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暮時分,林恆抱著滿滿一兜食物從離家最近的一處超市中走出來,一邊走一邊和林星抱怨著:“有了房子是很開心啊,不過從郊區到這裏每次都要跑一個小時,太麻煩了。”


    “是你提議要進行體能鍛煉,拒絕買磁浮單車的”林星說道。


    林恆煩躁地說道:“當時不是沒有考慮到抱著一大袋子東西的問題嘛!”


    “可是你為什麽要來這麽遠買生活用品和食物呢?離家0.4公裏處有一家小型超市,0.5公裏處還有一家”


    “這裏最近打折啊……”


    “那你為什麽還要抱怨呢?”


    “……我錯了。”


    “你的道歉並沒有誠意”


    和這個機械腦袋交流總會出現這種對話,林恆頭疼地望向前方林立的高樓,走進一片居住區的後街準備抄近道迴去。太陽緩緩下沉,隱沒在樓宇叢林間,轉眼間夜幕降臨,路邊的街燈依次亮了起來,不過正如聯邦所有大城市,繁華的街道背後總是肮髒狹窄的小巷。


    動不動就花費數萬聯邦幣修建一個華麗路燈的市政府在這地方連10塊錢一個的燈泡都不肯裝。好在林恆一直視力不錯,在與林星融合之後身體機能被提高到最健康的狀態,還不至於撞到牆上。


    “唔……”


    一聲細微的**聲傳來。


    “前方5米有人倒在地上,推測為受傷或極度虛弱”林星提醒道。


    林恆滿不在乎:“也有可能是喝高的醉鬼,這附近是酒吧街,這種貨色太多了。”


    “幫……”


    聽到了林恆的腳步聲,倒在地上的那個人影發出了求救的喊聲,努力地轉過身來,聲音比蚊子叫大不了多少,林恆差一點沒有聽清。


    “幫幫我……”


    林恆這次聽清了,同時也看到了地上的人影,那人身材嬌小,看起來不像是醉鬼。於是他連忙放下那一大兜食物,快步走上前去。


    待到看清那個人的相貌,林恆大驚失色:“怎麽又是你!”


    那人滿臉灰塵,身上滿是汙漬以及幹涸的血跡,看起來慘不忍睹,不過夜幕和灰塵也沒能遮蓋她莊重典雅,宛如複古畫風格美女一般的麵容。


    嶽遲雨昏昏沉沉地抬起頭,看著眼前那個有些熟悉的身影,忽然想起了在貨船上偷渡時的一個陽光少年,然後含義不明地笑了笑,一下子昏了過去。


    林恆看了看腳下的嶽遲雨,又迴頭看了看那一大袋子食物,接著抬起頭看了看眼前的慢慢長路,沉默了片刻,問林星:“你抱一個,我抱一個?”


    “你這是……開玩笑?”林星試探著問道。


    “不,我隻是在抱怨……”


    林恆哀歎著抱起嶽遲雨,然後充分發揮聰明才智,費盡力氣把那袋子食物巧妙地疊在了嶽遲雨身上,一邊艱難地維持著平衡,一邊抬腳準備繼續趕路。


    “你這種摳門的行為既不符合影視作品中宣揚的英雄主義,也不符合浪漫主義”林星都看不過去林恆雞賊的行為了。


    “把食物扔在這裏難道我要拿她填肚子麽!”


    “……你這是在抱怨?”


    “不,我隻是在開玩笑……”


    林恆話還沒說完,腿也沒邁出去,就聽到一陣淩亂的腳步聲響起,根據聲音可以判斷至少有五六個人正在朝自己跑來。


    “那個小**跑到這裏來了,快追啊!”


    “神國的賤人!打傷我們十多個弟兄,看老子不把她的皮扒了!”


    幾個氣急敗壞的聲音傳來,隨後林恆便看到六個和自己一般年紀的小混混衝進了狹小的陋巷之中,朝自己圍了過來。


    “嗯……是一群小混混,有沒有很直觀?”林恆蛋疼地看著那幾個人,問林星。


    “現實永遠比戲劇更精彩,我對這句話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林星若有所悟地說道。


    說他們是小混混,自然是因為他們太像小混混了:發型像小混混,除了一個光頭以外,剩下的五個人全是理發店小工的洗剪吹發型,有藍有綠但就是沒有一個正常的顏色;打扮像小混混,不是乞丐服就是緊身皮褲;相貌更像小混混,一個個全都是吊眉斜眼一臉兇狠。這幾個人渣往那邊一站,頓時完美地詮釋了小混混的精髓所在,比所有影視作品中的還原度都要高。


    “呦~英雄救美啊嘿……看看看看!”為首的一個斜眼少年一臉譏諷地從頭到腳掃視了林恆一番,對身邊的幾人歪了歪頭。


    “我看是撿便宜的吧,哈哈!”那個光頭滿眼淫邪,猥瑣地笑著。


    林恆當然不會和這幾個不成器的小混混計較,他一出道就是混走私線的,腦袋係褲腰帶上跟海盜和海關打交道,比這種城狐社鼠高出不止一個境界。雖然他沒想過逞英雄,不過也不會像電影中那些富有同情心又羸弱不堪的老實人那樣說出“你們是誰?想幹什麽?”這種標準的便當台詞。


    “滾!”


    林恆煩躁地吼道。


    領頭的混混誇張地做出一個雙臂抱肩的動作,叫道:“我好怕呀~居然遇到了大英雄~”引發了一陣哄笑。


    忽然,混混臉色一變,舉起手中的片刀指著林恆,目露兇光地罵道:“敢這麽跟老子說話,今天你也別走了!知道你抱的是什麽人嗎?是神國的間諜!”


    “他媽的你一個聯邦人居然吃裏扒外!今天看我不教教你愛國!”一個雞冠頭義憤填膺地罵道。


    “不就是宣教團麽,什麽大不了的。”林恆皺著眉說道。


    幾個小混混一愣。


    “你……怎麽知道這麽清楚?”領頭的躊躇了一下,重新審視了林恆一番。


    林恆懶得迴答他這個問題,而是重複了一遍:“滾!”


    “你他x的!上!”領頭的混混氣得怪叫一聲,掄起片刀朝林恆衝了過來。


    不得不說人的眼界會影響判斷力,林恆的滿不在意落在一些人眼中會戒心大起,比如海盜傑克或是樸船長這些做玩命生意的人;落在另一些人眼中則會慎重對待,比如黑淵開膛手或者飛鳥這種職業軍人。但對這些遊離在主流社會邊緣的同時也遊離在黑社會邊緣而不自知的失足青少年來說,除了惱羞成怒拔刀砍人以外什麽也不會想到。


    於是在幾拳幾腳,兼以幾聲短促的慘叫之後,林恆揉著拳頭重新走到嶽遲雨身邊準備抱起她迴家,六個小混混在他身後橫七豎八地躺滿一地,正在有氣無力地**著。


    “你的身手比在船上時進步了一些”林星評價道,言語間也一點沒有關心地上那幾個小混混。


    “可能是機甲技術進步的關係吧”林恆漫不經心地說道,“心情舒暢多了!這下終於可以迴家……”


    淩亂的腳步聲再次響起,這次是一大群人。


    林恆的表情漸漸僵硬,一股邪火忽然竄上心頭,他彎下腰把嶽遲雨穩穩地放在地上,然後攥緊了拳頭走到黑巷口,巷口之外,黑壓壓的一大群人堵在那邊,有像之前那樣的小混混,也有一臉橫肉,五大三粗的壯漢。


    “我x……”林恆爆了句粗口:“九柳城西區的混混們都來了吧……這個丫頭到底惹了什麽事……”


    追著嶽遲雨而來的黑幫分子們剛到這邊,就聽到裏麵一頓拳打腳踢的聲音,然後歸於寂靜,知道打前鋒的那幾個小子碰上硬茬了,於是堵在這裏等對方出來。本以為怎麽也是一群打手之類的角色,誰知出來的竟然是一個身材既不壯碩也不高大的少年。


    林恆隔著十來米的短短距離和一群渾身煞氣的人沉默地相互對視。


    一時間人群有些按捺不住,幾個打手模樣的人準備走過去會會林恆,一個高大的中年人伸出手,製止了部下的躁動,走上前兩步,問道:


    “你打傷了我們的人?”


    林恆沉默地打量了一下對方,來者身材高瘦,戴著一副商務眼鏡,身穿名貴西裝,看起來文質彬彬——如果不考慮他那露出逼人寒芒,獨狼一般的雙眼的話。


    “你是他們的老大?”林恆沒有迴答對方的問題。


    中年人眉頭一皺,冷漠地說道:“小夥子身手還行,跪下磕頭認錯,我放你走。”


    林恆看看麵前這起碼一百人,然後迴頭看了看躺在地上的嶽遲雨,沉默半晌,語氣艱澀地說道:“磕頭認錯行,但人我要帶走。”


    “你跟她什麽關係?”中年人挑挑眉頭,來了興趣。


    “萍水相逢而已。”林恆麵不改色地扯淡。


    “……把他綁過來。”中年人眼中兇光一閃,不準備再和這個熱血衝昏頭腦的少年廢話,打算辦完事再收拾他。


    幾個大漢應聲而出,獰笑著走向林恆,林恆歎了口氣,向著那幾名大漢走了過去,拳頭越攥越緊,步伐越走越快。


    “他們有槍”林星忽然提醒道。


    “我有你。”林恆不假思索地迴道,林星聽到這句話,數據流又波動了一下。


    林恆麵色沉靜地走出暗巷,昏黃的街燈照在他的身上,少年樸實的相貌和漠然的眼神漸漸清晰。


    “等等!”


    中年頭領忽然抬起手叫住了那幾名打手,看向林恆的臉色劇變:“你和樸勇俊什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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