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多夫旅館坐落在詹姆斯大街。


    詹姆斯是蘭斯城的名人,曾經的名人,在很多年前抗擊阿穆爾人的戰爭中,他曾經以一己之力拖住了阿穆爾人的好幾個大祭司,最後,隕落在燃燒的蘭斯城中。


    蘭斯城重迴到法蘭帝國懷抱之後,就有一條大街以他為名。


    蘭多夫也是一個名人,現在還活著的名人,但是,他的名聲也隻在墮落街流傳,是一個混跡在黑白兩道的人物,有著一間破爛的旅館,專供嫖客和妓*女開房所用,若是作為陌生人的你前來住宿,如果你是那些外來的沒有背景的鄉下客人,那麽,你最好做好離開時出一大筆錢的準備。


    這間旅館是蘭多夫的主業,除此之外,他還和那些小偷幫派勾結,作為一個掮客收取贓物,賺取中間差價,畢竟,有著很多紳士不想親自和小偷們打交道,問題在於,那些紳士自身又沒有什麽錢財,買不起第五大道櫥窗內的那些奢侈品,隻能在類似蘭多夫這樣的大黑胖子那裏買贓物所用。


    哦,忘了說一句。


    墮落街就是詹姆斯大街,這個位於港口區的大街,以英雄命名的街道在如今已經變成了一條非常出名的紅燈區,不但有著許多酒吧旅館上鋪,到了晚間,路燈之下,更是有著許多全身漂浮著劣質香水味道濃妝豔抹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子向著路過的男人搔首弄姿。


    不知道那一位要是重活在現在,心中會有何感想。


    對蘭多夫來說,別人的感想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手中的玩意。


    這個有著龐大身軀,體重足有三百多斤的胖紙坐在旅館的收銀房間內,窗口由厚重的鐵條和外麵隔離,客人辦理入住手續,隻能站在鐵條之外。


    哪怕是蘭多夫,也被街上那些走投無路的家夥打劫過。


    雖然,大部分膽大妄為的家夥都被他收拾了,被丟下了蘭斯河,成為了魚兒嘴中之食,但是,也有不多的家夥完成了他的冒險,搶走了他的錢財逃之夭夭,卻不曾受到懲罰。


    畢竟,你抓不住從不在一個城市停留的流動匪徒。


    於是,有了現在的這個防護。


    這會兒,沒有什麽客人,因為外麵在下雨。


    這個大黑胖子也就在屋內做著自己最喜歡的事情,那就是拿著一枚金表用白色幹淨的棉布輕輕擦著,哪怕上麵已經沒有一絲汙跡,一絲灰塵,已經錚亮發光,他依舊重複著那個動作,眼睛盯著金表上散發出來的金光,表情迷醉,嘴唇微張,嘴角有著一些白花花的唾沫。


    看上去特別的無聊,這卻是他為數不多的樂趣。


    他經常對朋友說,他應該是有著遠古飛龍的血統,要不然,為何對那些亮閃閃的東西沒有抵抗力呢?


    這時候,走廊那頭有著腳步聲響起。


    那是高跟鞋的鞋跟敲擊著木質地板的聲音,非常清脆。


    這聲音,蘭多夫非常的熟悉,每一天,他都能聽見各種各樣的高跟鞋鞋跟敲擊地板的聲音,甚至,這聲音的主人屬於哪一個人,隻要他稍微花點心神,也能夠分辨出來。


    當那聲音越來越近,就在跟前的時候,他抬起頭,眯起了不大的眼睛。


    他甚至這個家夥,雖然不知道名字,來來去去的妓*女那麽多,他沒有閑心去記住她們的名字,畢竟,這些女孩就像山上的蒲公英,風一吹,也就不知道去了哪兒。


    記住名字又有何意義?


    何況,這些家夥都會用假名,不會用自己的真名。


    不過,蘭多夫有給這些女子使用編號,讓自己更方便。


    這女子是13號。


    之所以是13號,是因為她是去年十月十三號第一次進入這間旅店,那時候,她有著一雙怯生生的眼神,就像山間受驚的小鹿,是那樣的楚楚可憐,那時候,她有著一頭漂亮的金色頭發,顏值極高,就像大商社櫥窗外貼著的海報上的那些女子。


    那時候,鐵石心腸的他也難免有著一些感觸。


    當然,這感觸也很快隨風消逝了。


    在這裏生活了太多時間,他見識了太多的醜惡,他自己也就是醜惡的一份子,憐憫,關懷,諸如此類的感情遠比手中這貴重的冰冷的東西還要稀少。


    蘭多夫眼中的13號正是蘭丁格爾,在這裏,她的花名是芳汀。


    那時候,她的眼神還是怯生生的,有著恐懼,有著不安,也有著靈動,現在,這雙眼睛內隻有著麻木,有著漠然,有著死氣沉沉。


    在工作的時候,她會把自己當成另外一個人。


    當她實在無法忍耐的時候,她會懷念那個寄養在遠方的小寶貝,如此,眼神中也就有著一絲微光,也就有了繼續活下去的希望。


    哪怕,人間是地獄!


    她寧願在地獄中掙紮,也要讓孩子生活在天堂之中。


    和以往一樣,走出房間的時候,她在胸前劃著十字,向著神靈做著禱告,然後,邁著疲憊的步伐走下樓梯,走過長長的走廊,在一片不堪入耳的聲音中走到了門廳那裏。


    瞧了瞧外麵,大雨傾盆。


    她忍不住歎了歎氣。


    那個熟客正在房間內沉睡,他那裏倒是有著雨傘,並且,不止一把,而是兩把,因為,出門的時候,蘭丁格爾忘了把自己的那把雨傘帶走。


    這個時候,走迴去敲門,將客人叫醒開門拿傘並非一件好事情。


    要知道,她沒有辦法挑揀客戶,遇見的大部分男人都是一些惡心肮髒粗魯甚至暴虐的家夥,這個熟客是一個難得的溫柔的家夥,所謂溫柔隻是相對而言,溫柔的意思是指這個人不使用暴力,也不愛交流,總是沉默著,事情做完之後給了報酬就讓她離開,自己在旅館沉睡。


    這樣就是難得的好客人了!


    迴去把他吵醒,有可能會得罪對方。


    蘭丁格爾走到蘭多夫麵前。


    “老板,借一把傘……”


    蘭多夫抬著頭,眼神漠然,就像冰冷的蝮蛇。


    “五十芬尼!”


    聽到對方這樣一說,蘭丁格爾二話不說,轉身向著走廊走去。


    寧願得罪那個熟客,她也不想付出五十芬尼,要想從她這裏賺錢,就像要從她身上割肉一樣。


    不過,走了兩步,她停了下來。


    她扭轉頭。


    蘭多夫同樣望著門口,眼神莫名驚詫。


    一團黑影從旅館外飄了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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