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滿江跟柳逆他們離開後不久,警察就來了。kanshu58


    大晚上的,沙漠之鷹所迸發的槍響聲就跟炸雷一樣猛烈,附近的居民全從睡夢中驚醒,有人報了警。


    嘿幫槍戰,影響甚大。


    如此重大案件,條子不可能不受理,第一時間就聯係最近的片區民警趕過來,武警官兵隨後趕過來。


    其實,施滿江他們還在的時候,片區條子就已經抵達酒吧一條街了。遠遠的,坐在車子裏邊沒敢出來。


    直到施滿江他們離開後,片區的條子這才小心翼翼的靠上前,匯報情況,控製現場,避免現場被破壞。


    幾分鍾後,全副武裝的武警官兵也趕到現場,對酒吧進行封查,調查盤問酒吧老板他們那些目擊者。


    不遠處,幾十輛麵包車飛馳而來,停靠在路邊。


    是廣雞人。


    大光沒來,受到驚嚇了,人再多都沒用,施滿江那丫的就是個瘋子,擔心幹起來了,施滿江直接掏槍把他給崩了。


    小光在醫院搶救去了,現在死活都不定。


    車上下來的是廣雞幫的另外一個吊毛,耳朵上呆著一個超大的耳環,平頭,胡須很多,身材魁梧,乍一看有點像內蒙人。


    廣雞人,綽號阿甘,三十四歲,身高一米七二,長的特別魁梧雄壯。他以前的職業是健身教練,學了點皮毛,因為跟會員之間發生口角,把人給打了,一拳把那人砸暈了,鼻梁骨粉碎性骨折。


    最後被老板炒了,成了無業遊民,成天無所事事,不知道幹嘛。


    有一迴兒,阿甘跟他勾搭的娘們兒在公園散步,找了一個僻靜的地方,在長椅上親熱。正騷動呢!突然蹦出來兩個吊毛,手裏拎著刀子,二話不說上前就要砍他,另外一個則去搶女人手裏的包。


    阿甘嚇一大跳,還以為是姘頭老公花錢雇人要弄自己呢!危急之際,上前跟他們兩人扭打起來,危機之下,不由而然的蹦出幾句家鄉罵娘的話來。


    誰知道剛挺兇悍的兩孫子,一聽阿甘說廣雞話,立馬就停手了。詢問阿甘是不是廣雞人,阿甘點了點頭,有點懵b,不知道什麽情況。


    結果,那兩個搶劫的廣雞人,不但把包還給了阿甘的姘頭,還鄭重其事的跟阿甘道歉,並且給予他五百塊錢賠償,精神損失費。


    阿甘都醉了。


    阿甘出來工作這麽多年,像他這種身材相貌的,還是頭一次碰到有人打劫他。最有趣的是,打劫的人非但沒搶他錢,最後還送了他五百塊。


    真是逗逼。


    那是阿甘第一次跟廣雞的老鄉打交道,其實在工作的時候,也一直聽人說廣雞人在河間亂搞,搶劫,砍人,無惡不作。


    砍手黨事件發生以後,就因為是廣雞人,阿甘在工作的時候,經常受到別人的排擠和歧視。以前大家同事之間關係還挺好,後來漸漸地就故意疏遠,把他給孤立了。


    反正幹不下去,幹脆就入行搶劫了,憑借著彪悍的身軀,能打能抗,阿甘一步步走到今天這個位置,在廣雞幫都擁有一定的地位。


    搶劫一次,運氣好的話都抵的上他大半年的工資了,還幹個屁。


    阿甘在車子裏邊坐了會兒,隨後點上一支煙,吸了一口,吐出濃濃的煙霧,銳利的三角眼中,隱約有寒芒掠過。“你們在這兒呆著別出來,我出去看看情況。”


    不久前,阿甘正在桑拿泡澡,趴在水床上享受著美女小手的安撫。突然接到大光消息,讓他帶隊去砍個人,往死裏砍出事兒了有人會幫他頂包。


    完成這個案子,給他二十萬獎金。


    同時,也帶來一個不好的消息,小光被人給廢了,腿被人打折了。大光讓阿甘注點意,多帶點人,於是乎,阿甘來了。


    沒曾想,剛趕到上上酒吧,門口就站了一堆警察。


    圍觀的不少。


    見警察來了,附近的居民紛紛從家裏湧了出來,一張張臉,既好奇又驚恐。


    “發生什麽事兒了?”


    “你沒聽到嗎?有嘿幫在酒吧火拚,連開了好幾槍,聽說打死好幾個。”


    “是真的,那地上還有一具屍體呢!看到那地上的血沒有,嘖嘖嘖!真嚇人啊!河間這地方,真是沒辦法住人了。前幾天農民街那邊捅死了一個,今天更嚇人,連槍都用上了。”


    “你是不知道情況,死的是涉黑勢力,像他們這些渣渣,死絕了才好。”


    “聽說死的是胡南幫的金牌打手,綽號叫胡狗的,被人一槍把腦袋打爆了。”


    “不隻是胡南幫的,還有廣雞的雜碎也被人幹死了一個。不是火拚,酒吧裏邊喝酒的人都知道,聽說是那個人在吧台喝酒,完了廣雞幫的挑事兒,要把那個人推出來砍了,誰知道那人突然拔出一把槍,當場就崩了一個。”


    ******


    “胡狗死了?”


    在胡南幫,胡狗的身份地位跟阿甘一樣,都屬於金牌打手,真正有本事的人。


    兩人爭鋒相對,鬥了很長一段時間,多少次,阿甘巴不得胡狗出門被車給裝死。可不得不承認,阿甘確實不如胡狗,那孫子的的確確有能耐,特別能打,兩把菜刀揮舞起來就跟絞肉機一樣。


    也是不怕死的那一類。


    廣雞幫之所以能夠在河間做大,一個原因是因為窮。


    窮山惡水出吊毛,窮到一定程度,連飯都吃不起了,什麽事兒幹不出來?


    自古以來,新的朝代更替,農民起義什麽的,究其根源,就是因為窮。


    農民本身挺敦厚,很多農民一輩子都不會跟法律打交道,更談不上犯罪,每天在田間地頭埋頭苦幹,辛苦求存。被村霸地方正府欺詐勒索。


    他們就像是憨厚的牛,勤勞耕作,從不偷懶。然而,一旦欺辱壓榨到一定程度,把他們逼迫的沒有活路了,激起民憤,看似敦厚的農民,卻是擁有能夠讓朝代更替,改天換地的驚人能力。


    為此,即便犧牲千千萬萬也在所不惜。


    廣雞人就是這樣。


    逼急眼了,天不怕地不怕,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這是其一。


    其二,廣雞靠近越南,村子對麵就是越邦領地,隻要花上一點錢,輕輕鬆鬆能弄到重火器。


    槍支,彈藥之類的。


    當然,也少不了毒品。


    聽說廣雞幫已經跟越邦的嘿勢力勾搭上了,準備在河間兜售毒品交易。因此,才有了今天所發生的一幕。


    大光小光到上上酒吧,想掠過胡南幫的地界,占為己有,然後賣毒品。


    毫無疑問,毒品是超級暴利,否則,也不會有那麽多的人鋌而走險。


    廣雞幫發展到現在這個地步,已經到了一個瓶頸,目前最差的就是錢。


    光是車站,一年三兩百萬的收入,已經遠遠跟不上大小光日益膨脹的胃口。


    有錢才能夠勾搭上那些貪官汙吏,有錢才能夠成為人生人,才能開公司洗白,轉型,成為正兒八經的生意人,受到國家的保護。


    誰知道,突然蹦出施滿江這麽個玩意兒,大光甭提多惱火了。


    還沒跟酒吧老板商榷,也沒跟胡南幫的火拚,就被鈤成狗了。


    “大王派我來巡山,抓個和尚做晚餐,山澗的水,無比的甜,不羨鴛鴦不羨仙……”


    電話撥通,阿甘走到拐角,臉色有些凝重,胡狗的死讓他生出一種兔死狐悲的錯覺。“老大,沒找到人,有很多警察。”


    “還,還有……”


    “胡南幫的胡狗死了,屍體在這呢!聽目擊者說,應該是死在同一個人手裏。”


    警察已經找了一條白布把胡狗的屍體遮蓋住,但是從這個角度看過去,可以很清晰的看到,胡狗的屍體就像是一條真正的死狗,趴在地上,一攤死肉。


    最恐怖的是胡狗屍體的脖子上麵,明明有應該是一顆頭的地方,卻是幹癟的。


    顯然,胡狗的腦袋沒保存的很完整。


    旁邊的地上,紅白一地,那是他的腦漿,散發著一股子腥臭味。


    阿甘的臉色有些難看。


    倘若他早來七八分鍾的話,那塊白布下麵的屍體,極有可能會是他。“還,找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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