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滿腹的文才並沒有給李翱迅速帶來好運,真正賞識他的人並不多。在給


    楊子陵的一封信中,李翱寫道,當時巨卿名流,“立行光明,可以為後生之所依歸


    者,不過十人焉。其五六人則本無勸誘人之心,雖有卓犖奇怪之賢,固不可得而知


    也。其餘則雖或知之,欲為之薦言於人,又恐人之不我信,因人之所不信,復生疑


    而不自信,自信且猶不固,矧曰能知人之固?是以再往見之或不如其初,三往見之


    又不如其再。”因此碰壁不少。他本希望藉助巨卿名流的獎拔,以自己的文才和學


    識去獲取功名,但“自屬文求舉有司,不獲者三”,多次參加科舉考試都不及第,


    處境逐漸艱難,“棲逞往來,困苦饑寒”,顯得很狼狽[注]。


    貞元十二年(796年),韓愈受汴州刺史、宣武軍節度使查晉的徵辟,由洛陽來


    到汴州。此時李翱在徐州刺史張建封幕中,也從徐州來到對州,與韓愈相識。這以


    後,李翱一直和韓愈保持著密切的關係。貞元十六年(800年)李翱又娶韓愈兄韓囗


    之女為妻。韓愈比李翱大5歲,二人介於朋友、師生之間,在政治觀點、學術思想上,


    有許多相似之處。李翱對韓愈的學識和人品非常傾慕。他曾說:“我友韓愈非茲世


    之文,古之文也;非茲世之人,古之人也。其詞與其意適,則孟軻既沒,亦不見有


    過於斯者。”[注]他們的師友之情一直保持了29年,直到韓於長慶四年(824年)去


    世。韓愈死後,李翱非常悲痛,寫了一篇情深意切的祭文悼念他。文中說:“貞元


    十二,兄在汴州。我遊自徐,始得兄交。視我無能,待予以友。講文析道,為益之


    厚。二十九年,不知其久。”又親自為韓愈作《行狀》,交給史館採用。


    李翱還樂於把他的好朋友推薦給上司。貞元十二年前後,他向張建封推薦孟郊、


    張籍、李景儉等人,高度稱讚他們的才學和人品[注]。李翱還與獨孤朗、李渤、陸


    修等人往來密切。這些人都是他和韓愈的終生好友與同道[注]。


    貞元十四年,李翱終於進士及第,獲得了萬人欣羨的功名。這一年他27歲。


    李翱依附於張建封,心理上是不平衡的。他常有一種寄人籬下、懷才不遇的感


    覺。貞元十四年秋,有一隻奇特的鳥飛到了宋州城郊,當地人都叫不出這種鳥的名


    稱,圍觀者很多。李翱認為這就是“鸞”鳥,與鳳凰差不多[注]。他寫下《知鳳》


    一文,借物抒情:


    有小鳥止於人之家,其色青,鳩鵲鳥之屬鹹來哺之。未久,野之鳥羽而蜚者皆


    以物至,如將南之,其蟲積焉。君鳥之鳴聲雜相亂;是鳥也,一其鳴而萬物之聲皆


    息,人皆以為妖,吾誆知其非鳳才類邪?


    顯然,他以鳳自比,深感自己寄人籬下,獨立不群,卻沒有人賞識。他希望有


    朝一日能有人真正發現他的才華。


    這一時期,李翱的學術思想漸漸成熟。就在他29歲那一年,即貞元十六年(80


    0年),他寫下了在中國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影響的《復性書》三篇。在這三篇著作中,


    他對儒家心性理論進行了創造性的發揮,開啟了宋明理學的基本方法和主題。


    李翱進士及第後,“授校書郎,三遷至京兆府司錄參軍。”到元和初,“轉國


    子博士、史館修撰”。


    元和三年十月,戶部侍郎楊於陵出任廣州刺史、嶺南節度使,表李翱掌記室。


    四年正月,李翱攜家眷離開洛陽,韓愈、石洪為他送行。韓愈專門寫了一首《送李


    翱》詩,表達自己的惜別之情。六月,李翱一行到達廣州[注]。十一月,以節度掌


    握書記奉碟知循州。元和五年正月,準製祭名山大川[注]。據《新唐書·楊於陵傳》,


    於陵任嶺南節度使,辟韋詞、李翱為幕僚,“諮訪得失,教民陶瓦易薄屋,以絕火


    患。”他在嶺南幫助調查民間得失,做了一些對百姓有益的事。


    李翱在嶺南的時間並不很長。元和五年,他北歸到宣州依附盧坦。在《祭故東


    川盧大夫文》中他寫道:“前此八年,公在宣州,翱歸自南,下江之流。公發辟書,


    使者來召。”據們日唐書·盧坦傳》,知盧坦死於元和十二年,前此八年正是元和


    五年。在盧坦幕中,李翱很受重用,“有言必信”。不久,盧坦入朝,李翱又到了


    浙東觀察使李遜的幕中,任觀察判官。他在寫給好友皇甫提的一封信中說:“仆到


    越中得一官,三年奧。·材能甚薄,澤不被物,月費官錢,自度終無補益,累求罷


    去,尚未得以為愧。仆性不解諂佞,生不能曲事權貴,以故不得齒於朝廷。”[注]


    可知他在越中任職並不輕鬆,由於秉性剛直,不會阿談奉迎,因此久居下流,難以


    升遷。


    這幾年他一直在宣城和越中二府周旋[注]。元和九年(814年),他的職銜是


    “浙東道觀察判官、將仕郎、試大理評事、攝監察禦史”[注]。在浙東任職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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