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清代學者一般認為,梅氏所獻多出的25篇,是梅氏偽造(也有人說是 王肅偽造),58篇傳注亦是梅氏所撰。不過清人還承認,偽《書》文字多係綴拾古 書所引佚《書》的零篇斷簡而成,還具有一定史料價值。隻要知其來源,校以原文, 仍可引據。清人閻若璩《古文尚書疏證》、惠棟《古文尚書考》和孫星衍《尚書今 古文註疏》發覆偽《古文尚書》根抵甚詳,是清代辯偽的代表作。不過,孔穎達 《尚書正義·堯典篇》引十八家《晉書》,列舉了古文《尚書》自西晉鄭沖、蘇愉、 梁柳、臧曹,到梅賾(即梅頤)的傳授世次,還指出皇甫謐從“姑子外弟梁柳邊 (處)得古文《尚書》,故作《帝王世紀》往往載孔傳五十八篇之書。”前儒錯誤 地否定了古文《尚書》這一傳授記載,已經陳夢家、蔣善國、李學勤等先生考定證 實。根據《帝王世紀》輯本,皇甫謐當時已引及《五子(之)歌》、《伊訓》、 《湯誥》、《仲扈之誥》、《君牙》、《伯囗》(即《囗命》)。還徵引孔安國傳 兩處。此外,仲長統還引述過《周官》,應劭引《泰誓》,徐幹引《蔡仲之命》, 鄭玄引《伊訓》、《周官》,郭噗亦引孔傳等等。前賢已多有指出。可見58篇古文 《尚書》,在梅頤之前(甚至早在東漢中後期)即已流行,廣為學人徵引,師傳有 自。還有學者研究指出,清儒指責是偽書的古文《尚書》孔傳,與王肅《書》學不 合,古文《尚書》及孔傳也不可能是王肅所撰。因此,盡管古文《尚書》問題已歷 經宋明清以及近代學人研究,定為偽書,但是麵對這樣多難已解釋的現象,仍有學 者主張古文《尚書》的真偽問題,還是一個需要深入研究的課題,甚至是一個需要 重新思考的問題。
禮 禮是政治倫理、行為規範的總稱。從歷史的角度看,禮起於俗。二者的區別 在於:俗本於自然,禮出於製作;俗是禮建立的基礎,禮是經典化了的俗。儒家對 禮的起源補充了許多哲學的論證,一則以為“禮本於太一”(《禮記·禮運》)。 在陰陽未剖,天地未形之時,禮的根據即已具備。天地既分,禮就形成了,如自然 界的天尊地卑,動物界的長幼之序,即是禮的最初形式。一則曰:禮本於性情。此 說以荀子為代表,認為人生性惡,性惡必有爭,有爭必生亂,故聖人製禮,節之以 度,文之以禮,以絕亂源。儒家還說,早期的禮十分繁雜,有“經禮三百,曲禮三 千”,這當是包括禮與俗而言。今流傳下來的所謂“禮”有三種,即《儀禮》、 《周禮》、《禮記》。《儀禮》又稱“士禮”,是關於士人婚喪嫁娶、祭祀社交的 禮儀規定。《禮記》則是關於《儀禮》意義的文字說明。《周禮》原名“周官”, 是先秦所傳周人設官分職的記錄,西漢末年劉歆表彰之,視為周公治國平天下的大 經大法,題稱“《周禮》”。禮經三書,各有專主,《儀禮》主儀節,《周禮》主 製度,《禮記》主義理,相需而行,是有關先秦時期政治、倫理、社會製度禮儀的 具體規定和理論闡述。
易 又稱《易經》、《周易》。關於易的內容,前人每曰:“易本卜籃之書”, 莊子則曰:“易以道陰陽”。前說得易之“用”,後說得易之“體”。在易學的早 期歷史上,《易經》正是以陰陽為內容來占筮吉兇的書籍。《易大傳》說:“易有 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兇,吉兇成大業。”正好揭 示了《易經》作者的宇宙生成觀和《易經》創作的哲這基礎。兩儀即陰陽,天地為 其代表;四象即少陰少陽、太陰太陽,四時為其代表。在作《易》者看來,天地萬 物、宇宙洪荒,無不根基於“太極”,肇始於陰陽。自太極而剖分為陰陽,由陰陽 形成天地;又自陰陽而演化為四象,流為四時。自天地運行、陰陽合氣、四時化生, 然後萬事萬物得以化成。為了表現這一宇宙生成圖式,《易》作者用“一”代表陽, 用“一一”代表陰;兩畫相重以為四象,三畫重之以為八卦;八卦相配(相摩相盪) 即為六十四封,代表萬物。既然天地萬物皆是陰陽運行摩盪的產物,那麽陰陽的流 行、消長,自然也會影響事物的窮通利鈍。基於這樣的認識,人們便運用卦象變化、 交位升降的原理,來判斷吉兇、預知禍福。其原理不能說毫無根據,但是何以能將 實在的事物與抽象的卦形、交象必然地聯繫在一起,抽象的符號之變何以能預示事 實之變?卻無人作出滿意的、可信的解釋。因此用《易》來卜筮,表麵上看起來有 理有據,但是一旦與實踐相驗證,則多歸於荒唐。《易經》結構,分經分傳,由幹、 坤至既濟、未濟共六十四卦,其卦畫、卦辭、爻辭即經。其附於卦下的《彖辭》、 《象辭》和幹、坤之《文言》,及《序卦》、《繫辭》、《說卦》、《雜卦》為解 經之傳,其中象分上下,象有大小,繫辭二篇,共十篇,號稱“十翼”。關於《易》 的作者,自古以來糾葛最多,傳統看法是伏羲畫卦、文王作卦辭、周公作爻辭,孔 子作“十翼”。其說雖然不必堅確不易,但就各篇成書時代論之,則大致不差。
春秋 孟子曰:“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王道大 行,有詩可以觀、可以諷;王道板蕩,風雅掃地,上篡下替,名份蕩然,於是孔子 起而作《春秋》。《春秋》正是孔子為了重整社會秩序、重訂等級名份而創作的一 部政治教科書。《春秋》原係魯史,孔子據之,上斷自魯隱公元年,下迄於魯哀公 十四年,共242年,相當於魯國的近代史和現代史。孔子之所以選擇這段歷史來垂教, 是由於這段時期形勢最亂,欲通過褒譏貶絕於亂世之間,讓人們知道什麽是正義, 什麽是邪惡,明乎是非去取。孟子曾述孔子作《春秋》之意曰:“晉之《乘》,楚 之《(木壽)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義則丘竊取之也。” 孔子所修《春秋》,就其歷史事實看,與晉《乘》、楚《禱機》沒有兩樣,但若問 其中的“義”,則是孔子的獨家創造,與二史有本質不同。所謂“義”,即精神實 質,經學上稱之為“微言大義”。孔子的《春秋》與一般史書不同,她是一部孔氏 思想史,是一部政治教科書。孔子修《春秋》,以“仁義”為指導,以周禮為準繩, 對二百四十二年史事,取其可奉為榜樣或可吸取教訓者,筆則筆,削則削,嚴格去 取,一絲不苟。行文措辭,或褒或貶,或譏或刺,用語十分微妙,這就是“一字褒 貶”。故董仲舒曰:“孔子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 侯,討大夫,以達王事(仁義)而已矣。”司馬遷曰:“《春秋》,禮義之大宗也。” (《史記·太史公自序》)
</br>
禮 禮是政治倫理、行為規範的總稱。從歷史的角度看,禮起於俗。二者的區別 在於:俗本於自然,禮出於製作;俗是禮建立的基礎,禮是經典化了的俗。儒家對 禮的起源補充了許多哲學的論證,一則以為“禮本於太一”(《禮記·禮運》)。 在陰陽未剖,天地未形之時,禮的根據即已具備。天地既分,禮就形成了,如自然 界的天尊地卑,動物界的長幼之序,即是禮的最初形式。一則曰:禮本於性情。此 說以荀子為代表,認為人生性惡,性惡必有爭,有爭必生亂,故聖人製禮,節之以 度,文之以禮,以絕亂源。儒家還說,早期的禮十分繁雜,有“經禮三百,曲禮三 千”,這當是包括禮與俗而言。今流傳下來的所謂“禮”有三種,即《儀禮》、 《周禮》、《禮記》。《儀禮》又稱“士禮”,是關於士人婚喪嫁娶、祭祀社交的 禮儀規定。《禮記》則是關於《儀禮》意義的文字說明。《周禮》原名“周官”, 是先秦所傳周人設官分職的記錄,西漢末年劉歆表彰之,視為周公治國平天下的大 經大法,題稱“《周禮》”。禮經三書,各有專主,《儀禮》主儀節,《周禮》主 製度,《禮記》主義理,相需而行,是有關先秦時期政治、倫理、社會製度禮儀的 具體規定和理論闡述。
易 又稱《易經》、《周易》。關於易的內容,前人每曰:“易本卜籃之書”, 莊子則曰:“易以道陰陽”。前說得易之“用”,後說得易之“體”。在易學的早 期歷史上,《易經》正是以陰陽為內容來占筮吉兇的書籍。《易大傳》說:“易有 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兇,吉兇成大業。”正好揭 示了《易經》作者的宇宙生成觀和《易經》創作的哲這基礎。兩儀即陰陽,天地為 其代表;四象即少陰少陽、太陰太陽,四時為其代表。在作《易》者看來,天地萬 物、宇宙洪荒,無不根基於“太極”,肇始於陰陽。自太極而剖分為陰陽,由陰陽 形成天地;又自陰陽而演化為四象,流為四時。自天地運行、陰陽合氣、四時化生, 然後萬事萬物得以化成。為了表現這一宇宙生成圖式,《易》作者用“一”代表陽, 用“一一”代表陰;兩畫相重以為四象,三畫重之以為八卦;八卦相配(相摩相盪) 即為六十四封,代表萬物。既然天地萬物皆是陰陽運行摩盪的產物,那麽陰陽的流 行、消長,自然也會影響事物的窮通利鈍。基於這樣的認識,人們便運用卦象變化、 交位升降的原理,來判斷吉兇、預知禍福。其原理不能說毫無根據,但是何以能將 實在的事物與抽象的卦形、交象必然地聯繫在一起,抽象的符號之變何以能預示事 實之變?卻無人作出滿意的、可信的解釋。因此用《易》來卜筮,表麵上看起來有 理有據,但是一旦與實踐相驗證,則多歸於荒唐。《易經》結構,分經分傳,由幹、 坤至既濟、未濟共六十四卦,其卦畫、卦辭、爻辭即經。其附於卦下的《彖辭》、 《象辭》和幹、坤之《文言》,及《序卦》、《繫辭》、《說卦》、《雜卦》為解 經之傳,其中象分上下,象有大小,繫辭二篇,共十篇,號稱“十翼”。關於《易》 的作者,自古以來糾葛最多,傳統看法是伏羲畫卦、文王作卦辭、周公作爻辭,孔 子作“十翼”。其說雖然不必堅確不易,但就各篇成書時代論之,則大致不差。
春秋 孟子曰:“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王道大 行,有詩可以觀、可以諷;王道板蕩,風雅掃地,上篡下替,名份蕩然,於是孔子 起而作《春秋》。《春秋》正是孔子為了重整社會秩序、重訂等級名份而創作的一 部政治教科書。《春秋》原係魯史,孔子據之,上斷自魯隱公元年,下迄於魯哀公 十四年,共242年,相當於魯國的近代史和現代史。孔子之所以選擇這段歷史來垂教, 是由於這段時期形勢最亂,欲通過褒譏貶絕於亂世之間,讓人們知道什麽是正義, 什麽是邪惡,明乎是非去取。孟子曾述孔子作《春秋》之意曰:“晉之《乘》,楚 之《(木壽)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義則丘竊取之也。” 孔子所修《春秋》,就其歷史事實看,與晉《乘》、楚《禱機》沒有兩樣,但若問 其中的“義”,則是孔子的獨家創造,與二史有本質不同。所謂“義”,即精神實 質,經學上稱之為“微言大義”。孔子的《春秋》與一般史書不同,她是一部孔氏 思想史,是一部政治教科書。孔子修《春秋》,以“仁義”為指導,以周禮為準繩, 對二百四十二年史事,取其可奉為榜樣或可吸取教訓者,筆則筆,削則削,嚴格去 取,一絲不苟。行文措辭,或褒或貶,或譏或刺,用語十分微妙,這就是“一字褒 貶”。故董仲舒曰:“孔子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 侯,討大夫,以達王事(仁義)而已矣。”司馬遷曰:“《春秋》,禮義之大宗也。” (《史記·太史公自序》)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