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係上,他主張以理為本。司馬光說:“有茲事必有茲理,無茲理必無茲事。”
(《迂書·無怪》)前半句話是說,凡一事皆有一理,後半句是說,既然事事皆有
其理,那麽,沒有某事的理就沒有某事的出現。總起來說,理是第一性的,事是派
生的,這個觀點和二程的觀點是一致的。
對格物致知的理解和二程有不同之處。二程說:“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猶曰
窮其理而已矣。”(《二程遺書》卷25)認為格物就是窮理。司馬光說:“格猶扡
也,禦也,能扡禦外物也。”為什麽要這樣來解釋格物這個概念了司馬光說:“人
之情莫不好善而惡惡,慕是而羞非。然善且是者寡,惡且非者實多,何哉?皆物誘
之也,物趨之也。”(《致知在格物論》)他認為,人們雖然都喜歡善,不喜歡惡,
以是為慕,以非為羞,但實際上是者少,非者多,要想做聖賢,實在不容易,為什
麽呢?這是因為受到外物的引誘和蒙蔽的緣故,所以必須抵製外物的引誘才能做到
去惡從善,去非存是。司馬光說,他訓格物為抵製外物對人的侵害,也是為了更好
地求得知識,因為隻有能抵製住外物的蒙蔽和引誘,才能獲得知識,他是從修養論
和認識論一致的前提下,講格物致知的。因此,司馬光對格物致知的理解和二程基
本是一致的。
對誠意、正心的問題,司馬光也有自己的看法。他和其他理學家一樣,對《大
學》提出的“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八條目,提
出了自己的觀點。他認為,“格物致知”是基本功,既能格物致知,就能夠“依仁
以為宅,遵義以為路。誠意以行之,正心以處之,修身以帥之,則天下國家何為而
不治哉?”(《致知在格物論》)其中,他著重對誠意、正心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講
述。司馬光說:“《中庸》所謂‘誠者天之道’,言聰明睿智無所賦也。”“‘誠
之者人之道’,言好學從諫,人所為也。”(《答秉國第二書》)把“誠者天之道”,
“誠之者人之道”講得十分言簡意賅。講到誠的重要性時,他說:“君子所以感人
者,其為誠乎!欺人者不旋踵人必知之,感人者益久,人益信之。”(《迂書》)
司馬光自己很重視待人以誠,他說:“其誠乎,吾平生力行之,未嚐須臾離也,故
立朝行己,俯仰無愧耳!”(《三朝名臣言行錄》卷12)說到“正心”,“司馬光
認為正心就是“治心”,如他說:“學者所以求治心者,學雖多,而心不治,安以
學為?”又說:“小人治跡,君子治心。”(《迂書》)在如何治心的問題上,司
馬光說:“帥庸》所謂中者,動靜雲為,無過與不及也。二者皆雖為治心之術,其
事則殊矣。”(《答秉國第二書》)使語言行為不過分,無不足,達到“適中”,
恰到好處,就是治心之術。
格物致知和正心誠意是理學家們對修身治國的“君子”“賢人”之基本要求,
所以討論得很多,司馬光也不例外,他在這方麵的見解,對二程、朱熹都有一定的
影響。
對性理問題,司馬光不主張講得太玄妙。他說:“《易》曰‘窮理盡性以至於
命。’世之高論者競為幽僻之語以欺人,使人跋懸而不可及,積瞀而不能知,則晝
麗舍之。其實奚遠哉?是不是,理也;才不才,命也。"(《迂書》)他認為,有
些人把性理問題講得玄乎其玄,弄得人們神智不清,不過是欺人之談。其實,所謂
理,無非是個是不是的問題,所謂“命”,無非就是決定人的材質(本質)的那個
東西。他對性理問題雖然講得不多,但比較切合實際。
五、立身處事有則 道德文章啟後人
對司馬光的為人,朱熹有如下評論:
公忠信孝友恭儉正直出於天性,其好學如饑渴之嗜飲食,於財利紛華如惡惡臭;
誠心自然,天下信之。退居於洛,往來陝洛間,皆化其德,師其學,法其儉。有不
善曰:君實得無知乎!博學無所不通。(《三朝名臣言行錄》卷7)
這是對司馬光個人品德的一個簡要概括。這個評價雖然不無溢美之辭,但基本
上是符合實際的。比如說前麵提到他終生力行於一個“誠”字,這就是事實。他居
洛陽時,曾派人去賣他騎過的馬,替他賣馬的人臨走時,他囑咐說:“此馬夏天有
病,若有買者,事先告訴他。”(《宋人軼事彙編》卷11)此事後來被人傳為美談。
他做官直言敢諫,為人處事“言行一致,表裏相應,遇事坦然,嚐有餘裕。”(同
上卷12)修《資治通鑑》能據事直書,不為尊者諱,該褒則褒,該貶則貶,盡量按
照歷史的本來麵目據實直書。在治學態度上刻苦踏實,學而無厭,敢於攀登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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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迂書·無怪》)前半句話是說,凡一事皆有一理,後半句是說,既然事事皆有
其理,那麽,沒有某事的理就沒有某事的出現。總起來說,理是第一性的,事是派
生的,這個觀點和二程的觀點是一致的。
對格物致知的理解和二程有不同之處。二程說:“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猶曰
窮其理而已矣。”(《二程遺書》卷25)認為格物就是窮理。司馬光說:“格猶扡
也,禦也,能扡禦外物也。”為什麽要這樣來解釋格物這個概念了司馬光說:“人
之情莫不好善而惡惡,慕是而羞非。然善且是者寡,惡且非者實多,何哉?皆物誘
之也,物趨之也。”(《致知在格物論》)他認為,人們雖然都喜歡善,不喜歡惡,
以是為慕,以非為羞,但實際上是者少,非者多,要想做聖賢,實在不容易,為什
麽呢?這是因為受到外物的引誘和蒙蔽的緣故,所以必須抵製外物的引誘才能做到
去惡從善,去非存是。司馬光說,他訓格物為抵製外物對人的侵害,也是為了更好
地求得知識,因為隻有能抵製住外物的蒙蔽和引誘,才能獲得知識,他是從修養論
和認識論一致的前提下,講格物致知的。因此,司馬光對格物致知的理解和二程基
本是一致的。
對誠意、正心的問題,司馬光也有自己的看法。他和其他理學家一樣,對《大
學》提出的“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八條目,提
出了自己的觀點。他認為,“格物致知”是基本功,既能格物致知,就能夠“依仁
以為宅,遵義以為路。誠意以行之,正心以處之,修身以帥之,則天下國家何為而
不治哉?”(《致知在格物論》)其中,他著重對誠意、正心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講
述。司馬光說:“《中庸》所謂‘誠者天之道’,言聰明睿智無所賦也。”“‘誠
之者人之道’,言好學從諫,人所為也。”(《答秉國第二書》)把“誠者天之道”,
“誠之者人之道”講得十分言簡意賅。講到誠的重要性時,他說:“君子所以感人
者,其為誠乎!欺人者不旋踵人必知之,感人者益久,人益信之。”(《迂書》)
司馬光自己很重視待人以誠,他說:“其誠乎,吾平生力行之,未嚐須臾離也,故
立朝行己,俯仰無愧耳!”(《三朝名臣言行錄》卷12)說到“正心”,“司馬光
認為正心就是“治心”,如他說:“學者所以求治心者,學雖多,而心不治,安以
學為?”又說:“小人治跡,君子治心。”(《迂書》)在如何治心的問題上,司
馬光說:“帥庸》所謂中者,動靜雲為,無過與不及也。二者皆雖為治心之術,其
事則殊矣。”(《答秉國第二書》)使語言行為不過分,無不足,達到“適中”,
恰到好處,就是治心之術。
格物致知和正心誠意是理學家們對修身治國的“君子”“賢人”之基本要求,
所以討論得很多,司馬光也不例外,他在這方麵的見解,對二程、朱熹都有一定的
影響。
對性理問題,司馬光不主張講得太玄妙。他說:“《易》曰‘窮理盡性以至於
命。’世之高論者競為幽僻之語以欺人,使人跋懸而不可及,積瞀而不能知,則晝
麗舍之。其實奚遠哉?是不是,理也;才不才,命也。"(《迂書》)他認為,有
些人把性理問題講得玄乎其玄,弄得人們神智不清,不過是欺人之談。其實,所謂
理,無非是個是不是的問題,所謂“命”,無非就是決定人的材質(本質)的那個
東西。他對性理問題雖然講得不多,但比較切合實際。
五、立身處事有則 道德文章啟後人
對司馬光的為人,朱熹有如下評論:
公忠信孝友恭儉正直出於天性,其好學如饑渴之嗜飲食,於財利紛華如惡惡臭;
誠心自然,天下信之。退居於洛,往來陝洛間,皆化其德,師其學,法其儉。有不
善曰:君實得無知乎!博學無所不通。(《三朝名臣言行錄》卷7)
這是對司馬光個人品德的一個簡要概括。這個評價雖然不無溢美之辭,但基本
上是符合實際的。比如說前麵提到他終生力行於一個“誠”字,這就是事實。他居
洛陽時,曾派人去賣他騎過的馬,替他賣馬的人臨走時,他囑咐說:“此馬夏天有
病,若有買者,事先告訴他。”(《宋人軼事彙編》卷11)此事後來被人傳為美談。
他做官直言敢諫,為人處事“言行一致,表裏相應,遇事坦然,嚐有餘裕。”(同
上卷12)修《資治通鑑》能據事直書,不為尊者諱,該褒則褒,該貶則貶,盡量按
照歷史的本來麵目據實直書。在治學態度上刻苦踏實,學而無厭,敢於攀登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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