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昏君說完,嘴唇舔了舔,這是辯論出真火來了。李超確實有幾把刷子,口才好、法律條文也嫻熟、辯論技巧豐富。不過,正是因為這樣,李昏君更有興趣敲打李超一番。
李昏君帶著一種灑脫與自信,發表辯論意見,“我方認為,第三人贈與471萬元給被告,合法有效,不應退迴。”
“首先,被告在與第三人的交往中沒有過錯。第三人隱瞞其真實身份與婚姻情況,主動接觸被告。第三人的花言巧語虜獲了被告的歡心,被告與第三人的交往是正當的戀愛關係,隻是因為第三人目的不純,故意欺騙,兩人才沒有走到一起。”
“其次,第三人的贈與行為是其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第三人是成年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從兩人相識、相戀情況看,第三人以單身離異的身份給付被告款項,打款的目的是為以後雙方共同生活購房和購車,且被告也用該款項用於購房子和車子。所以,第三人給付贈與行為屬第三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再次,涉案款項471萬元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被告有足夠理由相信,該款項是第三人個人財產。第三人多次在被告麵前炫耀有錢任性,其個人擁有大量財富,並表示自願將個人財產471萬元贈與給被告,用於做被告離婚的保障。從第三人的表述以及第三人與原告的生活習慣來看,這471萬元屬第三人個人財產。”
“最後,我方要強調。即使是共同財產,也是第三人侵犯了原告一半的共同財產。被告取得涉案款項屬於善意取得。第三人與被告的交往中,過錯在於第三人,我方沒有過錯。被告作為一個弱女子,屬弱勢群體,其權益應該予以保護。否則。男人耍liu氓,一點責任都不要承擔,這不合常理,也違反法律精神。”
“綜上所述,我方認為應該駁迴原告的訴訟請求!”
李昏君鐵嘴銅牙,死的說成活的。尤其是最後一點,保護弱女子的權益,這點說得實在蠱惑人心,就連人民陪審員都不由得點點頭。
喻可兒也是臉色恢複了點血色,之前被李超帶來的強大心理壓力得到緩解。
“第三人發表辯論意見。”
童逸耷拉著頭。沒有開口。童老爺子激動地說道:“法官大人,我的不孝兒子,在與那女伢子交往中有錯,不過那女伢子也不是什麽好人,自己有老公還要與我兒子糾纏。”
“這樣的壞女伢子,法律憑啥要保護她啊,這不是變相鼓勵其他女人學壞嗎?那女伢子和我兒子,都要受譴責。做小三拿到的錢應該退還給我兒媳。”
童老爺子夾槍夾棒將喻可兒訓斥了一頓,話糙理不糙,李超聽了都微微一笑。這老爺子雖然說話好笑,但每次都能說到點子上,也算是人才。
雙方的觀點都表達完畢之後,審判長繼續主持庭審,“三方陳述下最後處理意見。”
“請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訴請!”
“請求法院駁迴原告訴訟請求!”
被告與原告的意見針鋒相對,審判長詢問道:“雙方是否同意調解。”
李超詢問下陳慧英。然後點點頭道:“同意!”
李昏君也無所謂地答道:“同意!”
審判長一敲法槌,宣布:“法庭分別做原、被告雙方的調解工作。現在休庭三十分鍾。”
審判長先帶被告方到另外一個房間去做調解工作。
陳慧英緊張地問李超道:“李律師,這案子能不能贏啊?調解時。咱們要說什麽呢?”
李超答道:“這案子你贏肯定是贏定了,就是471萬元返還多少的問題,關鍵是咱們隻凍到喻可兒的房子,她順利地將銀行存款和車子轉移了,如果要執行其餘的款項,會有些困難。”
童老爺子插嘴道:“李法師,不能要那女伢子將錢全部退迴來嗎?”
林善若幫忙解釋道:“比較麻煩,她轉移了財產,法院沒有精力也很難去查實其是否屬惡意轉移財產,如果她一口咬定沒錢,執行起來就比較花費精力。”
陳慧英接著問道:“林律師,那調解時我們怎麽說,我們持什麽立場啊?”
林善若耐心地講解道:“那就看你個人能否接受一些讓步了,凍結到的房子,被告肯定逃不脫。如果判決的話,就算法院全額支持退還,執行起來肯定也是從拍賣房子開始……”
林善若還沒有說完,法官已經走了過來,對著陳慧英問道:“你們這邊是什麽調解意見?”
陳慧英臉一紅,小聲地答道:“我還沒想清楚。”
法官對著陳慧英道:“你請了兩個律師,他們都是專業法律人士,也知道你這個案子難點在於執行。女人不比男人,她隨便找個人一嫁,嫁得遠遠地,你找她人都難找,別說追她還錢了。”
“被告現在的意思是房子過戶給你就算了,你的意思如何呢?”
陳慧英聽了難過地道:“法官,這女人把我家裏的錢都拿走了,這房子首付款和按揭款合起來隻有355萬元而已,離471萬元還差116萬元啊,相差太大了!”
林善若俏臉上帶著義憤,也是說道:“對啊,法官,陳慧英在這起事件中沒有任何過錯,憑啥損失要她承擔,被告本來在這件事情中就不道德,她的非法利益不能保護。隻將房子過戶,原告的損失太大了。”
法官對著眾人大聲解釋道:“訴訟是有風險的,錢給出去要想收迴來肯定有難度,這件事第三人自己也有過錯。”
“現在是做調解工作,我隻說一個法官的自由心證。個人看法並不代表合議庭的意見,你們參考下。”
“即使法院判被告全額退還471萬元,但她拒不履行,人跑了、嫁到外地去了,你到哪去拿錢啊?還不是要從那個房子上著手。到執行階段又不比現在調解,不能直接將房子過戶至你名下,必須要先拍賣,拍賣價款才折抵你的執行費。”
“你想想法院拍賣的東西,能賣出啥價錢,再扣除相關費用之後。支付完銀行的按揭款,你拿到手的錢更加少。不如趁現在就讓被告配合,將房子過戶至你名下,你去還按揭貸款,房子歸你。這樣相比損失還更小。你說呢?”
李超聽了朗目中帶著明悟之色,這就是李昏君的伎倆,提前轉移財產,讓原告方拿小三沒有辦法,最後迫使原告讓步。
果然是不按常理出牌,無所不用其極啊。李超對李昏君有了個更直觀的印象,這人是亦正亦邪,眼中沒有其他。隻有勝訴,其餘的都是勝訴的手段,不管多卑鄙的手段。他都會運用。
李超當即點破道:“法官,你也不能和被告方一樣的觀點啊,不能站在被告的立場上看問題啊。被告惡意轉移自己財產,以逃避將來的執行,這種行為本來就帶有主觀惡意,法院應該製裁。
“被告並不是沒有履行能力。法官,我覺得你應該加大對方的工作力度。不能因為對方轉移財產,就拿她沒辦法。那司法權威何在?”
童老爺子也是激動地道:“對啊,那女伢子本來就沒理,這錢她本來就要出的。”
法官再次詢問陳慧英道:“既然光給房子,你們不同意,那你們說下自己的意見。”
陳慧英求助地看著李超。李超解釋道:“這是調解,完全是自願。調解的目的是快速結案,早點拿到錢。如果你願意讓一些步,你可以說說自己的意見。法官問你到底對方還出多少錢,你覺得合適。”
陳慧英思索了下,對法官說道:“本來,對方應該把471萬元全部退給我。但是,我看都是女人的份上,我讓些步。”
“她隻要把房子過戶和額外再付100萬元給我就行。”
法官搖搖頭,說道:“還要出100萬元,這就相差太大了,對方肯定不會同意。你再說個數字。”
“你們這個案件最好是調解。如果判決,一是很難執行,二是以後房屋過戶手續麻煩,三是說出去名聲也不好聽。所以我個人建議,你稍微再讓一些,說個合適的數字。”
聽了法官一番話語之後,陳慧英咬咬牙道:“好吧,我最大的讓步,除了房子,隻要她再出80萬元就行。我讓步了62萬元,這已經是最大的讓步了。”
李超也是大聲說道:“法官你去做下對方工作,我方已經讓步62萬元,如果對方還不肯,那不如法院依法判決,我們等著去執行,雖然執行難些,但這件案子沒有了,法院年年會去找她,被告也別想過好日子!”
李超這是在給法官施加壓力,要不法官還以為陳慧英這邊比較好說話,會一直來壓陳慧英讓步。
法官點點頭表示再去做被告的工作。陳慧英眼睛有點微紅,看著李超,不安地道:“超人律師,我這樣會不會讓步太多了。”
李超淡淡一笑,安慰道:“你能接受就好,錢是人賺的,隻要家人沒事就好。”
李超的話音剛落,李昏君他們就跟著法官到來。看到被告,童老爺子就重重一哼,陳慧英也眼圈發紅,童逸低著頭不敢吭聲。
李昏君卻是笑嘻嘻地對著眾人打了招唿,一副自來熟的模樣,接著對陳慧英道:“大家和為貴啊,喻可兒確實與人合夥做生意虧了錢,現在沒一分錢,還欠了一屁股債。喻可兒與童逸交往,弄得婚離了,什麽也沒得到,相當可憐。要她這樣一個一無所有的弱女子拿出100萬元來實在是太難了。陳慧英,你們能不能再讓步一些。”
陳慧英紅著眼睛搖搖頭,童老爺子也是手指頭指指點點,數落道:“你這個法師,說話太沒有道理,女伢子拿了我兒子、兒媳471萬元,哪裏會沒錢啊?”
李超當即也毫不客氣地駁斥道:“大家都是明白人,也不要睜眼說瞎話。童逸轉移471萬元給被告。被告隻是將錢買車買房,又沒有拿去做什麽,錢怎麽會不見。立案當天,喻可兒把銀行存款取走,把車子過戶給他人,都說是抵債。”
“大家都不是三歲小孩,你所謂的抵債,根本不存在相應的證據。如果深究起來,還要追究你們轉移財產、拒不執行的責任。現在我方都已經讓步了,你們還不同意,那就是心太黑了。“
李昏君渾不在意地笑了笑,對著李超道:“李律師,你說我們是故意轉移財產,不是去抵債,你可以去查啊。如果查出來了,我們是故意抵債,我方全額退還471萬元怎麽樣?”
李昏君說得有恃無恐,他是料定了李超根本沒辦法去查證。因為要查證是否故意轉移財產很難,他們早就找好托了,全力配合喻可兒,讓外人看不出破綻。
李超微微一笑,當即興奮地說道:“好,昏君律師,既然你說出這樣的狠話來了。那就請法庭暫時停止宣判,給我們半個月的時間,我一定查得水落石出!”
與他人故意串通,轉移財產躲避履行責任,這對別人來說很難查清,但對擁有讀心術的李超來說,還真是小菜一碟!
因此,李超故意裝成受不得激,大聲放出豪言,其實心底樂開了花。(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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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涉案款項471萬元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被告有足夠理由相信,該款項是第三人個人財產。第三人多次在被告麵前炫耀有錢任性,其個人擁有大量財富,並表示自願將個人財產471萬元贈與給被告,用於做被告離婚的保障。從第三人的表述以及第三人與原告的生活習慣來看,這471萬元屬第三人個人財產。”
“最後,我方要強調。即使是共同財產,也是第三人侵犯了原告一半的共同財產。被告取得涉案款項屬於善意取得。第三人與被告的交往中,過錯在於第三人,我方沒有過錯。被告作為一個弱女子,屬弱勢群體,其權益應該予以保護。否則。男人耍liu氓,一點責任都不要承擔,這不合常理,也違反法律精神。”
“綜上所述,我方認為應該駁迴原告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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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壞女伢子,法律憑啥要保護她啊,這不是變相鼓勵其他女人學壞嗎?那女伢子和我兒子,都要受譴責。做小三拿到的錢應該退還給我兒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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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的觀點都表達完畢之後,審判長繼續主持庭審,“三方陳述下最後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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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與原告的意見針鋒相對,審判長詢問道:“雙方是否同意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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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昏君也無所謂地答道:“同意!”
審判長一敲法槌,宣布:“法庭分別做原、被告雙方的調解工作。現在休庭三十分鍾。”
審判長先帶被告方到另外一個房間去做調解工作。
陳慧英緊張地問李超道:“李律師,這案子能不能贏啊?調解時。咱們要說什麽呢?”
李超答道:“這案子你贏肯定是贏定了,就是471萬元返還多少的問題,關鍵是咱們隻凍到喻可兒的房子,她順利地將銀行存款和車子轉移了,如果要執行其餘的款項,會有些困難。”
童老爺子插嘴道:“李法師,不能要那女伢子將錢全部退迴來嗎?”
林善若幫忙解釋道:“比較麻煩,她轉移了財產,法院沒有精力也很難去查實其是否屬惡意轉移財產,如果她一口咬定沒錢,執行起來就比較花費精力。”
陳慧英接著問道:“林律師,那調解時我們怎麽說,我們持什麽立場啊?”
林善若耐心地講解道:“那就看你個人能否接受一些讓步了,凍結到的房子,被告肯定逃不脫。如果判決的話,就算法院全額支持退還,執行起來肯定也是從拍賣房子開始……”
林善若還沒有說完,法官已經走了過來,對著陳慧英問道:“你們這邊是什麽調解意見?”
陳慧英臉一紅,小聲地答道:“我還沒想清楚。”
法官對著陳慧英道:“你請了兩個律師,他們都是專業法律人士,也知道你這個案子難點在於執行。女人不比男人,她隨便找個人一嫁,嫁得遠遠地,你找她人都難找,別說追她還錢了。”
“被告現在的意思是房子過戶給你就算了,你的意思如何呢?”
陳慧英聽了難過地道:“法官,這女人把我家裏的錢都拿走了,這房子首付款和按揭款合起來隻有355萬元而已,離471萬元還差116萬元啊,相差太大了!”
林善若俏臉上帶著義憤,也是說道:“對啊,法官,陳慧英在這起事件中沒有任何過錯,憑啥損失要她承擔,被告本來在這件事情中就不道德,她的非法利益不能保護。隻將房子過戶,原告的損失太大了。”
法官對著眾人大聲解釋道:“訴訟是有風險的,錢給出去要想收迴來肯定有難度,這件事第三人自己也有過錯。”
“現在是做調解工作,我隻說一個法官的自由心證。個人看法並不代表合議庭的意見,你們參考下。”
“即使法院判被告全額退還471萬元,但她拒不履行,人跑了、嫁到外地去了,你到哪去拿錢啊?還不是要從那個房子上著手。到執行階段又不比現在調解,不能直接將房子過戶至你名下,必須要先拍賣,拍賣價款才折抵你的執行費。”
“你想想法院拍賣的東西,能賣出啥價錢,再扣除相關費用之後。支付完銀行的按揭款,你拿到手的錢更加少。不如趁現在就讓被告配合,將房子過戶至你名下,你去還按揭貸款,房子歸你。這樣相比損失還更小。你說呢?”
李超聽了朗目中帶著明悟之色,這就是李昏君的伎倆,提前轉移財產,讓原告方拿小三沒有辦法,最後迫使原告讓步。
果然是不按常理出牌,無所不用其極啊。李超對李昏君有了個更直觀的印象,這人是亦正亦邪,眼中沒有其他。隻有勝訴,其餘的都是勝訴的手段,不管多卑鄙的手段。他都會運用。
李超當即點破道:“法官,你也不能和被告方一樣的觀點啊,不能站在被告的立場上看問題啊。被告惡意轉移自己財產,以逃避將來的執行,這種行為本來就帶有主觀惡意,法院應該製裁。
“被告並不是沒有履行能力。法官,我覺得你應該加大對方的工作力度。不能因為對方轉移財產,就拿她沒辦法。那司法權威何在?”
童老爺子也是激動地道:“對啊,那女伢子本來就沒理,這錢她本來就要出的。”
法官再次詢問陳慧英道:“既然光給房子,你們不同意,那你們說下自己的意見。”
陳慧英求助地看著李超。李超解釋道:“這是調解,完全是自願。調解的目的是快速結案,早點拿到錢。如果你願意讓一些步,你可以說說自己的意見。法官問你到底對方還出多少錢,你覺得合適。”
陳慧英思索了下,對法官說道:“本來,對方應該把471萬元全部退給我。但是,我看都是女人的份上,我讓些步。”
“她隻要把房子過戶和額外再付100萬元給我就行。”
法官搖搖頭,說道:“還要出100萬元,這就相差太大了,對方肯定不會同意。你再說個數字。”
“你們這個案件最好是調解。如果判決,一是很難執行,二是以後房屋過戶手續麻煩,三是說出去名聲也不好聽。所以我個人建議,你稍微再讓一些,說個合適的數字。”
聽了法官一番話語之後,陳慧英咬咬牙道:“好吧,我最大的讓步,除了房子,隻要她再出80萬元就行。我讓步了62萬元,這已經是最大的讓步了。”
李超也是大聲說道:“法官你去做下對方工作,我方已經讓步62萬元,如果對方還不肯,那不如法院依法判決,我們等著去執行,雖然執行難些,但這件案子沒有了,法院年年會去找她,被告也別想過好日子!”
李超這是在給法官施加壓力,要不法官還以為陳慧英這邊比較好說話,會一直來壓陳慧英讓步。
法官點點頭表示再去做被告的工作。陳慧英眼睛有點微紅,看著李超,不安地道:“超人律師,我這樣會不會讓步太多了。”
李超淡淡一笑,安慰道:“你能接受就好,錢是人賺的,隻要家人沒事就好。”
李超的話音剛落,李昏君他們就跟著法官到來。看到被告,童老爺子就重重一哼,陳慧英也眼圈發紅,童逸低著頭不敢吭聲。
李昏君卻是笑嘻嘻地對著眾人打了招唿,一副自來熟的模樣,接著對陳慧英道:“大家和為貴啊,喻可兒確實與人合夥做生意虧了錢,現在沒一分錢,還欠了一屁股債。喻可兒與童逸交往,弄得婚離了,什麽也沒得到,相當可憐。要她這樣一個一無所有的弱女子拿出100萬元來實在是太難了。陳慧英,你們能不能再讓步一些。”
陳慧英紅著眼睛搖搖頭,童老爺子也是手指頭指指點點,數落道:“你這個法師,說話太沒有道理,女伢子拿了我兒子、兒媳471萬元,哪裏會沒錢啊?”
李超當即也毫不客氣地駁斥道:“大家都是明白人,也不要睜眼說瞎話。童逸轉移471萬元給被告。被告隻是將錢買車買房,又沒有拿去做什麽,錢怎麽會不見。立案當天,喻可兒把銀行存款取走,把車子過戶給他人,都說是抵債。”
“大家都不是三歲小孩,你所謂的抵債,根本不存在相應的證據。如果深究起來,還要追究你們轉移財產、拒不執行的責任。現在我方都已經讓步了,你們還不同意,那就是心太黑了。“
李昏君渾不在意地笑了笑,對著李超道:“李律師,你說我們是故意轉移財產,不是去抵債,你可以去查啊。如果查出來了,我們是故意抵債,我方全額退還471萬元怎麽樣?”
李昏君說得有恃無恐,他是料定了李超根本沒辦法去查證。因為要查證是否故意轉移財產很難,他們早就找好托了,全力配合喻可兒,讓外人看不出破綻。
李超微微一笑,當即興奮地說道:“好,昏君律師,既然你說出這樣的狠話來了。那就請法庭暫時停止宣判,給我們半個月的時間,我一定查得水落石出!”
與他人故意串通,轉移財產躲避履行責任,這對別人來說很難查清,但對擁有讀心術的李超來說,還真是小菜一碟!
因此,李超故意裝成受不得激,大聲放出豪言,其實心底樂開了花。(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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