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成龍,字北溟,別號子山,山西永寧州(今山西離石)人。生於明萬曆四十四年(1616),卒於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四月,為清代名臣。
於成龍(1617-1684)字北溟,號於山,清山西永寧(今呂梁離石)人。諡“清端”、贈太子太保。於成龍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舉副員,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曆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和康熙帝讚譽,以“天下廉吏第一”蜚聲朝野。
少有大誌
於成龍少有大誌,自幼過著耕讀生活,受到較正規的儒家教育。順治十八年,已44歲的於成龍,不顧親朋的阻攔,拋妻別子,懷著“此行絕不以溫飽為誌,誓勿昧無理良心”的抱負,接受清廷委任,到遙遠的邊荒之地廣西羅城為縣令。羅城新隸於清統治下不到兩年,由於局勢未穩,兩任知縣一死一逃。於成龍到羅城時,這裏遍地荒草,城內隻有居民六家,茅屋數間,縣衙也隻是三間破茅房。他隻得寄居於關帝廟中。在困境中,同來的五名從仆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堅強的毅誌,扶病理事,邁開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治亂世,用重典
羅城百廢待舉,首要在於安定社會,恢複生產。於是,於成龍采取“治亂世,用重典”的方法,首先在全城鄉建立保甲,嚴懲緝獲案犯,大張聲勢地“嚴禁盜賊”。境內初安後,他又約會鄉民練兵,甘冒“未奉鄰而專征,功成也互不赦之條”的後果,抱著為民而死甚於瘴癘而死的決心,準備討伐經常擾害的“柳城西鄉賊”。在強大的聲勢下,西鄉“渠魁府首乞恩講和,搶擄男女中隻盡行退還”。接著又在全縣搞聯防,從此,“鄰盜”再不敢犯境。在消除內憂外患的同時,於成龍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複生產,他常常深入田間訪問農事,獎勤勸惰。農閑時帶領百姓修民宅、建學校、築城牆。對遷入新居的農家,還親為題寫楹聯,以示鼓勵。在深得民心之後,他又以剛柔並用的鬥爭策略,解決了“數大姓負勢不下”的問題,使這些一向桀驁不馴的地方豪強“皆奉法唯謹”。三年之間,就使羅城擺脫混亂,得到治理,出現了百姓安居樂業的新氣象。於成龍的突出治行受到兩廣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視,羅城被評為全省治理的榜樣。康熙三年(1664年)春,金光祖升本省巡撫,就地方施政征詢於成龍的意見。對此,於成龍曾兩次條陳,針對廣西地方施政的各方麵,係統闡述了自己的看法,主要內容有:一.澄清地方吏治;二.“弭盜”與“慎刑”;三.推行“撫”字催科;四.減輕百姓負擔,疏鹽行、除災耗、清雜派;五.改善民族關係等等。這些建議是適應統治者的需要提出的,但很大程度上也符合民眾的利益,表現了他的敢於言事和不怕風險的勇氣。
升任知州
康熙六年(1667年),於成龍被兩廣總督金光祖舉薦為廣西省唯一“卓異”,並升任四川合州(今四川合川市)知州。離羅城時,他連赴任的路資也沒有,出現了百姓“遮道唿號:‘公今去,我儕無天矣!’追送數十裏,哭而還”的感人情景。
四川遭戰亂最久,人口銳減為全國之首。於成龍赴任的合州包括三屬縣,隻有丁口百餘人,正賦14兩,而衙門的各種供役、需索使百姓繁重不支。目睹地方荒殘,於成龍確定以招撫百姓為急務,他首先革除宿弊,嚴禁官吏勒索百姓,又免去規定的驅從,以家仆隨身。合州土地極度荒蕪。而流民不附的原因,在於原主認業。為此,他嚴格規定了“凡一占即為己業,後亦不得爭論”的原則。同時要求各縣注意為新附百姓解決定居與墾荒中的具體困難,並親自為他們區劃田舍、登記注冊,借貸牛種,申明三年後起科。這樣,“新集者既知田業可恃為己有而無複征發倉卒之憂,遠近悅赴,旬日之間戶以千計。”獎勵墾荒是清初基本國策,但於成龍實行“禁止原主認業”先於清廷明確規定的15年前,加之他對具體問題的妥善解決,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驟增,田地開辟。由於招民墾荒政績顯著,康熙八年(1669年),於成龍被擢升為湖廣黃州府同知。
治盜省訟
於成龍去往黃州府(今湖北黃州市)同知任四年,任知府四年。這裏著重敘述他的兩件事。一是治盜省訟。“盜”成為清初一大社會問題。在黃州府岐亭鎮一帶,盜賊甚至白晝劫路傷命,嚴重影響了地方安定和居民正常生活。於成龍上任之初,即以郡丞身份坐鎮岐亭治盜。為了摸清盜情和每一件重大盜案,他總是親自訪察。他多以“微行”的方式,扮作田夫,旅客或乞丐,到村落、田野調查疑情,從而對當地盜情了如指掌。他還特意在衣內置一布袋,專放盜賊名單,“自劇賊,偷兒蹤跡無不畢具,探袋中勾捕無不得。”對待案犯他主張慎刑,以教為主,采取“寬嚴並治”和“以盜治盜”的方法,取得突出效果。於成龍在詞訟、斷獄方麵也以包公式人物著稱。他鐵麵無私,頭腦敏銳而細心,善於從一些常人忽視的細節上發現問題的症結。曾排解過許多地方上發生的重大疑案、懸案,使錯案得到平反,從而被百姓唿為“於青天”,民間還流傳著“鬼有冤枉也來伸”的歌謠。於成龍在破案、察盜方麵的許多事跡,在清人野史、筆記和民間文藝中均得到反映,甚至神化。如清代文學家蒲鬆齡在《聊齋》的《於中丞》一節中,就敘述了有關他的兩個故事。他的刑法思想在清朝一代很有影響。由於在黃州府同知任上的突出政績,於成龍又深為湖廣巡撫張朝珍器重,再次被舉“卓異”。
平定“山東之亂”
二是兩次平定“東山之亂”。於成龍舉“卓異”後,被調主持武昌府政務,並將擢武昌知府。恰在這時,“三藩之亂”爆發了。在吳三桂淩厲的攻勢下,貴州、湖南望風披靡。同時吳三桂派許多湖北籍部將,特封官“劄書”迴籍策反,製造暴亂。康熙十三年(1674年)五月,麻城縣發現“偽劄”,知縣即以“通賊”罪名大肆濫捕,搞得人人自危。接受了“副將偽禮”的該縣曹家河人劉君孚父子乘機聯絡東山一帶山寨發動暴亂。由於於成龍在當地很有影響,被請出來收拾局麵。他以“招撫”為方針,查清事件原委後,發出安民告示,使絕大多數協從百姓歸家,事態很快趨於緩和。隨後,他又冒生命危險隻身進入首先發難的劉君孚山寨中說服劉及300槍手(獵戶)。10天之內,一場動亂順利平息。八月,於成龍調任黃州知府,第二次暴亂又接踵而至。其時,潛入的奸細乘黃州府空虛,聯絡當地豪紳紛紛起事,“高山大潮,烽火相望”,聲勢與範圍大大超過前次。麵對險惡的形勢,於成龍清醒地認識到黃州府的重要性,他力排眾議,製訂了決不放棄黃州、組織鄉勇相機主動進剿的策略。調集各鄉鄉勇數千人在東山黃土坳一帶,與數量上占優勢的暴亂分子展開激戰。在他的指揮下,尤其是他身先士卒,危急關頭置生死於度外,使戰鬥獲得全勝。當場擒獲暴亂首領何士榮。後又乘勝平定了其餘叛亂。二十餘天內又取得平亂的勝利,受到湖廣總督蔡毓榮的高度褒獎。
薪俸救民
四年後,於成龍升湖廣下江陸道道員,駐地湖北新州(今新春縣),在湖北期間,無論地位和環境都有很大改善,但他仍保持了異於常人的艱苦生活作風。在災荒歲月,他還以糠代糧,把節餘口糧,薪俸救濟災民。因之百姓在歌謠中唱道:“要得清廉分數足,唯學於公食糠粥。”為廣行勸施,讓富戶解囊,他更以身作則,甚至把僅剩的一匹供騎乘的騾子也“鬻之市,得十餘兩,施一日而盡”。康熙十七年(1678年),於成龍升福建按察使離湖北時,依然一捆行囊,兩袖清風,沿途以蘿卜為幹糧。
重審“通海”案件
於成龍在福建上任伊始,就做了一件為民稱頌的好事。當時一清廷為對付台灣鄭氏的抗清勢力,實行了“海禁”政策。當地統治者不顧連年兵禍,民不聊生,動輒以“通海”罪名興起大獄,使許多沿海漁民罹難。於成龍在審閱案卷時,發現每案被擬極刑的就達數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婦女孺子。於是他堅決主張重審,對怕得罪清室而勸阻他的人說:“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鹹阿從事!”在他的力爭和主持下,先後使千餘名百姓免遭屠戮而獲釋,貧困不能歸者還發給路費。
整頓吏治
康熙十八年(1679年)夏,於成龍在按察使任上第三次舉“卓異”後升任省布政使。福建巡撫吳光祚還專疏向朝廷舉薦,稱於成龍為“閩省廉能第一”,從此,於成龍得到清廷的賞識和破格招用。康熙十九年春,康熙帝“特簡”於成龍為畿輔直隸巡撫,翌年春,又召見於成龍於紫禁城,當麵褒讚他為“今時清官第一”,並“製詩一章”表賜白銀、禦馬以“嘉其廉能”。未逾兩年,又出任為總製兩江總督。身為“治官之官”,於成龍始終把整頓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他指出:“國家之安危由於人心之得失,而人心之得失在於用人行政,識其順逆之情”。“以一夫不獲曰予之喜,以一吏不法曰予之咎,為保郅致政之本。”在黃州時,他衣內的布袋便利了治盜。升巡撫後仆人請去掉,他笑道:“此袋昔貯盜,今以貯奸貪不省之官吏,未可去也!”他新任直隸,即發出清查庸劣官員的檄文,責令各屬將“不肖貪酷官員”,“昏庸衰誌等輩”“速行揭報,以憑正章參處”。針對各屬賄賂公行,請客送禮之風,他從利用中秋節向他行賄的官員開刀,懲一儆百。他赴任江南,入境即“微行”訪於民間,麵對“州縣各官病民積弊皆然而江南尤甚”的狀況,不禁歎曰:“噫!吏治敗壞如倒狂瀾,何止時乎?”很快頒布了《興利除弊約》,其中開列了災耗、私派、賄賂、衙蠹,旗人放債等15款積弊,責令所“自今伊始”,將所開“積弊盡行痛革”。與此同時,他根據自己的體會,又製訂了以“勤撫恤、慎刑法,絕賄賂,杜私派,嚴征收,崇節儉”為內容的《新民官自省六戒》作為地方官的行為準則。方法上,他舉優劾貪,寬嚴並濟,時人說凡他所到之處,“官吏望風改操”。康熙帝也稱其“寬嚴並濟,人所難學”。對廉潔有為的人材,於成龍反對論資排輩,他對清廷死板的任官“考成”製提出異議,認為不利於吏治建設,造成“問其官則席不暇暖,問其職則整頓無心,勢彼然也,”常常使“遠大之辭,困於百裏,深為可惜!”為此,他屢上疏推薦人材。如直隸通州知府於成龍(史稱小於成龍)、江蘇布政使丁思孔等都是較有作為的清廉官吏,由於他的舉薦而受到康熙帝的重用。
科考教育
於成龍對科考和教育也十分關心。在文化發達的江南地區,官僚、勢豪賄通學政,科考中舞弊之風盛行,貧苦士子雖皓首窮經卻往往落榜。針對這種狀況,於成龍規定:一旦發現弊行,“立刻正章入告,官則摘印,子衿黜革候者按律擬罪。其蠹胥、奸棍即刻斃之杖下”。對教育的重視還表現於他在各地興辦學校上。即使是像羅城那樣條件困難的地區,他也很快辦起學堂,並鼓勵徭、壯子弟入學。他多以倡導地方紳仕捐資的方式興辦“義學”。
生活簡樸
於成龍的官階雖越升越高,但生活卻更加艱苦了。為扼止統治階級的奢侈腐化,他帶頭實踐“為民上者,務須躬先儉仆”。去直隸,他“屑糠雜米為粥,與同仆共吃”,在江南是“日食粗糲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終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親切地稱他作“於青菜”。總督衙門的官吏在嚴格的約束下,“無從得蔬茗,則日采衙後槐葉啖之,樹為之禿。”他天南地北,宦海20餘年,隻身天涯,不帶家眷,隻一個結發妻闊別20年後才得一見。他的清操苦節享譽當時。據載,當他出任兩江總督的消息傳出後,南京布價驟然上漲,“金陵闔城盡換布衣。即婚嫁無敢用音樂,士大夫減驅從,毀丹亞,至有驚恐喘臥不能出戶者,……奸人猾胥各拿妻鳥獸竄”。卒後居室中隻看到“冷落菜羹……故衣破靴,外無長物”。
逝世
於成龍逝世後,南京“士民男女無少長,皆巷哭罷市。持香楮至者日數萬人。下至萊庸負販,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可見中下層人民對他的死是十分悲痛的。康熙帝破例親為撰寫碑文,這是對他廉潔刻苦一生的表彰。
後有於成龍(1638-1700)字振甲,號如山,漢軍鑲黃旗人,後人又稱他為“小於成龍”。於成龍,康熙七年,自蔭生授直隸樂亭知縣。八年,署灤州知州。以逸囚當降調,樂亭民列善政,兩叩閽籥留,下巡撫金世德勘實,得複任。十三年,以緝盜逾限未獲,又當降調,世德疏請留,上特許之。十八年,遷通州知州。二十年,直隸巡撫於成龍遷兩江總督,疏薦可大用;會江寧府缺員,疏請敕廷臣推清操久著與相類者,上即以命成龍。二十三年,上南巡至江寧,嘉成龍廉潔,親書手卷賜之。超擢安徽按察使。上還京師,賜其父參領得水貂裘,並諭八旗諸大臣有子弟為外吏者,各貽書訓勉,視得水之教成龍。上以江南下河諸州縣久被水,敕議疏浚,命成龍分理,仍聽河道總督靳輔節製。輔請於上流築堤束水;成龍擬疏海口,浚下河水道,持異議。上遣尚書薩穆哈、學士穆稱額往谘於民,薩穆哈等還奏,言眾謂浚海無益,乃命緩興工。二十五年二月,授成龍直隸巡撫。入對,上問:“治畿輔利弊應興革者宜何先?”成龍對:“弭盜為先。奸宄倚旗下為淵藪,有司莫敢誰何,臣當執法治之。”瀕行,賜白金千、表裏二十端。上官,疏言:“弭盜當力行保甲,旗下莊屯不屬於州縣,本旗統領遠在京師,僅有撥什庫在屯,未能約束。應令旗人與民戶同編保甲,撥什庫、鄉長互相稽察,盜發,無問所劫為旗為民,協力救護。得盜,賞;藏盜、縱盜,罰。”又疏言:“燕山六衛,所轄遼闊,與州縣不相統屬,盜發止責汛弁捕治,而衛官置不問。請以衛地屬所近州縣同編保甲,並於通州、盧溝橋、黃村、沙河各設捕盜同知,守備以下分汛、墩、台及旗下莊屯,悉歸稽察。”並下部議行。先後捕治旗丁沈顛、太監張進升及大盜司九、張破樓子等,置於法。二十六年,上獎成龍廉能,加太子少保。幸霸州,成龍朝行在,賜白金千、馬具黃鞍轡。湖廣巡撫張汧以貪被劾,命與副都禦史開音布、山西巡撫馬齊往按,得實,論如律。初,成龍分理下河,未興工而罷。上又以湯斌言,複命浚治,以侍郎孫在豐董其役。輔仍主重堤束水,並議開中河,疏攔馬河減水壩所泄水。上命學士禪布以疏示成龍,成龍力主浚下河,罷築重堤,並謂中河雖開無益。輔詣京師,疏言在豐及總漕慕天顏附和成龍,朋謀陷害。成龍自湖廣還,上命諸臣廷辨之。輔言浚海口慮倒灌,成龍言高家堰築堤,縱上流水不來,而秋雨時至,天長、六合諸水泄歸何處,故海口仍當浚。上罷輔,代以王新命。及中河工竟,遣學士開音布、侍衛馬武閱視,還奏天顏令漕船退出中河。上逮問天顏,天顏發成龍私書,囑毋附輔。下廷臣議,削太子少保,降調,命留任。二十九年,遷左都禦史,兼鑲黃旗漢軍都統。三十一年,新命罷,輔複為河督,旋卒,上以命成龍。輔領帑購柳束,工部駁減,成龍覈無虛冒。輔築高家堰重堤,募夫遠方,預給銀安家,工中止,未扣抵。新命題銷,格部議,成龍複以請,上並與豁免。三十三年,召詣京師,疏言運河自通州至嶧縣,黃河自滎澤至碭山,堤卑薄者皆宜加築高厚,並高家堰諸處改石工,毛城鋪諸處疏引河,及清江浦迤下並江都、高郵諸堤工,策大舉修治。別疏請設道員以下各官,又計工費,請開捐例,減成核收;並推廣休革各員,上至布政使,皆得捐複。上召成龍入,問:“開捐例得無累民?”成龍言:“無累。”請益力,上廷折之,成龍乃請罪。上因問:“爾嚐短靳輔,謂減水壩不宜開,今果何如?”成龍曰:“臣彼時妄言,今亦視輔而行。”廷臣議成龍懷私妄奏,當奪官,上命留任。仍興舉簡要各工,乃請先將高家堰土堤改築石工。三十四年,命複官。旋丁父憂,還京師,以董安國代。上親征噶爾丹,再出塞,命成龍以左都禦史銜督餉,噶爾丹竄死,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職。三十七年,命以總督銜管直隸巡撫,請修永清、固安渾河堤,並加以浚治,上為改河名曰永定。旋疏請設南北岸分司。董安國罷,複授河道總督。三十八年,上南巡,臨閱高家堰、歸仁堤諸處,諭以增築疏浚諸事。尋以病乞假,命在任調治,遣醫往視。三十九年,卒,賜祭葬,諡襄勤。
於成龍(1617-1684)字北溟,號於山,清山西永寧(今呂梁離石)人。諡“清端”、贈太子太保。於成龍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舉副員,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曆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和康熙帝讚譽,以“天下廉吏第一”蜚聲朝野。
少有大誌
於成龍少有大誌,自幼過著耕讀生活,受到較正規的儒家教育。順治十八年,已44歲的於成龍,不顧親朋的阻攔,拋妻別子,懷著“此行絕不以溫飽為誌,誓勿昧無理良心”的抱負,接受清廷委任,到遙遠的邊荒之地廣西羅城為縣令。羅城新隸於清統治下不到兩年,由於局勢未穩,兩任知縣一死一逃。於成龍到羅城時,這裏遍地荒草,城內隻有居民六家,茅屋數間,縣衙也隻是三間破茅房。他隻得寄居於關帝廟中。在困境中,同來的五名從仆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堅強的毅誌,扶病理事,邁開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治亂世,用重典
羅城百廢待舉,首要在於安定社會,恢複生產。於是,於成龍采取“治亂世,用重典”的方法,首先在全城鄉建立保甲,嚴懲緝獲案犯,大張聲勢地“嚴禁盜賊”。境內初安後,他又約會鄉民練兵,甘冒“未奉鄰而專征,功成也互不赦之條”的後果,抱著為民而死甚於瘴癘而死的決心,準備討伐經常擾害的“柳城西鄉賊”。在強大的聲勢下,西鄉“渠魁府首乞恩講和,搶擄男女中隻盡行退還”。接著又在全縣搞聯防,從此,“鄰盜”再不敢犯境。在消除內憂外患的同時,於成龍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複生產,他常常深入田間訪問農事,獎勤勸惰。農閑時帶領百姓修民宅、建學校、築城牆。對遷入新居的農家,還親為題寫楹聯,以示鼓勵。在深得民心之後,他又以剛柔並用的鬥爭策略,解決了“數大姓負勢不下”的問題,使這些一向桀驁不馴的地方豪強“皆奉法唯謹”。三年之間,就使羅城擺脫混亂,得到治理,出現了百姓安居樂業的新氣象。於成龍的突出治行受到兩廣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視,羅城被評為全省治理的榜樣。康熙三年(1664年)春,金光祖升本省巡撫,就地方施政征詢於成龍的意見。對此,於成龍曾兩次條陳,針對廣西地方施政的各方麵,係統闡述了自己的看法,主要內容有:一.澄清地方吏治;二.“弭盜”與“慎刑”;三.推行“撫”字催科;四.減輕百姓負擔,疏鹽行、除災耗、清雜派;五.改善民族關係等等。這些建議是適應統治者的需要提出的,但很大程度上也符合民眾的利益,表現了他的敢於言事和不怕風險的勇氣。
升任知州
康熙六年(1667年),於成龍被兩廣總督金光祖舉薦為廣西省唯一“卓異”,並升任四川合州(今四川合川市)知州。離羅城時,他連赴任的路資也沒有,出現了百姓“遮道唿號:‘公今去,我儕無天矣!’追送數十裏,哭而還”的感人情景。
四川遭戰亂最久,人口銳減為全國之首。於成龍赴任的合州包括三屬縣,隻有丁口百餘人,正賦14兩,而衙門的各種供役、需索使百姓繁重不支。目睹地方荒殘,於成龍確定以招撫百姓為急務,他首先革除宿弊,嚴禁官吏勒索百姓,又免去規定的驅從,以家仆隨身。合州土地極度荒蕪。而流民不附的原因,在於原主認業。為此,他嚴格規定了“凡一占即為己業,後亦不得爭論”的原則。同時要求各縣注意為新附百姓解決定居與墾荒中的具體困難,並親自為他們區劃田舍、登記注冊,借貸牛種,申明三年後起科。這樣,“新集者既知田業可恃為己有而無複征發倉卒之憂,遠近悅赴,旬日之間戶以千計。”獎勵墾荒是清初基本國策,但於成龍實行“禁止原主認業”先於清廷明確規定的15年前,加之他對具體問題的妥善解決,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驟增,田地開辟。由於招民墾荒政績顯著,康熙八年(1669年),於成龍被擢升為湖廣黃州府同知。
治盜省訟
於成龍去往黃州府(今湖北黃州市)同知任四年,任知府四年。這裏著重敘述他的兩件事。一是治盜省訟。“盜”成為清初一大社會問題。在黃州府岐亭鎮一帶,盜賊甚至白晝劫路傷命,嚴重影響了地方安定和居民正常生活。於成龍上任之初,即以郡丞身份坐鎮岐亭治盜。為了摸清盜情和每一件重大盜案,他總是親自訪察。他多以“微行”的方式,扮作田夫,旅客或乞丐,到村落、田野調查疑情,從而對當地盜情了如指掌。他還特意在衣內置一布袋,專放盜賊名單,“自劇賊,偷兒蹤跡無不畢具,探袋中勾捕無不得。”對待案犯他主張慎刑,以教為主,采取“寬嚴並治”和“以盜治盜”的方法,取得突出效果。於成龍在詞訟、斷獄方麵也以包公式人物著稱。他鐵麵無私,頭腦敏銳而細心,善於從一些常人忽視的細節上發現問題的症結。曾排解過許多地方上發生的重大疑案、懸案,使錯案得到平反,從而被百姓唿為“於青天”,民間還流傳著“鬼有冤枉也來伸”的歌謠。於成龍在破案、察盜方麵的許多事跡,在清人野史、筆記和民間文藝中均得到反映,甚至神化。如清代文學家蒲鬆齡在《聊齋》的《於中丞》一節中,就敘述了有關他的兩個故事。他的刑法思想在清朝一代很有影響。由於在黃州府同知任上的突出政績,於成龍又深為湖廣巡撫張朝珍器重,再次被舉“卓異”。
平定“山東之亂”
二是兩次平定“東山之亂”。於成龍舉“卓異”後,被調主持武昌府政務,並將擢武昌知府。恰在這時,“三藩之亂”爆發了。在吳三桂淩厲的攻勢下,貴州、湖南望風披靡。同時吳三桂派許多湖北籍部將,特封官“劄書”迴籍策反,製造暴亂。康熙十三年(1674年)五月,麻城縣發現“偽劄”,知縣即以“通賊”罪名大肆濫捕,搞得人人自危。接受了“副將偽禮”的該縣曹家河人劉君孚父子乘機聯絡東山一帶山寨發動暴亂。由於於成龍在當地很有影響,被請出來收拾局麵。他以“招撫”為方針,查清事件原委後,發出安民告示,使絕大多數協從百姓歸家,事態很快趨於緩和。隨後,他又冒生命危險隻身進入首先發難的劉君孚山寨中說服劉及300槍手(獵戶)。10天之內,一場動亂順利平息。八月,於成龍調任黃州知府,第二次暴亂又接踵而至。其時,潛入的奸細乘黃州府空虛,聯絡當地豪紳紛紛起事,“高山大潮,烽火相望”,聲勢與範圍大大超過前次。麵對險惡的形勢,於成龍清醒地認識到黃州府的重要性,他力排眾議,製訂了決不放棄黃州、組織鄉勇相機主動進剿的策略。調集各鄉鄉勇數千人在東山黃土坳一帶,與數量上占優勢的暴亂分子展開激戰。在他的指揮下,尤其是他身先士卒,危急關頭置生死於度外,使戰鬥獲得全勝。當場擒獲暴亂首領何士榮。後又乘勝平定了其餘叛亂。二十餘天內又取得平亂的勝利,受到湖廣總督蔡毓榮的高度褒獎。
薪俸救民
四年後,於成龍升湖廣下江陸道道員,駐地湖北新州(今新春縣),在湖北期間,無論地位和環境都有很大改善,但他仍保持了異於常人的艱苦生活作風。在災荒歲月,他還以糠代糧,把節餘口糧,薪俸救濟災民。因之百姓在歌謠中唱道:“要得清廉分數足,唯學於公食糠粥。”為廣行勸施,讓富戶解囊,他更以身作則,甚至把僅剩的一匹供騎乘的騾子也“鬻之市,得十餘兩,施一日而盡”。康熙十七年(1678年),於成龍升福建按察使離湖北時,依然一捆行囊,兩袖清風,沿途以蘿卜為幹糧。
重審“通海”案件
於成龍在福建上任伊始,就做了一件為民稱頌的好事。當時一清廷為對付台灣鄭氏的抗清勢力,實行了“海禁”政策。當地統治者不顧連年兵禍,民不聊生,動輒以“通海”罪名興起大獄,使許多沿海漁民罹難。於成龍在審閱案卷時,發現每案被擬極刑的就達數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婦女孺子。於是他堅決主張重審,對怕得罪清室而勸阻他的人說:“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鹹阿從事!”在他的力爭和主持下,先後使千餘名百姓免遭屠戮而獲釋,貧困不能歸者還發給路費。
整頓吏治
康熙十八年(1679年)夏,於成龍在按察使任上第三次舉“卓異”後升任省布政使。福建巡撫吳光祚還專疏向朝廷舉薦,稱於成龍為“閩省廉能第一”,從此,於成龍得到清廷的賞識和破格招用。康熙十九年春,康熙帝“特簡”於成龍為畿輔直隸巡撫,翌年春,又召見於成龍於紫禁城,當麵褒讚他為“今時清官第一”,並“製詩一章”表賜白銀、禦馬以“嘉其廉能”。未逾兩年,又出任為總製兩江總督。身為“治官之官”,於成龍始終把整頓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他指出:“國家之安危由於人心之得失,而人心之得失在於用人行政,識其順逆之情”。“以一夫不獲曰予之喜,以一吏不法曰予之咎,為保郅致政之本。”在黃州時,他衣內的布袋便利了治盜。升巡撫後仆人請去掉,他笑道:“此袋昔貯盜,今以貯奸貪不省之官吏,未可去也!”他新任直隸,即發出清查庸劣官員的檄文,責令各屬將“不肖貪酷官員”,“昏庸衰誌等輩”“速行揭報,以憑正章參處”。針對各屬賄賂公行,請客送禮之風,他從利用中秋節向他行賄的官員開刀,懲一儆百。他赴任江南,入境即“微行”訪於民間,麵對“州縣各官病民積弊皆然而江南尤甚”的狀況,不禁歎曰:“噫!吏治敗壞如倒狂瀾,何止時乎?”很快頒布了《興利除弊約》,其中開列了災耗、私派、賄賂、衙蠹,旗人放債等15款積弊,責令所“自今伊始”,將所開“積弊盡行痛革”。與此同時,他根據自己的體會,又製訂了以“勤撫恤、慎刑法,絕賄賂,杜私派,嚴征收,崇節儉”為內容的《新民官自省六戒》作為地方官的行為準則。方法上,他舉優劾貪,寬嚴並濟,時人說凡他所到之處,“官吏望風改操”。康熙帝也稱其“寬嚴並濟,人所難學”。對廉潔有為的人材,於成龍反對論資排輩,他對清廷死板的任官“考成”製提出異議,認為不利於吏治建設,造成“問其官則席不暇暖,問其職則整頓無心,勢彼然也,”常常使“遠大之辭,困於百裏,深為可惜!”為此,他屢上疏推薦人材。如直隸通州知府於成龍(史稱小於成龍)、江蘇布政使丁思孔等都是較有作為的清廉官吏,由於他的舉薦而受到康熙帝的重用。
科考教育
於成龍對科考和教育也十分關心。在文化發達的江南地區,官僚、勢豪賄通學政,科考中舞弊之風盛行,貧苦士子雖皓首窮經卻往往落榜。針對這種狀況,於成龍規定:一旦發現弊行,“立刻正章入告,官則摘印,子衿黜革候者按律擬罪。其蠹胥、奸棍即刻斃之杖下”。對教育的重視還表現於他在各地興辦學校上。即使是像羅城那樣條件困難的地區,他也很快辦起學堂,並鼓勵徭、壯子弟入學。他多以倡導地方紳仕捐資的方式興辦“義學”。
生活簡樸
於成龍的官階雖越升越高,但生活卻更加艱苦了。為扼止統治階級的奢侈腐化,他帶頭實踐“為民上者,務須躬先儉仆”。去直隸,他“屑糠雜米為粥,與同仆共吃”,在江南是“日食粗糲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終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親切地稱他作“於青菜”。總督衙門的官吏在嚴格的約束下,“無從得蔬茗,則日采衙後槐葉啖之,樹為之禿。”他天南地北,宦海20餘年,隻身天涯,不帶家眷,隻一個結發妻闊別20年後才得一見。他的清操苦節享譽當時。據載,當他出任兩江總督的消息傳出後,南京布價驟然上漲,“金陵闔城盡換布衣。即婚嫁無敢用音樂,士大夫減驅從,毀丹亞,至有驚恐喘臥不能出戶者,……奸人猾胥各拿妻鳥獸竄”。卒後居室中隻看到“冷落菜羹……故衣破靴,外無長物”。
逝世
於成龍逝世後,南京“士民男女無少長,皆巷哭罷市。持香楮至者日數萬人。下至萊庸負販,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可見中下層人民對他的死是十分悲痛的。康熙帝破例親為撰寫碑文,這是對他廉潔刻苦一生的表彰。
後有於成龍(1638-1700)字振甲,號如山,漢軍鑲黃旗人,後人又稱他為“小於成龍”。於成龍,康熙七年,自蔭生授直隸樂亭知縣。八年,署灤州知州。以逸囚當降調,樂亭民列善政,兩叩閽籥留,下巡撫金世德勘實,得複任。十三年,以緝盜逾限未獲,又當降調,世德疏請留,上特許之。十八年,遷通州知州。二十年,直隸巡撫於成龍遷兩江總督,疏薦可大用;會江寧府缺員,疏請敕廷臣推清操久著與相類者,上即以命成龍。二十三年,上南巡至江寧,嘉成龍廉潔,親書手卷賜之。超擢安徽按察使。上還京師,賜其父參領得水貂裘,並諭八旗諸大臣有子弟為外吏者,各貽書訓勉,視得水之教成龍。上以江南下河諸州縣久被水,敕議疏浚,命成龍分理,仍聽河道總督靳輔節製。輔請於上流築堤束水;成龍擬疏海口,浚下河水道,持異議。上遣尚書薩穆哈、學士穆稱額往谘於民,薩穆哈等還奏,言眾謂浚海無益,乃命緩興工。二十五年二月,授成龍直隸巡撫。入對,上問:“治畿輔利弊應興革者宜何先?”成龍對:“弭盜為先。奸宄倚旗下為淵藪,有司莫敢誰何,臣當執法治之。”瀕行,賜白金千、表裏二十端。上官,疏言:“弭盜當力行保甲,旗下莊屯不屬於州縣,本旗統領遠在京師,僅有撥什庫在屯,未能約束。應令旗人與民戶同編保甲,撥什庫、鄉長互相稽察,盜發,無問所劫為旗為民,協力救護。得盜,賞;藏盜、縱盜,罰。”又疏言:“燕山六衛,所轄遼闊,與州縣不相統屬,盜發止責汛弁捕治,而衛官置不問。請以衛地屬所近州縣同編保甲,並於通州、盧溝橋、黃村、沙河各設捕盜同知,守備以下分汛、墩、台及旗下莊屯,悉歸稽察。”並下部議行。先後捕治旗丁沈顛、太監張進升及大盜司九、張破樓子等,置於法。二十六年,上獎成龍廉能,加太子少保。幸霸州,成龍朝行在,賜白金千、馬具黃鞍轡。湖廣巡撫張汧以貪被劾,命與副都禦史開音布、山西巡撫馬齊往按,得實,論如律。初,成龍分理下河,未興工而罷。上又以湯斌言,複命浚治,以侍郎孫在豐董其役。輔仍主重堤束水,並議開中河,疏攔馬河減水壩所泄水。上命學士禪布以疏示成龍,成龍力主浚下河,罷築重堤,並謂中河雖開無益。輔詣京師,疏言在豐及總漕慕天顏附和成龍,朋謀陷害。成龍自湖廣還,上命諸臣廷辨之。輔言浚海口慮倒灌,成龍言高家堰築堤,縱上流水不來,而秋雨時至,天長、六合諸水泄歸何處,故海口仍當浚。上罷輔,代以王新命。及中河工竟,遣學士開音布、侍衛馬武閱視,還奏天顏令漕船退出中河。上逮問天顏,天顏發成龍私書,囑毋附輔。下廷臣議,削太子少保,降調,命留任。二十九年,遷左都禦史,兼鑲黃旗漢軍都統。三十一年,新命罷,輔複為河督,旋卒,上以命成龍。輔領帑購柳束,工部駁減,成龍覈無虛冒。輔築高家堰重堤,募夫遠方,預給銀安家,工中止,未扣抵。新命題銷,格部議,成龍複以請,上並與豁免。三十三年,召詣京師,疏言運河自通州至嶧縣,黃河自滎澤至碭山,堤卑薄者皆宜加築高厚,並高家堰諸處改石工,毛城鋪諸處疏引河,及清江浦迤下並江都、高郵諸堤工,策大舉修治。別疏請設道員以下各官,又計工費,請開捐例,減成核收;並推廣休革各員,上至布政使,皆得捐複。上召成龍入,問:“開捐例得無累民?”成龍言:“無累。”請益力,上廷折之,成龍乃請罪。上因問:“爾嚐短靳輔,謂減水壩不宜開,今果何如?”成龍曰:“臣彼時妄言,今亦視輔而行。”廷臣議成龍懷私妄奏,當奪官,上命留任。仍興舉簡要各工,乃請先將高家堰土堤改築石工。三十四年,命複官。旋丁父憂,還京師,以董安國代。上親征噶爾丹,再出塞,命成龍以左都禦史銜督餉,噶爾丹竄死,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職。三十七年,命以總督銜管直隸巡撫,請修永清、固安渾河堤,並加以浚治,上為改河名曰永定。旋疏請設南北岸分司。董安國罷,複授河道總督。三十八年,上南巡,臨閱高家堰、歸仁堤諸處,諭以增築疏浚諸事。尋以病乞假,命在任調治,遣醫往視。三十九年,卒,賜祭葬,諡襄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