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鬼火,也不是星星,更不是眼睛。


    那就是燈光。


    就像你在任何一個邊陲小城的街道上,看到的那種簡陋的街燈,每隔數百米才有一根,燈光昏黃的隻能讓人覺得天更黑,夜更孤獨,就算有飛機從上空飛過,也看不到。


    牆那邊是森林。


    牆這邊也是森林。


    森林的深處,卻有一條不寬卻很平整的道路,有一座能夠供數百人生活的建築。


    還有一條小河,圍繞著那片建築。


    小河的東南角落(也就是方圓所處的位置),河麵上架著一座石拱形的小橋。


    走過小橋,就能看到一條不寬卻還算直立的街道,右側是建築,左側是河岸,岸邊還栽種了一棵棵的垂柳,風吹來時柳條隨意甩灑著。


    街道上沒有人,隻有一條不知道誰家養的黃毛狗,看到方圓的車子開過來後,趕緊從牆根處爬起來,衝這邊狂吠了幾聲。


    那聲音,讓方圓想到了毛驢,心中騰起一股子暖意,把車子停在小橋前麵熄了火,點上了一顆煙。


    毫無疑問,這兒就是卡門小鎮。


    那個早在八十年前的某個晚上,鎮上的所有居民,除了被帶走的那數十個十歲以下的小孩之外,其他人都被一群跟他們相同樣子的人斬殺殆盡的卡門小鎮。


    吸血蝙蝠收藏的那份絕密報告中寫的很清楚:當兩百多前蘇軍人,忽然變成四百開始自相殘殺後,前蘇當局就當機立斷,調遣重型武器遠距離把這邊轟炸成渣,又派重兵把守在外。


    至於那道長城般環繞小鎮的牆,是不是前蘇當局搞起來的,這好像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本該被前蘇軍方調遣重型武器轟炸成渣的卡門小鎮,就算沒有被夷為平地,也該變成一片廢墟才對,實在沒有理由會保持著如此整潔的‘鎮容鎮貌’,處處都透著一股子方圓熟悉的溫馨。


    慢慢地,方圓笑了。


    沒辦法,太熟悉了。


    自從三年前他遭到花小妖那個小妖精的‘追殺’,夾著尾巴狼狽逃竄迴唐王後,可是乖乖幹了大半年的快遞員。


    每天早上天剛亮,方圓就會騎著他那輛破三輪車,帶著無精打采的毛驢,駛出胡同後左拐前行最多八十米,就會駛上一座青石板小橋,踏足新城區的地界,去崔家區三號網點老陳那兒清點快遞。


    那段時間,是方圓十三歲之後到現在,最最平淡無聊也最最溫馨悠閑的日子,值得他去懷念一輩子。


    自從認識夏小韻後,方圓就麻煩不斷,總是在外‘出差’,包括這次。


    可無論去哪兒出差,方圓無聊時都會想到青石板小橋,沿岸的垂柳,他所熟悉的老城區。


    能想到,並不代表著能看到。


    可如果在遠離唐王萬裏之遙的卡門小鎮,看到這熟悉的一幕呢?


    方圓該不該笑?


    當然該笑。


    無論怎麽樣,能夠在這兒看到原汁原味(建築、格局)的老家,方圓都得欣慰的笑著,再次打開天窗爬起來,盤膝坐在車頂上,點上了一顆煙。


    坐的高,看的就會遠,就像視線開闊了,思維能力就會越加活躍那樣。


    這不是卡門小鎮,這是唐王老城區,最起碼也是東南一角。


    這不是在做夢,因為再真實的夢境,在被燃盡的香煙燒到手指頭火辣辣的疼後,也會醒來。


    方圓看到的,都是真實的,就像他現在是無比清醒的,沒有做夢,也不是出現了幻覺,他確實在本該看到一片廢墟的卡門小鎮時,看到了他的家鄉。


    遠在俄羅斯西南邊陲森林深處卡門小鎮舊址的唐王老城區。


    那條發現車子來到後,就衝這邊狂吠了幾聲的黃狗,順著河邊溜溜的跑了過來,站在小橋上跟坐在車頂上的方圓,默默的對視著。


    方圓屈指彈開煙頭,試著衝那條狗叫道:“毛驢,過來!”


    這條毛發土黃的狗,就是方圓記憶最深處的毛驢。


    “錐,錐錐!”


    站在小橋上的毛驢,聽到大哥唿喚後,輕叫了幾聲馬上就衝了過來,靈敏的蹦上車頭,撲進了方圓懷中,尾巴瘋狂的搖擺著,伸出長長的舌頭去舔他的臉。


    方圓沒有拒絕。


    相反他很享受這種被舔的感覺,如果這條狗真是毛驢的話。


    要想鑒別毛驢的真假,方圓有很多辦法,但最直接,也最有效的辦法卻有兩個。


    一個是檢查毛驢的皮膚--在它脖子右側的腿上方,有一個一分硬幣大小的傷疤,那是被子彈洞穿過的,是某個大壞蛋躲在暗中拿手槍暗算方圓時,毛驢及時蹦起來為他擋住子彈留下的紀念。


    也被方圓視為兄弟友情的見證。


    這條狗的脖子左下方,真有一分硬幣大小的傷疤--它,真是毛驢?


    方圓笑眯眯的輕撫著它的腦袋,從口袋裏掏出幾張鈔票,抬手撒了出去。


    這幾張鈔票,是方圓中午吃飯時的找零,幾百(盧布)塊而已,也就夠買一盤紅燒牛肉的。


    毛驢是個財迷,比大哥還要愛錢的財迷,從來都是杜絕浪費的,更對方圓當前這種隨手撒錢的敗家行為而不忿,馬上就掙出他的懷抱,縱身撲向了那些隨風飛揚的鈔票。


    看著去追趕鈔票的毛驢,方圓臉上的笑容終於凝固了。


    總共是七張鈔票,毛驢費了老大的力氣,才全部找迴來,拿嘴叼著連蹦帶跳的躥上車頂,放在了方圓懷中,很不滿的錐錐叫了幾聲。


    “唉,毛、毛驢,暫且就叫你毛驢吧,你能告訴我這是咋迴事嗎?”


    方圓抬手,在毛驢嘴巴上拍了拍時,看似隨意的掰開它嘴巴,看了眼它最後那顆牙齒。


    誰家的狗子不但會喝酒,還愛吃糖,結果吃出蛀牙來了?


    好像也唯有毛驢那條賤狗。


    哪怕隻是在短短半秒鍾內,方圓也能清晰的看到,毛驢嘴裏最後麵那棵牙齒是蛀牙。


    他的心,再次沉了下去,蕩起了無比的茫然。


    從毛驢身上‘與眾不同’的特點,以及它‘愛財如命’的好習慣,無論方圓心中有多麽的不願意,都得承認眼前這條狗就是毛驢。


    眼前的建築,就是他所熟悉的家鄉。


    難道說,我在森林中穿越迴到了唐王?


    可就算我穿越迴到了唐王,新城區內那寬敞的馬路、高聳的大樓、閃眼的霓虹燈、全天候都來往的車子、盛滿保險套的垃圾箱--又在哪兒?


    方圓迴頭看去,後麵隻有黑壓壓的森林,一條不寬的砂石路,從森林深處蛇一般的延伸過來,沒有老孟兩口子的混沌包子鋪,沒有燈紅酒綠的酒吧,自然也沒有半夜真空穿裙子壓馬路的小妹了。


    隻有青石板小橋,小橋後那條他很熟悉的路,以及注定會永遠存在他腦海深處的老城區,東南角。


    昆侖有沒有來這兒?


    方圓不知道,當下也沒心思去考慮其他問題了,抬腳從車上跳了下來,衝毛驢(暫且就把它當做毛驢吧,也許可能它就是真得毛驢,被能複製唐王老城區一角的某位大神,給帶來了這兒)打了下響指。


    毛驢馬上一躍而下,搖著尾巴搶先跑上了小橋。


    小橋上的青石板,已經被磨得油光水滑了,就跟方圓所熟悉的完全一樣,包括橋欄杆左邊那個沒了半截腦袋的小獅子。


    方圓走在街道上,腳步聲在夜裏很靜,哪怕他穿的是運動鞋。


    在走向他家胡同口時,方圓的腳步停頓了下,他倒是很想在右邊牆上砸下塊水泥皮子來,鑒定一下它的年限。


    從唐王老城區方家胡同出來後左拐,就是某食品加工廠的南牆,比方圓存在的時間還要早(老城區內是不能隨便大興土木的,能湊合就湊合,哪怕是再破爛),依著他跟山羊學到的鑒定古董知識,差不多能鑒定出這堵牆上的水泥皮子存在多久了。


    不過他沒這樣做。


    就算能從建築物上鑒定出來此處存在多少年了,那又怎麽樣?


    唐王的整個新城區都不見了,老城區也隻能看到東南一角,大概夠住數百口人的樣子了,加工廠的圍牆是啥時候起來的,也就無所謂了。


    方圓腳步停頓了下時,聽到有孩子的打鬧聲從加工廠的牆那邊傳來,很真實,不是幻聽。


    “錐,錐錐!”


    已經走到方家小胡同口的毛驢,迴頭輕輕叫了幾聲,跑了進去。


    方圓邁步走去。


    他記得很清楚,夏小韻死皮賴臉的住進他家裏後,曾經在胡同口栽種了兩棵龍槐,張牙舞爪的讓人看著很不順眼。


    這兒的方家小胡同口沒有,很幹淨,就跟夏小韻沒住進去之前那樣。


    胡同半道的鄰家屋山上,有個瓦數不高的燈泡,散發著昏黃的燈光。


    現在最晚也就是晚上十點多鍾,方圓猜測著。


    這個季節的這個時間段,唐王老城區的居民們,才不會憋在家裏呢,早就三三兩兩的跑去河堤上遛狗、哦,不,是遛腿了,不可能一個人也沒有。


    這兒就是一個人也沒有,好像過著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小日子。


    方圓經過秦小冰租住的宅院前,特意看了一眼。


    大門緊閉,沒有掛鎖。


    方圓前鄰姓崔,早在他四五歲時,人家就舉家搬到了別的城市內,隻把老宅當做根源所在保留了下來。


    四五歲的孩子長到方圓這麽大後,是記不清前鄰的人啥模樣,甚至連他們名字都已經不記得了。


    方圓想抬手敲門,卻又縮了迴來--他怕,是真的怕,給他開門的人會是秦小冰。


    他所熟悉的家鄉、毛驢出現在這兒,就已經讓他靈魂戰栗不安了,要是再出來個秦小冰,方圓不知道自己該怎麽麵對現實。


    縮迴手,方圓艱難的咽了口吐沫,走到了自家大門口。


    還得提到夏小韻--在方圓裝死的那一年多內,她可是花大力氣重新裝修了方家的,大門也換成了白鐵皮的,上麵還有兩條銀龍。


    他現在看到的大門,不是白鐵皮的,是他最熟悉的木板門。


    大門是虛掩著的,毛驢已經鑽了進去。


    方圓慢慢的抬手,推開了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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