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講,像茅山這樣的名門正教,是不會主動去發明這種邪門陣法的,但古代人畢竟是義字當頭、愛國心切。雖說已身入道門,但當時的掌教高雲曲真仍是以大明子民的身份示眾,碰上外族入侵,盡己所能也自然是義不容辭,這也是為什麽到了後來。闖王李自成起義時高雲曲並未向朝廷進獻毒鱗陣的原因:都是中國人,就算北京城被李自成端了,也是你崇禎皇帝自找的,這種陣法本也不是為了對付大明朝自己人而發明的…


    吳三桂放清兵入關的時候,高雲曲本想把這種陣法獻給李自成用以抗滿,但當時的情況遠非袁崇煥抗滿打持久戰時可比:這琵琶魚本屬深海魚類。以當時的漁業技術,根本不可能進行大規模捕撈,全國沿海一年能瞎貓碰死耗子捕到幾條就算不錯,而滿人被吳三桂放入關後勢如破竹,短短幾個月時間。還沒等沿海地帶有人捕到琵琶魚,李自成就戰敗了,所以這種陣法也便被兩位真人列為了禁陣,陣圖雖未被銷毀,但在兩派祖庭也絕對是一直處於保密狀態。


    到了清末,八國聯軍打北京的時候,義和團曾經打著“神道相助、刀槍不入”的口號和洋人作戰,且傳言義和團的一些高層似乎真的能做到所謂的“洋槍不入”。據說便是龍虎山陳敬昌真人的後裔因不忍外辱,私自放出了“毒鱗陣”之陣圖所為,隻不過因為敵我裝備過於懸殊而未能迴天。


    “張道長,借我古劍一用!”張繼文扭頭對張三豐說道。


    張三豐二話沒說,把古劍飛給了張繼文。


    這把古劍,實際上就是北魏鑄劍大師霍韻坤所鑄的“韻坤劍”。相傳這柄“韻坤劍”曾經有著比和氏璧更為“悲慘”的身世,當初霍韻坤受北魏高陽王元雍所命鑄造神劍,耗時七年零九個月,而當劍鑄好後獻給元雍時。卻被當時元雍手下一名頗得寵信的武師焦應斥以“旖以玩物、戲之以王”的評價,意思是“把劍鑄的很好看以戲弄大王,實際上不過是玩物水準而已”。雖然後來霍韻坤涕淚相訴,但元雍卻仍舊相信了焦應的話,將霍韻坤剁去雙手後逐出了王府,而“韻坤劍”亦因此而流落民間。相傳霍韻坤被剁去雙手後,再整整十年之中終日抱劍悲泣,以至於雙目失明。最後怨憤而終,其怨氣融入劍中。在道門的傳說中,這“韻坤劍”不僅是一柄切金斷玉的利器。更是降妖除怪的法寶。到了後世,也曾有人稱這把劍為“十年劍”,並不說這把劍鑄了十年,而是因為被冤大頭霍韻坤抱了十年而以。


    在沈括所著的《夢溪筆談》中,曾經對中國古代數把名劍作過詳細介紹,這其中也包括對於“韻坤劍”的記載,但卻並沒有這些名刃的圖示,而到了明朝中葉,全真的鄭卓準道士曾經寫過一本書叫《天兵圖》,可以算做是《夢溪筆談》的圖示補充,書中對《夢溪筆談》中有過記述但卻未曾圖示的名刃寶器一一進行了圖示說明,據說全書不足百頁,卻寫了三十年,幾乎耗費了鄭卓準後半輩子的全部精力,在當時看來,這本書中的圖示與記錄應當是比較可信的。可惜存在的資料太少,無法查到。


    以道術的理論體係而言,死者的怨氣來自於死者生前的執念,執念越大,怨氣也就越大。在傳統認識來說,怨氣這東西是沒有上限的,怨氣稍微大一點的魂魄是惡鬼,再大點就是真身,再大點就是惡煞,其中魂魄的智商會隨著怨氣增加而降低,當魂魄的怨氣大到惡煞的級別,基本就沒有智商了。而傳統的惡鬼哪怕是修成真身的惡鬼,對飛禽尤其是鷂子這類陽氣旺盛的猛禽都會退避三舍,唯一可能的情況,便是這楊珍的魂魄因為執念過大,已經變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惡煞。


    張繼文掌教接過古劍,竟開了旁慧!!!


    北宋時期,太一教著名散人趙觀山提出了著名的“十善為仙’’即“十世善果即可成仙”的說法,言外之意隻要修滿十世善果,不用修行也能成仙,這個說法從理論層麵得到了包括全真祖師王重陽、太一祖師蕭抱珍等多位道門泰鬥的一致認可。但理論歸理論,實際上誰也活不到十世那麽久,所以真正的十世善果誰也沒見過,在道門近千年的記載中,僅育明朝時期發生在江西臨江的“判官擒賊”的傳說,可以稱得上是“十善為仙”的疑似案例。大明萬曆年間,江西臨江府1出了個有名的道士叫謝滿江,此人皈依道門之前曾是個捕頭,俗名叫謝旺,江湖上有個外號叫“火眼判官”。


    之所以有這麽個外號,完全是因為此人有兩個很是另類的生理特征:一是左邊眼珠顏色是金黃色的,在晚上映著月色還能像貓眼一樣閃閃發亮;二是此人生來便是紅須紅發,宛如廟裏塑的判官一樣讓人望而生畏,傳說此人武功高強鐵麵無私,按現在的話說應該是個頗具極端主義的“正義控”,當時綠林圈子裏素有“寧入鬼門關,不踏臨江府”的說法,就是因為臨江有這麽一位爺坐鎮,萬一讓他撞上,絕對是兇多吉少。


    相傳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江洋大盜楊奎在臨江落網,就是這個謝旺給抓住的。要說這楊奎也是倒黴,不知道哪副藥吃錯了,原本幹的是打家劫舍的硬買賣,非要跨行業作案跑去盜墓,盜墓就盜墓好了,要是盜點前朝的官墳民塚興許還出不了什麽大事,結果這小子偏偏把本朝藩王睢陽王朱同鑣1的陵給盜了,還把憲宗皇帝禦賜的寶貝“黃金槍”給盜走賣了,據說最後一個買這根黃金槍的人是個叫王準的四品知府,也是個冤大頭,壓根就木知道這是王爺的墳裏刨出來的物件,更不知道此乃先皇禦賜的無價之寶,就是當個藝術品買的,後來此人因貪汙官銀被抄家,銀子沒抄出多少反倒把這個寶貝給抄出來了,就地便又給扣上了一個“偷掘王陵大逆不道”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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