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徒弟黎華


    這算是重複了一次高考?考場還是在錄音室而非學校。讓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畢文謙不是教育專業的人,從來都不是。他隻是很單純地認為並深深地相信——建國以來,新中國的基礎教育水平,是隨時間而嚴格單調遞增的——同一等級的大學,10年代能考進去的學生,其掌握的知識,絕對比80年代考進去的學生強。


    那些所謂的80年代的高中生比10年代的大學生還強的論調,不過是把10年代那些拖後腿兒人給算了進去——那樣的學生,在80年代很可能連高中都考不上,自然就不可能拖高中生的平均水平了。


    帶著這種堅信,畢文謙埋頭做起了試卷。


    早上不到8點鍾開始,一直做到接近晚上9點,除了中途吃飯的時間,畢文謙心無旁騖,也沒有去挑科目,做完一張卷子便交給了彭黎華,除此之外,連頭也沒有抬過。


    當他發現暫時作為課桌的小桌子上再也沒有剩餘的卷子時,畢文謙順勢伸了一個懶腰。


    “好久沒有這麽投入地做題了!令人緬懷的感覺。”感歎出了口,才發現這話說得不妥,畢文謙立馬迴過神來,瞄了一眼身邊的彭黎華,卻見她直勾勾的望著自己,那眼神令人發毛。


    “喂……彭黎華?什麽情況?”見她沒有應聲,畢文謙誇張地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突然,彭黎華咬著嘴唇迸出話來:“你等等。”


    話音未落,她抓過畢文謙最後做完的一張卷子,低頭快速地批改起來。


    畢文謙也便這麽看著,大略地迴想了一下自己做這些題的感覺——沒有感覺。


    卻也正是最好的感覺。


    過了一會兒,彭黎華突然長歎了一口氣,抬起頭來,眼神複雜。


    “語文和英語的作文我打不了分,但即使除了這些,你的總分也已經比我當年的高考成績更好了……你是怎麽學的英語?幾乎是滿分啊!”


    “幾乎?”畢文謙下意識地不信,“難道我做錯了什麽?”沒理由啊,沒理由錯啊!


    那無辜的眼神,噎得彭黎華說不出話來。


    低調裝逼最為致命。


    良久,彭黎華下定決心似地將雙手拍在了胸前。


    “我不是說話不算話的人。你考得的確比我更好,從今往後,我就是你徒弟。”頓了頓,她又補充道,“不過,我還是希望你繼續學習。畢竟,學無止境。”


    好吧……“你說得好有道理,我簡直無言以對。”


    調侃一句之後,畢文謙向彭黎華伸出了手:“重新認識一下吧!我是畢文謙,筆名畢雲詩。我想成為歌神。”


    “歌神?”彭黎華一愣,很快,她順勢握住了畢文謙的手,“因為是你,我說:世間事,為則難者亦易。我是彭黎華,將來你也許會知道我的本名。我是你徒弟,我也想當歌神。”


    歌神,而不是歌後?也對,這個時代,還沒成為天王天後滿天飛的時候。


    畢文謙忽然覺得,眼前的彭黎華又漂亮了幾分。


    但答出口的話,卻在別的重心了:“我很好奇你的身份,但我不會去問。在你覺得有必要讓我知道之前,希望你也別告訴我。既然你認了我這個師父,而且你想當歌神,那麽,我會認真對待你,就像對待我自己一樣。那麽首先……”


    “教我怎麽唱歌?”彭黎華眼裏生出了一點光。


    “不是……先確認一下稱唿。”畢文謙搖搖頭,“今後,人前人後的,我該叫你什麽呢?”


    “我是你徒弟,自然……”彭黎華猛地改了口,“不好。我比你大,是姐姐,你叫我……彭姐姐就好。”


    “噗……”畢文謙忍俊不禁了,“彭姐姐我已經有一個了,我願意這麽叫的,大概也隻有那麽一位。”他腦子裏浮現起了那穿軍裝的村姑模樣,“你呢……既然你想當歌神,那你將來肯定是要登台的,而你這名字,聽起來不太爽利,過於正式了。何況,聽你的口氣,這也不是你的本名。不如……”瞧著彭黎華那英氣的劍眉,一股滿滿的惡趣味兀地竄在肚子裏,畢文謙一本正經地問道,“以後你就叫黎華?”


    “黎華?聽起來還不錯……反正是藝名。”彭黎華,不,也許在這一刻起,就該是黎華了——她抖了抖和畢文謙相握的手,微笑道,“那麽,現在要教我唱歌了吧?”


    “不是……先明確一下定義。”畢文謙又搖搖頭,“我們都想成為歌神,可你思考過沒有,什麽是歌神?”


    “歌神嘛,就是……”黎華皺著眉想了一會兒,“我說不上來,你告訴我吧,師父。”


    是啊,這年頭的大陸,唱片銷量為尊的想法根本沒有流傳開來,那些被稱為歌唱家的人們,職稱其實是演員,再進一步的聲譽追求,就是人民藝術家了——什麽時候會去想過什麽是歌神?


    何況,眼前的漂亮女生應該離歌唱家都還很遠。


    於是,畢文謙開啟了安利模式:“所謂歌神,範疇是歌,境界是神。而神,大約應是無所不能的。所以,歌神,就應該是唱任何一個風格的任何一首歌,都成為一個標準,讓聽眾聽了,覺得這首歌,理所當然是那麽唱的。”


    黎華抿著嘴想了想,點頭又搖頭道:“意思大概理解了。但是,為什麽呢?有具體的例子嗎?”


    “例子嘛……真正的神是不存在的,但如同神的,雖然極少,卻還是有的。”畢文謙列舉起來,“50年代電影裏的《我的祖國》,60年代電影裏的《英雄讚歌》……如果條件放寬一些,還可以有70年代的《祝酒歌》,80年代電影裏的《牧羊曲》。其實呢,我國的歌唱家前輩有著很了不起的成就,但問題在於,多數歌唱家擅長的唱法,往往很單一,並且這種單一有些趨同。”


    “趨同?”


    “說刻薄一點兒,就是所有人唱歌都是一個調調。就像你今早上放給我聽的那首歌,《亞細亞的孤兒》,雖然那歌手唱得很渣,但他演唱的風格,卻是和我們大不相同的。不過呢,畢竟是從一窮二白的年代探索過來的,前人能夠種出一棵參天大樹,已經很了不起了。”畢文謙的眼睛,炯炯有神,“但也正因如此,而今的你我,想要成為歌神,就不僅要繼承好這一棵樹,更得要種出一片森林來!”


    黎華聽了,想了想,忽然認真地點頭說:“說得好!數風流人物,還看今朝!”


    噗……原來她還可能是一個太祖粉……


    畢文謙剛一遐想,黎華就又問了起來:“那麽,現在你該教我唱歌了吧?”


    “不是……你不覺得,今天已經太晚了嗎?”畢文謙調笑道,“而且,你都把我的手握出汗了。”


    “啊!”黎華趕緊放開了手,“我沒留意到,忘了。”


    “嗬嗬!”


    其實如果不是真的太晚了,畢文謙倒還不想提醒她。那隻手,涼涼的肉,有力的骨節,軟中帶硬,握著挺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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