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了法官的話,張梁翰心底一陣失落。看這情形,法院的意思是支持原告鄧誌輝的訴請。之前張梁翰還懷著勝訴的喜悅,可法官的話直接給他澆了個透心涼。


    難道這次要勝而複敗,驚天逆轉,再次輸給李超。張梁翰想到這,心就隱隱作痛。


    法官的一番解釋兼教訓,將胡主任的囂張氣焰給壓了下去。胡主任不敢再囂張,低聲埋怨道:“我不是發表一下自己的意見嗎?不是你問我意見的嗎?”


    聽到胡主任的埋怨,法官直接說道:“法院不是光辦你們一件案子,工作這麽忙,我們召集你們來,也是為了妥善處理糾紛,才找你們雙方來調解。”


    “x醫院,如果你們還是認為不需賠付,那根本就沒有調解的必要,我們法院工作很忙,不會剃頭乘涼做無用功。”


    法官的語氣很嚴厲,這是法官有意做出的姿態。


    做調解工作,法官一定要能鎮住雙方當事人,占據心理優勢,這樣才能使雙方讓步,接受妥協的調解結果。


    胡主任也是堂堂婦產科的主任,被法官訓得臉有點掛不住了,嘟嚷道:“法官,本來就是他們沒理,就算告到最高院去,也不可能要我們賠錢啊。”


    法官見好說歹說胡主任就是不給麵子,當即也火了,大聲地道:“行,我們法院是一片好心,為你們解決糾紛。既然你們醫院認為自己根本不應承擔賠償責任。那好,就如期開庭。反正現在媒體傳得沸沸揚揚,天天在幫你們做免費宣傳。”


    “你們既然不願意解決矛盾,那就讓媒體多幫你們增加曝光率。”


    法官這話可是一針見血,讓胡主任瞬間啞口無言。這些天媒體上鋪天蓋地的宣傳,他們醫院可是沒少受奚落和指責,變得聲名狼藉,連病人都不咋上他們醫院了。


    胡主任當即變成了乖乖女,低著頭不敢再叫喚了。張梁翰連忙出麵打圓場,笑著說道:“肖法官,我們不是不同意調解,隻是我們已經全款賠了鄒美蓮20多萬,一時間有點接受不了。”


    法官先是駁斥道,“這有啥接受不了,有過錯就要承擔賠償責任,醫院如果盡到謹慎義務也不會有今天的事。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那就要正麵麵對,想逃避責任,那是不可能的。”


    法官先是說硬話,接著法官的口氣軟下來,指著李超他們說軟話,“何況,原告方也主動變更了訴訟請求,不在提出性福權賠償,而是改為精神損害撫慰金,這對你們醫院麵子上也好看些。”


    “而且今天能調解成功的話,對雙方都有好處。你們醫院是與受害人達成了調解協議,取得了諒解,免得被人說三道四。原告鄧誌輝也不再為這個小案子跑來跑去,浪費時間精力,當場就可以拿到錢。”


    “法院是為了你們雙方當事人著想。被告方,你們好好考慮考慮!”


    這一硬一軟的說話技巧,讓人不由自主地會跟著法官的思維走。胡主任沉默著沒有表態,法官隨即要李超他們先出去,法官要單獨做被告的工作。


    李超他們剛走出接待室,就隱隱聽到裏麵傳來的勸說聲。


    過了大概十來分鍾,胡主任黑著一張臉走出來,踏出接待室門口的時候,差點絆到門檻。


    張梁翰也是一臉的失落地出來,勉強對著李超笑了笑,說道:“李律師,肖法官叫你們進去。”


    李超進去之後,法官就一臉嚴肅地說道:“你們剛才也看到了被告那方的態度,強硬得很,就是不願賠償。我狠狠地壓了下他們,讓他們無論如何都要賠一點,他們這才同意出些錢。”


    這也是做調解工作的技巧之一,先是強調困難,接著表功,說明法官如何千辛萬苦才做通對方工作,對方適當讓了步,通過這些話語,降低當事人的期望,這樣雙方慢慢就能達成一致。


    果不其然,法官繼續勸道:“你們也看到要求賠償的難度,再者李律師,你作為法律人也清楚性福權在法律規定上還存在空白,法院是從你們受害人角度考慮問題,這才主動調解,幫你們爭取一些利益。你們自己期望也不要太高,說說吧,你們認為多少精神損害撫慰金合適?”


    法官麵對不同的當事人說話技巧一致,但說話內容完全不同。李超該肯定法官在做被告的工作時,又會說原告方如何難纏,好不容易才說服原告做讓步、接受調解等等話語。


    做調解工作,不能完全相信法官的話,也不能完全不給法官的麵子,畢竟案子還是由法官審理,惹怒了他,沒有什麽好果子吃。


    之前,李超看胡主任黑著臉,就知道醫院是不情願出錢的,他們報出的賠償款肯定不高。


    不過,李超不在乎具體的賠償數額,他要的是法院一個態度,哪怕x醫院最後隻是賠了一塊錢,那也是代表法院支持原告鄧誌輝的訴請,那就意味著性福權是受法律保障的權利。李超也就為廣大受害人爭取到了一項新的權利請求。


    李超微微一笑,陳懇地答道:“肖法官,你看鄒美蓮受傷的部位確實十分尷尬,嚴重影響夫妻性生活,鄧誌輝要求8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實在是合情合理。不過,既然肖法官這麽熱心幫我們調解,我們說什麽也要支持肖法官的工作。這樣我們隻要求對方賠償50000元就行了。”


    李超的話也說得很有技巧,捧了一把肖法官,再報一個相對較高的賠償額。如果報低了,當事人利益受損。報高一些才最好,這樣法官才有發揮的餘地,才有砍價的空間,如此才能讓法官證明自己的作用與價值。


    不出李超的意料,肖法官開始砍價了,“李律師,鄒美蓮的傷雖然會影響夫妻性生活,但隻是影響,不是喪失夫妻性生活,情節沒那麽嚴重。六級傷殘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才有50000元,你們開口要求5萬元賠償不現實。”


    “x醫院賠償鄒美蓮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是50000元。鄧誌輝作為其丈夫,哪有受害人鄒美蓮本人的肉體、精神痛苦那麽嚴重啊。根據鄧誌輝在生理、心理上的痛苦程度,結合深鵬的經濟生活水平,我看你們最多要求2萬元就算了。


    “我剛才做工作時,被告那邊隻同意出5000元,我再去做做他們工作,看看2萬元,他們肯出麽。”


    肖法官不愧是調解技巧嫻熟,這番話說得好像完全為李超他們思考,讓人不由自主地就要心生感激。


    李超報一個高價,就是為了給法官發揮作用的空間,當然不會拒絕法官的提議。


    不過,太容易得到的東西,人往往不珍惜。太容易調解的案件,法官也沒有成就感。


    不能太輕易答應,李超先是對法官告個罪,和鄧誌輝在一旁商量了一番,這才對法官說道:“肖法官,您這麽辛苦幫我們做調解工作,您說怎麽辦,我們就聽您的。2萬元可以,但我們要特別說明,這是我們的底線,不能再低了。”


    肖法官點點頭,略帶興奮地道:“好,我再去做做被告的工作,怎麽地都要讓他們同意出2萬元。”


    ……


    感謝月光1992,200打賞!今天特意為書友對月獨白加更一章,真誠感謝獨白兄弟對千郡一直以來的支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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