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已經很久沒有關注自己的丈夫。


    隻記得之前他的壓力很大,瘦了很多,也頹廢了不少,臉色發黃。


    他身上的襯衫有點皺,而且皮鞋腳背上的褶皺非常明顯。


    忙著解決生計生存問題,暫時對於自己的形象不是多放在心上。


    他身上帶著濃濃的暮氣,男人因為成功而璀璨,成功帶給男人很多的光環。因為鬱鬱不得誌,所以看著真的老了很多。


    但現在他事業成功,自然有時間和金錢對自己進行包裝。


    整個人容光煥發,嘴角的笑容遮都遮不住。


    他穿著筆挺的西裝,身材高大。


    長相也英俊。


    精神狀態很好,一身西裝穿在他的身體有股別樣的味道。


    “孩子要交學費,家裏要買衣服,我身上一分錢都沒有,你有沒有十塊大洋?”董雲歎了一聲,試探著說。


    林秋風捂緊了自己的口袋,信誓旦旦地說,“沒有,我身上一個銅元都沒有。最近的稿件又被退迴來了,我這麽有文采,這些報社太沒眼光了。”


    看林秋風緊緊捂著自己口袋,覺得他的身上應該有是有十塊大洋的,但是不想拿出來。


    以往這個時候,她就要生氣了,他們就要吵架了。


    他該不會早就想著不要她了,發達了自己一個人跑了,然後再娶個年輕貌美的女人,再給他生個兒子。


    董雲的心裏有火,臉上卻笑得體貼,“我自己再去想想辦法,你也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狠,我相信你早晚會大放異彩的。”


    等到晚飯吃完了,他還有要給一分錢都意思。


    “這有瓶酒,主編送的,你要喝的話,我去炒個菜。”


    林秋風喝了點小酒睡了,董雲翻了他的褲子口袋沒錢,冷笑了一聲,把廚房的一塊磚撬了,發現下麵藏著六十塊大洋。


    一瞬間心都涼了,她把磚放了迴去,一張臉黑得跟炭一樣,胸膛劇烈起伏,牙關緊咬。


    她氣得渾身顫抖,以前怎麽沒有看出林秋風居然是這樣的王八蛋,竟然能做出這樣的事。


    這麽多錢,給女兒花一分都舍不得,真是好樣的。


    她磨了磨牙,極力壓抑自己的情緒。


    躺在床上,聽著旁邊唿啦的打鼾聲,要多難受就有多難受。


    薑東不見了,丈夫也有了二心,如果她不抓緊一點,那就什麽都得不到了,她不甘心,非常不甘心。


    “我太無能了,如果,如果有好的人追你,你,你就答應了吧。”第二天飯桌上,林秋風抓了抓頭發,看起來很是痛苦。


    現在看到林秋風這幅嘴臉,惡心地要命,以前她怎麽就沒有看出來呢。


    “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我這輩子就是你的妻子,生是林家的人,死是林家的鬼。”董雲咬牙切齒,眼睛有些發紅,麵目猙獰。


    她就知道他想拋棄她,想得倒挺美的。


    他什麽都沒有的時候,她跟了他,結果現在他發達了,就要撇下她,門都沒有。


    至於薑東,反正林秋風也不知道,她也沒什麽好心虛的。


    “娘,老師催著要交錢。”女兒眼睛紅紅的,拿筷子戳了戳碗裏的米飯,整個人蔫蔫的。


    摸了摸口袋,董雲低下頭才說,“我想想辦法,你先去上學,放心,學費一定會有的。”


    林秋風不說話。


    董雲心裏更恨了,男人身上有六十塊大洋,十塊大洋都舍不得拿出來給女兒用。


    她到了歌女曼曼家門口,敲了門。


    開門的是歌女曼曼,她披散著頭,身上穿著紅色洋裝,露出了一雙潔白修長的腿,光著腳,小巧粉嫩的腳指頭塗上了紅色的指甲油。


    一雙腳踩在地毯上格外好看。


    她站著的時候,兩條腿尤其長,又白又嫩修長好看。


    就是身上的衣服,太刺目了,刺得她眼睛生疼生疼的。


    她看著看著,心裏的妒恨如何能用言語來形容,真是恨不得能生食歌女曼曼的肉。


    這是她壓箱底,現在穿不出去的那件衣服。好多年過去了,衣服還是跟全新的一樣,而且款式也不落伍。當年男人花大價錢,為她量身定製的。


    本來蘊含著甜蜜與情意的禮物,此刻卻穿在了另一個人的身上!


    董雲快要氣死了,這一刻,她的溫柔她的體貼她的懂事她的風度……什麽都沒有了,此刻她隻想把這個勾引了他丈夫的小賤人給碎屍萬段!


    但不行呀,這是一場拉鋸戰,誰先動氣了,誰就輸了。她忍住想把手裏的包包砸到對方臉上的衝動。


    她深吸了口氣,重新打起了精神。


    “我是林秋風的妻子,不是他的表姐,更不是什麽借住在林家的窮酸親戚,我們有一個女兒,而我是一名記者。”董雲開門見山地說。


    “你這是什麽意思?你真不是他表姐?那個女孩也不是他……”曼曼一張臉全白了。


    “我是他的妻子,我的女兒就是他的女兒。對了,你身上的衣服,以前是我的,這裙擺上還繡著我的名字呢,董雲。”說完,董雲頭也不迴地走了。


    她以前無疑是個漂亮的女人,可再漂亮的女人也需要優渥的生活與年輕的心態才能維持好容貌,她無疑是沒有的,她為生活所累,再漂亮的臉蛋也要打些折扣。


    這人哪,都需要一個對比。不跟年輕的小姑娘比,你就不知道自己的弱勢在哪裏。


    但也不是沒有優勢,她經曆的事多了,這個時候很能沉得住氣。


    有些事情隻要點到即止,不必說得太詳盡。


    林秋風這段時間很是風光,也幹了膽大包天的事。


    因為憐惜身世坎坷淪落風塵的歌女,拿走了董雲一直沒舍得穿的新衣服,轉手贈給對方表示愛憐。


    年輕的時候,董雲苗條豔麗,人到中年有點兒發福了,漂亮的裙子穿不上了,壓在了箱底,那裙子不論是做工還是款式,到現在都不落伍。


    林秋風又把自己剛剛領到的熱騰騰的稿費,給了歌女一半。


    所以才特別舍不得自己口袋裏的銀元。


    女兒上學要交錢,他沒給,心裏其實還是有點不舒服的。


    他的心裏頭也是有那麽點廉恥感的。當然,他的這個廉恥感不是因為他背叛了跟妻子的婚姻,當年他能停妻再娶妻,現在也可以。他的羞恥感來自於身為一個盡職的好父親,因為私人原因,不能滿足女兒最基本的需求,讓女兒在老師麵前難堪。


    但他不覺得自己哪裏錯了。他已經快三個月沒碰女人了。雖然說在外頭可以找到發泄的,但他沒有錢。


    現在他有錢了,有名聲了卻是瞧不上董雲了。


    相比她的無趣,曼曼就好多了,小姑娘聲音軟綿綿的,嫩的能掐出水來,十七八歲的年紀,鮮活水靈,像一朵花一樣。


    她的善解人意識大體,還有不爭不搶的淡泊心態,也讓對她愈發癡迷。


    再說了,這一年多以來,董雲一直嫌東嫌西,覺得他沒本事沒能耐,他早就受夠了。


    他覺得自己移情別戀也是情有可原的。他想把自己的錢花在另外一個既能取悅他,又崇拜他,給他以極大的自豪感的年輕女孩身上,又有什麽錯?


    他看歌女曼曼越是滿意越是心動,對董雲就於是不耐煩越是厭惡。


    所以說啊,這男人要是想移情別戀,他能找出一千一萬個理由來證明是你的不好。


    現在當務之急就是甩掉這個老婆娘,然後流連花叢,他以後不娶妻了,一個人才好呢。


    唐檸見過那個歌女曼曼,直覺這個女孩不簡單,絕對不是林秋風跟董雲夫妻倆想象中的那種柔弱的女孩子。


    他們這迴可以說是踢到鐵板了啊……饒是你鋼皮鐵骨,在鐵板麵前,都是不堪一擊的。


    歌女曼曼信任林秋風,但不代表她什麽都沒有察覺,女人在這方麵的洞察力絕對稱得上驚人,她是願意給予林秋風信任,覺得兩人一見鍾情,兩人是天賜的良緣,以後也會攜手到老,萬萬不曾想過那麽重要的事,男人竟然會隱瞞她。


    “我打算把這份工作辭了,你的妻子不能是個歌女。”曼曼低著頭,掩去眼裏的情緒。


    林秋風手裏正捧著一束花,他的笑容收斂了一點,“我喜歡聽你唱歌,我說過我不在意你的出身。”


    “那你打算什麽時候娶我?我可不想沒名沒分地跟著你。”曼曼坐在了鏡子前給自己帶耳釘。


    “我一定會娶你的,隻是現在還沒到時候。”林秋風臉僵了一下說。


    曼曼開始描眉,“那我搬去和你一起住吧,你表姐畢竟不是你的妻子,給你洗貼身衣物不大好。”


    “我家太小了,等明年我買了房子,再說。”林秋風臉上的笑容沒了。


    “既然如此,你滾吧,以後不要來找我了。”曼曼冷著一張臉說。


    估計林秋風一時間還沒有適應歌女曼曼的翻臉無情,呐呐地說道,“你說什麽?你讓我滾!”


    “我說讓你滾,以後我們都不要再見了。”曼曼淡淡地說道,“你不想我叫打手的話,就趕緊走走走……”


    林秋風黑著一張臉,“走就走,你可不要後悔。我要是迴來找你,我就是烏龜王八蛋。”


    曼曼翻了一個大白眼,坐在椅子上,拿起口紅塗嘴唇。


    林秋風整了整衣領,重重哼了走了兩步,停住了腳步,拿出了手表朝曼曼砸去,“你的手表。”


    曼曼伸出手穩穩地接住了手表,淡漠地看安旭臣,林秋風冷哼了一聲,非常傲氣地轉身走了,不過走得很慢。


    估計是在等曼曼叫住自己,隻是沒等到曼曼出聲,隻能抬頭挺胸快步就走了。


    “我真的走了,走了,就不迴來了,你不會後悔嗎?”林秋風迴頭,盯著曼曼。


    曼曼握著梳子,“我就問你,你讓不讓我搬過去跟你一起住。”


    “我們還沒到那個地步呢!”


    言下之意,就是她不夠矜持,太過放蕩,不是個好女人。


    曼曼狠狠地咬了咬下唇,“她真的是你的表姐?”


    “是是是,我說了多少遍,你為什麽就不能相信我呢!”林秋風一看有戲,臉上又有了笑意。


    “誰家表姐給表弟洗內褲,滾吧。”曼曼拍了桌子,氣得身體都抖了。


    “走就走,我說了她是我表姐,就是我表姐,你怎麽就不能信我呢!”林秋風惱羞成怒,甩手走了。


    他出門的時候還把門重重一帶,發出很大的聲音。


    歌女曼曼眼眶一酸,撲簌簌掉眼淚。


    一出百樂門,林秋風就看見杵在一邊的董雲,今天她不像平日穿得那麽講究,而是隨便穿了套衣服,看樣子是匆匆忙忙過來的。


    林秋風嚇得手上的東西頓時嘩啦啦掉了一地,花束裏的小盒子骨碌碌滾了出來,他也沒心思撿了,嚇得說話都不完整了,“你,你怎麽在這裏?你不是應該在報社上班嗎?”


    董雲把地上的小盒子撿了起來,打開了是一枚金戒指,這麽多年了,他可想過給她買個禮物,給她一點錢花,卻把這些給了一個歌女。


    她瞠目結舌地看著盒子裏的戒指,竟然都忘記說話了。


    “你背著我找別說女人!你真混蛋!我要殺了你。”董雲快要氣死了。


    這麽多年的生活,她改變了很多,就比如現在的她很會罵人,她生氣以後,罵人的話就源源不斷地從她嘴裏湧了出來,單單罵人還不算,她還扯住了林秋風的衣領,直直地往林秋風的臉上打招唿!


    “你別胡鬧了,你丟人不丟人啊!虧你以前還是書香門第出來的。”林秋風拽了拽董雲的頭發。


    女人打架,最喜歡用的就是抓人臉,踹人的下三路,而女人如果被抓住了頭發,一般也就沒有抵抗之力了。


    “我是來這裏找人的,他喝醉了酒,跑進了這裏,你不要胡思亂想,我哪裏敢背著你亂來。”林秋風開始軟著聲音哄人。


    又在撒謊。這些模樣很眼熟。


    很多年前,她和林秋風相愛的時候,他就是這樣哄騙那個女人為他賣力氣的!


    後來,那個可憐的女人受不住這個刺激,逃跑了,今天……今天竟然又報應到她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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