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古倫格格讓細作送信,必須帶天地會商號的掌櫃來與她見麵。
這點對於細作來說不難,也讓細作沒辦法再借故拖延了。
兩個細作沒有辦法,隻能送信。
天地會商號的人本事效率很高,加上京城的天地會商號是總號級別,韋爵爺又正在京城,所以信很快送到了韋爵爺手裏。
韋寶對吳雪霞道:“趕快安排聰古倫格格過來。”
吳雪霞點頭,知道韋爵爺會這麽安排,歎口氣道:“這女孩也真夠大膽的,居然敢一個人找到關內來,還找到京城來了,如果被外人發現,她姓名不保。”
“一定不能讓聰古倫被東廠或者錦衣衛的人發現了,告訴林文彪,讓林文彪派人把聰古倫格格保護起來,要做到萬無一失,安排在京郊的秘密據點,過兩天我借口出京到郊外賞雪,過去見她。”韋寶叮囑道。
吳雪霞答應之後,去傳達韋爵爺的命令。
現在韋寶已經很少直接和林文彪商量什麽事情了。
統計署作為特工機構,權力再大,也得隸屬於總裁秘書處之下。
而以前王秋雅管理總裁秘書處的時候,是沒有現在吳雪霞管理總裁秘書處的職權那麽大的。
或者不該說職權有差別,而是因為吳雪霞的能力比王秋雅強,管的事情多,處理事情高效,所以讓總裁秘書處走上了正軌。
可以說,天地會的所有權力機構,包括範曉琳管理的行政總署,都是隸屬於總裁秘書處之下的。
這才是正常的。
想到聰古倫格格,韋寶便想到了對建奴的政策。
明末,大明朝廷一直麵臨內外交困。
其實,在韋寶看來,大明朝廷是有一個短暫的窗口期可以實現與後金議和,來度過最艱難的時刻的。
但是大明沒有把握住,東林黨也不可能讓大明朝廷議和成功,甚至連議和的門都不會給開的。
曆史上,以盧象升,黃道全為代表的朝臣激烈反對,又因皇帝不敢於在明麵上支持議和,導致明廷失去了這一機會。
在韋寶看來,如果大明朝廷方麵和滿人方麵都同意議和,其實不是完全沒有這種可能性的。
能戰就能言和,在韋寶看來,現在天地會與滿人就有了這個基礎。
因為寶軍之前剛剛攆走努爾哈赤親自指揮的大規模的對遼東各地的襲擾,這即便不算是重大勝利,也足矣向滿人展示寶軍的強大武力了。
更何況雙方之前就已經達成過意向。
努爾哈赤親口許諾過,隻要韋寶肯娶了聰古倫,就考慮兩家議和。
後金與天地會議和,這和後金與大明朝廷議和是不同的。
後金不是對明朝一無所知,大明這邊後院起火,後金一定會找幾個借口趁火打劫。
如果明朝有實力打敗後金,那還議什麽和。
何況議和也是要錢的,如果大明朝廷有能力議和,幹脆拿去發軍餉,接著打建奴了。
大明的榮耀,就不容許皇帝和額大臣議和,這是在朱八八和朱棣手裏就定下來了的基調。
雙方都是覺得自己沒有穩定能吃掉對方,能打敗對方的把握,才想議和。
強的時候,不用問了,都是幹,人都是貪的。
勢均力敵的時候,都覺得能贏,還是幹。
如果雙方都希望議和,證明雙方都暫時失去了進攻對方的能力,就像宋遼、宋金,進入相持階段,往往會開始議和,很像是現在寶軍與後金軍隊的關係。
而明朝和後金的戰爭,並沒有出現這種情況。
宋、清沒少議和,結果人家還不是找個借口就開打。
軍事上失敗的話,議和與否都是一樣的結局。
要想成功展開和談,就是皇帝一句話的事情。
明朝皇帝的權力不可謂不大,崇禎前麵的武宗、英宗,想走就走,沒人敢攔。
嘉靖、萬曆不上朝,沒人能逼他們上。
所以議和的最大障礙不是大臣,就是崇禎自己。
包括遷都,韋寶不信崇禎真想走,大臣還可以阻攔,殺個人就一句話的事情。
不行就殺一百個,殺一千個。
命都沒有了,還怕了要別人的命嘛。
議和這事說起來挺難,其實在韋寶看來並沒有那麽難。
因為到了明末,明人的心態都明顯不太正常了。
明初洪武永樂國勢太強,周邊一個敵手都沒有,這導致明人有了天下唯我獨尊的心態。
“我朝國勢之尊,超邁前古,其馭北虜西蕃,無漢之和親,無唐之結盟,無宋之納歲幣,亦無兄弟敵國之禮”這話是明人說的,這段話基本將明朝的外交空間壓縮到最小,使後來的人不敢越雷池一步,形成某種意義上的“政治正確”。
敢議和,就是漢奸,隻有高喊口號,打死所有對手,才是正確的。
和親,結盟,歲幣,兄弟敵國之禮,古代國與國之間幾種常見的關係都被否定了。
洪武和永樂確實有實力,也用實力做到了讓周邊集體跪下,但是子孫後代就不一定了。
明初國勢強,不代表一直強,尤其是到了明末國勢衰弱至極。
明人的心態卻一直沒能被調整過來,一直是以中央大國的心態看待周邊。
再加上宋朝的反麵典型案例,讓明人一談議和就拿宋朝做反例,沒有人敢於擔當,深怕落一個賣國賊秦檜的名聲。
當遼東出現了努爾哈赤為首的後金,事實上,後金已經演化為擁有完整組織的,並且是以農耕為主的封建國家。
後金的實力也遠遠超過了也先、達延、俺答這種蒙古鬆散的部落式組織。
明朝上下從一開始就過於輕視實際上並不亞於隋唐時代的高句麗的後金軍政集團。
明朝官員曾說後金隻是“不當中國一大縣”的醜虜。
韋寶就特別想問,當時哪個大明朝廷的大縣能拉出十萬級戰兵。
而且,後金舉國之力,還遠不止十萬大軍,二十萬,三十萬,都是可以的。
這種輕視是致命的,也導致了薩爾滸的慘敗。
更導致了後來袁應泰這種人丟遼沈,王化貞丟廣寧的一係列失敗。
顯然,很多明末的官員對待後金是即不知己,也不知彼。
要麽盲目自大如王化貞,要麽畏金如虎如高第之流。
建立在明初輝煌曆史的上國心態不容易改變,議和這個話題自然就成了明朝政治生態裏的雷區。
誰敢越雷池一步,各種彈劾,且遭天下人唾罵的壓力沒人擔的住。
現成的案例就是陳新甲了,盡管他隻是替崇禎背鍋。
所以,明朝自己實際上是斷了這條路的,盡管這裏麵不乏有人偷偷摸摸搞和議,甚至有地方已經達成了私下協議。
如宣大邊將後來以提供貿易為條件,換取清軍不從宣大入寇。
但畢竟這種事情是見不得光的。
大明朝廷和百官的這種心態,導致後金一方通過與明朝官員們的私下議和往來後,後金方麵看得很明白。
皇太極和範文程這些對大明很了解的後金領導層,都能直指要害。
當然,這種心態後金方麵一開始是不清楚的。
直到己巳之變後,皇太極等最高領導層才徹底的明白過來。
後金那邊想議和,而且是非常想,特別想議和,從努爾哈赤對韋寶的態度就能看出來。
寶軍都和後金打成那樣了。
寶軍少說殺了五萬多建奴。
不管建奴兵士還是百姓,寶軍到目前為止,對建奴方麵的殺傷,韋爵爺估算,至少超過了五萬人。
但努爾哈赤反而更就想與韋寶議和。
後金自努爾哈赤到皇太極,韋寶覺得,他們都是真心的想實現議和。
後金方麵,不可能因為贏了幾次軍事行動就被勝利衝昏頭腦。
在韋寶看來,後金最開始的野心沒那麽大,至少目前為止是絕對沒有這麽大的。
這幫人,在韋寶眼中,這個時候,也就是大股部隊的土匪罷了。
早在努爾哈赤致蒙古喀爾喀五部的信裏就寫過了他的野心其實也就那樣,“為解我七恨,當相議放棄遼東,以遼河為界,俾我三國安然相處。遼東以海藍至太子河為界。爾等欲各安生業,則複誓天地。至於遼河以東之遼東地方,如何割劃,以償我之七恨,我候爾等迴報。因各係國家,可彼此通行貿易。爾等若以我言為是,則速行答覆,如不情願,亦請自便,各仍用兵不止。天若以爾為是,爾可驅我至白山;天若以我為是,我亦必驅爾至南京。”
這裏很清晰的可以看出來,努爾哈赤希望讓明朝承認其一國地位,占據遼東,以遼河為界,並通商貿易,僅此而已。
皇太極即位後,在天聰元年很快也對明朝提出議和之議,與時任遼東巡撫的袁崇煥通信。
第一次的條件是這麽寫的“當以黃金十萬兩,白銀百萬兩,緞疋百萬、毛青細藍布千萬疋餽送,以為和好之禮。禮成之後,以兩國彼此餽贈之禮,以東珠十、貂皮千張、人參千斤送爾,爾則以黃金一萬兩、白銀十萬兩、緞十萬疋、毛青細藍布三十萬疋送我。若欲如之餽贈往來,以修兩國和好,則誓諸天地,永歸和好。”
這個條件基本上沒什麽建設性,屬於漫天要價,而且僅要錢財。
皇太極後來寫給李喇嘛的信中又提出“明可居山海關以外處我居遼東地方,漢人諸申,各立為國,以安生業。”
“昔有大遼、大金與宋相送之例,亦有爾明以物送於蒙古使者之例,此亦天之所與也。”
即以山海關為界,仿宋遼金之例。仍然是漫天要價,並要求明朝推出全遼,放棄寧錦。
這種事袁崇煥自是不敢答應,但是這些寫給袁巡撫的信是後金軍出征朝鮮攻擊毛文龍鐵山時期寫的。
換句話說這是皇太極耍花招,以議和之名擾亂明方判斷,掩蓋征朝的軍事行動罷了。
征朝的軍事行動大獲成功,因為明朝方麵的按兵不動,不僅朝鮮遭到軍事打擊,被迫結束對後金的軍事封鎖,給後金提供物資。
更重要的是成功的將東江鎮為首的明軍戰力幾乎毀於一旦。
從此毛文龍的東江鎮在遼南幾乎再也翻不起多少水花。
至此,從天聰元年開始一直到天聰三年,皇太極雖與袁崇煥、毛文龍、祖大壽、甚至錦州鎮守太監紀用等遼事官員將領們通信談議和,但一直沒什麽建設性的意見,更多是扯皮或互相開涮。
但是在天聰三年的閏四月,皇太極再次提出了新的議和條件。
天不問國之大小,但論事之是非,故以遼東、廣寧地方畀我。若非天與,遼東廣寧諸堅固之城,及數萬之兵守之即以我少數之兵士,何能克之?大城既得,然小城寡兵,攻而不克,故我思之,天冀我兩國罷兵修好,共享太平,在此時耳!我願和好,共享太平。是以誠心遣使,如何議和,聽爾等之言。
皇太極新提出的條件,已經變為以廣寧、遼東為界,這些實際已經是後金的控製區。這個條件相當務實,可以看出皇太極已經迫不及待的希望促成和議了。
然後又對袁崇煥提出“若真誠和好,則以大淩河為爾界,三岔河為我界,此兩處之間,留為空地,逃人盜賊易察,不致滋生事端,和好之道得以長久,至於印信事,除封諭外,不得監用等語。既如此令爾鑄金國汗印與我。至於以修好之禮相饋財帛,爾等計之。勿待我如察哈爾汗,則我不能允。我之所慮者此也。我願罷兵,共享太平,乃出於至誠。爾等亦直誠言之。我等雙方母得頭頂皇天而施詭計也。”
大淩河與三岔河此時正是明清雙方的軍事分界線,還提出了建立一篇空地作為軍事緩衝區。
隻要明朝方麵給皇太極的撫賞銀高於察哈爾汗,並承認皇太極為一國之汗王,“鑄金國汗印與我“,基本就是仿俺達封貢。
這個條件正是從努爾哈赤到皇太極,自反明以來,一直希望獲取的實質性地位。
後金希望成為獨立的國家,但是畢竟明朝勢大,仍尊明朝為名義上的君主,成為正式獲得明朝冊封的汗王,並納入明朝朝貢體係。
然而這個條件仍然被袁崇煥用遼東人希望複先人之地為由拒絕。
奉帝命巡邊調兵之兵部尚書袁複書於汗陛下。汗致書遣喇嘛來,以追述前好。再者,書有仰賴皇天,和好相處一語,唯鬼神知之。我國幅員九州,即失一遼東,何足為惜。況其地原非汗所有。遼東人西來,而其填基均在於彼,我強壓其思念先骨之情,可乎?亦不合眾意。止有受而不可言,故未奏帝知之。至禮遇往來之人,為爾國尊卑之故。我皇上寬宏明智,從不分尊卑。汗若以名譽為念,治理一切事務,以道義為規矩者,則爾自去察哈爾腥臊也。即使中國亦以禮義相待耳!至封印之語,皆非一言可盡者也。
這一次袁崇煥的拒絕令皇太極非常憤怒,尤其是袁崇煥說,故未奏帝知之。
於是皇太極迴信說:“爾國官員文士,均可向爾帝進諫也。承蒙天恩,為一國之君。爾等不納我言,高視爾帝如在天上,內臣等則自視其身若神,以不可奏聞於帝,亦不合眾臣之意為辭,不令我信使直達京城而遺還之,竟達兩載。較之大遼欺金殆有甚哉。此亦天理耳!我豈能強令修好耶?”
皇太極認為正是袁崇煥這類官員,拒絕將後金議和的意思稟告給明朝皇帝,此時的皇太極已經開始放棄與袁崇煥議和,開始謀求軍事行動。
天聰三年七月十八日,皇太極發出最後一次議和信表示出了軍事威脅“我若欲和好,而爾不從,致起兵端,爾民被誅則並非我誅之,乃爾自誅之也。我誠心和好,爾自大不從,諒天亦鑒之,人亦聞之矣!”
這一次袁崇煥的議和把戲有點玩脫了。
準備了不到3個月,十月初二,皇太極率軍西征蒙古,然後由蒙古蘇布地為向導,自薊鎮入寇,直撲北京,這就是著名的己巳之變。
皇太極單方麵認為,正是明朝臣子不肯將議和的內容上報給皇帝,因此他決議打到北京城下以將議和之意陳達。
在清軍大軍打到通州時,皇太極令清軍廣撒議和信“傳諭各城堡曰:“金國汗諭紳衿、軍民知悉:我國向以忠順守邊,葉赫原屬我國。萬曆帝幹預邊外之事,離間我國,分而為二。曲在葉赫部,而強為庇獲;直在我國,而強欲殺害,屬肆欺淩,致成七大恨。我知其終不相容,遂慎而告天興師。天以我為是,先賜我河東地方。父汗仍欲修了,遣人致書講和,而爾國不從。繼而天複賜我河西地方,仍屢遣使講和。天啟帝及崇禎帝,複行欺淩,命去金國皇帝帝號,禁用自製國寶。我亦樂於和好,欲去帝稱汗,令爾國製印給用,又不允行。故我複告天興師,長驅至此,破釜沉舟,斷不返還。”
都能看出皇太極還是很執著於議和的。
這點對於細作來說不難,也讓細作沒辦法再借故拖延了。
兩個細作沒有辦法,隻能送信。
天地會商號的人本事效率很高,加上京城的天地會商號是總號級別,韋爵爺又正在京城,所以信很快送到了韋爵爺手裏。
韋寶對吳雪霞道:“趕快安排聰古倫格格過來。”
吳雪霞點頭,知道韋爵爺會這麽安排,歎口氣道:“這女孩也真夠大膽的,居然敢一個人找到關內來,還找到京城來了,如果被外人發現,她姓名不保。”
“一定不能讓聰古倫被東廠或者錦衣衛的人發現了,告訴林文彪,讓林文彪派人把聰古倫格格保護起來,要做到萬無一失,安排在京郊的秘密據點,過兩天我借口出京到郊外賞雪,過去見她。”韋寶叮囑道。
吳雪霞答應之後,去傳達韋爵爺的命令。
現在韋寶已經很少直接和林文彪商量什麽事情了。
統計署作為特工機構,權力再大,也得隸屬於總裁秘書處之下。
而以前王秋雅管理總裁秘書處的時候,是沒有現在吳雪霞管理總裁秘書處的職權那麽大的。
或者不該說職權有差別,而是因為吳雪霞的能力比王秋雅強,管的事情多,處理事情高效,所以讓總裁秘書處走上了正軌。
可以說,天地會的所有權力機構,包括範曉琳管理的行政總署,都是隸屬於總裁秘書處之下的。
這才是正常的。
想到聰古倫格格,韋寶便想到了對建奴的政策。
明末,大明朝廷一直麵臨內外交困。
其實,在韋寶看來,大明朝廷是有一個短暫的窗口期可以實現與後金議和,來度過最艱難的時刻的。
但是大明沒有把握住,東林黨也不可能讓大明朝廷議和成功,甚至連議和的門都不會給開的。
曆史上,以盧象升,黃道全為代表的朝臣激烈反對,又因皇帝不敢於在明麵上支持議和,導致明廷失去了這一機會。
在韋寶看來,如果大明朝廷方麵和滿人方麵都同意議和,其實不是完全沒有這種可能性的。
能戰就能言和,在韋寶看來,現在天地會與滿人就有了這個基礎。
因為寶軍之前剛剛攆走努爾哈赤親自指揮的大規模的對遼東各地的襲擾,這即便不算是重大勝利,也足矣向滿人展示寶軍的強大武力了。
更何況雙方之前就已經達成過意向。
努爾哈赤親口許諾過,隻要韋寶肯娶了聰古倫,就考慮兩家議和。
後金與天地會議和,這和後金與大明朝廷議和是不同的。
後金不是對明朝一無所知,大明這邊後院起火,後金一定會找幾個借口趁火打劫。
如果明朝有實力打敗後金,那還議什麽和。
何況議和也是要錢的,如果大明朝廷有能力議和,幹脆拿去發軍餉,接著打建奴了。
大明的榮耀,就不容許皇帝和額大臣議和,這是在朱八八和朱棣手裏就定下來了的基調。
雙方都是覺得自己沒有穩定能吃掉對方,能打敗對方的把握,才想議和。
強的時候,不用問了,都是幹,人都是貪的。
勢均力敵的時候,都覺得能贏,還是幹。
如果雙方都希望議和,證明雙方都暫時失去了進攻對方的能力,就像宋遼、宋金,進入相持階段,往往會開始議和,很像是現在寶軍與後金軍隊的關係。
而明朝和後金的戰爭,並沒有出現這種情況。
宋、清沒少議和,結果人家還不是找個借口就開打。
軍事上失敗的話,議和與否都是一樣的結局。
要想成功展開和談,就是皇帝一句話的事情。
明朝皇帝的權力不可謂不大,崇禎前麵的武宗、英宗,想走就走,沒人敢攔。
嘉靖、萬曆不上朝,沒人能逼他們上。
所以議和的最大障礙不是大臣,就是崇禎自己。
包括遷都,韋寶不信崇禎真想走,大臣還可以阻攔,殺個人就一句話的事情。
不行就殺一百個,殺一千個。
命都沒有了,還怕了要別人的命嘛。
議和這事說起來挺難,其實在韋寶看來並沒有那麽難。
因為到了明末,明人的心態都明顯不太正常了。
明初洪武永樂國勢太強,周邊一個敵手都沒有,這導致明人有了天下唯我獨尊的心態。
“我朝國勢之尊,超邁前古,其馭北虜西蕃,無漢之和親,無唐之結盟,無宋之納歲幣,亦無兄弟敵國之禮”這話是明人說的,這段話基本將明朝的外交空間壓縮到最小,使後來的人不敢越雷池一步,形成某種意義上的“政治正確”。
敢議和,就是漢奸,隻有高喊口號,打死所有對手,才是正確的。
和親,結盟,歲幣,兄弟敵國之禮,古代國與國之間幾種常見的關係都被否定了。
洪武和永樂確實有實力,也用實力做到了讓周邊集體跪下,但是子孫後代就不一定了。
明初國勢強,不代表一直強,尤其是到了明末國勢衰弱至極。
明人的心態卻一直沒能被調整過來,一直是以中央大國的心態看待周邊。
再加上宋朝的反麵典型案例,讓明人一談議和就拿宋朝做反例,沒有人敢於擔當,深怕落一個賣國賊秦檜的名聲。
當遼東出現了努爾哈赤為首的後金,事實上,後金已經演化為擁有完整組織的,並且是以農耕為主的封建國家。
後金的實力也遠遠超過了也先、達延、俺答這種蒙古鬆散的部落式組織。
明朝上下從一開始就過於輕視實際上並不亞於隋唐時代的高句麗的後金軍政集團。
明朝官員曾說後金隻是“不當中國一大縣”的醜虜。
韋寶就特別想問,當時哪個大明朝廷的大縣能拉出十萬級戰兵。
而且,後金舉國之力,還遠不止十萬大軍,二十萬,三十萬,都是可以的。
這種輕視是致命的,也導致了薩爾滸的慘敗。
更導致了後來袁應泰這種人丟遼沈,王化貞丟廣寧的一係列失敗。
顯然,很多明末的官員對待後金是即不知己,也不知彼。
要麽盲目自大如王化貞,要麽畏金如虎如高第之流。
建立在明初輝煌曆史的上國心態不容易改變,議和這個話題自然就成了明朝政治生態裏的雷區。
誰敢越雷池一步,各種彈劾,且遭天下人唾罵的壓力沒人擔的住。
現成的案例就是陳新甲了,盡管他隻是替崇禎背鍋。
所以,明朝自己實際上是斷了這條路的,盡管這裏麵不乏有人偷偷摸摸搞和議,甚至有地方已經達成了私下協議。
如宣大邊將後來以提供貿易為條件,換取清軍不從宣大入寇。
但畢竟這種事情是見不得光的。
大明朝廷和百官的這種心態,導致後金一方通過與明朝官員們的私下議和往來後,後金方麵看得很明白。
皇太極和範文程這些對大明很了解的後金領導層,都能直指要害。
當然,這種心態後金方麵一開始是不清楚的。
直到己巳之變後,皇太極等最高領導層才徹底的明白過來。
後金那邊想議和,而且是非常想,特別想議和,從努爾哈赤對韋寶的態度就能看出來。
寶軍都和後金打成那樣了。
寶軍少說殺了五萬多建奴。
不管建奴兵士還是百姓,寶軍到目前為止,對建奴方麵的殺傷,韋爵爺估算,至少超過了五萬人。
但努爾哈赤反而更就想與韋寶議和。
後金自努爾哈赤到皇太極,韋寶覺得,他們都是真心的想實現議和。
後金方麵,不可能因為贏了幾次軍事行動就被勝利衝昏頭腦。
在韋寶看來,後金最開始的野心沒那麽大,至少目前為止是絕對沒有這麽大的。
這幫人,在韋寶眼中,這個時候,也就是大股部隊的土匪罷了。
早在努爾哈赤致蒙古喀爾喀五部的信裏就寫過了他的野心其實也就那樣,“為解我七恨,當相議放棄遼東,以遼河為界,俾我三國安然相處。遼東以海藍至太子河為界。爾等欲各安生業,則複誓天地。至於遼河以東之遼東地方,如何割劃,以償我之七恨,我候爾等迴報。因各係國家,可彼此通行貿易。爾等若以我言為是,則速行答覆,如不情願,亦請自便,各仍用兵不止。天若以爾為是,爾可驅我至白山;天若以我為是,我亦必驅爾至南京。”
這裏很清晰的可以看出來,努爾哈赤希望讓明朝承認其一國地位,占據遼東,以遼河為界,並通商貿易,僅此而已。
皇太極即位後,在天聰元年很快也對明朝提出議和之議,與時任遼東巡撫的袁崇煥通信。
第一次的條件是這麽寫的“當以黃金十萬兩,白銀百萬兩,緞疋百萬、毛青細藍布千萬疋餽送,以為和好之禮。禮成之後,以兩國彼此餽贈之禮,以東珠十、貂皮千張、人參千斤送爾,爾則以黃金一萬兩、白銀十萬兩、緞十萬疋、毛青細藍布三十萬疋送我。若欲如之餽贈往來,以修兩國和好,則誓諸天地,永歸和好。”
這個條件基本上沒什麽建設性,屬於漫天要價,而且僅要錢財。
皇太極後來寫給李喇嘛的信中又提出“明可居山海關以外處我居遼東地方,漢人諸申,各立為國,以安生業。”
“昔有大遼、大金與宋相送之例,亦有爾明以物送於蒙古使者之例,此亦天之所與也。”
即以山海關為界,仿宋遼金之例。仍然是漫天要價,並要求明朝推出全遼,放棄寧錦。
這種事袁崇煥自是不敢答應,但是這些寫給袁巡撫的信是後金軍出征朝鮮攻擊毛文龍鐵山時期寫的。
換句話說這是皇太極耍花招,以議和之名擾亂明方判斷,掩蓋征朝的軍事行動罷了。
征朝的軍事行動大獲成功,因為明朝方麵的按兵不動,不僅朝鮮遭到軍事打擊,被迫結束對後金的軍事封鎖,給後金提供物資。
更重要的是成功的將東江鎮為首的明軍戰力幾乎毀於一旦。
從此毛文龍的東江鎮在遼南幾乎再也翻不起多少水花。
至此,從天聰元年開始一直到天聰三年,皇太極雖與袁崇煥、毛文龍、祖大壽、甚至錦州鎮守太監紀用等遼事官員將領們通信談議和,但一直沒什麽建設性的意見,更多是扯皮或互相開涮。
但是在天聰三年的閏四月,皇太極再次提出了新的議和條件。
天不問國之大小,但論事之是非,故以遼東、廣寧地方畀我。若非天與,遼東廣寧諸堅固之城,及數萬之兵守之即以我少數之兵士,何能克之?大城既得,然小城寡兵,攻而不克,故我思之,天冀我兩國罷兵修好,共享太平,在此時耳!我願和好,共享太平。是以誠心遣使,如何議和,聽爾等之言。
皇太極新提出的條件,已經變為以廣寧、遼東為界,這些實際已經是後金的控製區。這個條件相當務實,可以看出皇太極已經迫不及待的希望促成和議了。
然後又對袁崇煥提出“若真誠和好,則以大淩河為爾界,三岔河為我界,此兩處之間,留為空地,逃人盜賊易察,不致滋生事端,和好之道得以長久,至於印信事,除封諭外,不得監用等語。既如此令爾鑄金國汗印與我。至於以修好之禮相饋財帛,爾等計之。勿待我如察哈爾汗,則我不能允。我之所慮者此也。我願罷兵,共享太平,乃出於至誠。爾等亦直誠言之。我等雙方母得頭頂皇天而施詭計也。”
大淩河與三岔河此時正是明清雙方的軍事分界線,還提出了建立一篇空地作為軍事緩衝區。
隻要明朝方麵給皇太極的撫賞銀高於察哈爾汗,並承認皇太極為一國之汗王,“鑄金國汗印與我“,基本就是仿俺達封貢。
這個條件正是從努爾哈赤到皇太極,自反明以來,一直希望獲取的實質性地位。
後金希望成為獨立的國家,但是畢竟明朝勢大,仍尊明朝為名義上的君主,成為正式獲得明朝冊封的汗王,並納入明朝朝貢體係。
然而這個條件仍然被袁崇煥用遼東人希望複先人之地為由拒絕。
奉帝命巡邊調兵之兵部尚書袁複書於汗陛下。汗致書遣喇嘛來,以追述前好。再者,書有仰賴皇天,和好相處一語,唯鬼神知之。我國幅員九州,即失一遼東,何足為惜。況其地原非汗所有。遼東人西來,而其填基均在於彼,我強壓其思念先骨之情,可乎?亦不合眾意。止有受而不可言,故未奏帝知之。至禮遇往來之人,為爾國尊卑之故。我皇上寬宏明智,從不分尊卑。汗若以名譽為念,治理一切事務,以道義為規矩者,則爾自去察哈爾腥臊也。即使中國亦以禮義相待耳!至封印之語,皆非一言可盡者也。
這一次袁崇煥的拒絕令皇太極非常憤怒,尤其是袁崇煥說,故未奏帝知之。
於是皇太極迴信說:“爾國官員文士,均可向爾帝進諫也。承蒙天恩,為一國之君。爾等不納我言,高視爾帝如在天上,內臣等則自視其身若神,以不可奏聞於帝,亦不合眾臣之意為辭,不令我信使直達京城而遺還之,竟達兩載。較之大遼欺金殆有甚哉。此亦天理耳!我豈能強令修好耶?”
皇太極認為正是袁崇煥這類官員,拒絕將後金議和的意思稟告給明朝皇帝,此時的皇太極已經開始放棄與袁崇煥議和,開始謀求軍事行動。
天聰三年七月十八日,皇太極發出最後一次議和信表示出了軍事威脅“我若欲和好,而爾不從,致起兵端,爾民被誅則並非我誅之,乃爾自誅之也。我誠心和好,爾自大不從,諒天亦鑒之,人亦聞之矣!”
這一次袁崇煥的議和把戲有點玩脫了。
準備了不到3個月,十月初二,皇太極率軍西征蒙古,然後由蒙古蘇布地為向導,自薊鎮入寇,直撲北京,這就是著名的己巳之變。
皇太極單方麵認為,正是明朝臣子不肯將議和的內容上報給皇帝,因此他決議打到北京城下以將議和之意陳達。
在清軍大軍打到通州時,皇太極令清軍廣撒議和信“傳諭各城堡曰:“金國汗諭紳衿、軍民知悉:我國向以忠順守邊,葉赫原屬我國。萬曆帝幹預邊外之事,離間我國,分而為二。曲在葉赫部,而強為庇獲;直在我國,而強欲殺害,屬肆欺淩,致成七大恨。我知其終不相容,遂慎而告天興師。天以我為是,先賜我河東地方。父汗仍欲修了,遣人致書講和,而爾國不從。繼而天複賜我河西地方,仍屢遣使講和。天啟帝及崇禎帝,複行欺淩,命去金國皇帝帝號,禁用自製國寶。我亦樂於和好,欲去帝稱汗,令爾國製印給用,又不允行。故我複告天興師,長驅至此,破釜沉舟,斷不返還。”
都能看出皇太極還是很執著於議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