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先安排以待敵之求戰,然後起而應之,乃必勝之道。蓋敵求戰,而我以靜製動,以逸待勞,以整禦散,必勝之道也。此意不可拘執,未必全無可采。
14.臨陣之際,須以萬人併力,有前有後,有防抄襲之兵,有按納不動以應變之兵,乃是勝著。如派某人守後,不應期而進,便是違令;應期而不進,便是怯戰。此則必須號令嚴明者也。徇他人之意,以前為美,以後為非,必不妥矣。
15.夾擊原是上策,但可密計而不可宣露,須併力而不宜單弱。須謀定後戰,相機而行,而不可或先或後。
16.不輕敵而慎思,不怯戰而穩打。
17.兵分則力單,窮進則氣散,大勝則變成大挫,非知兵者也,不可不慎。敬則勝,整則勝,和則勝。三勝之機,決於是矣。
18.我軍出戰,須層層布置,列陣縱橫,以整攻散,以銳蹈瑕,以後勁而防抄襲。臨陣切戒散隊,得勝尤忌貪財。
19.熟審地勢、敵情,妥謀分擊之舉。或伺敵之缺點,蹈瑕而入;或挈敵之重處,並力而前。皆在相機斟酌。惟臨陣切忌散隊,切戒貪財。得勝之時,尤宜整飭隊伍,多求痛殺。軍務隻應以一處合圍以致敵,其餘盡作戰兵、援兵、兜剿之兵。若處處合圍,則兵力皆為堅城所牽綴。屯兵堅城之下,則情見勢絀。
20.用兵之道,全軍為上策,得土地次之;破敵為上策,得城池次之。古人必四路無敵,然後圍城,兵法所謂“十則圍之”之義也。
21.兵事有須先一著者,如險要之地,以兵據之,先發製人,此為扼吭之計,必勝之道也。有須後一著者,愈持久愈神妙,愈老到愈堅定,待敵變計,乃起而乘之,此可為奇兵為拊其背,必勝之道也。
22.一年不得一城,隻要大局無礙,並不為過;一月而得數城,敵來轉不能戰,則不可為功。
23.軍隊分起行走,相隔二日,每起二千人。若前隊遇敵先戰,非必勝之道也。應於近敵之處,飭前茅、後勁、中權會齊併力,乃可大勝。
24.臨陣分枝,不嫌其散,先期合力,必求其厚。
25.荀悅之論兵也,曰:“權不可預設,變不可先圖。與時遷移,隨物變化。”誠為用兵之至要。
26.戰陣之事,恃強者是敗機,敬戒者是勝機。
27.軍旅之事,謹慎為先。戰陣之事,講習為上。蓋兵機至精,非虛心求教不能領會,矧可是己而非人。兵機至活,非隨時謹密,不能防人,矧可粗心而大意。
28.偵探須確、須勤、須速。博訪以資眾論,沉思以審敵情。敵如不分枝,我軍必從其入境之處,並力迎剿;敵如分枝,則我軍必於敵多之處專剿。(以上胡語) 蔡按:曾、胡之論兵,極主主客之說,謂守者為主,攻者為客;主逸而客勞,主勝而客敗。尤戒攻堅圍城。其說與普法戰爭前法國兵學家所主張者殆同(其時俄土兩國亦盛行此說)。其論出師前之準備,宜十分周到。謂一械不精,不可輕出;勢力不厚,不可成行,與近今之動員準備,用意相合。其以全軍、破敵為上,不以得土地、城池為意,所見尤為精到卓越,與東西各國兵學家所倡導者如出一轍。臨陣分枝宜散,先期合力宜厚,二語尤足以賅戰術、戰略之精妙處。臨陣分枝者,即分主攻、助攻之軍及散兵、援隊、預備隊之配置等是也;先期合力者,即戰略上之聚中展開及戰術上之開進等是也。所論諸端,皆從實行後經驗中得來,與近世各國兵家所論若合符節。吾思先賢,不能不馨香崇拜之矣。
第十二章 戰守
1.凡出隊,有宜速者,有宜遲者。宜速者,我去尋敵,先發製人者也。宜遲者,敵來尋我,以主待客者也。主氣常靜,客氣常動。客氣先盛而後衰,主氣先微而後壯。故善用兵者,每喜為主,不喜作客。休、祁諸軍,但知先發製人一層,不知以主待客一層,加之探報不實,地勢不審,敵情不明,徒能先發而不能製人。應研究此兩層:或我尋敵,先發製人;或敵尋我,以主待客。總須審定乃行,切不可於兩層一無所見,貿然出隊。
2.師行所至之處,必須多問、多思。思之於己,問之於人,皆好謀之實跡也。昔王璞山帶兵,有名將風,每與敵遇,將接仗之前一夕,傳令營官齊集,與之暢論敵情、地勢,袖中出地圖十餘張,每人分給一張,令諸將各抒所見,如何進兵,如何分支,某營埋伏,某營並不接仗,待事畢後專派追剿。諸將一一說畢,璞山乃將自己主意說出,每人發一傳單,即議定之主意也。次日戰罷,有與初議不符者,雖有功亦必加罰。其平日無事,每三日必傳各營官熟論戰守之法。
3.一曰紮營宜深溝高壘。雖僅一宿,亦須為堅不可拔之計。但使能守我營壘安如泰山,縱不能進攻,亦無損於大局。一曰哨探嚴明。離敵既近,時時作敵來撲營之想。敵來之路,應敵之路,埋伏之路,勝仗追擊之路,一一探明,切勿孟浪。一曰痛除客氣,未經戰陣之兵,每好言戰,帶兵者亦然。若稍有閱歷,但覺我軍處處瑕隙,無一可恃,不輕言戰矣。
4.用兵以渡水為最難。不特渡長江大河為難,即偶渡漸車之水,丈二之溝,亦須再三審慎,恐其半渡而擊。背水無歸,敗兵爭舟,人馬踐溺,種種皆兵家所忌。
5.隘路打勝仗,全在頭敵。若頭敵站腳不住,後麵雖有好手,亦被擠退。(以上曾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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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臨陣之際,須以萬人併力,有前有後,有防抄襲之兵,有按納不動以應變之兵,乃是勝著。如派某人守後,不應期而進,便是違令;應期而不進,便是怯戰。此則必須號令嚴明者也。徇他人之意,以前為美,以後為非,必不妥矣。
15.夾擊原是上策,但可密計而不可宣露,須併力而不宜單弱。須謀定後戰,相機而行,而不可或先或後。
16.不輕敵而慎思,不怯戰而穩打。
17.兵分則力單,窮進則氣散,大勝則變成大挫,非知兵者也,不可不慎。敬則勝,整則勝,和則勝。三勝之機,決於是矣。
18.我軍出戰,須層層布置,列陣縱橫,以整攻散,以銳蹈瑕,以後勁而防抄襲。臨陣切戒散隊,得勝尤忌貪財。
19.熟審地勢、敵情,妥謀分擊之舉。或伺敵之缺點,蹈瑕而入;或挈敵之重處,並力而前。皆在相機斟酌。惟臨陣切忌散隊,切戒貪財。得勝之時,尤宜整飭隊伍,多求痛殺。軍務隻應以一處合圍以致敵,其餘盡作戰兵、援兵、兜剿之兵。若處處合圍,則兵力皆為堅城所牽綴。屯兵堅城之下,則情見勢絀。
20.用兵之道,全軍為上策,得土地次之;破敵為上策,得城池次之。古人必四路無敵,然後圍城,兵法所謂“十則圍之”之義也。
21.兵事有須先一著者,如險要之地,以兵據之,先發製人,此為扼吭之計,必勝之道也。有須後一著者,愈持久愈神妙,愈老到愈堅定,待敵變計,乃起而乘之,此可為奇兵為拊其背,必勝之道也。
22.一年不得一城,隻要大局無礙,並不為過;一月而得數城,敵來轉不能戰,則不可為功。
23.軍隊分起行走,相隔二日,每起二千人。若前隊遇敵先戰,非必勝之道也。應於近敵之處,飭前茅、後勁、中權會齊併力,乃可大勝。
24.臨陣分枝,不嫌其散,先期合力,必求其厚。
25.荀悅之論兵也,曰:“權不可預設,變不可先圖。與時遷移,隨物變化。”誠為用兵之至要。
26.戰陣之事,恃強者是敗機,敬戒者是勝機。
27.軍旅之事,謹慎為先。戰陣之事,講習為上。蓋兵機至精,非虛心求教不能領會,矧可是己而非人。兵機至活,非隨時謹密,不能防人,矧可粗心而大意。
28.偵探須確、須勤、須速。博訪以資眾論,沉思以審敵情。敵如不分枝,我軍必從其入境之處,並力迎剿;敵如分枝,則我軍必於敵多之處專剿。(以上胡語) 蔡按:曾、胡之論兵,極主主客之說,謂守者為主,攻者為客;主逸而客勞,主勝而客敗。尤戒攻堅圍城。其說與普法戰爭前法國兵學家所主張者殆同(其時俄土兩國亦盛行此說)。其論出師前之準備,宜十分周到。謂一械不精,不可輕出;勢力不厚,不可成行,與近今之動員準備,用意相合。其以全軍、破敵為上,不以得土地、城池為意,所見尤為精到卓越,與東西各國兵學家所倡導者如出一轍。臨陣分枝宜散,先期合力宜厚,二語尤足以賅戰術、戰略之精妙處。臨陣分枝者,即分主攻、助攻之軍及散兵、援隊、預備隊之配置等是也;先期合力者,即戰略上之聚中展開及戰術上之開進等是也。所論諸端,皆從實行後經驗中得來,與近世各國兵家所論若合符節。吾思先賢,不能不馨香崇拜之矣。
第十二章 戰守
1.凡出隊,有宜速者,有宜遲者。宜速者,我去尋敵,先發製人者也。宜遲者,敵來尋我,以主待客者也。主氣常靜,客氣常動。客氣先盛而後衰,主氣先微而後壯。故善用兵者,每喜為主,不喜作客。休、祁諸軍,但知先發製人一層,不知以主待客一層,加之探報不實,地勢不審,敵情不明,徒能先發而不能製人。應研究此兩層:或我尋敵,先發製人;或敵尋我,以主待客。總須審定乃行,切不可於兩層一無所見,貿然出隊。
2.師行所至之處,必須多問、多思。思之於己,問之於人,皆好謀之實跡也。昔王璞山帶兵,有名將風,每與敵遇,將接仗之前一夕,傳令營官齊集,與之暢論敵情、地勢,袖中出地圖十餘張,每人分給一張,令諸將各抒所見,如何進兵,如何分支,某營埋伏,某營並不接仗,待事畢後專派追剿。諸將一一說畢,璞山乃將自己主意說出,每人發一傳單,即議定之主意也。次日戰罷,有與初議不符者,雖有功亦必加罰。其平日無事,每三日必傳各營官熟論戰守之法。
3.一曰紮營宜深溝高壘。雖僅一宿,亦須為堅不可拔之計。但使能守我營壘安如泰山,縱不能進攻,亦無損於大局。一曰哨探嚴明。離敵既近,時時作敵來撲營之想。敵來之路,應敵之路,埋伏之路,勝仗追擊之路,一一探明,切勿孟浪。一曰痛除客氣,未經戰陣之兵,每好言戰,帶兵者亦然。若稍有閱歷,但覺我軍處處瑕隙,無一可恃,不輕言戰矣。
4.用兵以渡水為最難。不特渡長江大河為難,即偶渡漸車之水,丈二之溝,亦須再三審慎,恐其半渡而擊。背水無歸,敗兵爭舟,人馬踐溺,種種皆兵家所忌。
5.隘路打勝仗,全在頭敵。若頭敵站腳不住,後麵雖有好手,亦被擠退。(以上曾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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