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其實你們都不知道了吧?紮耶夫哪兒隻是因為擔心那個陸子文威脅到他的地位啊,畢竟紮耶夫都當了十幾年的維愛首席了,隻要不出什麽大問題,根本不會換首席的啊。”一個小號組的成員偷偷摸摸地看了看四周,然後小聲說道:“我以前的一個同學,家裏很有錢的。不過他的小提琴水平隻能算得上是還不錯,勉強能當上我們樂團副首席的程度吧,他從去年開始就和我們其他同學炫耀。”  一個小提琴組的成員好奇地問道:“炫耀?炫耀什麽啊?”  “他說他能成為世界頂尖樂團的副首席啊!”  聞言,眾人哈哈大笑。帕雷森劇院樂團的副首席更是自嘲道:“得了吧,我的水平頂多成為世界頂尖樂團的成員,副首席?饒了我吧。我想小七還是可以的,對吧,小七?”  戚暮此時正拎著琴盒走過來,他看了眼四周圍聚著的成員們,無奈地笑笑:“我可沒這麽說。”  眾人又調侃了他幾句後,又趕緊問那個小號手:“嘿,尼亞,你剛才還沒說完啊,繼續啊!”  尼亞偷笑了一下,繼續說道:“我們之前也不相信啊,你說就他那水平,他哪兒能成為世界頂尖樂團的副首席啊?然後結果人家去年就辭職了啊!聽說最近一年,他一直在家裏有專門的導師指導,水平倒是上去了一些,但是前幾天聚會的時候他那琴聲,嘖嘖,我還是覺得不怎麽樣。”  “你別賣關子了,繼續啊!”  “好吧好吧,我們後來有一個同學透露了,原來一年半前他家裏人靠關係買通了一個頂尖樂團的重要人物,對方同意隻要我那同學的水平勉強過關,就可以讓他到頂尖樂團擔任副首席。聽說……我那同學出了這個數字的錢呢!”  說著,尼亞伸出了一個手掌。  聽到這,戚暮隱隱地有些眉目了,他挑起一眉:“五十萬?”  卻見尼亞重重搖首:“不!是五百萬歐元啊!!!”  眾人倒吸了一口涼氣,而戚暮也是微微一怔。他倒是沒想到,有人竟然會為了維愛的副首席位子,花上500萬歐元的代價。當然了,他更想不到的是——  紮耶夫竟然還在暗地裏做這種事!  “我們以前都不大清楚那個頂尖樂團到底是哪個,隻聽說應該是奧地利或者是德國的樂團。你們說,世界上頂尖樂團也沒幾個嘛,硬要說最頂尖的那幾個,柏愛、德累斯頓還有維愛,我們估計是這三個了,最多再加上一個維交。不過現在,我大概猜到,到底應該是哪個樂團了。”  尼亞說到這,就沒有再說下去,而其他成員們也心領神會地沒有人說出那個樂團的名字。  大家都是維也納的樂團,也都是維也納的音樂家,多倫薩先生的名聲他們還是知道的。想必當那位大師得知自己的樂團裏竟然有人幹出這種齷齪肮髒的金錢交易,恐怕會氣到恨不得將紮耶夫碎屍萬段吧?  大概是連指揮華爾斯先生都知道了這兩天整個維也納發生的大事,在今天一整天的練習中,帕雷森樂團的所有人都有些心不在焉的。  等到離下班還有一個小時的時候,指揮華爾斯先生幹脆直接放假了。  “你們這群小家夥,估計接下來也定不下心。好吧,其實我馬上也要去維愛那兒看看多倫薩了。我可憐的老朋友啊,恐怕他到現在心裏也不好受呢。”  迴應華爾斯先生的是一眾“您也帶去我們的祝福吧,華爾斯先生”、“一定要好好安慰尊敬的多倫薩大師啊”、“多倫薩先生真是太可憐了”,在華爾斯先生怒斥了一句“你們這群小兔崽子”後,大家笑著躲開了。  一整天的排練也就結束了。  拎著自己的琴盒、和樂團的成員們道別過後,戚暮便邁著步子獨自一人往最近的地鐵站口走去。他一邊走一邊想,大概什麽時候讓查爾先生再去跟進一下審案的進度比較好。  深秋的維也納,即使夕陽的餘溫還在努力地照耀著這片大地,但是空氣裏已經帶著刺骨的寒意。大概是因為天氣太冷了,街上的行人並不多,各個都行色匆匆。  戚暮低首看著青灰色的地麵,正在認真地思考著。他走過一個街口,才走了沒幾步,忽然便聽到一道低沉磁性的男聲在自己的身後響起——  “這位先生,你好像掉了一樣東西。”  那聲音真是唿吸到了骨子裏,每一個發音都仿佛是在午夜裏徘徊在戚暮的耳邊,讓他怔然地一下子頓住腳步,轉首向對方看去。  “這位先生,你確實……好像掉了一樣東西。”  --------  xd  福娃:小七,你掉了一樣東西,你知道是什麽咩!  小七:……啊,什麽啊?  福娃:當然是……你的男·朋·友啊!!!快把閔神撿起來!  小七:……  閔神:……    第一百四十章 隻要兩個人在一起,就是家。    夕陽緩慢地向西邊垂落,那圓滾滾的身子正對著街道的盡頭,與四圍矮小的房屋建築相襯,顯得十分巨大滾碩。日光熹微,淺金色的光芒在空氣中折射出多道光影,讓男人挺拔清俊的身姿更朦朧了幾分。  閔琛用一頂黑帽遮去了大半張麵容,在帽簷垂落的陰影中,隻見那雙淩厲清冷的眸子此刻正微微彎起,看著眼前呆怔住的青年。他伸手拉住了青年的右手,將手裏的一個紙袋輕輕塞入了戚暮的手中,低聲道:“這位先生,你忘了這個東西和你的……男朋友。”  ……  當戚暮坐上了閔琛的車、往公寓開去的時候,他把玩著那精致小巧的禮袋,笑著道:“我沒想到,你居然這麽早就迴來了。不是說是明天的飛機的嗎?我原本打算去接機來著。”  男人一手把著方向盤,一邊低聲道:“嗯,原本是明天的,正好在華夏的演出結束得比較順利,我就一個人提前迴來了。”頓了頓,閔琛又道:“祝文鈞、程婷文都讓我帶話給你,他們希望你快點成長,別忘了迴華夏看看。”  聞言,戚暮忍不住地噗哧笑出聲來:“嗯,我原本也打算接下來在樂團放假的一個月裏,抽空迴華夏看看的。”  接著,戚暮又問了幾句關於巡演的情況。帕雷森劇院距離閔琛在維也納的公寓還是比較近的,不過今天的路上倒是有些堵,兩人開了十分鍾的車,才遠遠地見到公寓旁一座高聳雕塑的影子,可惜的是,這才一會兒,又堵上了。  戚暮望著黑壓壓的長龍車隊,無奈地歎了聲氣:“好吧,其實有的時候,地鐵可比開車快多了。沒想到維也納也能堵成這樣,我以為也就在華夏能見到這樣的奇景了呢。”頓了頓,戚暮忽然想起了什麽:“對了,你給我帶的這是什麽東西啊?”  一邊說著,戚暮一邊抬手揚了揚那淺黑色的小禮袋。這個禮袋的邊緣用銀色的針線勾勒,每隔五厘米還鑲嵌了一顆小小的水晶,袋麵簡約大方,並沒有什麽特別的logo。  戚暮一開始收到的時候還以為是某個家夥又在某地買了禮物,誰知道當他剛才打開袋子一看,卻發現裏麵隻是簡簡單單地放著兩個……似乎是用毛線製成的、直筒型的東西,說是圍巾吧,沒這麽圓的,說是帽子吧,沒這麽小的。  仔細思索了許久,戚暮恍然大悟:“你給我買了護腕?!”  閔琛:“……”  過了一會兒,他道:“是手套。”聲音低沉憋悶,仿佛沉澱著無盡的委屈。  而戚暮此刻正仔細觀察著那“四不像”的毛線製品,並沒有注意到閔琛的神情。當聽說這玩意兒居然是“手套”後,他整個人呆怔了片刻,最後義正言辭地說道:“閔琛,你是不是上當了?這怎麽會是手套?這根本沒有把手伸出來的地方啊!”  “……”  “你肯定是上當了吧,這種東西居然還用這麽高檔的禮袋裝著?一定賣的很貴吧?丹尼爾怎麽沒幫你把關把關,讓你買了這麽一個詭異的東西?”  “……”  “嗯,這東西是在哪兒買的?如果很貴的話,我們退貨吧,幹脆直接……唔……”  一個紅燈前,黑色的保時捷輕輕地刹了車。在車子停穩的那一瞬間,駕駛座上的男人身子一傾,猛地覆上了青年飽滿圓潤的唇瓣,將他接下來的話語都吞沒在了口舌裏。  這個吻來的突然而又激烈,讓戚暮一下子沒有反應過來,等到他迴過神的時候,對方已經緊緊地擁住了他的後背,讓他緊貼著那炙熱的胸膛。津液交換,深情地吮吸對方的溫度,車廂內的溫度不自然地上升。  感謝維也納漫長的80秒紅燈,當閔琛再次坐正、踩下油門的時候,戚暮白皙的臉頰上已然飄了兩朵紅雲,有些暈暈乎乎的,當然,最重要的是——  他不再說話了。  等車子開到公寓的樓下,在這間治安良好的小區裏,並沒有什麽奇怪的人,就連小道上的行人都少得可憐。戚暮正解開自己的安全帶打算下車,他的手剛剛碰上安全扣鈕,便被一隻溫暖的手給拉住。  戚暮詫異地抬首向對方看去,目光卻一下子落入一雙深邃幽沉的眸子裏。  良久,隻聽閔琛語氣沉悶地說:“那是手套。”頓了頓,他又很認真地一字一頓說道:“是一雙很好很好很好的羊毛手套。”  有些沒迴過神的戚暮:“……?”  “這雙手套很珍貴,它跨越了三個大洲,路過兩片大洋,乘坐過飛機頭等艙,進過世界頂尖音樂廳的指揮休息室,最重要的是……”  閔琛的聲音戛然而止,戚暮好奇地問道:“最重要的是什麽?”  狹長的眸子一垂,閔琛聲音低落:“……沒什麽。”  最重要的是……那是我親手給你織的!  戚暮困惑地看著那個麵色複雜的男人,有些不明白對方的意思。不過片刻,兩人並沒有下車,閔琛將那禮袋中的手套拿了出來,仔細認真地為青年帶上。  這手套一共隻開了三個口,除了手腕那個最大的口外,隻有四隻手指的口和大拇指的口。戚暮戴左手手套的時候還是非常適合的,隻是稍微大了一些,並沒有太多的差異,但是當他戴到右手的時候,那大拇指的口卻緊緊地卡住了。  戚暮的手指已經是削瘦修長了,並不粗,能夠讓他都卡著無法進入,隻能說明這織手套的人……水·平·太·爛。  但是偏偏閔琛還和這手套較上勁了,他目光幽邃地盯著那細小的口,到最後幹脆試圖用手指將那口撕得大一些。  不過細細的羊毛線怎麽可能這麽好撕?  在嚐試了半天後,沒等閔琛放棄,青年就已經伸了手覆在了對方的手上,輕聲問道:“這副手套……是你自己織的嗎,閔琛?”  能夠讓對方重視到這樣的程度,戚暮已經察覺到一絲不對了。再聯係到“這手套除了高檔昂貴的材料,其製作工藝簡直是差到不忍直視”的現實後,戚暮也大概猜測到了——  或許,這手套是閔琛親手做的?  麵對青年的疑問,閔琛手中的動作滯了一瞬,接著他輕哼地搖頭:“不是我做的。”頓了頓,他又補充道:“是丹尼爾做的。”  隔了小半個地球依舊躺槍的丹尼爾:“……”  見到對方竟然都別扭起來了,戚暮更加肯定了自己心中的猜測。如果說是買的,他還能稍微勉強說服自己去相信。  ……雖然他也不怎麽相信誰會賣這麽醜、連戴都戴不上的手套。  但是如果要說是丹尼爾親手織的,戚暮可是一點點都不相信了。先不說他曾經見過丹尼爾用針線將一顆掉下的襯衫紐扣熟練地補好,就是說這個男人能讓他戴丹尼爾做的手套……  這都是絕對不可能的好吧!  不過當這家夥傲嬌起來的時候,戚暮隻得笑著順毛:“嗯嗯嗯,不是你做的,絕對絕對不是你做的。”  被當作小孩子一樣哄著的閔琛:“……”  雖然手套是真的無法戴上了,但是戚暮還是勉強套上了手套——隻是手指沒有探出來而已。  兩人一起乘著電梯向頂層而去,在電梯裏的掛式電視上,竟然正在放這兩天維也納發生的大事件。  閔琛今天下午剛剛抵達維也納,這些天他一直忙於柏愛的巡演,竟然也沒有注意到維也納發生的事情。看著電視下方顯示的“裏昂·紮耶夫”和“羅遇森”兩個名字,男人危險地眯了眸子,並沒有吭聲。  戚暮也隻是隨意地抬首看了一眼,就懶得再去理會這條新聞。  進了公寓以後,中央空調供應的暖氣讓兩人都覺得一陣溫暖。戚暮將脖子上的圍巾拿下、大衣也脫下,兩人十分有默契地站在衣物架前掛著衣服。那情境就仿佛是做過無數遍的一樣,熟練而又自然,好像就該如此生活一樣。  “我本來打算明天買點菜迴來的,今天家裏沒有菜了,我們就隨便地吃點晚飯?”  “……家裏?”  閔琛的聲音輕微低沉,戚暮一時沒有聽清:“嗯?你說什麽?”  閔琛斂了眸子,輕輕搖首:“沒什麽。”  戚暮也沒在意:“嗯,那我就去做點簡單的菜吧,你要不要來幫忙……額,算了,你還是別來幫忙了吧,我今晚想吃中餐,不想吃西餐。”  對於某個男人做中餐的能力,戚暮可從來不敢恭維。  等到戚暮轉身進了廚房開始做點小菜的時候,閔琛便靠在廚房的門欄邊,靜靜地抬眸望著自己心愛的人。單薄的唇微微勾起,在愉悅的心情下,那張冷峻優雅的麵容也柔和了幾分。  剛才他說……是家。  沒錯,隻要兩個人在一起,就是家。    第一百四十一章 雙手合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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