麽都知道,她卻什麽也不想要。
楚狄覺得自己的心,像是突然被人掏空了。這種空洞可怕的感覺,在她的葬禮上,看到她的棺木時,也曾出現過。隻不過那時候,就算再絕望,他也能給自己留一絲最後的尊嚴與希望,能夠自欺欺己,守在她的葬地前,靠著酒精麻痹自己,就當一切都不是真的。
可現在,她一字一句,說得這樣清楚明白,讓他想要裝傻都不能。
不怕死別,卻怕生離。
死別是因為命運捉弄無可奈何,但生離,卻是她的選擇。
“你告訴我,那個人的名字。我就不再騷擾你。”楚狄的聲音變得異常艱澀,他像是極不願意說出這幾個字,但卻在生生地逼著自己問出來。
林向晚搖搖頭,“他是小人物,經不起你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我替他謝謝你,成全我們。”
楚氏雖倒,但隻要楚狄不死,有一天他仍會再次屹立於權力與財富的頂端,她不想給徐雲起找麻煩,徐雲起和他不一樣,他有能力,但他沒野心,他之所以同意娶她,大概和她一樣,也不過是想過幾天踏實安份的日子吧。
見林向晚態度堅決,楚狄就像是吞了一顆黃蓮,苦澀的味道從心底直漫出來。
那個十八歲時站在他車頭,對他說楚先生,你買下我吧的女孩兒,終是長大了,她學會了替別人著想,學會了先禮後兵,但她想保護的人,卻不是他。
對啊,她怎麽會想保護他,從始至終,都是他比她強大,他壓迫著她,欺辱著她,以為可以控製她的人生,最後卻將自己輸得一敗塗地。
手裏的糖,被掌心的溫度溫暖,變得軟塌塌的,林向晚見楚狄臉色灰暗地站在原地,一言不發,輕輕把掌心合攏,將喜糖揣迴兜中,轉身雲找葉楠。
“是不是不管我怎麽低三下四,也不能讓你改變決定?”
就在她快要走出小花園的時候,楚狄低啞的聲音從身後傳來。林向晚怔了怔,然後毅然道,“是。所以我勸你,還是死了心。”
“要是我不死心呢?”
男人的聲音突然變得冷靜而充滿威脅,林向晚心裏一緊,他想幹嘛?不過她不想讓楚狄看出她的擔憂,很快就恢複了常態,道,“那也是你的事情,與我無關。”
情深之時,談到彼此,會用我們,待濃情轉薄,你就是你,而我就是我,你和我之間便沒有半分關係。
“林向晚,你這麽說,可不要後悔。”
*
楚狄那天說最後一句話,像是一片烏雲,一直籠罩在林向晚的心頭,讓她無論做什麽事,都會心不在焉。
萬幸的是,最近天下一片太平,手頭上的工作,除了那件曠日持久的懸案,就再沒別的新案子,林向晚忙裏偷閑,偶爾發發呆也不會太影響工作。
心裏雖然忐忑,但實際上經過幾天的觀察,林向晚發現楚狄並沒有什麽實質性的舉動,他仍然留在便利店裏,每天忙進忙出,隻不過變得更加沉默寡言,連笑容也奉欠。
日子久了,林向晚也就把這件事情放在一旁,不理多分心去關注。
和徐雲起的婚事,安排在了八月中舉行,不打算操辦,也不打算昭告天下,隻是兩個人去領個證,然後帶葉楠出去吃一頓好的,就算慶祝了。
不大辦,一是因為兩個人都不是頭婚,林向晚的身份特殊敏感,徐雲起又非本地人,本來就沒什麽親戚熟人在這邊,就算想大辦也沒資源,二是因為兩人手頭都不寬裕,林向晚那幾年攢的錢大多都在沈士君那裏藏著,沈士君不給她,她也不好意思厚著臉皮和他要,而徐雲起的公司則剛步入正規,要是真有錢,他也不用去靠打拳來支撐公司。
所以兩個人一商量,幹脆隻領證,然後搬到一起,至於未來的事情,有的是時間再做打算。
林向晚收拾出客房,給徐雲起當臥室,她做這些事情的時候,葉楠一直站在她身後。
等她停下手裏的活兒,直起腰休息,葉楠就跑過去,替她捶背。林向晚迴頭向他笑著道謝,卻看見小孩兒緊抿著唇,像是一臉不高興。
“媽媽嫁給徐叔叔,是不是因為那個人?”到底是小孩子,心裏忍不住事,捶了一會兒背,就不禁開口問道。
林向晚轉迴身,把他的小手握在自己掌中,“是也不是,媽媽年紀大了,想要有個人照顧,徐叔叔人很好,也不嫌棄我結過婚,所以媽媽才願意和他在一起的,怎麽,你不喜歡他?”
葉楠緊皺著眉頭,半天半天,才慎重的搖了搖頭,“徐叔叔教我功夫,還做早飯給我,我很喜歡他。可是媽媽,你喜歡他麽?”
林向晚一楞,然後笑著問道,“怎麽問我這個?如果不喜歡他的話,媽媽怎麽會嫁他?”
“可是如果喜歡他,你為什麽不和他住在一起?以前你和……你們不是都住在一起的麽?”葉楠指了指客房裏那間已經鋪上嶄新床單的單人床,仰臉問林向晚。“媽媽是因為我,才和徐叔叔在一起的對不對?其實你並不喜歡他?我知道你不喜歡他的。你看他的時候,眼睛沒有笑。”
林向晚唿吸一滯。她以為葉楠太少,根本不會注意到這件事,可是她卻忘了,自己的兒子,和別的孩子不同,他天性敏感,有著超乎同齡人的洞察力。
隻不過,喜歡這個詞,對她來說,太奢侈了吧。喜歡,愛,或者別的什麽類似於這樣的詞匯,已經許久許久沒有出現在她的字典之中,久得讓她幾乎要忘了這兩個字怎麽寫。
喜歡,隻是用來對付別人的工具,而並不真的發自內心的感動。
喜歡一個人,就意味著要付出,意味著有可能要失去,意味著或許有一天,喜歡會變成不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