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夠進入這個房間的女人,全侯府也隻有王氏一人。而王氏此前因有孕,很長時間都未曾進去過,因此傅珺能夠肯定,這根長發是那個神秘女子落下的。


    而由這根頭發以及那扇拔去插銷的窗子,傅珺推論,那神秘女子一定是事先用鑰匙打開了小房間,進去後再拔下窗上的插銷,翻窗出去後從外麵繞進來,將房門從外鎖好。然後,她便可循原路翻窗迴到這間密室,再從內關好窗扇,熬過由午夜至天明的這段時間。


    而後傅庚帶著傅珺進宮,將行舟留在秋夕居聽用。而小書房因出入皆要鎖門關戶,十分不便,因此,行舟便守在了秋夕居外頭的那道角門裏。


    這樣的情形,無疑為那神秘女子提供了極大的便利。她甚至可以從密室中出來,直接守在書房院牆的窗邊等待時機。


    其後,王氏於散步時滑到,秋夕居如期出現了一場混亂。那神秘女子便趁亂翻窗而入,跑進王氏的房間下毒。


    這也從另一個側麵證明了,為何那窗下的腳印後來會亂成了一團,其中有兩個腳印指向正房的方向。傅珺此前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在這個推論中全都得到了解釋。


    至於那女子的脫逃之法,則十分簡單。傅珺相信,在那樣的一場混亂之下,沒有人會注意到那些下等丫鬟仆婦們的動靜。就連沈媽媽事後迴憶時,亦說當時隻顧著招唿一眾人等過來,將王氏抬進屋中,旁的便沒注意到。更沒人會去注意有誰進出了秋夕居。那女子完全可以趁此機會逃脫。


    將這個女子的行為過程推理完畢之後,傅珺便又迴到了此前的另一個疑點:


    那個釘窗子的人。


    傅珺相信,能夠拿到小書房密室的鑰匙,還能夠有較為充裕的時間將釘死的窗戶弄鬆,那神秘女人所為,絕非憑一己之力,而是有人配合。


    這配合之人。便是那個重新釘牢窗戶之人,亦一定是能夠隨意出入小書房,且配有那間密室鑰匙的人。


    符合以上所有條件的人,除了傅庚與王氏之外。便隻二人:行舟與汲泉。


    結合王氏出事當天的狀況,那天是行舟留守家中,而汲泉隨傅庚出行。因此,從表麵看來,行舟與人勾結的嫌疑最大。


    可是。在其後的走訪詢問以及多方打探之下,疑點卻漸漸集中到了汲泉的身上。


    據守著小書房連接前院夾道的角門的李婆子曾說,有好幾次她早上來接班兒時,前頭值夜的馬婆子都睡得極死。她隱約聽馬婆子說過,汲泉給她送的酒酒勁兒很大,每迴喝完了酒都會睡得特別沉。


    再如,秋夕居的一個灑掃媽媽迴憶說,出事那天的傍晚,大家正忙著布置靈堂的時候,她看見汲泉手裏拿著像是錘子的事物。從小書房院牆那邊走了過去,行色匆匆,表情十分惶急。


    還有,在王氏病危那天的午後,便在傅珺心思慌亂地勘察花壇現場之時,她清楚地迴憶起,等在院門外頭的汲泉,臉上有著不自然的憂懼之色。當時她以為汲泉是憂心王氏,但後來細想之下,那時的汲泉雖表情憂慮。可前額緊皺、嘴角緊繃,顯得十分不自然。


    前額緊皺、嘴角緊繃,這兩樣都是表示憤怒的微表情。


    主母病危,一個下仆可能會焦慮。也可能會擔憂,卻絕對不可能憤怒。除非,他發現或者是意識到自己被人利用,成了棋子,於是才會產生憤怒的情緒。


    這些,都是傅珺後來才想到的。那時已經是事發後兩個月了。她是通過迴憶,才確定了這一點。


    而事情查到汲泉的身上,傅珺便已再無施展的餘地。


    汲泉是傅庚的人,傅珺隻要稍有動作,傅庚必會查知。傅珺無法繞過傅庚去繼續查案,她隻能將這件事交予傅庚,由他繼續往下查。


    在那封信的末尾,傅珺這樣寫道:


    “在許多事件中,小人物往往能起到關鍵的作用,娘親之逝,從根本上說,便在於不曾防及這些小人物。汲泉是父親的長隨,女兒查到他的身上,已屬對父親不敬。然此人乃本案破點所在,須得細查。故女兒寫下此信,將所知悉數相告。女兒相信,父親一定能給女兒一個圓滿的答複。”


    而傅珺沒有寫在信裏的是,對於汲泉,她曾經有過動手的念頭。


    她打開了王氏留下的秘匣,對著那一排排的藥瓶,想象著將其中的某種藥物,灑在汲泉的飲食中的情景。


    而最終,她卻沒有這樣做。


    她掌握的證據不夠充分。她所掌握的全都是間接證據。沒有人親眼看見汲泉釘窗子,也沒有人看見汲泉將密室的鑰匙交給了旁人,更沒有人能夠證明汲泉與哪個女子過從甚密。


    傅珺所擁有的,大部分僅僅隻是她的推論。雖然她有九成的把握可以斷定,她的推論與事實十分接近,但是,那畢竟隻是推斷,而並非事實。


    更何況,就算證據充分,她應該也必須將之交由本地的司法機關,依律法處置,而非私下行刑。否則,她又與那些犯罪分子何異?


    所以,她隻有將所知的一切寫在信中,告知傅庚,並請求由這個比她更有能力、也更便於行動的成年人,來完成對此案的偵查工作。


    傅珺深知,能夠查到汲泉的身上,於她而言已是極致。她的年齡、身份與性別,注定了她在此事上能夠施為的空間,隻有這麽一點點。她甚至應該慶幸,至少她還有可以委托的對象,而這個人又恰巧是她的父親。她的直覺告訴她,傅庚一定能夠將此事徹查到底。


    因此,那封信與其說是請求,不如說是委托。雖然傅珺明知道,為人子女者,在大漢朝這樣的時代,寫了這樣一封冰冷且毫無感情的信給父親,是極為不妥的。可是,她隻能寫出這樣的信來。


    她的怨與恨,還有不甘和委屈,隻能通過這樣一封沒有抬頭亦無落款的信,傳達給她的父親。


    在潛意識裏,她希望傅庚能懂得她的心情,也隱隱地希望著,能夠得到傅庚的寬慰與安撫,還有諒解和許諾。


    然而,在來到姑蘇後的整整一個月間,她並未等到期待中的迴信。(未完待續。)手機用戶請瀏覽閱讀,更優質的閱讀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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