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藏”,指已獲得的認識。荀子認為,不能因為已有的認識而妨礙接受新
的認識,所以“虛”是針對“藏”而言的。他又說:
心生而有知,知而有異,異也者,同時兼知之;同時兼知之,兩也;
然而有所謂一,不以夫一害此一謂之壹。(同上)
“心”有分辨差異,同時“兼知”多種事物的能力,可以同時得到多種不同的
認識,這就是“兩”。但另一方麵,要深刻認識一種事物、精通一門學問,就必須
專心一意、集中思想,不能因對那一種事物的認識而妨礙對這一種事物的認識,這
就是“一”。“一”和“兩”的這種辯證統一就是“壹”。荀子強調:
心枝則無知,側則不精,貳則疑惑。壹於道以贊稽之,萬物可兼知也。
身盡其故則美。美不可兩也,故知者擇一而壹焉。(同上)
“擇一而壹”也就是專一、專心。荀子還說:
心,臥則夢,偷則自行,使之則謀。故心未嚐不動也,然而有所謂靜,不以夢
劇亂知謂之靜。(同上)
心是動的,不動就不能思維,但要正常思維就必須排除各種幹擾,讓思想靜下
來。所謂“靜”就是不讓各種胡思亂想和煩惱來擾亂思維。
荀子認為,正確處理好“藏”與“虛”、“兩”與“壹”、“動”與“靜”三
對矛盾的關係,做到“虛查而靜”,就能達到“大清明”的境界,做到“坐於室而
見四海,處於今而論久遠,疏觀萬物而知其情,參稽治亂而通其度,經緯天地而材
官萬物,製割大理而宇宙理矣”(同上)。從認識形式到認識方法,荀子的辯證思
維水平,確實是他那個時代無人能及的。
六、製名以指實
荀子作為先秦諸子思想的集大成者,也是先秦最有成就的邏輯學家之一。荀子
在邏輯研究上的貢獻,主要在概念論上。
荀子首先揭示了思維活動的四種形態,他說:
實不喻然後命,命不喻然後期,期不喻然後說,說不喻然後辨。故期、
命、辨、說也者,用之大文也,而王業之始也。(《荀子·正名》)
“實”,指客觀事物,或稱認識對象。“命”,指製名的思維活動。“期”,
指下判斷的思維活動。“說”,指解說、推理活動。“辨”,指辨論論活動。荀子
認為,命、期、說、辨是實際運用中的四種重要思維活動,是成就王業的起點。
與這四種思維活動相聯繫,荀子又明確提出了名、辭、辨說三種思維形式。名
是“命”所產生的直接結果。荀子給名下了一個定義:
名也者,所以期累實也。(同上)
認為概念是抽象反映一類事物共同屬性的思維形式。概念的實質是類,說明抽
象性和普遍性是概念的本質屬性,這一見解異常深刻。他又說:
若有王者起,必將有循於舊名,有作於新名。(同上)
認為名不是一成不變的,有“循舊”,也須“作新”。但名的變與不變,其要
求都是“名以指實”,即名實相符。
辭則是“期”所產生的直接結果。荀子說:
辭也者,兼異實之名以論一意也。(同上)
這是說,辭的作用,不是簡單地指稱事物,而是表示一個思想。這不僅揭示了
辭的本質,而且從思維形式的結構和作用上說出了辭和名的區別和聯繫。
辨說是解說、辯論這些思維活動所產生的直接結果。荀子對其也下了一個定義:
辨說也者,不異實名所喻動靜之道也。(同上)
“辨說”,即推理論證。“不異實名”,名實一致,指同用一個概念和事物。
“動靜之道”,指運動變化之道。這是說,推理論證是使用自我同一的概念來說明
它的運動變化規律的一種思維形式。荀子的這一定義,突出地肯定了推理是概念的
運動,是一種創見。
總之,從思維的結構上說,荀子認為,名是思維的細胞,有了名才能下判斷,
才有辭;有了名和辭,才能進行推理和論證,才有辨說。名、辭、辨說各以前麵的
思維形式為前提,越來越趨於複雜。從思維的作用上說,無論名辭,還是辨說,都
是為了喻實的,其中名更為根本。“命不喻”然後才有期,“期不喻”然後才有說,
“說不響”然後才有辨。可見,辭和說辨都是為名服務的。
既然名如此重要,那麽,製定正確的名的要領和方法是什麽呢?荀子在《正名》
篇裏提出了五條。
第一是“同則同之,異則異之”。事物相同,其名也同;事物相異,其名也異。
第二是“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這是就語詞表現形式而言。如果
用一個字就可以把某種實表達清楚,就隻用一個字表達;如果用單名不足以表達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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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認識,所以“虛”是針對“藏”而言的。他又說:
心生而有知,知而有異,異也者,同時兼知之;同時兼知之,兩也;
然而有所謂一,不以夫一害此一謂之壹。(同上)
“心”有分辨差異,同時“兼知”多種事物的能力,可以同時得到多種不同的
認識,這就是“兩”。但另一方麵,要深刻認識一種事物、精通一門學問,就必須
專心一意、集中思想,不能因對那一種事物的認識而妨礙對這一種事物的認識,這
就是“一”。“一”和“兩”的這種辯證統一就是“壹”。荀子強調:
心枝則無知,側則不精,貳則疑惑。壹於道以贊稽之,萬物可兼知也。
身盡其故則美。美不可兩也,故知者擇一而壹焉。(同上)
“擇一而壹”也就是專一、專心。荀子還說:
心,臥則夢,偷則自行,使之則謀。故心未嚐不動也,然而有所謂靜,不以夢
劇亂知謂之靜。(同上)
心是動的,不動就不能思維,但要正常思維就必須排除各種幹擾,讓思想靜下
來。所謂“靜”就是不讓各種胡思亂想和煩惱來擾亂思維。
荀子認為,正確處理好“藏”與“虛”、“兩”與“壹”、“動”與“靜”三
對矛盾的關係,做到“虛查而靜”,就能達到“大清明”的境界,做到“坐於室而
見四海,處於今而論久遠,疏觀萬物而知其情,參稽治亂而通其度,經緯天地而材
官萬物,製割大理而宇宙理矣”(同上)。從認識形式到認識方法,荀子的辯證思
維水平,確實是他那個時代無人能及的。
六、製名以指實
荀子作為先秦諸子思想的集大成者,也是先秦最有成就的邏輯學家之一。荀子
在邏輯研究上的貢獻,主要在概念論上。
荀子首先揭示了思維活動的四種形態,他說:
實不喻然後命,命不喻然後期,期不喻然後說,說不喻然後辨。故期、
命、辨、說也者,用之大文也,而王業之始也。(《荀子·正名》)
“實”,指客觀事物,或稱認識對象。“命”,指製名的思維活動。“期”,
指下判斷的思維活動。“說”,指解說、推理活動。“辨”,指辨論論活動。荀子
認為,命、期、說、辨是實際運用中的四種重要思維活動,是成就王業的起點。
與這四種思維活動相聯繫,荀子又明確提出了名、辭、辨說三種思維形式。名
是“命”所產生的直接結果。荀子給名下了一個定義:
名也者,所以期累實也。(同上)
認為概念是抽象反映一類事物共同屬性的思維形式。概念的實質是類,說明抽
象性和普遍性是概念的本質屬性,這一見解異常深刻。他又說:
若有王者起,必將有循於舊名,有作於新名。(同上)
認為名不是一成不變的,有“循舊”,也須“作新”。但名的變與不變,其要
求都是“名以指實”,即名實相符。
辭則是“期”所產生的直接結果。荀子說:
辭也者,兼異實之名以論一意也。(同上)
這是說,辭的作用,不是簡單地指稱事物,而是表示一個思想。這不僅揭示了
辭的本質,而且從思維形式的結構和作用上說出了辭和名的區別和聯繫。
辨說是解說、辯論這些思維活動所產生的直接結果。荀子對其也下了一個定義:
辨說也者,不異實名所喻動靜之道也。(同上)
“辨說”,即推理論證。“不異實名”,名實一致,指同用一個概念和事物。
“動靜之道”,指運動變化之道。這是說,推理論證是使用自我同一的概念來說明
它的運動變化規律的一種思維形式。荀子的這一定義,突出地肯定了推理是概念的
運動,是一種創見。
總之,從思維的結構上說,荀子認為,名是思維的細胞,有了名才能下判斷,
才有辭;有了名和辭,才能進行推理和論證,才有辨說。名、辭、辨說各以前麵的
思維形式為前提,越來越趨於複雜。從思維的作用上說,無論名辭,還是辨說,都
是為了喻實的,其中名更為根本。“命不喻”然後才有期,“期不喻”然後才有說,
“說不響”然後才有辨。可見,辭和說辨都是為名服務的。
既然名如此重要,那麽,製定正確的名的要領和方法是什麽呢?荀子在《正名》
篇裏提出了五條。
第一是“同則同之,異則異之”。事物相同,其名也同;事物相異,其名也異。
第二是“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這是就語詞表現形式而言。如果
用一個字就可以把某種實表達清楚,就隻用一個字表達;如果用單名不足以表達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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