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長時間了,網上都在議論該怎麽嚴懲那些拐賣兒童的犯罪分子。


    有的人說,抓住就該槍斃。


    有的人呢,卻懷著‘悲天憫人的高尚覺悟’,不同意這樣立法,甚至還會拋出一大套‘知錯就改善莫大焉,今兒給他個機會,明天世界上就會多個好人’的狗屁理論。


    這些不讚成槍決拐賣兒童的人,不是因為他們有‘好生之德’,而是因為他們兒子孫子孫女的沒有被那些人販子拐走過,才能站在某種高度上,為這些人繼續生存而辯護的同時,也大大‘鼓舞’了那些人販子繼續作惡的信心。


    反正再怎麽為惡多端,也有那群‘有識之士們’保護,死不了,充其量就是坐幾年牢罷了,怎麽可以就這樣放棄這條生財之道?


    馬克思不是說過嗎: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會鋌而走險,有百分之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著被絞死的危險。


    拐賣兒童,那可是門比百分之三百的利潤還要大的好買賣,卻不會被殺頭吃花生米的,不做才特麽的傻瓜呢。


    在人類犯罪行為曆史上,拐賣兒童其實是比殺人放火還要惡劣的犯罪行為。


    那些口若懸河不同意對拐賣兒童犯罪分子執行死刑的有識之士們,估計不是瞎子就是沙比,因為他們看不到孩子被拐賣的父母們,是有多麽的痛不欲生。


    好多的夫妻,為了尋找兒子,放棄了原本安生幸福的生活,獨自踏上漫漫尋子路程,恍然十數年間,世界有了莫大的改變,但他們卻依然沉浸在失去愛子的痛苦中,無法自拔,隻能像個倔強的蝸牛那樣,艱難的向前爬行,極度渴望能在某個拐角後麵,能看到他們的心頭肉,找迴他們的世界。


    草原上的狼崽子,被獵人抓走後,母狼都能整夜整夜的在村莊附近哀嚎,最終在絕望之下,用它們鋒利的牙齒去報複任何人,甘心同歸於盡了,那些反對槍決拐賣兒童、唿噓理性對待犯罪的有識之士們,其實是連畜生都比不上的。


    無論他們出自什麽樣的心思,不同意槍決那些渣渣。


    但毫無疑問的是,民間是對拐賣兒童的犯罪分子,有著切齒之恨的。


    如果可以,他們能用牙齒,把這些人撕成碎片。


    身為地級市安陽分局常務副的成懷勇,很清楚這些,他本身更是‘對拐賣兒童犯罪分子槍決’的支持者,所以在聽說那個男人死後,僅僅隻是吃了一驚,就開始關注孩子了。


    成警官都不關注男人的死活了,方圓自然不會向那邊多看一眼,隻是迴頭看向老太婆的方向:這會兒,哪兒還有老太婆的影子?


    就在剛才,方圓躲過老太婆打來的那顆小石子後,他就知道搶孩子的男人死定了。


    男人的腿子已經被方圓踹斷,逃是別想逃了,那麽肯定會被抓住。


    如果他僅僅是普通的人販子,是絕不會被滅口的。


    隻是,一個能在扔出小石子時,能打出弩箭才有的力道的老太婆,會是一般人,會是來自一般的犯罪集團嗎?


    在發現男人無法逃走後,老太婆是鐵鐵的會把他滅口,以免泄露某些機密。


    男人搶了次孩子,卻把狗命也搭在了這兒,可以說是罪有應得了。


    “不用著急把孩子送醫院的。”


    方圓卻站了起來,說:“孩子沒事。”


    “孩子沒事?”


    成警官愣住了。


    如果不是攝於方圓的‘崇高身份’,單憑方圓這句話,成警官就會一巴掌抽過去,打掉他滿嘴的牙,再指著孩子讓他瞪大眼看看:你敢說孩子沒事?孩子都滿臉鮮血,任由他親親的母親怎麽唿喚都沒有任何反應了啊,這還叫沒事?


    “孩子隻是被某種藥物給迷倒了。他臉上的血,也不是真得鮮血,而是一種紅色染料--誰有礦泉水?”


    方圓簡單解釋了幾句後,問在場的圍觀者們。


    他真沒有胡說八道,在從男人手裏搶過孩子後,方圓就嗅出孩子臉上的鮮血,隻是一種很像鮮血的染料(男人搶走孩子時,唯有製造出他受傷的假象,才能抱著孩子在公園內狂奔卻不會被懷疑的)。


    常年在刀尖上跳舞的方圓,如果連鮮血與染料都分辨不出來,那麽他可以牽著毛驢找地方隱居去了,別再出來丟人現眼。


    至於孩子現在昏迷不醒了,則是因為方圓在把他搶過來後,從他的唿吸中嗅到了曼陀羅花兒的味道。


    曼陀羅又名風茄兒、洋金茄花、山茄子,產於西南各省,具有麻醉、鎮痛作用,是古代麻醉效果最強的一種,可阻斷人的副交感神經,也可用作人中樞神經係統的抑製劑;將配製好的曼陀羅,攙和在酒水裏,一來遮味兒,二來提高麻醉效果。


    即便是走南闖北的老江湖,稍不留神就可能中招。


    方圓既然被人‘尊稱’為盜聖,那麽這種東西自然是少不了的。


    曼陀羅花不但能摻在酒裏,也能燃燒(五鼓斷魂香之類的),更能摻在水裏再泡上一塊毛巾,到時候拿著隻需在小媳婦嘴上捂一下子,她就能迷迷糊糊的不知所謂,隨便你折騰了。


    “我有,我有!”


    方圓的話音未落,就有好心的市民遞來了一瓶礦泉水。


    “哦,剛才就是拿這瓶子砸我腦袋來著了吧?”


    方圓看了眼那個癟了的瓶子,問那位好心的市民--一個長的有些抽象的大嫂。


    大嫂愣了下,隨即訕笑了著後退一步,低聲說:“也不是很疼嘛。”


    確實不是很疼,真要很疼的話,方圓今晚就會出現在她臥室內了,當然前提是她長的再好看一些才行。


    “這位大姐,先把孩子給我。”


    方圓拿著礦泉水走到了小良家麵前,屈膝蹲了下來。


    這會兒,小良家還在無助的哭泣,楚楚可憐的,好想讓人把她抱在懷裏好好嗬護一番,順便再做點別的事。


    聽到方圓要把寶寶要過去後,小良家顧不上哭泣了,馬上就條件反射般的抱緊了孩子,瞪大一雙淚汪汪的眼,惡狠狠的盯著方圓,比母狼還要可怕。


    “大姐,我是好人,真得是好人,不會傷害孩子的。”


    方圓滿臉誠懇的樣子,眼珠子卻順著小良家的領口往下看去。


    話說,就在方圓琢磨事時,就已經提醒小良家,別特麽的裝作認識字的玩手機了,還是好好看孩子才是正事,可她卻說他有病。


    方圓的好心被當做驢肝肺不說,還為了替她搶迴孩子,被老多正義之士給痛扁了一頓,現在趁機‘欣賞’一下她領口內的規模,也算是迴收點成本,也不算過分吧?


    “這位女士,我可以擔保方、方先生不會傷害孩子的,你就給他看看吧。”


    看到小良家對方圓沒事好感後,成警官及時拍馬跳了出來,拍著胸膛的說方圓是好人。


    人們對於代表正義的警察,還是很信任的。


    聞言,小良家這才用力咬了下嘴唇,半信半疑的本孩子遞給了方圓。


    方圓左膝跪地,把孩子橫放在了屈起的右腿上,擰開礦泉水蓋子,把清水倒在了孩子的臉上,頭也不抬的對小良家伸出左手:“紙巾。”


    花信小良家出門時可以不帶錢包不帶鑰匙不帶老公,但絕對會帶著紙巾:誰能保證不會刮風,把漂亮的小臉蛋給吹上灰塵啊,自然得及時擦掉,以免影響市容。


    “我、我沒有。”


    小良家趕緊去找小包時,才發現小包啊,手機啥的早就都跑丟了。


    剛才那會兒,她連自己膝蓋被磕破老大一塊都感覺不到了,哪兒還顧得這些身外之物?


    方圓嘴欠的說:“你出門連紙巾都不帶,還算啥小娘們?”


    他的話音未落,成懷勇遞過來了幾張紙巾,張嘴正要說‘我這兒有’呢,卻在聽到方圓這句話後,馬上把嘴閉上了:不是吧,帶紙巾出門的人,都是小娘們?


    心思單純的方圓可沒想這麽多,接過紙巾後在孩子臉上擦了起來。


    正如他所說的那樣,孩子臉上的‘鮮血’是染料,被清水一洗就沒有了,小腦袋上也沒有任何的創傷。


    小良家明顯鬆了一口氣,雙眸炯炯有神的看著孩子,期盼她的寶寶能快點睜開眼睛。


    有方圓在,小寶寶不想睜開眼都不行--馬上就看到了他母親了,先是呆愣了下,隨即猛地從方圓膝蓋上坐起來,張開雙手標準求包養的樣子,哭著喊道:“媽媽!”


    “寶寶!”


    小良家再次淚流滿麵,長手就把兒子抱在了懷中,母子倆人是抱頭痛哭。


    掌聲,卻響了起來。


    善良的人們,看到孩子平安無事後,唯有用掌聲來祝福他:忘記剛才那可怕的一幕吧,健康成長,爭取長大後做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才。


    當然了,大部分掌聲是送給方圓的。


    這家夥愣是要的,能看出寶寶是被人搶走的,沒受傷,隻是被迷昏了過去。


    唉,早知道這樣,剛才真不該衝他腦袋上吐口水的。


    請原諒吧,沒看到哥們拍巴掌拍的手都紅了?


    掌聲獻給你,歌聲響起來--中,抱著孩子的小良家,忽然雙膝跪倒在了方圓麵前,泣不成聲的說三克油。


    別客氣,這是我應該做的,如果真想感謝我的話,那就給我買身衣服吧。


    差一點,方圓就脫口說出這句話,接著趕緊伸手,把小良家攙扶了起來,滿臉真摯的樣子:“大姐,下次再帶孩子出來玩時,千萬別再隻顧著玩手機了,更不要罵用目光提醒你好好看孩子的有為青年,有病。”


    小良家本來有些白的臉蛋,攸地通紅,再也不敢看方圓一眼了,隻是在小雞啄米般的連連點頭後,喃喃問道:“請、請問先生尊姓大名?”


    這是擺明了要報答方圓的仗義出手了。


    “做好事不留名,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


    方圓搖了搖頭,滿臉都是雲淡風輕的淡淡然樣子:“我叫方圓。方是大方的方,圓是圓靜的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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