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吧,親愛的。來到我身邊,我給你講一個鄉村的故事。那個男人捧著采摘的鮮花,牽著一匹黑色的駿馬,乘著落日帶著你去收割莊稼。他不是個多情的詩人,更不是一個富有的男人。但他能讓你永不生厭的愛著他。你們將幸福得擁有一個寶貝,看著他碧天在泥地裏玩耍,聽著他叫你媽媽,叫我爸爸。

    大二開學的時候是螢飛騎車送我來宿舍的。一個女生看見我們就立刻跑迴樓上去了,我知道她是郝娜她們寢的,不想讓螢飛知道她們無聊的勾當,我叫螢飛先走,教學樓下見。於是我一個人提著箱子慢慢的上樓,在二樓樓梯中間,被一雙名牌高跟鞋擋住去路。

    ——讓一下道!

    郝娜踢了一下我的箱子。我看看她,對她微微一笑,把箱子挪到了旁邊。她看見我在笑,一腳把我的箱子踢下了樓梯。箱子在樓梯上跳動幾下,突然散開了,我的衣服鞋子書本和cd撒了一地。

    ——你勾引螢飛還不夠嗎?你出去賣還不夠嗎?還要勾引我姐夫?上次打你打得還不夠嗎?

    郝娜貼近我的耳朵壓低聲音,她嘴裏的熱氣撲在我臉上,我一陣反胃,伸手推開了她。

    ——你姐曾經問過你姐夫,他到底愛不愛你姐嗎?你們家為什麽都這麽喜歡一廂情願?還有,我沒有出去賣,嘴巴幹淨點。

    郝娜抬手就要打我,手腕卻被抓住了。尷尬的停在半空中,長長的假指甲讓她的手像一堆扭曲的枯枝。

    她迴頭,看見螢飛憤怒的臉。

    ——你想幹什麽?

    螢飛的聲音對於我竟然非常陌生,冰冷的慍怒的聲音,我從沒聽過善良的螢飛對誰用過過這種聲音。

    郝娜看螢飛,有看了看自己僵在半空中的手臂,她的眼神忽然有些淒涼。看著螢飛一字一句地說:

    ——我要幹什麽?我要打這個婊子。

    螢飛一下子用力的把她的手甩開,她踉踉蹌蹌的後退幾步,磕倒在台階上。

    ——聽著,你要是再敢碰青草一下我不會放過你。

    螢飛也一字一句地對她說。

    這時追螢飛而來的樓媽到了,可她注意到螢飛憤怒的臉,不敢上前把他攆出女生宿舍。

    郝娜看看螢飛又看看我,忽然放聲大哭起來,一邊哭一邊跑上樓去了。螢飛一件一件地把我散落在台階上的東西撿起來,裝迴去,提到我寢室裏麵。

    我們手拉手走出宿舍樓。

    和大部分時候一樣,我隻要輕輕的側臉就可以看到他棱角柔和的臉,長長的睫毛,美麗的眼睛,可今天這一切似乎都不那麽熟悉了。我們的角色對換了。那個溫和的甚至從沒有為自己堅強過的孩子今天憤怒了,這第一次的憤怒卻是為了我。為了我,他一生第一次使用了自己男性的強硬的身份。而我知道他是多麽害怕這一切。

    我開始哭,隻是一滴一滴的流淚,眼淚連成了線,然後不得不開始啜泣,終於我開始用有些尖厲的聲音大哭起來。螢飛一直在身旁看著我,沒有打斷任何一環。

    哭累了,我們並排坐在長椅上,靠在他肩膀上,我開始哼歌。他突然打斷我:

    ——她們為什麽總欺負你?

    ——不知道,我看上去欠揍吧。

    螢飛看著我苦笑了一下。我盯著他精致的臉,迴想起他剛剛慍怒的表情,一個這麽多年從未考慮過的問題突然出現:

    人,到底為什麽會成為同性戀?

    我知道身為螢飛的朋友,這個問題我提的太晚了。其實是因為我一直以為這個沒有為什麽,是就是了。不知道怎麽的,那些我最討厭的,社會精英對邊緣人群的研究報告,現在看來似乎也沒那麽虛偽,最典型的關於童年陰影是同性戀產生的主要原因的論點,我忽然很同意。

    當然我不會把自己的想法告訴螢飛,知道自己的人生有過另一種可能,永遠是痛苦的。

    在那次以後郝娜真的很少再向我挑釁,也許是因為螢飛的保護,也許是因為她有了新男朋友,一個長得像蟑螂的男生。我的日子平靜得在我眼前鋪陳開來,以為這樣,毫無遮攔的眼睛就可以簡單的看見自己畢業前的每一天。可是我錯了。

    我再次見到李信是在大二的一個再普通不過的早晨。

    那早我依然是早早的,趁大家還在睡就爬起來。用涼水衝一把臉,拿寬梳子把糾纏在一起的頭發梳開,麵無表情地在另一個熱烘烘的早晨開始晨讀。這時一個出現在我幻聽的耳朵裏太多遍的聲音從身後響起:

    ——在美國看到過一個頭發像你一樣又黑又長的女孩,我追過去,人就不見了。是你嗎?

    以為是自己對自己又一次殘忍的謊言,我沒抱多大希望的轉過身去,卻發現信真的在我的身後。我為自己的心築起的圍牆,緩慢但不可逆轉的碎裂開來。

    ——不是我,不是我……

    我的聲音突兀而激動,讓我有些難堪。

    他一點也沒有變,蒼白的臉,清瘦的身材,美麗的眼睛,帶著悲劇色彩的笑容。

    我知道自己是女孩,女孩需要克製,我知道我們一年多沒有說過一句話見過一麵,他對我的記憶可能很模糊了,我知道他也許隻是剛好路過,要很費力才能記起我的名字,我知道……

    但我跑過去,抱住了他。信先是一愣,然後也輕輕的環住了微微顫抖的我。

    我逃掉了那些日子所有的課,甚至包括德語期中考試。

    他一直在講,我一直在聽。學校的林蔭道,地鐵,拉麵館,便宜的小咖啡館,地上滿是落葉的公園……

    他的生活,他的生活……我統統貪婪的記下。也許是我無畏的示愛拉近了我們的距離,他打開一扇門,放我走近了他的生活。

    在美國,他提前畢業,拿到了全額獎學金,還加上他那幾年打工的錢,同幾個哥們兒開著一輛二手麵包車從他們所在的洛杉磯穿過大半個美國又轉迴了西部的西雅圖,最後到了奧林皮亞,柯本一生最快樂的地方。他們組建了一支樂隊叫“火湖”ke of fire)的樂隊。吉他手是個德國人,高大健壯(信給我看了他們幾個的合照,吉他手嚴肅的反手站著,有些像戰車裏的till)。貝斯手是個黑人,準確地說是個混血,瘦小,陰鬱。鼓手是個金發碧眼的長發男孩,頭發垂下來遮住一半的臉。信是主唱,他岔開腿站在他們中間,顯得有些單薄,但有什麽特別的東西讓人們的眼睛無法從他身上移開。

    他們曾在一個又一個的露天商場前,人頭攢動的酒吧中,放聲嘶吼。經常同時還需要忍受饑餓,但他講給我聽的時候神采飛揚,表情沉醉而迷人。

    將近一年的流浪,寫歌,表演,排練,在路上匆匆而過。一幫青年為了共同的信仰,狼狽但快樂的走上某條朝聖的路。真是個好故事。有人一生都活在一個好故事中,有人一生都沒聽過一個好故事。

    當到達奧林匹亞的時候,幾個男孩相視無言,因為他們都知道,就這樣了,生活卻還要繼續。

    高大的吉他手必須迴柏林繼承家業,完成爸爸的遺願。信說,他曾對信用生硬的英語講過,這也許是他人生唯一的一次解放。我想象著他脫下髒兮兮的毛衣換上西裝領帶的繼續嚴肅的背手走完以後的人生。貝斯手在他們還沒離開奧林匹亞時就被逮捕了,販毒是一張通往鐵牢的單行票。在吉他手和貝斯手先後離開了以後,信賣掉了電吉他,貝司,隻給自己留了一把木吉他,他曾遠遠的把他背來美國,也想再把它在背迴去。最後信終於鼓起勇氣告訴了金發的鼓手,其實自己是異性戀,一直都是。在鼓手天藍色的淚光中,信背著木吉他迴到了中國。

    信對我說加州的陽光太過明媚,以至於他大學期間經常會冬天獨自一個人去加拿大尋找記憶裏的冬天。鼓手就是在那輛開往加拿大的寂寥的火車上認識的。那麽孤獨的冬景,那麽滿心熱血的少年,鼓手就是這麽愛上信的吧。一個含笑卻帶淚,眼似墨湖的亞洲人。

    樂隊解散的匆忙,隻留下了一盤小樣。在其中聽見了吉他聲快,再快,直至瘋狂的從“till”粗大雙手飛濺出來;貝司聲有些陰冷,那整日與毒品為伍的黑人竟然把貝斯彈出了一絲小提琴的淒清的味道;鼓手似乎不那麽用力,卻合著貝斯聲出現一種怪異的和諧。信的聲音該怎麽描繪呢?那聲音會抓住你,進入你,撕開你的偽裝,直到你願意同那聲音相愛。

    那些曾經出現在信的生命中的人,一一跳出他眼底幽暗的湖水,抖抖身上的水,濕漉漉的出現在我麵前。也許被我美化,也許被我扭曲,來不及思考,我已決定投入這個生活。

    我周圍的人們啊,無知卻惡毒的人麽那!隨著《香水有毒》之類的曲子哼唱的孩子們,盯著電視銀幕一天一夜的孩子們,隻讀《`時尚》的孩子們,從不讀“非言情”“非性”小說的孩子們,天天在吃和減肥之間掙紮的孩子們,沒勁,你們沒勁,你們沒勁!而在這中間掙紮的我又怎樣呢,同樣沒勁!我認真地恨著自己的生活。

    我抓住信,愛上信,像一個溺水的人對於救生圈那麽迫切地抓緊他,哪怕這意味著我必須和他一樣生活在分裂中。

    我們在炎熱的京城四處遊蕩,他總是雙手插在兜裏,用腳尖踢小石子,舊舊的旅遊鞋前麵已經禿了,有時他就盯著自己的鞋尖好久,然後露出一個不明所以的笑容。

    信在美國的日子裏,我總想方設法找理由去看信的媽媽,然後假裝不經意地問出些他兒子的生活,或可能的歸期。看信的眼睛我想他已經知道了這些。

    剛迴到中國的時候他還沒想好要做什麽,卻被迫忙碌著。他過去的同學,熟悉的不熟悉的,紛紛從四處湧出來,每個人都想從這個名校歸來的小子身上得到點什麽。一個同學想找他一同創業,他卻愣愣的盯著對方,一直隻說一個字“嗯”。讓在他旁邊坐著的我都有些尷尬。他帶著我參加了他幾乎所有的同學聚會,大部分時候他都是介紹了我後就一言不發,而我隻好和他那些精英同學們應酬,說些可有可無的話,這是我最怕的,最不擅長的,但為了信我還是傻瓜一樣的去做。漸漸明白自己其實是他不願意說話時的人的傳話器。雖然無法得到成為他真正女伴的快樂,我依然很開心,起碼我是他朋友圈中的“一分子”。

    信的朋友們,那些衣服不求邊幅,脾氣暴躁,上學時會帶頭撕曆史書的男孩子們,他們和怪異陰鬱的信不一樣,但他們都愛信。信迴來了他們又重新聚在了一起。我也再一次的見到了石淩。

    信迴美國後石淩曾試著聯係了我幾次,我以為是勸我的,於是一一拒絕,後來我丟了手機我們就失去了聯係。石淩變了,還依然像一個英氣的將軍,臉上比上次見到笑容更為自信,那是被認為成功的人臉上普遍的表情。

    從信迴國石淩就一直勸他做音樂。他太了解信了。信一直拒絕,但我知道他已經動心。有時去他家,可以聽到信一個人在屋子裏彈一些斷斷續續的曲子,這樣的時候我就會坐在他們外的地板上靜靜地聽,輕手輕腳,不讓他注意到我。有時會聽見他清唱的聲音,有英文也有中文,有時還摻雜著德語,他的聲音沒經過訓練,卻有一種奇怪的感人的力量。他的曲子簡單而動聽,很容易就讓聽者產生“同情”。音樂本身有一種隻有深深愛著這個世界,愛每一張受苦的臉的人才有的寂鬱。這是偉大的音樂的基石,我想。

    他喜歡在本子上散亂的記幾行樂譜或一段讓人不知所雲的話。像“風舒服的拂過臉龐,吹鼓我的襯衫,沒等和同行的鳥兒講話,我已經摔向了地麵。”或用畫出一張用愛字拚成的恨。或一個胖的占了半個屋子的家夥正坐在地上吃自己的油。

    我知道他有所顧忌,但他是不相信誰呢?聽眾,自己,還是音樂產銷商們?

    經常在半夜2,3點寢室的電話大響,每次我都灰溜溜的抓起電話就往外跑,常常的電話線在走廊裏像一條盤纏的蛇。

    信長期失眠,每天的睡眠不超過三個小時,這樣,在這個城市入睡之後,能聽到自己血液流動的寂靜讓他發瘋,頭痛欲裂。

    我披著毯子,背靠著牆壁,蜷成一團。聽他講一些奇怪的話,半夢半醒。有時睡著了,還是會把那些話照單收到自己夢裏。

    大部分時間我幹脆跑到他家去,他在一個二十四層的大樓的樓頂上租了一間房子。其實並不是在二十四層上,而是從二十四層再往上爬半層後出現的一個閣樓中。一間臥室,一個寬敞的有些奇怪的大廳,大廳的中央竟有一個可以通往這所大樓天台的轉梯。在他實在沒法入睡的夜晚,我們會從中間的轉梯爬上天台,脫掉鞋子,把雙腿伸出護欄,並排俯視這個入眠後唿吸沉靜的古城。夜風會從下而上把我的頭發吹起來,使我整個人看上去像棵正在生長的樹。而這時一般我都正抱著馬克杯,默默地喝著隨風涼掉的咖啡。

    ——你知道列儂和洋子相愛的故事嗎?

    ——不知道,但我想是舞會吧,洋子的樣子很適合跳舞。

    ——他們在同一間學校,但未曾真的相遇。有一次列儂參加了洋子舉行的一個畫展。他一幅一幅的看過去,有些著迷,這時發現拐角處有一個巨大的畫框,裏麵不是畫,而是一個長長的梯子。列儂順著梯子爬了上去,發現梯子的盡頭吊著一個紙團。誰都會覺得自己被耍了,因為藝術家們頂喜歡搞這一套,通常那個紙團裏會寫“蠢貨”“gotcha!”之類的東西,善良點的會附送一個笑臉。但列儂還是打開了那紙條,上麵寫著“yes!”。那一刻列儂無可挽迴的愛上了洋子。

    對的,對的,世上一切是那一刻都是對的。

    又是一個長長的混沌的夜晚,他卻突然給我講了個我一生聽過最浪漫的故事。呆呆的望著眼前這個清瘦,迷人的男孩,望著他眼裏用刀刻進去的憂傷。靠近他,吻在他冰涼的唇上。他先是一呆,繼而迴吻了我。

    那天風很輕,天上竟然出現了很多這燈火通明的城市少見的星星。它們一定都看見了一個衝動笨拙的女孩,一個一臉不合時宜的悲憫的男孩。看見女孩的身體是如何在水涼的天台上綻放開來的,看見她的血是怎樣染紅淺灰色的天台上的,在天台上留下了一條沒法洗去的紅色。

    總被書本,電影灌入第一次多麽疼,多麽疼的謊言。一個個女孩驚恐的尖叫中,她們的身體在我麵前被撕裂,被破壞,隻留下一個個形狀可疑的洞。我怕了,對性有一種條件反射般的厭惡。

    可是當李信把手放在我微顫的胸口,當他輕輕退掉我粉紅色的睡裙,當他雙手攬住我的腰,當我聞到他身上野果般的氣味,我忘記了一切恐懼。

    進入我的身體,他閉上了眼睛。我有些淡淡的失望,因為我想他看著我,記住我,記住這一刻,我曾經在他身體下。

    身體被撕裂的疼痛被幸福所掩蓋,讓我根本感覺不到。

    他看見我下身鮮紅的血,微微皺起了眉頭,為了不讓他認為我是在試著用這個纏住他,忍住眼淚,我一直在對他微笑。笑到肌肉僵硬,笑到不知所措,笑到終於哭了出來……信低下頭,吻我蓬亂的頭發。我把還沒讓他看見的淚珠擦幹淨,站起身,赤著身子拿著我染血的睡裙從轉梯下到他屋子裏去了。

    我怕再呆下去我會控製不住的大哭出來,每個人都有些怪癖或偏好,在做這些事的時候就會覺得安全,我的怪癖就是什麽時候都想流淚,隻有在哭時我才真正覺得安心。可信不知道。於是我隻身下樓,走到鏡子前,鏡子裏的女孩皮膚有些粗糙,細手細腳,頭發像沉厚的海藻,在暗淡的燈光下這使她看上去有些詭異。而她的下身正在流血,血珠順著她的腿流下來時在腿上畫出了一條條刺眼的弧線。疼痛遲到了,現在它才姍姍的出現,遊蕩在我走出的每一步之間。

    走進洗手間,我發現前麵小鏡子裏的自己正在微笑,盡情的笑吧。

    這就是我的第一次。不知信是否知道,那天是我二十歲的生日,也許他知道,想把那故事當成禮物送給我的。有一次我給螢飛講了這個故事,他問我:

    ——`故事是真的嗎?

    ——是信講給我的。

    我迴答。

    真的,假的,唯一重要的是它是信講給我的。

    我們像遊民一樣在忙碌的人群中遊蕩了半年。其間石淩從沒放棄過說服信組建樂隊,信總是搖頭,不言不語。

    自從我二十歲生日那天起信就在他的朋友麵前介紹我是他的女朋友,但除了某些時間凝固了的夜晚我們在一起以外,一切依舊。

    信有時會自己在家做泥塑,經常是泥娃娃。這種時候我就會守在他身旁,盯著他靈巧白皙的手,毫無厭倦的無所事事。

    我們也會一起讀書,他讀海子,蘭波,毛澤東選集,卡爾維諾……我看林白和王小波。原來還曾看過一段時間的《世界文學名著》,小時爸爸給我買的,一共二十本,我從沒看過,就搬到信家,在信看書的時候用來散心。但後來都被信扔掉了,他隻給我留下了一本薄薄的《老人與海》。

    我們還會一起聽歌,但音樂對於信是一個很私人的東西,他並不願意同太多人分享自己真正愛著的的音樂。所以他家沒有一張涅磐的海報,架子上沒有一張他們的cd,同樣的也沒有急速青年、性手槍和披頭士。但我知道他把這些都藏在了某個地方,某個需要咒語才能開鎖的地方。於是我們一起聽的常常是一些兩個人都喜歡,卻誰也不會為其隨意流淚的東西。像keren ann,以淚洗麵,和一張一張同電影一樣美妙的原聲碟。原聲碟中有一張我們會一天不停不停連續放,直到它成為我們的生活本身,它是《燕尾蝶》。我最愛的是那個沙啞的老男人版本的《my way》。而信同樣最愛這首歌,隻不過他最愛的是古力果那個受傷的版本。

    當然我們也會一起看電影,他看《泰坦尼克》會睡著,甚至不允許我提起《死亡詩社》或者《勇敢的心》。相反的我們在一起看了好多,在別人看來不知所雲的東西,一些在我記憶裏沒有名字的歐洲片,失去了名字它們就分崩離析,在我腦中隻剩下一塊塊隨意組合的片狀的記憶。一個得絕症的舞蹈演員無法同她丈夫做愛,於是為他找來妓女,自己在隔壁感到滿足,這好像是部古舊的法國片。一個胖女孩同她美麗異常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她的姐姐總在和男孩約會時帶著她,胖女孩開始對著樹木。鐵柵欄。石柱排練她的愛情的故事。一個自我毀滅般愛著一個男人的人體模特,一個溫和自閉的作家。模特喜歡呆在作家白色的家裏,等她愛的男人的電話,而作家喜歡呆在自己白色的家裏,等待模特從她愛的男人那迴來。在模特有一次被她愛的男人打得遍體鱗傷的迴來後,作家殺了模特愛的男人,在海邊,在同作家做愛時,模特求他也把自己殺死,於是作家最後一次聽了模特的話,掐死了她。這是我們在那些長長的有些模糊的夜裏看得我們最愛的一部片子,所以它在我的記憶裏擁有了一個清晰的名字,《美人》。

    有時我懷疑自己是他失散多年的妹妹,因為每次做愛,信都會有一種目睹亂倫的神情。

    學校因為我曠課太多,向我家發出了通牒,在媽媽的逼迫下我在專業課時又跑迴學校上課。幾乎一個月沒有出現在學校的我走進教室,幾個女生衝我喊:

    ——歡迎光臨本班!

    我看見自己座位上放置一塊桌布,上麵有一杯水裏麵插著一朵假花。我知道那是日本人在紀念死去的同學時才做的,但我沒說什麽,對於這種惡作劇我早已經習慣了。現在我有了信,什麽都傷害不到我。

    下了課,我馬上跑迴信家。打開門,信和往常一樣坐在沙發上,但今天他沒在看書,沒在寫東西,也沒有在塗鴉。走近才發現,信在哭。

    那時我第一次看見信哭,我慌了手腳,側跪在他身旁。他不說話,我就不問,把頭枕在他腿上靜靜地等他開口。過了多長時間呢?也許一小時,也許兩個,我就側臉看著太陽緩緩的下落,直到信用沙啞的聲音說:

    ——奎恩死了。吞了二十片安眠藥。

    ——他們告訴我,他死前給我寫了一封信,叫同學轉交給我,後來又找到那個同學,把信要了迴去。

    奎恩是那個金發的鼓手,在信的隻言片語中他是信在美國唯一的愛人,錯位但癡心。也就是因為這個人,我那時還沒有把螢飛介紹給信,我太在乎信了,甚至怕我最親的人搶走他。

    不知說什麽,我還是呆呆的盯著已經將要消失了的夕陽。卻發現自己在哭,為一個素未謀麵的陌生人。某種程度上他就是我的前身,我想我是在可憐自己。

    那晚信睡著了。他幾乎從來無法入眠,但那晚他睡著了。他睡覺時無聲無息,以至於我不得不時時過去試探他是否還有唿吸。

    第二天,信同意了石淩的建議。同他一起見了那個北京最大的地下音樂公司的老板。合同,詞曲版權,稅他都交給石淩來管。他隻提了兩個要求,樂隊成員他自己選,樂隊叫“火湖”。就像他過去的樂隊一樣。

    就這樣,信又進了樂團。他選的吉他手竟然是石淩,我從不知道那個西裝革履的紳士石淩還會彈吉它,一直以為他徒有一雙美麗的手。鼓手是一個總和我們一起出去玩的胖男孩,叫昕力,清華機械工程的,喜歡給別人表演一口吃五塊巧克力的絕技,我對他的記憶裏最鮮明的卻是他不知道自己專業的英文縮寫的全稱是什麽。而貝司,明,是一個美國華人,在美國生活了從八到十八歲的十年。卻還會說一口標準的國語,背幾首我都不會的古詩,總處於半失業狀態,總忘記該出現在同聲傳譯的現場。

    信開始了沒日沒夜的創作,我白天上課,晚上去他家,給他做熱氣騰騰的飯菜,因為我太心疼柯本,所以我格外在乎信的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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