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鶴說得好,我是個害人精。當然原話不是這樣,反正我是這樣理解的。寫書的人說話有時喜歡繞彎,還要加各種修飾。萬鶴從t台下來,拿起筆——或者說端起她的粉紅小筆電後,也變成了這副我不想應對的模樣。

    我不想說話,卻總有人上來搭話。我厭倦,他們卻仍舊樂此不疲。當我隻想要一盞燈的時候,卻隻能在人群中看到那斑斕閃爍的光群,那不是我的光,更也不是任何人的,那是代表欲`望的光,無止盡地,在黑暗中,以明亮吞噬著所有人的光。

    我終於開始懼怕的時候,遇到了阿蟄。我到現在還記得那時是怎樣的情形。

    我認識的那些家夥,他們對酒和辣妹的熱衷讓我無語。每次都拖著我到酒吧,然後他們尋歡作樂,我在吧台邊喝酒,畢竟酒與女人,還是酒的吸引力更大。

    那是尋常的一個晚上,我在吧台邊喝酒,往常的威士忌,但是在我不知道喝到第幾杯時,身邊坐下一個人,卻隻要了杯牛奶,還要加兩勺糖。

    阿蟄是個奇人,他居然在燈光閃爍,群魔亂舞的酒吧裏,坦然地點一杯牛奶,還是甜牛奶。

    當時不隻是我,連見慣各種奇人的酒保都略略挑眉,不過他還是什麽都沒說,去給他倒牛奶了。

    見我看他,阿蟄朝我笑了笑。他是個長相俊秀的男人,骨架比我小一點,也比我矮了大半個頭。他的臉色有些蒼白,但是他笑起來很可愛。

    我知道用可愛來形容一個男人很奇怪,但是在那時他給我的感覺就是那樣,可愛。

    後來的事情也乏善可陳,我們都是孤獨的人,我剛知道秦煜明另找了個優秀男人,正為此消沉不已,那人潔身自好,感情真摯,自然比我好太多。而阿蟄,則是剛收到他暗戀多年的人的結婚請柬——反正阿蟄隻能去扮演鼓掌說祝詞的角色。

    當晚我們就上床了。我有點醉,他沒有。

    之後我才知道,那天晚上他就是去獵豔的,找了一圈,隻有我的臉他最喜歡,脫了衣服後發現身材也合他口味。

    阿蟄有著奇怪的坦誠,說這些話的時候他很平淡地在給麵包摸上我喜歡的花生醬,然後微笑著遞給我。不過這坦誠在後來,幫到我們不少忙。

    在一起大概一個月,那時我已經結束了模特工作,不再走秀,也不接拍任何廣告,還好之前我混得還算可以,還有足夠的錢任我揮霍,而不是去找那個已經好幾年未見的母親討要錢財——當然不管混到

    何種境地,我都不會去找她的。

    那天我靠在露台的長椅上抽煙,旁邊一如既往地放一杯酒——管它什麽品種,隻要是酒就可以了。我這樣的觀點大概會遭到一大幹品酒人士的激烈反駁,但是當時的我隻是需要酒精而已,我不會醉,我清醒,很清醒,但是我需要酒精。

    然後阿蟄他走過來,從後麵抱住我,在我臉上親了一下。阿蟄是個職業編劇,與他那張極具欺騙性的白`皙俊秀的臉龐不同,他幾乎可以算得上是位金牌編劇,由他操刀的劇本大多反響極好,而且故事很不錯,一點也不白癡。我真的是煩透了那些瘋瘋癲癲毫無邏輯的愛情劇。

    我還記得那天的天氣很好,天空很藍,雲很少,他垂下眼瞼微笑時,陽光令他纖長的睫毛投下寧靜的陰影。我們在異國的小公寓裏親吻,他拿走我指間燃燒著的煙,說道:“惟軒,我要給你寫一個劇本。”

    我隻是笑,繼續吻他,沒有當真,他卻再次強調,“專為你寫一個,主角隻能是你的劇本。”他很認真,所以我也隻好假裝認真,問他這是個怎樣的故事。

    他笑一笑,“你現在沒必要知道。”他又親我一下,喃喃著,“不管之後我們是否一直在一起,這個劇本寫完,會有人找你拍的。隻能是你拍。”

    那還是個夏天,溫柔的暮夏,陽光不再滾燙,風已經不再卷起熱浪,也不再帶來花果的酸甜,以及樹木被炙烤的醇香。一切終於開始歸於寂靜。

    我曾經有那麽一瞬間,想過要一直跟阿蟄在一起,不是因為他能給我帶來好處,而是為他那無望卻又極力表達的愛,那是我一輩子都無法迴應的愛。我想就算過了這麽幾年,阿蟄所擁有的東西,我仍舊缺乏,且無藥可救。

    因為秦煜明,我已無法再愛上他人。哪怕因此而背負更深重的罪孽,我都已經無法迴頭了。

    後來我們沒再談過這件事,我也沒注意過他是否有寫——那段時間我的注意力隻在煙酒以及性上,動不動就把阿蟄往床上拖,像個隻會用下半身思考的廢物,而他總是縱容我。但是半年後,我與阿蟄仍是以分手告終,阿蟄留在那個溫暖潮濕的國家,而我則迴國,重新與秦煜明在一起,直到現在。

    而現在的我卻無法像對阿蟄那樣,幹脆明確地對秦煜明說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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