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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二、一!時間到!死‘沒意見’,你又遲到,我不跟你玩了!”

    外麵的春雨依舊淅瀝,馬赫赫站在廣電大廈的門口,手指狠狠地按下手表,她決定獨自迴家,迴頭再跟“沒意見”算賬。

    恰在此時,一陣緊急的刹車聲響起,隨之而來的是赫赫早已聽習慣的道歉聲:“對不起,赫赫!臨時有案子,所以來遲了。”

    “你忙你就別來,又不是我要你來陪我的。我這麽大的人難道還要你陪不成?”小時候他要考好成績比陪她玩重要,如今他的工作比接她迴家重要。她永遠都排不到他心中的第一位,那還不如散夥,不玩過家家的遊戲了。

    梅宜鑒想著跟她解釋,可該用的理由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都用過了,這一次他是實在沒轍了,隻有一句話:“對不起,赫赫!”

    她要他那句“對不起”有什麽用?“你知不知道今天對我很重要?連林瓊都來陪淩雨了,你卻沒有來!”

    今天是她第一天做電視節目主持人,從dj變成vj,從神秘的直播間走上電視屏幕,別看她喳喳唿唿說得多麽不在乎,好像自信滿滿的樣子,其實內心裏她怕極了。站在攝像機前,她連抓著話筒的手都在發抖,她好希望能在台下看到他鼓勵的眼神,可他卻沒有來,一直都沒有來。

    從導演做出開始直播的手勢到走位,從她心亂如麻到忘了緊張,從她說“觀眾朋友,大家好,我是赫赫”到“咱們下期《無人酒吧》再見”。他自始至終都沒有出現,是不是他們認識太久,他早就忘了要在乎她?還是,青梅竹馬的情感早就變成了一種習慣,無需刻意追求激情澎湃?

    她是女生,她也希望被男生追求,品嚐“一家有女百家求”的虛榮,她也希望自己一生的愛情充斥著浪漫、欣喜、激動、喝彩。她的要求很過分嗎?為什麽他總是做不到?

    甩開袖子,赫赫獨自撐著傘向前走,春雨順著傘麵滴落下來,連成一道剪不斷的線。

    她落寞的眼神讓宜鑒緊張,她要是伸出拳頭來打他那還不至於怎樣,若是一言不發地向前走,那可就不妙了。

    “赫赫,你聽我說,檢察院接了一件很重大的案子。事關重大,我現在還必須履行保密原則,不能跟你透

    露,但我向你保證,我不是故意不來為你加油的。我想來,真的很想來,想看看我的赫赫上電視是什麽樣子,想鼓勵你不要緊張,想告訴你,在我心中你是最美、最好的主持人。可是……”

    他淋著雨,衝到她的前頭,倒退著想跟她解釋,想哄她開心。“可是,偏偏出了一件這麽大的案子,我也無能為力啊!你就原諒我這一次,好不好?你不是說想再養一隻聖伯納犬嗎?你不是還想叫它‘大聖’嗎?我已經看好了那隻狗,咱們這就去買,好不好?赫赫……”

    她不說話,直直地站在原地一動也不動,她縹緲的目光停在他的身後,宜鑒莫名其妙地順著她的視線望了過去——

    江南暮春,雨水豐厚,廣電大廈的前方有一片豐潤的綠地。有一個小小的女生紮著兩根翹辮兒蹲在花壇邊,不知道是在研究泥土還是在欣賞花兒,隻見她一會兒轉向那邊,一會兒移至這邊,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忘了天空飄忽的雨絲。

    小小女生的身後站著小小男生,他撐著一把大紅色的傘,彎著腰,撅著屁股,將傘努力地伸向前方,好為小小女生遮住雨。而他自己的後背卻全濕透了,一點一點、一片一片濕漉漉地呈現在赫赫和宜鑒的眼前。

    小小女生還不安分,她一會兒往左移,紅傘便轉向左;她一會兒往右挪,紅傘又跟著轉向右。

    就這樣持續了很長時間,小小男生左手握累了將傘換到右手,右手握累了再交給左手。反反複複中,小小女生終於做完了她有關花壇的功課。

    “咱們走吧!”她站起身,柔嫩嫩的手握住小小男生的肩膀,兩個小小孩肩並肩走在雨中的紅傘下,直走出赫赫的視線。

    宜鑒有感而發,他不自覺地走到傘下,接過她手中的雨傘,傘麵偏向她那邊,他自己的半個肩膀都露在外邊。“我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咱們就這麽大吧!”

    “我看到好玩的親嘴娃娃,你正微笑著向我走過來,不知道是天意還是命運,我就那樣吻上了你的唇,吻上了你的一生。”她的笑容中少了幾許孩子的稚氣,卻多了幾分溫柔的深情。

    他環上她的肩膀,緊緊地擁她入懷。“郎騎竹馬來,繞床弄青梅。同居長千裏,兩小無嫌猜……”

    “李白《長幹行》。”

    青梅竹馬、兩小無猜,那是何以難追求的情感境界,可遇不可求,更不可糟蹋、浪費。“有時候,我是不是很任性,讓你招架不住?你是不是覺得要是那天我在玩親嘴

    娃娃的時候,你如果沒出聲叫我就好了?”

    “那就不會有今天的‘沒意見’,也不會有梅太太。”他笑得斯文又憨厚,沒有人會想到他是衝鋒陷陣的反貪檢察官,是真正的空手道高手,更沒有人想到他之所以會變成今天這般能文能武,全都虧了從小欺負他到大的——“親”梅“逐”馬。

    “梅太太?”赫赫忍不住側過臉咬了他手臂一口,“你要是再不對我好一點兒,你就真的‘沒太太’了!”

    三歲以一吻結盟,六歲放下理想,二十二歲實現,這算不算大器晚成?

    “遵命,‘沒太太’。您說什麽,小人都‘沒意見’。”

    二十二歲,“親”梅“逐”馬約等於青梅竹馬……

    —全書完—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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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記——青梅竹馬

    我們這一代很多都是獨生子女,沒有兄弟姐妹,小時候被關在單元樓裏,也沒有什麽玩伴自然談不上“青梅竹馬”這四個字。若認真算起來,倒是小學時的同桌比較能夠得上“兩小無猜”的感覺。

    還記得自己上學時的第一個同桌叫高毅,那是個圓圓臉、皮膚很白的小男生。上一年級的時候我才五歲半,大概因為太小了,所以總是愛胡鬧,對自己做過的事也沒什麽印象。高毅的個性很好,總是讓著霸道的我。別人欺負我,或是挨老師罵,他都會幫我。

    四年級的時候我轉學走了,之後再見他是在少年宮。他學鋼琴,我學二胡,他媽媽正巧是我媽媽的同事,所以我們兩個又湊到了一起。再後來似乎就沒再見麵,現在的他好像在外地上學。偶爾從媽媽口中聽到他的消息,倒是很想祝他一帆風順,可惜沒機會。

    真正讓我有記憶的是四年級轉學後遇到的同桌,他有個很特別的名字:汪嘉慶。和高毅正巧相反,他總是和我爭,一點也沒有紳士風度。所以……所以我就揍他,每次都揍到他哭為止。現在想想,小時候的我真的很“野”。他打輸了跑去向老師告狀,可我是女孩子啊!女孩打男生多少是有點優勢的,我打輸了,老師會罵他;他打輸了,老師會當做沒看見。

    直到現在他媽媽見到我媽媽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你女兒當年真厲害,每次都把我兒子打哭。”

    打歸打,鬧歸鬧,我們的關係倒不錯。那種單純的感情不是後來的同學所能取代的,那種迴憶也是今生難以或缺的一種財富。

    他們是我最初接觸到的和我沒有血緣關係的男人,正因為如此,我才更希望他們幸福,比小說中的梅宜鑒更幸福。

    各位,“沒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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