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六章:創立法道


    “死刑複審,這將極大減少錯判的可能,地方誤判的案件,也會相應減少。”


    一名地方老者,聽到商鞅宣讀的法律條紋,讚同的說道。


    在這個時代,地方官員的權力很大,可以隨便判處死刑,許多官員為了一己私利,殺人滅口的事情不在少數。


    有了死刑複審製,將杜絕此類事情發生。


    “太好了,交納賦稅,官府要出示票據,就不用擔心官員隨便收稅,我們也能過好日子。”


    一名農漢激動道,得到許多農民讚同。


    他們世代在田間耕作,看天吃飯,多少經曆過災年,還有苛責的賦稅,許多官員接著收稅斂財,到頭來苦的還是平民老百姓。


    此法一出,官府就不能隨便征收賦稅,這對老百姓來說,無疑是保命法令。


    上到朝廷,下到鄉野,大明古朝境內子民,都因《大明法典》出世而議論紛紛,對這部法典表示支持。


    “法,秩序之源,效法自然如天道,治理一國,為國法,治理天下,為天下法,治理萬古,為法天之學!”


    就在眾人以為此事結束時,韓非子破空,雙手背負,站在法典邊,散發一股超脫,玄奧,至公的氣息。


    轟隆隆!


    九天之上,雷雲湧動,落下一道道閃電,劈打在大明法典上,一個個玄奧的文字,融入天地,補充秩序之力。


    《大明法典》出世,乃劃時代產物!


    古往至今,原始大陸都是強者為尊的世界,強者的言行,便是秩序規範,即便是國家,也沒有特別成熟的法律體係。


    如此一來,原始世界的秩序之力,沒有參考之物,便處於空白狀態,成為世界的一個漏洞。


    《大明法典》剛好能補充空白,完善秩序之力,推動世界發展。


    “善!”


    一道宏良,威嚴,無上的聲音,從天地深處傳來。


    烏黑雲層中,射出無數道霞光,五顏六色,給天地披上一層霞衣,祥瑞紛呈,還有一朵朵金色蓮花,從天而降。


    這是功德金蓮!


    凡作出有利與天道,有利於世界的善事,天道就會降下功德,以示獎勵。


    一股濃鬱的功德之力,自祥瑞中落下,一分為四,其中三成注入《大明法典》中,一成融入大明氣運中,另外六成由韓非子和商鞅平分。


    “咻!”


    融入功德之力後,《大明法典》破空,飛入氣運海中,坐鎮中央,警示萬民。


    “轟!”


    “轟!”


    韓非子和商鞅的氣息,飛速猛增,直接突破半仙之境,開始衝擊地仙之力,磅礴的能量,籠罩千裏,讓眾生感到一股窒息感。


    “會成功嗎?”


    餘生緊緊盯著兩人,期待不已。


    倘若韓非子和商鞅能突破地仙,對大明古朝來說,便是天大的好事,再也無懼邪魂族入侵。


    “估計不行!”


    “原始大陸等級太低,無法孕育地仙本源,僅靠功德之力,估計很難成功。”


    司主命的身軀,悄然浮現出來,沉聲說道。


    地仙本源,乃世界孕育的特殊力量,能減少武者突破地仙的阻礙,這也是為什麽高等世界,強者無數的原因。


    如果韓非子和商鞅突破的地點,不是原始大陸,而是中千世界,再配上這團功德治理,最少也能突破天仙。


    功德之力,實在太重要了!


    從理論上說活,隻要功德之力夠多,世界本源足夠強大,便能一直突破。


    如司主命所言,一個時辰後,韓非子和商鞅體內彌漫的氣息,逐漸衰弱,沒有繼續衝擊地仙境界。


    “以無上功德,創立法道,天下法子,皆可領悟!”


    韓非子和商鞅睜開眼,互相對視,齊聲大吼道,沒有完全用盡的功德之力,凝聚在一起,形成一條拇指粗的法則,定格在大理寺上空。


    文道法則分支,法道法則!


    從今以後,凡法家門徒,皆可從這道法則中,探尋人生真諦,領悟法道奧秘。


    天下法家,皆可收益!


    “吾輩不如也!”


    郭嘉,王陽明等人暗歎,功德之力的珍貴,誰人不知?誰人不曉?


    就算不能一次性用盡,也能存在體內,將來閉關之時,增加悟性,修為突破之後,也能穩固境界,再不濟也能注入兵器,煉製功德之兵,阻攔業力,百邪不侵。


    可韓非子和商鞅二人,卻選擇把功德之力貢獻出來,凝聚出能讓天下法家收益的法則。


    試問天下,又有幾人能做到?


    “拜謝先生!”


    法學門徒,也明白韓非子和商鞅的苦心,懷著滿心感激,尊敬行弟子禮,以示感激。


    “請古主審閱法典!”


    韓非子落在地麵,手指朝著氣運海一點,九百九十八條法律,浮現餘生身前,他隻需調動帝王之力,就能修改法律條紋。


    因為是君主法典的緣故,他修改法律條紋,不需要經過朝臣允許。


    “這部法典涉及麵廣大,朕也沒有補充內容,不過......”


    餘生沉思片刻,帝王之力運轉,以帝氣為墨,在九百九十八條法律之後,新增一條。


    “大明第九百九十九條,君王修改法律,如遭受全國半數百信反對,半數朝臣反對,需和朝臣共同商議!”


    餘生寫完後,凝望片刻,拿出玉璽,落在《大明法典》最後的空白處。


    此刻,《大明法典》正式生效!


    此後,大明古朝進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時代!


    “古主聖名!”


    滿朝文武,看了第九百九十九條法律,齊刷刷跪在地上。


    這是一條限製君王權力的法律!


    要說《大明法典》最大的缺陷,就是君王的至尊權,能隨意修改法律條紋,要是遇上昏庸的君王,這部法典的內容,將形同虛設。


    商鞅和韓非子編撰法典時,自然也想到這個問題,但作為臣子,他們不能僭越禮治,在法典上添加限製君王權力的法律。


    而餘生加上的第九百九十九條法律,便杜絕這個隱患。


    “諸位愛卿,請起!”


    餘生笑著道。


    他在很早以前,就明白一個道理,絕對的權力,並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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