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做兩年前,碰到施滿江這樣的狠茬,大光隻會比他更狠,眼皮都不帶眨一下的,操著刀子都敢上。


    現在不一樣了。


    以前幫會剛剛起步,容易受人欺負,要不兇殘點,他們廣雞人在河間根本就別想生存下去。


    不隻是他們,就連他們在學校念書的孩子,照樣受盡欺辱,冷眼和蔑視。


    放佛他們那些從偏遠鄉村來的農民工,是一隻隻肮髒的老鼠,是不勞而獲的竊賊,盜取他們河間人的錢財。


    大光決定改變這一切,他不但要改變自己的命運,更想著通過某種極端的手段,改變他們廣雞人在河間的地位。


    大光做到了。


    時至今日,大光已經不再是一個在街上跟人玩命的流氓小痞子,他是整個廣雞人的希望和未來。


    最起碼大光是這麽認為的。


    不論河間人怎麽看待他們,反正每年春節迴家過年的時候,鄉裏鄉親,家家戶戶,大光認識的,不認識的。廣雞人的那些父輩們,都會領著自家的孩子,提溜著家裏最能拿得出手的禮物,上大光家拜年。


    不等進屋就先跪下磕頭,哀求大光帶他們家孩子上外邊闖蕩。


    頭一年,大光開車迴老家,造成整個縣城都轟動了。


    有人羨慕就有人嫉妒。


    有人在背後嚼舌根,傳大光在外邊不是正經人,傷天害理的事兒都幹絕了,給廣雞人丟臉,罵聲一片。


    大光沒說是不是,反正默認了。


    頭一年跟大光的人不多,搶劫什麽的,畢竟不是什麽值得光宗耀祖的事兒,指不定哪天就進去了。


    第二年春節,大光又換了一輛車,價值七十多萬的bmw。


    你說bmw,很多農民朋友不知道幾個意思,但一說寶馬,頓時眼珠子就亮了。


    “大光竟然開寶馬車了。”


    你說冤不冤枉。


    姓和名就兩個字,他一個字都寫不來,就這樣的一個人,開寶馬車了。


    反倒他們那些念過高中的,到繁華都市打工,也隻能進場,一個月一兩千塊錢,自己都不夠花。誰家孩子工資超三千,那在十裏八鄉都是名人,父母說話嗓門都比別人高不少,不用吃蓋中蓋,腰杆子都是筆直的。


    大光那個泥腿子,居然開寶馬……


    一個縣城,總共不到十輛的私家車,可想而知有多轟動。


    問題是,不隻是大光開了一輛寶馬車,去年跟大光出去混的那幫犢子,全特麽開車迴家,最差的車都十好幾萬。要不就是在家蓋樓房,建別墅,可把人眼紅的。


    頓時,整個縣都炸開了鍋。


    當時,大光所在的縣城,流行這麽一句話——打工苦,打工累,不如混個嘿社會,又有錢,又有勢,晚上摟著美女睡。


    一時間,吊毛成了多麽令人向往的職業。


    第二年開春,元宵節那天,跟大光的那些吊毛全在大光家聚會,拜年,準備著第二天就出發迴河間。


    也就是在那一天,同村的,外村的,認識不認識的人,都帶著禮物和他們家的孩子上大光家拜年,央求大光帶他們家孩子出去,給他們找一條出路,感激不盡。


    實在是窮怕了。


    一幫父輩匯成一排,都跪在門口哀求大光:“隻要您點個頭,不管做什麽,我家孩子這命就你的了。”


    廣雞幫就是在那一天確定成立,並且茁壯發展起來的。


    大光覺得自己肩負著厚重的使命感。


    廣雞幫不能垮,否則,大光沒臉迴去麵對鄉親父老。


    簡而言之,施滿江必須死。


    在當前和諧安定的華夏,絕不允許嘿勢力做大,做遠,必須轉型,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他們廣雞幫隻有轉型才能有活路。


    吞並酒吧一條街,瘋狂斂財是重中之重,刻不容緩。而突然蹦出來的施滿江,則成了大光的眼中釘,肉中刺。


    施滿江已經儼然成為大光眼裏的奠基石,不殺施滿江,他們廣雞幫的立足之本便會蕩然無存,又以何麵目去麵對胡南幫,去跟那些酒吧的老板索取巨額保護費。


    電話那邊沉默許久,旋即,大光吐出一個冷冷的字眼來。“找。”


    必須找。


    且不說施滿江把他的兄弟小光給廢了,就衝著那一個‘啵’,大光也絕不可能就這麽算了。


    施滿江居然隨身佩戴著沙漠之鷹,顯然不是一般人,大光有理由懷疑,施滿江可能是軍火走私販。


    不管他是誰,越界了還敢這麽囂張,不知道天高地厚。


    “找到人之後,直接殺了。”


    話落,大光突然想到些什麽,末了又補充了一句。“記住,手腳利索點,最好留下點胡南幫的影子。”


    施滿江說他是從南華過來的,大光誤以為施滿江是南華人,因此,大光本能的把施滿江跟南華王聯係一塊。


    施滿江在河間都敢如此的肆無忌憚,顯然背後有強大的依仗,而南華最聲名顯赫的,就隻有南華王。


    南華王近來如日中天,大有銳不可擋,無可匹敵的姿態。


    連西北晉王龐鬆都栽他手裏,最近,西北霍家也折了,這一切都是南華王一手造成的。


    越想越覺得施滿江是南華王的人,據說南華王有強大的軍方背景,那個人手裏的槍是沙漠之鷹,沙漠之鷹這種重火器隻有軍方才能夠拿得出來。


    大光可不覺得自己有跟南華掰手腕的實力,最好還是將禍水東引。倘若能夠借南華王的手除去胡南幫的話,那自然是最好不過。


    “唿!”


    阿甘長吐出濃濃的煙霧,隨後咬了咬牙,目光冷冽,道:“好!放心吧!這事兒交給我去辦。”


    阿甘掐滅煙屁股,隨後迴到車上,再度陷入沉默,許久,說道:“開車吧!讓大家分散,到處找找,今晚必須把人給我找出來。”


    阿甘的臉色有些凝重,腦子裏邊盤算著對付施滿江的辦法。


    施滿江槍殺了胡狗,又把小光打殘了,攻擊性很強,簡直就是個瘋子,根本不管他們是誰。


    對付他最好的辦法,別吱聲,找到人後,上去就亂槍打死。


    為了二十萬塊錢,值得一試。


    “出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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