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琅,字尊候,號琢公,清初著名將領。施琅降清後被任命為清軍同安副將,不久又被提升為同安總兵,福建水師提督,先後率師駐守同安,海澄,廈門,參與清軍對鄭軍的進攻和招撫。由於“施琅背鄭降清”,施琅是一個頗有爭議的曆史人物,人們對他的認識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存在分歧。
施琅,祖籍福建省晉江市龍湖鎮衙口。早年,他是鄭芝龍的部將,1646年(順治三年)隨鄭芝龍降清。由於鄭成功的招攬,入海加入鄭成功的抗清隊伍,成為鄭成功部下最為年少、知兵 、善戰的得力驍將。施琅1651年隨鄭下廣東南澳勤王。後因與鄭戰略“舍水就陸,以剽掠籌集軍餉”的做法提出反對意見,鄭成功很不高興,削施兵權,令施琅以閑假人員返迴廈門,時遇清軍馬得功偷襲廈門,守廈主將鄭芝莞驚慌棄城潰逃,時施琅親率身邊六十餘人主動抵抗,勇不可擋,殺死清軍馬得功弟,馬得功差點被活擒,率殘兵敗將倉惶逃離廈門。時在南澳的鄭成功見軍心動搖,繼續南下已不可能,隻好迴師廈門。鄭召集抵抗將領一概重賞,唯獨對“假迴閑員”施琅奮勇抗敵隻字未提,隻賞紋銀二百了事,先前施琅左先鋒兵權也未恢複其職,個中諸多緣由引起施對鄭不滿情緒,恰在此時,施琅一位親兵曾德犯了死罪而逃匿於鄭成功處,並被提拔為親隨。施琅抓迴曾德,準備治罪。鄭聞訊急派人傳達命令,施琅不得殺曾德。施琅曰:“法令,琅是不敢違背的,犯法的人怎能逃脫責任?”接著他下令殺了曾德。 施琅殺犯法親兵曾德再次觸怒了鄭成功,由此施鄭矛盾升級,鄭遂下令逮捕施琅父子三人。後來,施琅用計逃脫,鄭成功大怒即殺施父大宣及其弟施顯。施琅被迫降清,先任同安副將,繼任同安總兵,1662年升任福建水師提督,後平定台灣,順利招撫鄭氏集團。並上疏清廷將台灣納入中華版圖。終於得到康熙皇帝支持。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施琅率軍平台,之後,他積極唿籲清廷在台灣屯兵駐守,力主保台固疆。他為祖國的完整作出了傑出的貢獻,受到廣泛的讚譽,但也為一些人士所詬病。對施琅的評價是一個海內外史學界較有爭議的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是由於史學觀點的不同。
收複台灣
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6月,奉旨收複台灣,統帥福建舟師迅速攻取澎湖,爾後,利用有利的態勢,主動、積極地招撫台灣鄭氏集團,促使鄭氏集團放棄抵抗而就撫。台灣本島不戰而下。其時,清廷內部對台灣地位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是否留台存在爭議。施琅上疏力主留台衛台。在分管兵部的清朝東閣大學士(宰相)潘湖叟黃錫袞的支持下,施琅(乃分管兵部的內閣大臣潘湖叟黃錫袞的妹夫)的意見打動了康熙帝和朝中大臣,清廷終於決定在台灣設府縣管理,屯兵戍守。此後,台灣在甲午戰後曾被日本侵占五十年,二戰後於1945年光複。 鄭經接替鄭成功後,由於內部陳永華(鄭克臧嶽父)和馮錫範(鄭克塽嶽父)發生內訌。病中的鄭經把政務交由長子鄭克臧處理,克臧聰明能幹,做事井井有條,從來沒有過失,也很受鄭經的寵愛和信任。鄭經病逝後,馮錫範毒死鄭克臧,立11歲的傀儡鄭克塽為延平王,馮錫範專橫,貪贓枉法,大失人心。1664年施琅由於建議,清朝派他率兵攻取金廈新勝,預備“進攻澎湖,直搗台灣”,稱為“四海歸一,邊民無患”。 1667年,孔元章赴台招撫失敗後,施琅即上《邊患宜靖疏》,次年又寫《盡陳所見疏》,強調“從來順撫逆剿,大關國體”,不能容許鄭經等人頑抗,盤踞台灣,而把五省邊海地方劃為界外,使“賦稅缺減,民困日蹙”;必須速討平台灣,以裁防兵,益廣地方,增加賦稅,俾“民生得寧,邊疆永安”。他分析雙方的力量,指出台灣“兵計不滿二萬之從,船兵大小不上二百號”,他們之所以能占據台灣,實賴汪洋大海為之禁錮。而福建“水師官兵共有一萬有奇,經製陸師及投誠官兵為數不少”,隻要從中挑選勁旅二萬,足平台灣。他主張剿撫兼施,從速出兵征台,以免“養癰為患”。施琅這一主張,受到以鼇拜為首的中央保守勢力的攻擊,以“海洋險遠,風濤莫測,馳驅製勝,計難萬全”為借口,把他的建議壓下來。施琅的議諫被束之高閣,甚至裁其水師之職,留京宿衛,長達13年,但他仍然矢誌複台報仇,實現自己的意願。在京之日,他注視福建沿海動向,悉心研究風潮信候,“日夜磨心熟籌”,以俟朝廷起用。
1682年(康熙二十一年)10月,清政府平定了“三藩”之亂後,施琅終於在李光地等大臣的力薦下,複任福建水師提督之職,加太子少保銜。他迴到廈門後,便“日以繼夜,廢寐忘食,一麵整船,一麵練兵,兼工製造器械,躬親挑選整搠”,曆時數月,使原來“全無頭緒”的水師“船堅兵練,事事全備”。
1683年6月14日,施琅督率水軍由銅山出發,很快攻克了鄭氏集團在澎湖的守軍劉國軒部,此後,施琅又一麵加緊軍事行動,一麵對占據台灣的鄭氏集團施以招撫。在施琅大軍壓境之下,鄭克塽茫然的說:“人心風鶴,守則有變;士卒瘡痍,戰則難料。還是應當請降,以免今後追悔莫及。”鄭克塽畢竟是聰明的,聽從了劉國軒的勸告。 8月13日,施琅率領舟師到達台灣,劉國軒等帶領文武官員軍前往迎接。施琅入台之後,自往祭鄭成功之廟,對鄭氏父子經營台灣的功績作了高度的評價,並稱收複台灣是為國為民盡職,對鄭成功毫無怨仇。(原祭鄭成功文:自同安侯入台,台地始有居民。逮賜姓啟土,世為岩疆,莫可誰何。今琅賴天子威靈,將帥之力,克有茲土,不辭滅國之誅,所以忠朝廷而報父兄之職分也。獨琅起卒伍,於賜姓有魚水之歡,中間微嫌,釀成大戾。琅與賜姓,剪為仇敵,情猶臣主。蘆中窮士,義所不為。公義私恩,如是則已。“祭畢,施琅哽不成聲,熱淚縱橫。鄭氏官兵和台灣百姓深受感動。讚揚施琅胸襟寬廣,能以大局為重。冷靜處理公義私怨的關係,遠非春秋時期的伍子胥所能比擬)。
為官之道
施琅攻占台灣後,奪占田產收入施琅名下的,幾乎占據南台灣已開墾土地的一半之多,名為“施侯租田園”,一直延續到台灣日治時期。收的租子叫做“施侯大租”。“施侯大租”的收納統歸清朝在台衙門代行,並保送至北京轉交施琅世襲業主。如此猶嫌不足,還貪得無厭,連無田無地的漁民也不放過,施琅向漁民們勒索“規禮”收入私囊。他死後幾十年的乾隆二年,清廷發布上諭說:“閩省澎湖地方,係海中孤島,並無田地可耕。附島居民,鹹置小艇捕魚,以糊其口。昔年提臣施琅倚勢霸占,立為獨行,每年得規禮一千二百兩;及許良彬到任後,遂將此項奏請歸公,以為提督衙門公事之用,每年交納,率以為常。行家任意苛求,魚人多受剝削,頗為沿海窮民之苦累。著總督郝玉麟,宣朕諭旨,永行禁革。” 在施琅的治下,規定“赴台者不許攜眷。琅以惠、潮之民多通海,特禁往來。”(連雅堂《台灣通史》)。首先嚴禁廣東客家籍人渡台,理由是那裏出的“海盜”多,以及“惠潮之民多與鄭氏相通”;對其他地區的人民渡台也嚴加限抑,竟然規定渡台人員不得攜帶家眷,也就是說不許老百姓在台灣紮根,這一政策後來導致台灣婦女奇缺。首任巡台禦史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引《理台末議》的記載說:“終將軍施琅之世,嚴禁粵中惠、潮之民,不許渡台。蓋惡惠、潮之地素為海盜淵藪,而積習未忘也。琅歿,漸弛其禁,惠、潮之民乃得越渡。”,因此施琅對台灣的統治構成兩岸往來的最大障礙。
(一) 氣節道德 明之貳臣,雖然可以說氣節有虧,談不上不光彩,但是,因此就不對其一生行事做具體分析而全盤否定其人,不能說是曆史主義。毛澤東說自己一生幹了打敗蔣介石、發動文化大革命兩件事,後人以三七開論功過。“士大夫名節已壞,餘事皆不足論”不僅是理論上的極端道德主義,也是方法論上粗暴的簡單化。在此基礎上引出“蕺山一堂師友自裁殉國”並立為圭臬,更是脫離實際。蕺山固然可讚可歎,但用來作為一般標準,則不免陳義過高,責人太苛。即以明末三大儒論,船山隱逸,自不能比;默許學生子弟入朝為官修史的顧、黃更是汙名難洗。以信仰審判曆史,結果隻會導致曆史虛無主義――“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之道沒有一日得行天地之間”的曆史,豈非萬古長夜?實事求是的說,施琅不會因收複台灣的功業而成為道德上的聖賢,也不應因降清(且不說背景複雜)的品格汙點而動搖其作為國家功臣的地位。 (二)再說夷夏之辨 首先是語境不同。滿漢之爭跟曆史上的“中原逐鹿”一樣,是權力之爭,文化的意義倒在其次,這在後來的有關政策中表現得十分清楚。眾所周知,孔子的理想是王道和禮治。用今天的話說就是以社會秩序代政府秩序,以文化組織代政治組織。由於其思想體係中沒有也不可能有近代國家概念,強調突出文化的邊界意義是自然的、必要的。各部族之間的征戰自然會產生各民族的英雄傳奇,它的曆史意義是不朽的,其精神也具有普遍的道德意義。但是,作為居於主幹地位的漢族,在處理這些曆史人物時顯然需要更多的細心和謹慎;具體到在麵對施琅平台這一個案的時候,顯然更應該把版圖、利益這樣的概念放在思考的首位。
施琅性格直率,不喜說謊,不愛玩弄花招,見到錯誤便要指出,即使會因而得罪上級。施琅這種個人性格在鄭成功軍中之時表現的最為突出。 (1)順治六年(1649年)十一月,鄭成功的軍隊進駐廣東潮州,據施德馨《襄壯公傳》載:“會以糧匱,議剽掠粵中,公(施琅)正言以阻” (2)《八旗通誌·施琅傳》亦載:“今以糧匱,議剽掠廣東,琅正言阻之,拂其(鄭成功)意” (3)在施琅看來,剽掠廣東乃不義之舉,施琅受其家風影響,為人正義感較強。史料記載其祖父“玉溪公性淳樸,樂善好施。明季之亂,常有浮屍漂泊海濱,公每見,輒捐貲,募眾率子弟往埋之……妣一品夫人許氏尤好施與賑窮困”,其父大宣“負誌激昂,無卑瑣氣”,“以尚義持正、樂善好施,聲著鄉閭” (4)施琅乃孝悌之人,不會不受祖、父輩的影響。另外,施琅“治軍嚴整”,向來反對官兵侵犯人民利益。因而,施琅正言阻止鄭成功剽掠廣東,並引起了鄭成功的不滿。可見施琅為人正直、性格直率。 總之,史料記載施琅為人直率、性格耿直之處甚多,通過相關闡述不難發現了一個正直的施琅,這種性格的形成與施琅所處的曆史環境及其家風的影響有關。由此去理解施琅與鄭成功的關係。 施琅為人直率、直言不諱,且有時做事不顧上級的顏麵,易於衝動等性格是導致施、鄭關係由“魚水之歡”至“釀成大戾”的一個重要因素。當然,這其中亦與鄭成功為人“英邁果斷有餘,而豁達恢宏不足,一生遇事容易衝動發怒”及“用法嚴峻、果於誅殺”等因素有關。
自信與積極進取
施琅出生於一個農民家庭,祖父時家境較為寬裕,至父大宣時始衰落,但大宣“尚義持正,樂善好施”,故“聲著鄉閭”。施琅生得“頤廣額寬”,大宣以為是貴人相,心中暗喜,嚴加管教,“授經課督益無虛日”,希冀施琅日後成為公侯將相。另據載,“(施琅)將誕,母太夫人洪有神授寶光之夢,覺而異之,遂生公……裏有神宇曰‘定光庵’,公垂髫詣神稽首,仿佛見神靈隨之拜起,公亦默以自異”,少年時代的施琅“學書未成,棄而學劍。從其師習戰陣擊刺諸技,於兵法無不兼精,遂智勇為萬人敵”。可見施琅從小便被父母寄予厚望,在施琅家人及施琅心中都存在這樣一種觀念即施琅絕非普通之人,乃是日後的公候將相,加之“於兵法無不兼精”,故而促使施琅充滿自信心。綜觀施琅一生行事,無不透露出自信的性格,茲舉數例以證之:施琅在京師擔任內大臣之時“時來(李光地處)說他的本事,海上可平”。三藩亂起,施琅“疏論寇可滅狀,因詣闕痛切陳之”,並在《為盡陳台灣剿撫可平機宜事》本中說:“臣知己知彼,料敵頗審,率節製之師,賈勇用命,可取萬全之勝”。三藩亂後,康熙議取台灣,“公(施琅)從容拜稽首,具陳‘臣料其一二師,雖號桀驁,以臣視之,直狐鼠耳,當非臣敵也’。因度己度彼,指掌條奏甚悉”,這是施琅自信的表現,且其作此言論是建立在度已度彼的基礎之上。另外在征台之時,施琅屢次上書請求“專征權”,固然有各方麵的原因,但也絕對可視為施琅自信的表現。獲取專征權絕非易事,一旦失事,需承擔巨大責任,施琅對此應該是心知肚明的。 施琅出生即具富貴之相,且伴有靈異之事,這刺激了施琅使其極富自信心,時直“明亂,故杖策從戎”,欲“大有為”而“著勳名於千古”,因而施琅進取心極強。施琅十七歲便從軍,每戰必身先士卒,累立戰功,在鄭芝龍軍中之時既已“揮戈一指,賊亡魂潰散。先後廓清山寨三百餘所”。在鄭成功軍中,樓櫓、旗幟、伍陣相離之法等,“皆琅啟之”,被鄭成功任為“左先鋒”。施琅在京師擔任內大臣之時,並沒有意誌消沉或甘於職位爵祿而失去進取之心,依然以收複台灣為己任,積極結交朋友宣傳自己的平台方略,為出征台灣作積極準備。“公(施琅)時以內大臣奉朝請,即慨然有澄清之誌。每篙目時艱,?[欷扼腕,聲淚俱下”,在京閩籍士大夫經常拜訪施琅,請教平海方略,施琅“指畫明悉,凡征戰機宜,以及絕島巨浸、險阻厄塞之處,如列諸掌”,施琅的同鄉曾炳說:“公(施琅)既留宿衛,逆知鯨穴未搗,終當為邊患,寢食燕處,未嚐一日忘殲賊也”。另外,施琅為內大臣十餘年,“嚐於朝退休閑,翻閱曆代二十一史,鑒古今成敗及名臣言行可法者,一一具誌諸胸中”。與此可見施琅進取心之強,而在京擔任內大臣的十三年則很明顯是施琅性格走向成熟的時期,對比施琅在此前後的所作所為,便可輕易發現這個事實,茲不贅述。 總之,施琅在自身體質、氣質基礎上和明末蕩亂的曆史環境下形成了富有自信心和進取心的個人性格。這一性格促使施琅奮發有為、屢立戰功,及後來形成收複台灣的堅定決心,並為收複台灣作不懈的努力,不畏險阻、積極進取。
性格沉穩
通過前文的分析,施琅性格直率,充滿自信,富有進取心。其實,施琅性格亦甚沉穩,考慮問題謹慎、周到,不急功近利、魯莽從事。 康熙嚐謂施琅“粗魯武夫,未嚐學問”,然考察施琅的行為事跡,事實並非如此。舉二三例以證之: (1)康熙二年(1663年),施琅取得襲取廈門的“專征權”,但沒過幾天,他又說:“當應與該王、公、督、提各臣同心協力,進取廈門,方為妥協”,原來“逆賊定已探知我師欲取廈門”。可見,施琅雖然急於建功立業,但他又能夠審時度勢,不魯莽從事。 (2)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施琅率兵取得澎湖大捷,且看他是如何處置鄭軍俘虜的,“所獲水軍創殘八百人,給以糜粥、酒胾,遣醫為裹傷傅藥。召見之曰:‘若等欲歸乎?’皆叩頭言:‘逆天宜死,得不死足矣,安望歸。’琅曰:‘不然,汝一軍盡沒,父母妻子必謂汝等已死,日夜悲汝。餘縱汝歸,複見父母妻子,寧不甚樂!朝廷至仁如天,不得已而用兵。降即赦之耳,汝今歸,為我告台灣人速來降,尚可得不死,少緩,即為澎湖之續矣。’諭訖,而遣舟歸之”。可見,施琅並沒有在澎湖大捷後被勝利衝昏頭腦,而是冷靜地處理了鄭軍的俘虜問題,努力爭取早日瓦解鄭軍,實現其“可不勞而定”的策略。可見施琅考慮問題甚是周到,不急功近利。 (3)如何對待鄭氏問題。依常人之見,施琅攻台即是為報私仇,平台之後定當屠戮鄭氏。但事實情況恰好相反,施琅“不傷鄭氏一人”。難道施琅果真大公無私,以國家、民族利益為重無意為父、弟報仇?非也。施琅為人甚是孝悌,斷不會輕易放過殺害自己父、弟的鄭氏一家。在此時,套用心理學的說法,施琅可謂陷入了“道德的兩難情境”,即使人感到左右為難、模棱兩可的道德情境,而對這種情境,個體無法對它作出“是”或“非”的偶然判斷,隻能對矛盾情境進行分析和思考,再作出謹慎的選擇。施琅在認真地分析時勢之後,經過痛苦的兩難抉擇,最終決定“不傷鄭氏一人”。顯然,施琅的決定是正確的,至於施琅是如何考慮此事,諸家已有評論,茲不贅述。從此事中,已足見施琅性格沉穩,絕不魯莽行事。對照以前,可以發現施琅性格在走向成熟,在內調京師的十三年,施琅通過與在朝官員與皇帝的交往以及相關史書的閱讀,明顯地改變了先前易衝動的性格。關於此點,亦可參見毛蕾《施琅的學識與台灣的統一——論讀史對施琅產生的影響》一文。 (4)從台灣棄留問題看施琅的性格。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7月,受命專征台灣的施琅順利地完成了曆史任務。但對如何處置台灣即是棄是留清廷內部發生了爭議,如內閣學士等人認為“台灣隔在大洋之外,聲息皆不相通”,主張“空其地,任夷人居之,而納款通貢,即為賀蘭有亦聽之”。甚至連康熙也認為“台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然而施琅“親曆其地,備見野沃土膏,物產利溥……及一切日用之需,無所不有……且舟帆四達,絲縷踵至……實肥饒之區,險阻之域”,它認為台灣“北連吳會,南接粵嶠,延袤數千裏,山川峻峭,港道迂迴,乃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具有極其重要的戰略地位。而且“今台灣人居稠密,戶口繁息,農工商賈,各遂其生;一行徙棄,安土重遷,失業流離,殊費經營,實非長策”。施琅還能從國際角度去分析事態,認為荷蘭人“無時不在涎貪(台灣)”,一旦落入荷蘭人之手,“必合黨夥窺竊邊場,迫近門庭。此乃種禍後來,沿海諸省斷難宴然無虞”。因此,施琅堅決主留,曆史證明施琅是正確的。可見,施琅考慮問題甚為謹慎、周到,具有長遠眼光。 (5)李光地曾經這樣評價施琅。“人論本朝之將,以趙良棟、施琅並稱。今觀之,趙雖禦下亦有恩威,臨事亦有機智,若論能攬天下之大事,刻期成功,未必如施”,“施素不多言,言必有中。口亦不大利,辛辛苦苦說出一句,便有一句用處”。此處亦可見施琅謹慎、沉穩的個人性格。 當然,有關施琅這一性格在史料中的反映絕不僅此而已,但僅據所舉的這些事例,已足見施琅性格沉穩。另外,施琅這一性格的形成有一個明顯的過程:施琅父、弟慘遭殺戮使其棄鄭歸清是其性格走向成熟的一個轉折點,內調京師十三年則是另一個轉折點,在攻台前後達到成熟。
任人唯賢
對人才的使用上,施琅也有他獨到的見解。他向康熙提出合理使用人材的建議,認為鄭氏歸降人員中,不乏優秀人材。雖然已經使用了一些,但仍然有未盡其用的情形。施琅深知,充分發揮人材的作用,對國力的增強,對政權的鞏固都有好處,“一旦棄置之,未免屈其已效之力,而辜其歸命之心。”他認為,雖然國家每三年開一次武場選出一些人來,但他們沒有經曆過戰爭的磨煉,不夠成熟,倒不如使用投誠過來,久經沙場、有實地作戰經驗的“糾糾勇夫,”這樣做,“蓋措置得宜,其於國家未必無少裨益也。”這也是“籠絡人材,羅其尤而眾心自戢者也。”(《收用人材疏》)而且,施琅在用人上還主張不因循守舊,不拘一格。他提出國家一年花一二萬金來養有用之人,“使新舊投誠,老弱者遂安處之榮,精銳者有功名之用。”也是值得的。他還主張將那些才略未必能勝任的安置下去,把能者提拔上來,以人盡其材。 通過對施琅個人性格的分析,發現施琅為人直率,富有自信心及進取心,且為人持重、善於審時度勢。施琅性格也有些不足之處,確也發現施琅的性格有一個由不成熟到成熟的變化過程。總之,施琅的性格在其一生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是他行事成功或失敗的一個重要動因。通過對施琅個人性格的分析,就能夠更加客觀、全麵地認識和理解施琅的所作所為。
施琅,祖籍福建省晉江市龍湖鎮衙口。早年,他是鄭芝龍的部將,1646年(順治三年)隨鄭芝龍降清。由於鄭成功的招攬,入海加入鄭成功的抗清隊伍,成為鄭成功部下最為年少、知兵 、善戰的得力驍將。施琅1651年隨鄭下廣東南澳勤王。後因與鄭戰略“舍水就陸,以剽掠籌集軍餉”的做法提出反對意見,鄭成功很不高興,削施兵權,令施琅以閑假人員返迴廈門,時遇清軍馬得功偷襲廈門,守廈主將鄭芝莞驚慌棄城潰逃,時施琅親率身邊六十餘人主動抵抗,勇不可擋,殺死清軍馬得功弟,馬得功差點被活擒,率殘兵敗將倉惶逃離廈門。時在南澳的鄭成功見軍心動搖,繼續南下已不可能,隻好迴師廈門。鄭召集抵抗將領一概重賞,唯獨對“假迴閑員”施琅奮勇抗敵隻字未提,隻賞紋銀二百了事,先前施琅左先鋒兵權也未恢複其職,個中諸多緣由引起施對鄭不滿情緒,恰在此時,施琅一位親兵曾德犯了死罪而逃匿於鄭成功處,並被提拔為親隨。施琅抓迴曾德,準備治罪。鄭聞訊急派人傳達命令,施琅不得殺曾德。施琅曰:“法令,琅是不敢違背的,犯法的人怎能逃脫責任?”接著他下令殺了曾德。 施琅殺犯法親兵曾德再次觸怒了鄭成功,由此施鄭矛盾升級,鄭遂下令逮捕施琅父子三人。後來,施琅用計逃脫,鄭成功大怒即殺施父大宣及其弟施顯。施琅被迫降清,先任同安副將,繼任同安總兵,1662年升任福建水師提督,後平定台灣,順利招撫鄭氏集團。並上疏清廷將台灣納入中華版圖。終於得到康熙皇帝支持。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施琅率軍平台,之後,他積極唿籲清廷在台灣屯兵駐守,力主保台固疆。他為祖國的完整作出了傑出的貢獻,受到廣泛的讚譽,但也為一些人士所詬病。對施琅的評價是一個海內外史學界較有爭議的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是由於史學觀點的不同。
收複台灣
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6月,奉旨收複台灣,統帥福建舟師迅速攻取澎湖,爾後,利用有利的態勢,主動、積極地招撫台灣鄭氏集團,促使鄭氏集團放棄抵抗而就撫。台灣本島不戰而下。其時,清廷內部對台灣地位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是否留台存在爭議。施琅上疏力主留台衛台。在分管兵部的清朝東閣大學士(宰相)潘湖叟黃錫袞的支持下,施琅(乃分管兵部的內閣大臣潘湖叟黃錫袞的妹夫)的意見打動了康熙帝和朝中大臣,清廷終於決定在台灣設府縣管理,屯兵戍守。此後,台灣在甲午戰後曾被日本侵占五十年,二戰後於1945年光複。 鄭經接替鄭成功後,由於內部陳永華(鄭克臧嶽父)和馮錫範(鄭克塽嶽父)發生內訌。病中的鄭經把政務交由長子鄭克臧處理,克臧聰明能幹,做事井井有條,從來沒有過失,也很受鄭經的寵愛和信任。鄭經病逝後,馮錫範毒死鄭克臧,立11歲的傀儡鄭克塽為延平王,馮錫範專橫,貪贓枉法,大失人心。1664年施琅由於建議,清朝派他率兵攻取金廈新勝,預備“進攻澎湖,直搗台灣”,稱為“四海歸一,邊民無患”。 1667年,孔元章赴台招撫失敗後,施琅即上《邊患宜靖疏》,次年又寫《盡陳所見疏》,強調“從來順撫逆剿,大關國體”,不能容許鄭經等人頑抗,盤踞台灣,而把五省邊海地方劃為界外,使“賦稅缺減,民困日蹙”;必須速討平台灣,以裁防兵,益廣地方,增加賦稅,俾“民生得寧,邊疆永安”。他分析雙方的力量,指出台灣“兵計不滿二萬之從,船兵大小不上二百號”,他們之所以能占據台灣,實賴汪洋大海為之禁錮。而福建“水師官兵共有一萬有奇,經製陸師及投誠官兵為數不少”,隻要從中挑選勁旅二萬,足平台灣。他主張剿撫兼施,從速出兵征台,以免“養癰為患”。施琅這一主張,受到以鼇拜為首的中央保守勢力的攻擊,以“海洋險遠,風濤莫測,馳驅製勝,計難萬全”為借口,把他的建議壓下來。施琅的議諫被束之高閣,甚至裁其水師之職,留京宿衛,長達13年,但他仍然矢誌複台報仇,實現自己的意願。在京之日,他注視福建沿海動向,悉心研究風潮信候,“日夜磨心熟籌”,以俟朝廷起用。
1682年(康熙二十一年)10月,清政府平定了“三藩”之亂後,施琅終於在李光地等大臣的力薦下,複任福建水師提督之職,加太子少保銜。他迴到廈門後,便“日以繼夜,廢寐忘食,一麵整船,一麵練兵,兼工製造器械,躬親挑選整搠”,曆時數月,使原來“全無頭緒”的水師“船堅兵練,事事全備”。
1683年6月14日,施琅督率水軍由銅山出發,很快攻克了鄭氏集團在澎湖的守軍劉國軒部,此後,施琅又一麵加緊軍事行動,一麵對占據台灣的鄭氏集團施以招撫。在施琅大軍壓境之下,鄭克塽茫然的說:“人心風鶴,守則有變;士卒瘡痍,戰則難料。還是應當請降,以免今後追悔莫及。”鄭克塽畢竟是聰明的,聽從了劉國軒的勸告。 8月13日,施琅率領舟師到達台灣,劉國軒等帶領文武官員軍前往迎接。施琅入台之後,自往祭鄭成功之廟,對鄭氏父子經營台灣的功績作了高度的評價,並稱收複台灣是為國為民盡職,對鄭成功毫無怨仇。(原祭鄭成功文:自同安侯入台,台地始有居民。逮賜姓啟土,世為岩疆,莫可誰何。今琅賴天子威靈,將帥之力,克有茲土,不辭滅國之誅,所以忠朝廷而報父兄之職分也。獨琅起卒伍,於賜姓有魚水之歡,中間微嫌,釀成大戾。琅與賜姓,剪為仇敵,情猶臣主。蘆中窮士,義所不為。公義私恩,如是則已。“祭畢,施琅哽不成聲,熱淚縱橫。鄭氏官兵和台灣百姓深受感動。讚揚施琅胸襟寬廣,能以大局為重。冷靜處理公義私怨的關係,遠非春秋時期的伍子胥所能比擬)。
為官之道
施琅攻占台灣後,奪占田產收入施琅名下的,幾乎占據南台灣已開墾土地的一半之多,名為“施侯租田園”,一直延續到台灣日治時期。收的租子叫做“施侯大租”。“施侯大租”的收納統歸清朝在台衙門代行,並保送至北京轉交施琅世襲業主。如此猶嫌不足,還貪得無厭,連無田無地的漁民也不放過,施琅向漁民們勒索“規禮”收入私囊。他死後幾十年的乾隆二年,清廷發布上諭說:“閩省澎湖地方,係海中孤島,並無田地可耕。附島居民,鹹置小艇捕魚,以糊其口。昔年提臣施琅倚勢霸占,立為獨行,每年得規禮一千二百兩;及許良彬到任後,遂將此項奏請歸公,以為提督衙門公事之用,每年交納,率以為常。行家任意苛求,魚人多受剝削,頗為沿海窮民之苦累。著總督郝玉麟,宣朕諭旨,永行禁革。” 在施琅的治下,規定“赴台者不許攜眷。琅以惠、潮之民多通海,特禁往來。”(連雅堂《台灣通史》)。首先嚴禁廣東客家籍人渡台,理由是那裏出的“海盜”多,以及“惠潮之民多與鄭氏相通”;對其他地區的人民渡台也嚴加限抑,竟然規定渡台人員不得攜帶家眷,也就是說不許老百姓在台灣紮根,這一政策後來導致台灣婦女奇缺。首任巡台禦史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引《理台末議》的記載說:“終將軍施琅之世,嚴禁粵中惠、潮之民,不許渡台。蓋惡惠、潮之地素為海盜淵藪,而積習未忘也。琅歿,漸弛其禁,惠、潮之民乃得越渡。”,因此施琅對台灣的統治構成兩岸往來的最大障礙。
(一) 氣節道德 明之貳臣,雖然可以說氣節有虧,談不上不光彩,但是,因此就不對其一生行事做具體分析而全盤否定其人,不能說是曆史主義。毛澤東說自己一生幹了打敗蔣介石、發動文化大革命兩件事,後人以三七開論功過。“士大夫名節已壞,餘事皆不足論”不僅是理論上的極端道德主義,也是方法論上粗暴的簡單化。在此基礎上引出“蕺山一堂師友自裁殉國”並立為圭臬,更是脫離實際。蕺山固然可讚可歎,但用來作為一般標準,則不免陳義過高,責人太苛。即以明末三大儒論,船山隱逸,自不能比;默許學生子弟入朝為官修史的顧、黃更是汙名難洗。以信仰審判曆史,結果隻會導致曆史虛無主義――“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之道沒有一日得行天地之間”的曆史,豈非萬古長夜?實事求是的說,施琅不會因收複台灣的功業而成為道德上的聖賢,也不應因降清(且不說背景複雜)的品格汙點而動搖其作為國家功臣的地位。 (二)再說夷夏之辨 首先是語境不同。滿漢之爭跟曆史上的“中原逐鹿”一樣,是權力之爭,文化的意義倒在其次,這在後來的有關政策中表現得十分清楚。眾所周知,孔子的理想是王道和禮治。用今天的話說就是以社會秩序代政府秩序,以文化組織代政治組織。由於其思想體係中沒有也不可能有近代國家概念,強調突出文化的邊界意義是自然的、必要的。各部族之間的征戰自然會產生各民族的英雄傳奇,它的曆史意義是不朽的,其精神也具有普遍的道德意義。但是,作為居於主幹地位的漢族,在處理這些曆史人物時顯然需要更多的細心和謹慎;具體到在麵對施琅平台這一個案的時候,顯然更應該把版圖、利益這樣的概念放在思考的首位。
施琅性格直率,不喜說謊,不愛玩弄花招,見到錯誤便要指出,即使會因而得罪上級。施琅這種個人性格在鄭成功軍中之時表現的最為突出。 (1)順治六年(1649年)十一月,鄭成功的軍隊進駐廣東潮州,據施德馨《襄壯公傳》載:“會以糧匱,議剽掠粵中,公(施琅)正言以阻” (2)《八旗通誌·施琅傳》亦載:“今以糧匱,議剽掠廣東,琅正言阻之,拂其(鄭成功)意” (3)在施琅看來,剽掠廣東乃不義之舉,施琅受其家風影響,為人正義感較強。史料記載其祖父“玉溪公性淳樸,樂善好施。明季之亂,常有浮屍漂泊海濱,公每見,輒捐貲,募眾率子弟往埋之……妣一品夫人許氏尤好施與賑窮困”,其父大宣“負誌激昂,無卑瑣氣”,“以尚義持正、樂善好施,聲著鄉閭” (4)施琅乃孝悌之人,不會不受祖、父輩的影響。另外,施琅“治軍嚴整”,向來反對官兵侵犯人民利益。因而,施琅正言阻止鄭成功剽掠廣東,並引起了鄭成功的不滿。可見施琅為人正直、性格直率。 總之,史料記載施琅為人直率、性格耿直之處甚多,通過相關闡述不難發現了一個正直的施琅,這種性格的形成與施琅所處的曆史環境及其家風的影響有關。由此去理解施琅與鄭成功的關係。 施琅為人直率、直言不諱,且有時做事不顧上級的顏麵,易於衝動等性格是導致施、鄭關係由“魚水之歡”至“釀成大戾”的一個重要因素。當然,這其中亦與鄭成功為人“英邁果斷有餘,而豁達恢宏不足,一生遇事容易衝動發怒”及“用法嚴峻、果於誅殺”等因素有關。
自信與積極進取
施琅出生於一個農民家庭,祖父時家境較為寬裕,至父大宣時始衰落,但大宣“尚義持正,樂善好施”,故“聲著鄉閭”。施琅生得“頤廣額寬”,大宣以為是貴人相,心中暗喜,嚴加管教,“授經課督益無虛日”,希冀施琅日後成為公侯將相。另據載,“(施琅)將誕,母太夫人洪有神授寶光之夢,覺而異之,遂生公……裏有神宇曰‘定光庵’,公垂髫詣神稽首,仿佛見神靈隨之拜起,公亦默以自異”,少年時代的施琅“學書未成,棄而學劍。從其師習戰陣擊刺諸技,於兵法無不兼精,遂智勇為萬人敵”。可見施琅從小便被父母寄予厚望,在施琅家人及施琅心中都存在這樣一種觀念即施琅絕非普通之人,乃是日後的公候將相,加之“於兵法無不兼精”,故而促使施琅充滿自信心。綜觀施琅一生行事,無不透露出自信的性格,茲舉數例以證之:施琅在京師擔任內大臣之時“時來(李光地處)說他的本事,海上可平”。三藩亂起,施琅“疏論寇可滅狀,因詣闕痛切陳之”,並在《為盡陳台灣剿撫可平機宜事》本中說:“臣知己知彼,料敵頗審,率節製之師,賈勇用命,可取萬全之勝”。三藩亂後,康熙議取台灣,“公(施琅)從容拜稽首,具陳‘臣料其一二師,雖號桀驁,以臣視之,直狐鼠耳,當非臣敵也’。因度己度彼,指掌條奏甚悉”,這是施琅自信的表現,且其作此言論是建立在度已度彼的基礎之上。另外在征台之時,施琅屢次上書請求“專征權”,固然有各方麵的原因,但也絕對可視為施琅自信的表現。獲取專征權絕非易事,一旦失事,需承擔巨大責任,施琅對此應該是心知肚明的。 施琅出生即具富貴之相,且伴有靈異之事,這刺激了施琅使其極富自信心,時直“明亂,故杖策從戎”,欲“大有為”而“著勳名於千古”,因而施琅進取心極強。施琅十七歲便從軍,每戰必身先士卒,累立戰功,在鄭芝龍軍中之時既已“揮戈一指,賊亡魂潰散。先後廓清山寨三百餘所”。在鄭成功軍中,樓櫓、旗幟、伍陣相離之法等,“皆琅啟之”,被鄭成功任為“左先鋒”。施琅在京師擔任內大臣之時,並沒有意誌消沉或甘於職位爵祿而失去進取之心,依然以收複台灣為己任,積極結交朋友宣傳自己的平台方略,為出征台灣作積極準備。“公(施琅)時以內大臣奉朝請,即慨然有澄清之誌。每篙目時艱,?[欷扼腕,聲淚俱下”,在京閩籍士大夫經常拜訪施琅,請教平海方略,施琅“指畫明悉,凡征戰機宜,以及絕島巨浸、險阻厄塞之處,如列諸掌”,施琅的同鄉曾炳說:“公(施琅)既留宿衛,逆知鯨穴未搗,終當為邊患,寢食燕處,未嚐一日忘殲賊也”。另外,施琅為內大臣十餘年,“嚐於朝退休閑,翻閱曆代二十一史,鑒古今成敗及名臣言行可法者,一一具誌諸胸中”。與此可見施琅進取心之強,而在京擔任內大臣的十三年則很明顯是施琅性格走向成熟的時期,對比施琅在此前後的所作所為,便可輕易發現這個事實,茲不贅述。 總之,施琅在自身體質、氣質基礎上和明末蕩亂的曆史環境下形成了富有自信心和進取心的個人性格。這一性格促使施琅奮發有為、屢立戰功,及後來形成收複台灣的堅定決心,並為收複台灣作不懈的努力,不畏險阻、積極進取。
性格沉穩
通過前文的分析,施琅性格直率,充滿自信,富有進取心。其實,施琅性格亦甚沉穩,考慮問題謹慎、周到,不急功近利、魯莽從事。 康熙嚐謂施琅“粗魯武夫,未嚐學問”,然考察施琅的行為事跡,事實並非如此。舉二三例以證之: (1)康熙二年(1663年),施琅取得襲取廈門的“專征權”,但沒過幾天,他又說:“當應與該王、公、督、提各臣同心協力,進取廈門,方為妥協”,原來“逆賊定已探知我師欲取廈門”。可見,施琅雖然急於建功立業,但他又能夠審時度勢,不魯莽從事。 (2)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施琅率兵取得澎湖大捷,且看他是如何處置鄭軍俘虜的,“所獲水軍創殘八百人,給以糜粥、酒胾,遣醫為裹傷傅藥。召見之曰:‘若等欲歸乎?’皆叩頭言:‘逆天宜死,得不死足矣,安望歸。’琅曰:‘不然,汝一軍盡沒,父母妻子必謂汝等已死,日夜悲汝。餘縱汝歸,複見父母妻子,寧不甚樂!朝廷至仁如天,不得已而用兵。降即赦之耳,汝今歸,為我告台灣人速來降,尚可得不死,少緩,即為澎湖之續矣。’諭訖,而遣舟歸之”。可見,施琅並沒有在澎湖大捷後被勝利衝昏頭腦,而是冷靜地處理了鄭軍的俘虜問題,努力爭取早日瓦解鄭軍,實現其“可不勞而定”的策略。可見施琅考慮問題甚是周到,不急功近利。 (3)如何對待鄭氏問題。依常人之見,施琅攻台即是為報私仇,平台之後定當屠戮鄭氏。但事實情況恰好相反,施琅“不傷鄭氏一人”。難道施琅果真大公無私,以國家、民族利益為重無意為父、弟報仇?非也。施琅為人甚是孝悌,斷不會輕易放過殺害自己父、弟的鄭氏一家。在此時,套用心理學的說法,施琅可謂陷入了“道德的兩難情境”,即使人感到左右為難、模棱兩可的道德情境,而對這種情境,個體無法對它作出“是”或“非”的偶然判斷,隻能對矛盾情境進行分析和思考,再作出謹慎的選擇。施琅在認真地分析時勢之後,經過痛苦的兩難抉擇,最終決定“不傷鄭氏一人”。顯然,施琅的決定是正確的,至於施琅是如何考慮此事,諸家已有評論,茲不贅述。從此事中,已足見施琅性格沉穩,絕不魯莽行事。對照以前,可以發現施琅性格在走向成熟,在內調京師的十三年,施琅通過與在朝官員與皇帝的交往以及相關史書的閱讀,明顯地改變了先前易衝動的性格。關於此點,亦可參見毛蕾《施琅的學識與台灣的統一——論讀史對施琅產生的影響》一文。 (4)從台灣棄留問題看施琅的性格。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7月,受命專征台灣的施琅順利地完成了曆史任務。但對如何處置台灣即是棄是留清廷內部發生了爭議,如內閣學士等人認為“台灣隔在大洋之外,聲息皆不相通”,主張“空其地,任夷人居之,而納款通貢,即為賀蘭有亦聽之”。甚至連康熙也認為“台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然而施琅“親曆其地,備見野沃土膏,物產利溥……及一切日用之需,無所不有……且舟帆四達,絲縷踵至……實肥饒之區,險阻之域”,它認為台灣“北連吳會,南接粵嶠,延袤數千裏,山川峻峭,港道迂迴,乃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具有極其重要的戰略地位。而且“今台灣人居稠密,戶口繁息,農工商賈,各遂其生;一行徙棄,安土重遷,失業流離,殊費經營,實非長策”。施琅還能從國際角度去分析事態,認為荷蘭人“無時不在涎貪(台灣)”,一旦落入荷蘭人之手,“必合黨夥窺竊邊場,迫近門庭。此乃種禍後來,沿海諸省斷難宴然無虞”。因此,施琅堅決主留,曆史證明施琅是正確的。可見,施琅考慮問題甚為謹慎、周到,具有長遠眼光。 (5)李光地曾經這樣評價施琅。“人論本朝之將,以趙良棟、施琅並稱。今觀之,趙雖禦下亦有恩威,臨事亦有機智,若論能攬天下之大事,刻期成功,未必如施”,“施素不多言,言必有中。口亦不大利,辛辛苦苦說出一句,便有一句用處”。此處亦可見施琅謹慎、沉穩的個人性格。 當然,有關施琅這一性格在史料中的反映絕不僅此而已,但僅據所舉的這些事例,已足見施琅性格沉穩。另外,施琅這一性格的形成有一個明顯的過程:施琅父、弟慘遭殺戮使其棄鄭歸清是其性格走向成熟的一個轉折點,內調京師十三年則是另一個轉折點,在攻台前後達到成熟。
任人唯賢
對人才的使用上,施琅也有他獨到的見解。他向康熙提出合理使用人材的建議,認為鄭氏歸降人員中,不乏優秀人材。雖然已經使用了一些,但仍然有未盡其用的情形。施琅深知,充分發揮人材的作用,對國力的增強,對政權的鞏固都有好處,“一旦棄置之,未免屈其已效之力,而辜其歸命之心。”他認為,雖然國家每三年開一次武場選出一些人來,但他們沒有經曆過戰爭的磨煉,不夠成熟,倒不如使用投誠過來,久經沙場、有實地作戰經驗的“糾糾勇夫,”這樣做,“蓋措置得宜,其於國家未必無少裨益也。”這也是“籠絡人材,羅其尤而眾心自戢者也。”(《收用人材疏》)而且,施琅在用人上還主張不因循守舊,不拘一格。他提出國家一年花一二萬金來養有用之人,“使新舊投誠,老弱者遂安處之榮,精銳者有功名之用。”也是值得的。他還主張將那些才略未必能勝任的安置下去,把能者提拔上來,以人盡其材。 通過對施琅個人性格的分析,發現施琅為人直率,富有自信心及進取心,且為人持重、善於審時度勢。施琅性格也有些不足之處,確也發現施琅的性格有一個由不成熟到成熟的變化過程。總之,施琅的性格在其一生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是他行事成功或失敗的一個重要動因。通過對施琅個人性格的分析,就能夠更加客觀、全麵地認識和理解施琅的所作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