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五章:大明法典
“既然如此,那我們就簽訂契約吧!”
大炎帝主搖頭,不再多想,決定盡早把這件事落實下來,避免出現新的變故。
餘生頷首,對著郭嘉點頭。
郭嘉拿出兩封空白契約,在大炎帝主注視下,以靈氣為墨,抒寫契約的內容,然後遞交餘生,蓋上玉璽。
大炎帝主拿出天盟的璽印,也在契約上,重重踏下。
至此,契約生效!
大明古朝獲得兩萬兩千億靈石賠償,還有天劍殿勢力範圍占領權,以及各國通商權,可謂收獲豐盛。
天盟在付出昂貴代價後,獲得暫時安穩權,使大明古朝不能用以往的借口,隨便侵犯天盟各國。
簽署契約後,大炎帝主沒有停留,率領使者隊伍,當天離開蠻荒島。
他一刻也不想在大明古朝停留!
“古主,天盟和邪魂族對峙,我們可以借此機會,消化天劍殿疆域,順便發展商行。”
等大炎帝主離開後,郭嘉站出來說道,迫不及待想要建設天劍殿,讓眾多文臣兩眼泛光。
這大概是文官的喜愛吧!
就如武將喜歡開疆拓土,文官喜歡建設國家!
以政治綱領為本,大刀闊斧的改革,把一片動亂的地帶,變為國家的一部分。
“準!”
看到激動的臣子,餘生也不會幹潑涼水的事,大聲命令道,奠定大明古朝接下來的時間,以發展為主。
......
隨後一年,大明古朝收縮鋒芒,安心發展,不管天盟和邪魂族打的多熱鬧,也沒有半點動靜。
正如大漢帝主的推測,萬邪大帝製定詳細的入侵計劃,從無常府和大蒼帝朝境內,兵分兩路,發動幹擾式攻擊,兵力亦虛亦實,讓人摸不清頭腦。
正是這種詭變得進攻方式,讓天盟各大勢力疲於應對,不斷調動軍隊,卻什麽也沒有打到。
長此以往,天盟軍隊的士氣,一瀉千裏,沒有作戰欲望。
萬邪大帝,再次掌握戰場的主動權!
並且,他還在製定一場更大的戰爭,但實施這場戰役的前提,必須是邪魂玄朝後方安穩,能有充足的軍隊和強者供他調遣。
他,還需要等待!
在天盟和邪魂族膠著時,大明古朝的發展,可以用一日千裏來形容。
經過六部與內閣商議,大明古朝把天劍殿疆域,劃分為十三個行政區,派遣大量官員治理,取得重大突破。
受到謠言影響,起初的時候,天劍殿疆域的居民對大明古朝有很大的排斥,爆發多場動亂,死了不少無辜的百姓。
事件發生後,郭嘉調動朝廷力量,一邊武力鎮壓,一邊製定安撫民心的政策,澄清謠言,逐步消除百姓敵視心理。
享受到好處,百姓也漸漸接受大明古朝的通知。
對生活在底層的百姓來說,他們並不關心誰是統治者,隻在乎統治者頒布的政策,是否有利於他們生存。
能過上好日子,他們有什麽理由反對呢?
穩定民心後,朝廷開始改革,消除氏族影響力,除了少部分聲望很好的氏族外,都遭受鎮壓,要麽滅族,要麽流放。
在軍隊上,軍部任保留霸王軍番號,卻沒有招兵,用餘生的話說,沒有項羽的霸王軍,就不是霸王軍。
殺神軍和青龍軍,也在霸王軍突破聖級軍團半年後,晉升為聖級軍團。
第一軍團和第二軍團,穩步朝頂級軍團邁入!
各省地方軍,也擁有中等以上軍團實力,有資格在大型戰役中當炮灰。
至於強者數量,除了新增加幾尊至聖外,就沒有多大變化。
不過,還有一件大事,吸引大明古朝上下,所有人的目光。
那就是由商鞅和韓非子製定的法典,即將出世!
這一日,陽光穿過雲層,灑落大地,餘生率領文武百官前往大理寺,這是除君權之外,大明古朝最高立法機構。
商鞅和韓非子對坐,互相論道,一條條金科玉律,形成金色的文字,懸浮在虛空,經過反複推敲後,錄入一本古書中。
現在的立法,並不是從實際出發,因為修煉世界沒有實際。
兩人選擇的立法方式,是通過觀摩大道,身融天地,在引導天地之力反駁,能在天地真理中保持不散,才能算成文法典。
截止現在,兩人已論法一年!
“天地之餘,君王為上,天下大業,為君神授,大明君主法典,成!”
韓非子大吼,一身長袍鼓起,散發的氣息中,帶著法家的審判之意,無數條法文,縈繞周身,形成一條大道之力。
法道!
以法為本,審判萬物,審判一切不公,審判一切不正!
轟隆隆!
一團濃黑色的烏雲,出現大理寺上空,金色的閃電馳騁,沒有散發毀滅的天罰之力,而是一種秩序之力。
法典,乃秩序!
“秩序顯形,天地同慶!”
郭嘉喝著酒,忍不住砸舌道,他有預感,這部出世的法典,將徹底粉碎儒家的獨家統治,重創儒家的發展道路。
“大明法典第一條,君王為天,主宰天下,一切言行舉止,代表天意,統禦萬疆,為無上至尊!”
“大明法典第二條,皇位繼承,采取世襲製,君權世代嫡長子繼承!”
……
“大明法典第十條,朝廷製度,采取中央集權,地方分權製,地方頒布的命令,不能違背朝廷風命令!”
“大明法典第十一條,丞相為百官之首,設立左右丞相,下轄六部尚書,治理國家大時,丞相由君王直接任免。”
……
“大明法典第五十條,軍隊采取等級製,首腦命令製……”
“大明法典第六十條,科舉製為選拔人才的治國之策……”
“大明法典第一百條,大明境內,思想自由,學說自由,百家齊放,百家爭鳴……”
“大明法典第三百條,死刑執行,需上報大理寺複審……”
“大明法典第六百條,百姓繳納賦稅,官府需出示票據,不得胡亂征收賦稅……”
“大明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條,以上法典條款,自頒布之日起,遞交君王審核,確保無誤後,即可執行!”
一共九百九十八條的法典,自商鞅口中讀出,迴蕩大明古朝境內,讓人聽得如癡如醉,沉醉其中。
“既然如此,那我們就簽訂契約吧!”
大炎帝主搖頭,不再多想,決定盡早把這件事落實下來,避免出現新的變故。
餘生頷首,對著郭嘉點頭。
郭嘉拿出兩封空白契約,在大炎帝主注視下,以靈氣為墨,抒寫契約的內容,然後遞交餘生,蓋上玉璽。
大炎帝主拿出天盟的璽印,也在契約上,重重踏下。
至此,契約生效!
大明古朝獲得兩萬兩千億靈石賠償,還有天劍殿勢力範圍占領權,以及各國通商權,可謂收獲豐盛。
天盟在付出昂貴代價後,獲得暫時安穩權,使大明古朝不能用以往的借口,隨便侵犯天盟各國。
簽署契約後,大炎帝主沒有停留,率領使者隊伍,當天離開蠻荒島。
他一刻也不想在大明古朝停留!
“古主,天盟和邪魂族對峙,我們可以借此機會,消化天劍殿疆域,順便發展商行。”
等大炎帝主離開後,郭嘉站出來說道,迫不及待想要建設天劍殿,讓眾多文臣兩眼泛光。
這大概是文官的喜愛吧!
就如武將喜歡開疆拓土,文官喜歡建設國家!
以政治綱領為本,大刀闊斧的改革,把一片動亂的地帶,變為國家的一部分。
“準!”
看到激動的臣子,餘生也不會幹潑涼水的事,大聲命令道,奠定大明古朝接下來的時間,以發展為主。
......
隨後一年,大明古朝收縮鋒芒,安心發展,不管天盟和邪魂族打的多熱鬧,也沒有半點動靜。
正如大漢帝主的推測,萬邪大帝製定詳細的入侵計劃,從無常府和大蒼帝朝境內,兵分兩路,發動幹擾式攻擊,兵力亦虛亦實,讓人摸不清頭腦。
正是這種詭變得進攻方式,讓天盟各大勢力疲於應對,不斷調動軍隊,卻什麽也沒有打到。
長此以往,天盟軍隊的士氣,一瀉千裏,沒有作戰欲望。
萬邪大帝,再次掌握戰場的主動權!
並且,他還在製定一場更大的戰爭,但實施這場戰役的前提,必須是邪魂玄朝後方安穩,能有充足的軍隊和強者供他調遣。
他,還需要等待!
在天盟和邪魂族膠著時,大明古朝的發展,可以用一日千裏來形容。
經過六部與內閣商議,大明古朝把天劍殿疆域,劃分為十三個行政區,派遣大量官員治理,取得重大突破。
受到謠言影響,起初的時候,天劍殿疆域的居民對大明古朝有很大的排斥,爆發多場動亂,死了不少無辜的百姓。
事件發生後,郭嘉調動朝廷力量,一邊武力鎮壓,一邊製定安撫民心的政策,澄清謠言,逐步消除百姓敵視心理。
享受到好處,百姓也漸漸接受大明古朝的通知。
對生活在底層的百姓來說,他們並不關心誰是統治者,隻在乎統治者頒布的政策,是否有利於他們生存。
能過上好日子,他們有什麽理由反對呢?
穩定民心後,朝廷開始改革,消除氏族影響力,除了少部分聲望很好的氏族外,都遭受鎮壓,要麽滅族,要麽流放。
在軍隊上,軍部任保留霸王軍番號,卻沒有招兵,用餘生的話說,沒有項羽的霸王軍,就不是霸王軍。
殺神軍和青龍軍,也在霸王軍突破聖級軍團半年後,晉升為聖級軍團。
第一軍團和第二軍團,穩步朝頂級軍團邁入!
各省地方軍,也擁有中等以上軍團實力,有資格在大型戰役中當炮灰。
至於強者數量,除了新增加幾尊至聖外,就沒有多大變化。
不過,還有一件大事,吸引大明古朝上下,所有人的目光。
那就是由商鞅和韓非子製定的法典,即將出世!
這一日,陽光穿過雲層,灑落大地,餘生率領文武百官前往大理寺,這是除君權之外,大明古朝最高立法機構。
商鞅和韓非子對坐,互相論道,一條條金科玉律,形成金色的文字,懸浮在虛空,經過反複推敲後,錄入一本古書中。
現在的立法,並不是從實際出發,因為修煉世界沒有實際。
兩人選擇的立法方式,是通過觀摩大道,身融天地,在引導天地之力反駁,能在天地真理中保持不散,才能算成文法典。
截止現在,兩人已論法一年!
“天地之餘,君王為上,天下大業,為君神授,大明君主法典,成!”
韓非子大吼,一身長袍鼓起,散發的氣息中,帶著法家的審判之意,無數條法文,縈繞周身,形成一條大道之力。
法道!
以法為本,審判萬物,審判一切不公,審判一切不正!
轟隆隆!
一團濃黑色的烏雲,出現大理寺上空,金色的閃電馳騁,沒有散發毀滅的天罰之力,而是一種秩序之力。
法典,乃秩序!
“秩序顯形,天地同慶!”
郭嘉喝著酒,忍不住砸舌道,他有預感,這部出世的法典,將徹底粉碎儒家的獨家統治,重創儒家的發展道路。
“大明法典第一條,君王為天,主宰天下,一切言行舉止,代表天意,統禦萬疆,為無上至尊!”
“大明法典第二條,皇位繼承,采取世襲製,君權世代嫡長子繼承!”
……
“大明法典第十條,朝廷製度,采取中央集權,地方分權製,地方頒布的命令,不能違背朝廷風命令!”
“大明法典第十一條,丞相為百官之首,設立左右丞相,下轄六部尚書,治理國家大時,丞相由君王直接任免。”
……
“大明法典第五十條,軍隊采取等級製,首腦命令製……”
“大明法典第六十條,科舉製為選拔人才的治國之策……”
“大明法典第一百條,大明境內,思想自由,學說自由,百家齊放,百家爭鳴……”
“大明法典第三百條,死刑執行,需上報大理寺複審……”
“大明法典第六百條,百姓繳納賦稅,官府需出示票據,不得胡亂征收賦稅……”
“大明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條,以上法典條款,自頒布之日起,遞交君王審核,確保無誤後,即可執行!”
一共九百九十八條的法典,自商鞅口中讀出,迴蕩大明古朝境內,讓人聽得如癡如醉,沉醉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