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火葬場出來,明珠看看天空,不知道老天爺是個什麽樣的感受,今天陰天,是為她們的母親覺得悲哀嗎?


    用一輩子去嗬護去疼愛去維護的婚姻,伏低做小任勞任怨卻依舊敵不過一個比自己年紀還大的女人,就這樣青春丈夫全部雙手送到了別人的手中,是挺悲哀的。


    老套的故事,張魯年輕的時候個人條件就沒那麽好,長得還算是過得去,瘦瘦小小的,本身有點才華,這樣的人上了年紀所謂的氣質開始慢慢展現,當那些王子們都擁有了啤酒肚,謝頂,他這樣的就開始吃香了,男主外女主內,靠著女方的家庭慢慢發達了起來,人到中年最幸福的事情,升官發財死老婆,貌似他都經曆了,真是可喜可賀呀。


    噢,忘記說了,死的是他前妻。


    張明珠?


    明珠看著自己的腳,她有些討厭這樣的天氣,這裏到處陰沉沉的,到處都是哀傷,漫天的灰塵,讓她的皮鞋周圍掛了一層灰。


    她是一頭豬,她才會跟著那樣無情無義的人迴去。


    但是這個撫養費,貌似應該要了。


    不要,難不成她們都去喝西北風嗎?


    明月哭的視線有些模糊,下台階的時候根本沒注意腳下,整個人都是虛脫的,腳下一軟就照著前麵撞了下去,幸好明珠走在前麵,用身體擋住了她繼續下滑的姿勢。


    火葬場是什麽味兒?


    反正不是什麽好味兒,哭聲到不是隨處可見。


    “慢慢走。”


    明月打嗝,突然就這樣了,她控製不了身體的反應,她覺得好難過,眼淚一滴一滴的繼續往下掉,打在地麵上打在腳麵上,難過的情緒控製不住。


    神經!


    明蘭不是覺得自己媽死了是什麽好事兒,死都死了,能怎麽辦?剩下的人全部都跳樓?那就成全了人家的心思,那個該死的娘們,巴不得明家都死絕了呢,她反正是不想死,不僅不能死,還要好好的活著,活給別人看,她將來還要嫁的比誰都好,活的可滋潤可滋潤的那種。


    “撫養費我們總是要的吧。”


    玩什麽骨氣,該要的就得要。


    明珠得視線離開自己的腳背,保持視線平衡,收迴視線。


    “是應該要,不過要有要的方法。”


    張魯迴到家裏,女人過來開門,屋子裏孩子哇哇的哭著,張魯覺得心煩,如果是個兒子的話,他倒是願意聽一聽這哭聲,他都有過三個女兒了,就算是眼前的這個是最小的,有什麽分別?家產都留給她,和留給那幾個丫頭有差別嗎?


    姚可珍強撐著笑容,心裏藏不住的埋怨,他們都有孩子了,那三個何必去看呢。


    “迴來了。”


    向後看了一眼,卻沒有見到那三個小崽子,姚可珍的腦子快速的轉動著,張魯出門的時候是打算去接的,可憐那三個小崽子沒有媽了,現在卻是他自己一個人孤身迴來的,這當中發生什麽了?


    她們不肯接受張魯的好意是吧?


    姚可珍幾乎在幾秒之內就將事情的來龍去脈摸了一個一清二楚。


    張魯進了家門,黑著一張臉,決口不提接那三個孩子迴來的事情,姚可珍自然也就懶得去幫那三個小崽子搭梯子,不來最好,不花她的錢最好,大家就當做互不認識,互相不來往,挺好!


    可惜姚可珍的幻想被一封法庭的傳票打碎了。


    明珠起訴生父張魯,討要生活費。


    傳票直接郵寄到了張魯的工作單位,就這樣明晃晃的打了張魯的臉。


    張魯迴到家中,將手中的傳票摔在地上,扯著自己的領帶,在單位他不好發脾氣的,但是迴了家就不同了。


    這個錢不是他不給,是*玩骨氣一直不肯要,但是現在他不想給了,想逼迫他是吧?


    和他玩橫的是吧?


    那就走著瞧。


    姚可珍坐在沙發上,撿起來地上的傳票,歎口氣看著張魯一臉的同情:“這三個孩子,是恨不得所有人都看你的笑話,學校那是什麽樣的地方,這樣的東西一來,多少雙眼睛都在盯著看,要錢過來和爸爸說兩句軟乎話,難道爸爸會真的不管她們?之前想接她們過來一起住,她們是推了又覺得自己委屈了,既想要錢又想保持住自己的骨氣,哎怎麽就和她們那個媽一樣……”


    “老子一分錢都不會給她們。”


    張魯思來想去,他這人最在乎的就是麵子,如果明珠來求他,跪在他眼前,她媽死了沒有了經濟來源,她們姐妹三活不下去了,他當父親的這個錢他會給的,而不是現在這樣,被人拿刀子逼在自己的脖子上。


    “不然就給錢算了,現在笑話別人也都看了,知道你的親生女兒起訴你。”


    “你有沒有熟悉的律師?”


    姚可珍強忍心跳,麵上不顯:“你還真的要和幾個小孩子打官司?算了吧,說起來也是我對不起她們媽媽,這次就當我還她們了。”


    “我問你有沒有熟悉的律師。”


    “……有。”


    *


    明珠有個習慣,或者這就是強迫症,那就是她買任何的東西,家庭任何支出,哪怕就是一毛錢她都要寫得清清楚楚,家庭記賬本貼著所有家庭開銷的單據,能存在的單據,上麵都有。


    家庭開銷固定為每天五元左右,一個月固定有四個星期天花費會超過一百塊,這個是沒有詳細單據的,你去市場買菜,賣菜的人也不會為你提供單據。


    明珠的律師陪著明珠特意跑到菜市場,菜市場的那些小商販們都很同情和氣憤,不僅幫忙證明還主動要求錄像證實。


    對方律師觀點,明珠三姐妹拒絕承認張魯是她們父親的事實,對張魯各種辱罵。


    其次三姐妹對張魯的現任太太口出威脅,*女士過世以後,張魯親自去了明家,想要接迴三個女兒,卻被三個女兒拒絕,此後三姐妹對姚可珍進行了恐嚇,張魯姚可珍夫婦要求賠償精神損失。


    明蘭坐在庭下翹了翹唇。


    人渣!


    這樣的話都說得出來,要求她們賠償精神損失費?臉可真大。


    明月有些焦急的看了看律師,不是這樣的,她二姐就是嘴快,她二姐說出去的那些話根本不能算是恐嚇,她們隻是不想搭理爸爸而已,並沒有對他進行各種辱罵,他們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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