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塔上擊鼓唱歌,我在島中央點火到天亮。

    第一次見到李信,我在焦頭爛額的高三。他是奇跡般輕易的考上了別人無法想象的大學的天才學生。一出現他就是一個不經意的拯救者的角色,並非特意為我而來,並非為了顯示自己的強大,隻是不經意。

    她媽媽為我找到了最好的課外補習學校,把因為戶口出問題而被打迴原籍的我安頓得很好。而他作為成功的例子,不停的接到我驚惶的電話,聽我無聊的廢話。而我現在,多麽希望我那時從未同他交談。

    當我終於走出悲戚的高三,他已經走得很遠了。但是我就算現在也無法迴頭像他一樣說一句:其實高中沒學什麽。

    高中的最後一個暑假是我記憶中最亮的光點,讓我每每想起都有一種不真實的感覺。那是我第一次去酒吧的日子,第一次做過山車的日子,第一次參加禮拜的日子,第一次真正感到愛上一個人的日子……太多的第一次把小小的暑假撐的膨脹了起來,在我周而複始的生命中顯得多麽突兀。

    我的媽媽和信的媽媽是高中同學,但她們不是那麽親密的朋友,隻是為了我上學的事,媽媽才求到了信依然在家鄉小城的媽媽。信的媽媽很熱情,眉宇間可以清楚地看見年輕時有過的美貌。這件事後,媽媽和她卻產生出了少年時沒有過的友情,兩人常常幾小時幾小時那樣在電話裏聊天。後來我終於明白了她們這份遲來的友誼的基石——孤獨。我的媽媽是個天生的聽眾,在別人訴說時她會隨聲附和,決不打斷別人的話,在結尾會發表一些無關痛癢的感慨。她對於這個世界依然保持著年輕時的好奇,或者可以說她厭倦了自己單調的生活,喜歡在別人的故事中尋找二手的快樂。而信的媽媽卻是經曆了太多苦難,滿脹的故事在她幹癟的身子裏急切地尋找著出路。

    媽媽喜歡把一切聽來的故事再講給我的習慣,讓我擁有了信兒時大部分的生活。我知道了他從小就學鋼琴,八歲就可以彈下完整的《卡儂》鋼琴版,而那個悲劇發生之後,他開始喜歡把自己一個人反鎖在屋裏,彈些琴譜上沒有的旋律。有時他媽媽能聽見他在屋子裏用力的敲擊鋼琴鍵盤,讓它們發出陣陣刺耳的悲鳴。

    我知道了那個悲劇。信十歲時失去父親的原因。

    但並不是一個爸爸得病或意外去世之類的故事。

    信的爸爸因為酒後駕車撞死了一個中年男人,然後開車逃走了,那男人因為沒有及時的搶救死在了手術台上。

    那是一個沒有月光的夜,依舊沉浸在同伴高談理想的聲音和酒精的快樂中的年輕父親也許還在哼唱著當時流行的歌,路飛快地向兩旁撤退,李綄生眼前的小道漸漸成了寬廣的沙漠公路。忽然,黑紅色的鮮血潑滿了擋風玻璃。也許他還狠狠的眨了幾下眼睛,無法相信眼前的一切。整個人像被從頭澆了冰水一樣,清醒過來了。不,他不敢停車,好像一停下來,索命的鏈子就會勾到他的喉嚨。也許他還自欺欺人的想說服自己那隻是匹小馬,但又清楚地知道是個人,是個人!人得一生,在一念之間就徹底的改變了。

    被抓住後,他臉色鐵青,語無倫次,拒絕給自己找律師。信的媽媽把車賣了加上家裏所有的存款給了那中年男人的家人,同樣是一個母親和一個孩子。對方的妻子像瘋子一樣在法庭上要李綄生償命,還打了拿錢給她的,信哭泣的媽媽。李綄生因為酒後駕車和事後逃逸被判五年。

    第二年獄警敲響了信母子的家門。李綄生在監獄裏生生吞了一顆釘子,第二天早上被發現死在自己牢房的床上。

    李綄生入獄前是個小有名氣的詩人,他是中國人人仰慕的大學中文係畢業的學生(就因為這樣他的案子還上了電視,成為當時人們的茶餘)。他曾發表過很多詩作,哀怨,悲情,但不失感人的光點(這還曾引發了當時一些報紙就文學作品和個人品性關係的討論)。我隻是不知道李信的詩人爸爸哪裏來的勇氣,選擇了這麽緩慢而慘痛的死法。

    他曾留下一封信給自己小小的兒子,但信隻得到了那管信件收發的獄警一句隨意的“對不起”。李綄生對兒子最後的愛就那麽簡單的消失了。

    這些故事伴著媽媽誇張的評論和感歎留在了我高三的記憶中。

    高考後真正見到從美國迴來的過暑假的信是在北京最大的遊樂場。那是我第一次見到李信,不是故事中的人,不是遙遠的聲音,是見到了真的信。

    他來北京看朋友同時約上了我,這個媽媽一直托他照顧的妹妹。

    我比約定的時間提前到了幾分鍾,北京夏天的太陽叫我無處藏身,隻好忍受著自己默默的蒸發。放下背包,把頭發鬆鬆的綁成一個發辮。再抬起頭,看見一個清瘦蒼白的男孩站在我對麵。他微微皺著眉頭,問我:

    ——你是肖青草嗎?

    看著他黑涼的眼睛,有那麽一刻我全身都無法移動。整個人像被拽進了他眼睛,被淹埋進了那汪冰涼的墨色的湖水中。

    我對神靈,因果,和宿命多年的篤信終於得到了迴應。因為那一刻我確信自己認識他,過去的某個時間裏,我就生活在那片冰冷的墨湖中。

    靜了好久以後我才慌忙的點了點頭。

    ——等久了吧。

    他提起我扔在地上的書包,對我說。那一刻我不合時宜的眼睛裏擠滿了哀傷的淚水,讓我看上去像個逃逸的瘋子。因為我相信自己聽見了那個遠在過去的自己祈盼了一聲的話。在信看見我古怪的神情前,我趕緊擦掉了滿眼的淚水。

    信把我帶到他的朋友們麵前。向大家介紹說:我和他父輩是朋友,我是那裏唯一的女孩,而他卻都沒有說我是他的朋友。我就那麽尷尬的看著眼前高大的哥哥們,手足無措。還好信的朋友中一個古銅色的男孩幫我打破了尷尬。

    ——那你一定也是信的朋友了!到這邊來,離那幾個色狼遠點。

    他把我拉到他和信的一邊,對其他幾個男孩笑著吐舌頭。

    後來我知道了這個古銅色的男孩叫石淩,是信最好的朋友。在信的朋友中,石淩最為出眾和淩厲。細長的眼睛和與眾不同的膚色讓他整個人看上去像從古畫上走下來的武將。而他的工作卻是樂評人。信告訴我石淩從高中起就在雜誌上發表樂評,大一時通過朋友認識了一家先鋒音樂雜誌的主編,與對方聊了幾夜後,石淩就在這家雜誌上有了一個自己的專欄。五年後,他已經成了中國非主流音樂界重要的樂評人之一。文筆犀利,有一種自成一套的怪異幽默。同時他所在的雜誌越做越大,地下樂團紛紛以接受本雜誌專訪為榮,並希望可以在雜誌的每期附碟中發表單曲。

    人到齊了,卻沒有人去買票。

    信拉起我的手,衝大家眨眨眼睛,對大家露出一個狡諧的笑容。那是我第一次見到信的笑臉,我就那麽安靜的,不知所以的跟隨著那個笑容,困惑卻甘願。那時我還不知道,那將是我今生的愛情,唯一的姿態。

    我還沒有反應過來,已經在遊樂園高高的後圍牆前了。這個遊樂園是賣通票的,我們要是翻牆進去就可以免費玩所有的東西了。我感到我也成了他們“小陰謀”的一分子,有一種被接納的快樂。我迴頭向石淩做了個鬼臉,他嘿嘿的笑起來。信第一個爬上圍牆旁的一棵大樹,順勢跳到了窄窄的圍牆上,向我伸出了手。幾個男孩一起把笨手笨腳的我推上去,拉著信那有些溫良的手我也搖搖擺擺的站到了牆上。隨後大家一個接一個的上了牆。這時,高大的黑衣保安們追到了,信向他們伸出兩根中指,同時衝著我們大喊:

    ——跳!

    大家怪叫著,像一個個彩色的水餃一樣跌入了沸騰的遊樂園中。狂奔著融入了快樂的人群,在人們的側目中哈哈大笑。我跳下來時腳崴了,可我還是用力地跟著前麵又笑又跳的男孩們,分享大家放肆的快樂。

    那天我們連做了三次過山車,一次海盜船,還有自由落體一般的跳盤,用水槍把對方射成落湯雞,還在“吼叫洞穴”裏體驗了“世界末日”。直到太陽厭倦了,歪歪的沉了下去,我們才大大方方的從正門走了出來。

    可那時我的腳已經腫了起來,沒有辦法用正常的姿勢走路了。我想把自己軟弱而醜陋的腳藏起來,卻先被它歪歪扭扭的出賣了。信把我背起來的那一刻,我那天第二次哭了出來。淚水打濕了他脖子後麵幹燥的皮膚,但他什麽也沒問。也許覺得我頭發上的水還沒幹,也許覺得我是個忍不了這點兒疼痛的愛哭鬼,但我卻悄悄的快樂著。

    第二天接到他邀請我去酒吧的信息後,我對著手機屏幕不停的笑,不停的笑。

    那個暑假我抓緊一切機會見他,無法見到他的日子裏,我就會同新近成為基督徒的媽媽一起去教會,聽信徒們分享對主的愛,同時還焦灼的等待黑沉的手機屏幕再次亮起來。

    小的時候我有一種莫名其妙的驕傲。當身邊的女孩子都在用某種暗語各自詢問身體的變化時,我早已有了初潮。當她們因為男孩子的一個眼神。一句曖昧的話而滿麵緋紅時,我已讀遍了從曆史上最為曖昧的“騎士與貴婦”的愛情,到衛慧用劈開的雙腿做出來的愛情。在學校,我總是拉著螢飛柔軟的手穿過成堆的女生們,春末第一個穿上校服的短裙,第一個用黑色的絲線在校服的襯衫上繡上蝴蝶,第一個因為拒絕剪頭發而被叫到學校的講台上罰站。小小的學校人人認識我,但並非人人都喜歡我。有時我突然一迴頭,人群就會像被拋入石頭的湖麵一樣,一下子散開。可是我一點也不在意,我有螢飛做我的朋友。我挑選了一個孤獨深入骨髓的朋友,這是我前半生最正確的選擇。他不會離開我,我可以毫無保留的愛他。我們的友誼堅固得如同愛情,同時抽離了愛情的虛偽,讓我們可以從心底裏堅強起來。

    小時候我是個小鼻子小眼睛滿身進攻性的孩子,男孩子們喜歡故意碰掉我的書本,打碎我的水杯或藏起我的大衣。我從來不哭不叫,不告訴大人,隻會在抓到他們時狠狠地踢他們一腳。

    漸漸長大,我驚異的注意到鏡中人的臉一點點地被什麽力量拉長,眼睛開始長成兩條細細的河,雙頰奇怪的出現了兩個被刀整齊削過一樣的平麵,直視她的時間越長她對於我就越陌生。而男孩子們對於我的態度也漸漸變了。直視我的時候會不自覺地躲開我的目光,會故意的在我左右大聲談論文學或電影。這些時候我一般都會目不轉睛的盯著那個男孩,直到對方從羞怯變成不安再到惱羞成怒。他們叫我覺得淡然無味,讓我不想靠近。但我還是懼怕孤獨,幸運的是我有螢飛。

    有太多的女孩喜歡螢飛。那麽明顯,讓人們不得不給予這些好感以關注。生硬的賣弄風情,費盡心思的搭話,都讓同樣身為女生的我失笑。因為隻有我知道,她們的徒勞。

    她們不知道螢飛是多麽厭惡被女孩們喜愛,因為這樣會讓男孩疏遠他,因為這樣會讓他的生活成為一個俗套的三角戀故事。

    我的生活隻有螢飛,而他的生活隻有我。

    這樣的日子首先被螢飛的愛情打亂了。高二的某一天,毫無預兆的,一個迷人的網球手奪走了我朋友的心。他們在螢飛跳舞的酒吧相識,俊剛會在螢飛下台時遞給他一杯冰涼的蘋果汁,不是酒,是螢飛心愛的蘋果汁。

    愛情的開始總是那麽簡單,千篇一律,但依然迷人。

    螢飛突如其來的愛情抽空了我一半的生活,讓孤獨從缺口漫漫的流了進來。但我還是無法接受那些麵目模糊的男孩,也無法找到一個對我報有善意的女孩。

    於是,我成了一片雨雲。總是一個人發瘋的學習或讀書。偶爾會同某個不相幹的男孩吃飯,然後帶著對對方平滑的音調,無力的手勢,飄移的眼神的厭惡迴到原點。

    一點,一點的,走入無愛的恐懼之中。夢中自己總是一株表情悲傷的望日蓮,向飛蟲們詢問愛情的形狀與近況。

    信的出現撞碎了我愛情的堤壩,堵在我身體裏的愛一個人的渴望爭先恐後的奔湧而出,讓我擔心會把自己溺死。

    暑假就要過去了,我開始變得精神渙散。雖然早知道他要離開的,可是當這一刻慢慢接近了,痛苦還是如期而至。一個人的時候,我會邊看喜劇邊哭,或整夜整夜地讀一些關於戰爭的書。發給他的信息,字斟句酌。每次同他見麵都要精心打扮,然後滿懷希冀的出門,悵然的迴家。因為信依然有意無意的保持著和我的距離。

    一次我們去滑旱冰,我笨拙的在初學者滑道上向前艱難的移動。一個滑錯滑道的男孩差點撞到我身上,我慌忙的躲閃,失去了重心。過去出現在愛情劇的情節,現在出現在喜劇中的橋段發身在了我身上。信不知從哪裏滑過來扶住了我的腰,我在他懷裏,四目相對。第一次,幸福離我這麽接近,發卡適時地掉了,頭發水一樣的瀉了下來。

    信把我扶起來,手馬上離開了我的腰,不太自然的背在了身後。

    那天我牆上的倒計時表告訴我,離李信離開還有三天。

    《before sunrise》曾讓我癡迷了好多年,那部關於愛與行走的,用對話支撐起來的電影。在信離開的那天,我看到了它事隔八年的續集《before sunset》。

    走失的男女主角,錯過了八年後再次相遇。

    而男人又要離開了。夕陽西下,巴黎塞納河的遊覽船上,女人蒼老卻美麗的臉上寫滿了克製與哀傷。她對他說:

    ——when you were young,you believed that there will be many people you''ll connect withter in life,you realize it only happens a few times.

    我甚至沒有時間哭泣,牆上的鍾告訴我,信的飛機還有兩個小時起飛。

    沒時間換衣服了,我穿著寬大的睡衣睡褲,手裏抓著一把錢和自己的手機衝出家門。在去往機場的出租車上了我收到了信的短信:

    青草:

    對不起,要迴去了。

    我會記得你的。

    希望能再見。

    有那麽一刻我甚至想叫司機轉頭迴去,但就算我是自作多情也得給自己一次機會,我答應了自己的,不是嗎?

    跑進國際出發大廳,一下就看見了石淩,他比別人都高出半頭,即使混跡在外國人中也很顯眼。而他身旁當然就是蒼白沉默的信。石淩在對信說著什麽,信隻是點頭。他看到我,有些吃驚,但好像很開心。

    ——你怎麽來了?不是說好不送的嗎?

    ——你還迴來嗎?

    ——會。

    ——什麽時候?

    ——不知道。

    ——媽媽是要來北京住了嗎?

    ——對,和你媽媽談得來這裏有朋友嘛,申請調過來的。問這個幹什麽?

    沒話可說了,自己也快哭出來了。

    ——我愛你。

    我看著他,一字一句。

    他保持著我話出口之前的表情,看不出有話要說的意思,也看不出思考的痕跡。長長的沉默……

    看著他僵直的,尷尬的樣子,我竟然明確地感到自己是在心疼他而不是自己。有時被愛,也是一種身心俱疲的折磨。

    於是,我好想放他走,遠離這份尷尬。

    ——時間來不及了吧,快走吧,別誤了飛機。

    ——先走了哦!

    我衝石淩喊了一句。對信笑了一下,不過看見對方眼裏的自己,我真希望自己沒有笑。轉身跑出機場。在出租車上我的眼淚就像放閘的洪水,司機甚至不敢問我要去哪裏。手機在兜裏振了幾下,歸於平靜。

    到家以後,我一直坐在地上,不知要幹什麽,甚至忘記了怎麽眨眼。一直等到牆上的表顯示信的飛機已經起飛才拿出手機來。銀幕上依然跳動著信的名字。

    ——我不知道說什麽。太突然了。也許你隻是一時的感覺,很快會過去的。

    怎麽過去?什麽才叫過去啊。

    關了手機。同父母說去同學家住,一個人跑去了媽媽爸爸的舊房子。

    發呆,看書,發呆,看書……我一直不睡覺,不吃飯。就隻是發呆,看書。

    第四天出現了幻覺,我發現人如果不睡覺就不會醒來,書上的字卷成一團又迅速散開,我怎麽也無法弄明白作者要說什麽。李信這個名字因為念了太多遍失去了意義,隻剩下了聲音本身。

    終於在第五天,我餓了。我一遍遍的問自己你要什麽,你在幹什麽,你為什麽這麽難過啊?隻在自己這裏得到了一個明確的答案,我餓。我餓得可以吞下一整隻火雞,整袋生紅薯,或一個孩子。努力地從床上爬了起來,想出去找些吃的,卻在下地的那一刻失去了知覺。我終於睡著了,好沉好沉的睡眠,戰勝了我不停收縮的胃。

    做了一個長長的夢。我同長胡子的阿甘一起奔跑,一片海擋住了我們的去路,於是我們又轉身向另一條路繼續跑。我們路過了夕陽下的群山,穿過了一個美麗的村莊,經過了沙漠公路旁的加油站,就這樣一直跑,一直跑……

    睜開眼睛,看見了螢飛有些憔悴的臉。

    看見我醒了,他邊哭邊笑,伸手想碰碰我的臉,又想去拿床頭櫃上的保溫飯盒。看見他慌亂的樣子,我感到了好長時間不曾感到的溫暖。我想抬起手擦掉他的淚,但抬不起來。低頭看見了自己手上的針管。

    ——別動!他們在給你輸葡萄糖呢。

    ——我沒事!強壯著呢。

    我輕輕地笑了一下,但好像反而讓他更傷心了。因為我的聲音讓我像一個在古舊的收音機裏講鬼故事的人。

    螢飛給我端來了熱氣騰騰的大米粥,喂給我吃。十年多了,我們像一對年久的夫妻一樣,最終成了彼此的親人。我一碗一碗不停的吃粥,吃菜,水果,直到自己沒有辦法再咽下一口。

    螢飛咬著嘴唇坐在椅子上,慢慢開心起來。直到我擺擺手表示再也吃不下了,他才再次開口說話。

    ——我認識的所有人都知道我最好的朋友丟了,失蹤了。你的家人,我所有的能找到的人,全都出來找你。你為什麽要躲起來?

    我沒有告訴媽媽或任何人自己對信的感覺,我不想讓媽媽或別的什麽人知道後給他造成什麽麻煩,也不想得到別人哪怕一絲一毫的安慰。現在也一樣。於是,我看著螢飛擔心的眼睛依然狠下心,一聲不出。

    螢飛和我的家人擔心再追問我會想不開,這件事就沒有人再提起了。

    幾天後,俊剛和螢飛把我接出了院。

    又過了幾天,我就到學校報到開始了我的大學生活。五天,我瘦了八斤,雙頰有些可怕的凹陷下去,眼睛卻變大了。當然我的新同學並不知道我的過往,在他們眼中我隻是個臉色冰冷,在自我介紹時對大家說“我忘記自己喜歡什麽了”的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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