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義(《荀子·王製》人
作為禮義的具體體現的這種“分”,包括三個方麵的內容:第一,它指的是社
會的分工分職,即“農分田而耕,賈分貨而販,百工分事而勸,士大夫分職而聽,
建國諸侯之君分土而守……”(《荀子·王霸》)為什麽要分工分職呢?荀子指出:
百技所成,所以養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荀子·
富國》)
“相高下,視囗肥,序五種,君子不如農人。通財貨,相美惡,辨貴賤,君子
不如賈人。設規矩,陳繩墨,便備具,君子不如工人”(《荀子·儒效》)。而君
子,雖“非精於物”,卻能“精於道”(《荀子·解蔽》)。所以,人類社會無論
農人、賈人,還是君子、工人,都缺一不可。這種重視社會分工的思想,與孟子是
一致的。
第二,“分”又是社會倫理關係。荀子繼承孔子的思想,認為君臣、父子、兄
弟、夫婦等社會倫理關係是永恆的,是宇宙的“大本”。對於這些倫理關係的每一
個社會角色,他都依據禮義,作了規範性的界定。一句話,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
子兄兄弟弟”,人各有別,這裏的倫常關係是不能逾越的。
第三,“分”的核心是等級關係。荀子講的土農工商的分工分職,君臣父子兄
弟夫婦的倫常,都貫穿著等級之分。分等級是荀子“明分”的核心。土農工商雖說
是一種社會的分工分職,但荀子認為其中有貴賤之等,士為貴,農、工、商為賤;
有君子、小人之等,士為君子,農、工、商為小人。君臣父子兄弟夫婦,荀子之所
以視之為倫理關係,也是從貴賤之等、少長之等出發的。荀子認為,對不同等級的
人,應該給予不同的政治待遇。“由士以上則必以禮樂節之,眾庶百姓則必以法數
製之”(《荀子·富國》)。而“少事長,賤事貴,不肖事賢,是天下之通義也”
(《荀子·仲尼》)。
荀子所謂“分”,不但指政治上的等級區分,還包括對分配物質財富的“度量
分界”。這種“度量分界”完全是一種適應等級製度的分配原則,這就是荀子所說
的“製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荀子·富國》)。荀子認為要解
決“欲惡同物,欲多而物寡”的矛盾,就必須在“養人之欲,給人之求”方麵,
“製禮義以分之”,確立按照貴賤等差,進行物質生活資料分配的“度量分界”,
按照貴賤之等、長幼之差、智愚能不能之分,分配物質生活資料,有區別地滿足人
類欲望,“使欲必不窮於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荀子·禮論》)。
所以,荀子的所謂“分”,不僅是社會等級的差別,同是也是對於不同等級的財富
占有的保障。前者是為建立封建政治秩序而言的,後者是這種等級製度在生活資料
分配上的體現,使生活資料的分配有個界限和標準。
這種貫穿著森嚴的等級區別的“分”,荀子認為是不齊之齊,不平之平,是合
乎“人倫”,順乎“天理”。荀子看到了“明分”對“使群”的必要性,肯定了社
會等級製的存在。但是,他又認為這種等級的“分”並不是不可改變的。他說:
“賢能不待次而舉,罷不能不待頒而廢……雖王公士大夫之子孫也,不能屬之禮義,
則歸之庶人。雖庶人之子孫也,積文學,正身行,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卿相士大夫。”
(《荀子·王製》)可見,在荀子的眼中,“分”固然重要,但職位的高低、貧富
貴賤的等級差別卻是可以改變的。變與不變,就取決於是否能服從禮義和是否賢良。
他說:
我欲賤而貴,愚而智,貧而富,可乎?曰:其唯學乎!彼學者:行之,
曰士也;敦慕焉,君子也;知之,聖人也。上為聖人,下為士君子,孰禁
我哉!(《荀子·儒效》)
隻要掌握禮義、實踐禮義,賤可變貴,貧可變富,上可成為聖人,下可成為士
君子。這種“分”的改變,誰也禁止不了。由此可見,荀子的“明分”既具有肯定
社會等級製的內容,也含有社會等級製可變的思想。這樣,就將“明分使群”說建
立在一個較為進步的基礎上。講荀子的“明分使群”說隻強調其肯定等級製的一麵,
忽視其等級製可變的思想,是有片麵性的。
四、天人之分
荀子是第一個從理論上較為係統地、明確地對天給予自然的解釋的思想家。天
是什麽?荀子認為,天就是客觀現實的自然界,就是唯一實在的物質世界。他說:
列星隨旋,日月遞(火召),四時代禦,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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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禮義的具體體現的這種“分”,包括三個方麵的內容:第一,它指的是社
會的分工分職,即“農分田而耕,賈分貨而販,百工分事而勸,士大夫分職而聽,
建國諸侯之君分土而守……”(《荀子·王霸》)為什麽要分工分職呢?荀子指出:
百技所成,所以養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荀子·
富國》)
“相高下,視囗肥,序五種,君子不如農人。通財貨,相美惡,辨貴賤,君子
不如賈人。設規矩,陳繩墨,便備具,君子不如工人”(《荀子·儒效》)。而君
子,雖“非精於物”,卻能“精於道”(《荀子·解蔽》)。所以,人類社會無論
農人、賈人,還是君子、工人,都缺一不可。這種重視社會分工的思想,與孟子是
一致的。
第二,“分”又是社會倫理關係。荀子繼承孔子的思想,認為君臣、父子、兄
弟、夫婦等社會倫理關係是永恆的,是宇宙的“大本”。對於這些倫理關係的每一
個社會角色,他都依據禮義,作了規範性的界定。一句話,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
子兄兄弟弟”,人各有別,這裏的倫常關係是不能逾越的。
第三,“分”的核心是等級關係。荀子講的土農工商的分工分職,君臣父子兄
弟夫婦的倫常,都貫穿著等級之分。分等級是荀子“明分”的核心。土農工商雖說
是一種社會的分工分職,但荀子認為其中有貴賤之等,士為貴,農、工、商為賤;
有君子、小人之等,士為君子,農、工、商為小人。君臣父子兄弟夫婦,荀子之所
以視之為倫理關係,也是從貴賤之等、少長之等出發的。荀子認為,對不同等級的
人,應該給予不同的政治待遇。“由士以上則必以禮樂節之,眾庶百姓則必以法數
製之”(《荀子·富國》)。而“少事長,賤事貴,不肖事賢,是天下之通義也”
(《荀子·仲尼》)。
荀子所謂“分”,不但指政治上的等級區分,還包括對分配物質財富的“度量
分界”。這種“度量分界”完全是一種適應等級製度的分配原則,這就是荀子所說
的“製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荀子·富國》)。荀子認為要解
決“欲惡同物,欲多而物寡”的矛盾,就必須在“養人之欲,給人之求”方麵,
“製禮義以分之”,確立按照貴賤等差,進行物質生活資料分配的“度量分界”,
按照貴賤之等、長幼之差、智愚能不能之分,分配物質生活資料,有區別地滿足人
類欲望,“使欲必不窮於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荀子·禮論》)。
所以,荀子的所謂“分”,不僅是社會等級的差別,同是也是對於不同等級的財富
占有的保障。前者是為建立封建政治秩序而言的,後者是這種等級製度在生活資料
分配上的體現,使生活資料的分配有個界限和標準。
這種貫穿著森嚴的等級區別的“分”,荀子認為是不齊之齊,不平之平,是合
乎“人倫”,順乎“天理”。荀子看到了“明分”對“使群”的必要性,肯定了社
會等級製的存在。但是,他又認為這種等級的“分”並不是不可改變的。他說:
“賢能不待次而舉,罷不能不待頒而廢……雖王公士大夫之子孫也,不能屬之禮義,
則歸之庶人。雖庶人之子孫也,積文學,正身行,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卿相士大夫。”
(《荀子·王製》)可見,在荀子的眼中,“分”固然重要,但職位的高低、貧富
貴賤的等級差別卻是可以改變的。變與不變,就取決於是否能服從禮義和是否賢良。
他說:
我欲賤而貴,愚而智,貧而富,可乎?曰:其唯學乎!彼學者:行之,
曰士也;敦慕焉,君子也;知之,聖人也。上為聖人,下為士君子,孰禁
我哉!(《荀子·儒效》)
隻要掌握禮義、實踐禮義,賤可變貴,貧可變富,上可成為聖人,下可成為士
君子。這種“分”的改變,誰也禁止不了。由此可見,荀子的“明分”既具有肯定
社會等級製的內容,也含有社會等級製可變的思想。這樣,就將“明分使群”說建
立在一個較為進步的基礎上。講荀子的“明分使群”說隻強調其肯定等級製的一麵,
忽視其等級製可變的思想,是有片麵性的。
四、天人之分
荀子是第一個從理論上較為係統地、明確地對天給予自然的解釋的思想家。天
是什麽?荀子認為,天就是客觀現實的自然界,就是唯一實在的物質世界。他說:
列星隨旋,日月遞(火召),四時代禦,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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