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當即針鋒相對辯駁道:“辯護人故意混淆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兩個概念。本案中,黃藝鋒是典型的強*奸犯罪未遂!”
“黃藝鋒早有預謀要對死者劉菲亞實施性*侵,並采取具體的犯罪舉動,約劉菲亞喝酒,將其灌醉。再趁其入廁之機,實施罪行。但劉菲亞激烈反抗抓扯下黃藝鋒的上衣紐扣,黃藝鋒怕動靜太大。暫時收手,然後尾隨劉菲亞進入洗手間,繼續實施犯罪。”
“隻是受害人反抗劇烈,攀爬到窗台上以死威逼,黃藝鋒才再次收手。這些充分說明,黃藝鋒是想要實施強*奸犯罪,但受害人反抗激烈,其沒有得逞,這是典型的‘欲而不能’,屬犯罪份子意誌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應為犯罪未遂。根本不是辯護人所辯稱的‘能而不欲’,不屬於犯罪中止。”
“並且請各位注意,黃藝鋒行為惡劣,對自己學生接連下手,肆意殘害花季少女。其犯罪導致的後果極其嚴重,劉菲亞為反抗性*侵,以死相逼,驚恐之下失足墜樓。按照《華夏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三款第五項之規定,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五)致使被受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綜合考慮黃藝鋒犯罪的主觀惡性,嚴重後果,惡劣影響等因素,我認為應判處其無期徒刑。”
李超的一席話說得老劉等受害人家屬義憤填膺,老劉也當即跟進表態要求嚴懲黃藝鋒。
庭審進入最後陳述階段。
李超看著黃藝鋒,鏗鏘有力地發表最後陳述,“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受害人劉菲亞是一個年僅18歲的女大學生,正值青春年華,長相甜美,性格單純,懷揣著少女的美好夢想當一名空乘,遠離家鄉到深鵬求學。”
“不料,就讀的學校管理不善,對學生不盡管理責任。更悲劇地是,遇到人麵獸心的老師。教書育人的老師本應講師德,而黃藝鋒作為一個老師,卻毫無廉恥,先將學生陳豔誘*奸,再對劉菲亞伸出魔爪,故意灌醉,實施強*奸。。”
“單純的少女麵臨魔掌侵襲,以死相逼才保住了貞*操。卻又因為黃藝鋒的無恥,驚恐之下最終墜亡。如花的少女瞬時凋落,幸福的家庭瞬間破碎。少女的母親患有心髒病,還滿懷喜悅地等待著女兒寒假迴家過年團聚,可她不知道自己的女兒永遠迴不來了。”
“這樣的悲劇是被告人黃藝鋒一手實施的,他作為老師,連續對自己的學生下手,實施強*奸行為,並直接導致劉菲亞死亡,其情節惡劣,其導致的後果嚴重,其造成的影響極壞,對正常社會秩序衝擊極大。”
“黃藝鋒在實施犯罪之後,沒有絲毫悔罪表現,矢口否認罪行,企圖逃避法律的製裁。如果對其不嚴懲,很有可能對社會造成更大的傷害。”
“為此,我方認為黃藝鋒犯強*奸罪,應判處無期徒刑!請法*庭支持我方觀點。”
“此外,被告人黃藝鋒的犯罪行為導致劉菲亞死亡,應該依法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合計108.5萬元。”
“附帶民事被告人x職業技術學校,今年接二連三出現命案。5月初,28歲女教師小宋,被發現全身赤*裸地漂在校園的水塘裏。經過屍檢發現,小宋在生前曾經受到過性侵犯,被人奸殺。8月中旬,一個來自渝省的學生幹部跳樓,當場死亡。而被老師領出去‘吃飯’的劉菲亞是第三條人命。”
“接二連三死人,x職業學校的管理肯定存在問題。本案中學校管理不當,沒有盡到應盡的管理責任,且在劉菲亞家屬處理善後事宜時,惡語相向,故意刁難,推卸責任,給受害人家屬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傷害。我方要求x職業技術學校賠償公開向原告人書麵道歉,並賠償部分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請求法*庭支持我方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雙方都陳述了最後意見,法官宣布休庭十五分鍾,合議庭進行評議之後再當庭宣判。
評議之後,法官敲響法槌,威嚴地宣布:“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黃藝鋒與受害人劉菲亞係師生關係。被告人品性敗壞,有誘*奸女學生之前科。見受害人美貌,遂起歹意,蓄謀強*奸受害人。其假裝邀請受害人與其他老師、同學飲酒,在酒桌上故意灌醉受害人,趁受害人入廁之機進行暴力強*奸犯罪,遭受害人反抗後再尾隨進入洗手間繼續實施犯罪,受害人為躲避犯罪行為,攀爬到窗台以跳樓威逼阻止。被告人犯罪未遂離開洗手間,受害人因驚嚇兼醉酒,失足墜亡。
經評議,合議庭一致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黃藝鋒以及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x職業技術學校應該賠償劉菲亞死亡所造成的損失。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於社會的危害性,綜合考慮對其量刑。據此,依照《華夏國刑法》二百三十六條第三款第五項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第三款、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五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黃藝鋒犯強*奸罪,判處無期徒刑;
二、被告人黃藝鋒賠償原告人經濟損失人民幣585765元,限判決生效後十日內付清;
三、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x職業技術學校,應書麵向原告人公開道歉,並賠償原告人經濟損失及精神撫慰金合計400000元,限判決生效後十日內付清。”
法庭宣布完畢,老劉當即仰天長嘯,哭著嚎叫:“女兒啊,你在天之靈可以安歇了。李律師幫助你討迴公道了!”
胸中的鬱結、悲憤之氣發泄後,老劉緊緊地握著李超的手,默默地流淚,感動得連話都說不出來。李超連忙勸慰老劉,要節哀,人死不能複生,要向前看。
死者的其餘家屬也一個個淚流滿麵,連連對李超表示感謝,“李律師,要是沒有你,孩子就死得不明不白,連賠償都難拿到,你真是我們家的大恩人啊!”
“李律師,你幫助菲亞討迴公道,真是好律師!”
“李律師,感激地話不多說了,以後您有啥吩咐,我們豁出去幫您辦好,這樣都不足以表達感激之情。”……
就連辯護人張梁翰在宣判之後,也走到李超麵前,伸出手來,笑著讚道:“李超律師,年紀輕輕就表現傑出。各個觀點運用自如,辯論技巧也層出不窮,以後多多交流。”
李超握住張梁翰的手,微微一笑,謙虛地道:“張律師才不愧是大律師,論點犀利奏效,辯論辛辣有針對性,我應該多向你學習。”
張梁翰很欣賞李超這不驕不躁地姿態,笑著約定以後多聯係溝通交流。
與死者家屬的激動、欣慰不同,黃藝鋒一聽到宣判結果,就恐懼得癱倒在地,被兩個執勤法警拖著押下去。
看著瞪著雙眼,蜷著身子,宛如死狗一樣的黃藝鋒,李超淡然一瞥,淡淡地說道:“任你如何奸猾,也逃不脫法律的製裁。正義有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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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受害人反抗劇烈,攀爬到窗台上以死威逼,黃藝鋒才再次收手。這些充分說明,黃藝鋒是想要實施強*奸犯罪,但受害人反抗激烈,其沒有得逞,這是典型的‘欲而不能’,屬犯罪份子意誌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應為犯罪未遂。根本不是辯護人所辯稱的‘能而不欲’,不屬於犯罪中止。”
“並且請各位注意,黃藝鋒行為惡劣,對自己學生接連下手,肆意殘害花季少女。其犯罪導致的後果極其嚴重,劉菲亞為反抗性*侵,以死相逼,驚恐之下失足墜樓。按照《華夏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三款第五項之規定,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五)致使被受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綜合考慮黃藝鋒犯罪的主觀惡性,嚴重後果,惡劣影響等因素,我認為應判處其無期徒刑。”
李超的一席話說得老劉等受害人家屬義憤填膺,老劉也當即跟進表態要求嚴懲黃藝鋒。
庭審進入最後陳述階段。
李超看著黃藝鋒,鏗鏘有力地發表最後陳述,“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受害人劉菲亞是一個年僅18歲的女大學生,正值青春年華,長相甜美,性格單純,懷揣著少女的美好夢想當一名空乘,遠離家鄉到深鵬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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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悲劇是被告人黃藝鋒一手實施的,他作為老師,連續對自己的學生下手,實施強*奸行為,並直接導致劉菲亞死亡,其情節惡劣,其導致的後果嚴重,其造成的影響極壞,對正常社會秩序衝擊極大。”
“黃藝鋒在實施犯罪之後,沒有絲毫悔罪表現,矢口否認罪行,企圖逃避法律的製裁。如果對其不嚴懲,很有可能對社會造成更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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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被告人黃藝鋒的犯罪行為導致劉菲亞死亡,應該依法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合計108.5萬元。”
“附帶民事被告人x職業技術學校,今年接二連三出現命案。5月初,28歲女教師小宋,被發現全身赤*裸地漂在校園的水塘裏。經過屍檢發現,小宋在生前曾經受到過性侵犯,被人奸殺。8月中旬,一個來自渝省的學生幹部跳樓,當場死亡。而被老師領出去‘吃飯’的劉菲亞是第三條人命。”
“接二連三死人,x職業學校的管理肯定存在問題。本案中學校管理不當,沒有盡到應盡的管理責任,且在劉菲亞家屬處理善後事宜時,惡語相向,故意刁難,推卸責任,給受害人家屬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傷害。我方要求x職業技術學校賠償公開向原告人書麵道歉,並賠償部分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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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人黃藝鋒犯強*奸罪,判處無期徒刑;
二、被告人黃藝鋒賠償原告人經濟損失人民幣585765元,限判決生效後十日內付清;
三、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x職業技術學校,應書麵向原告人公開道歉,並賠償原告人經濟損失及精神撫慰金合計400000元,限判決生效後十日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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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中的鬱結、悲憤之氣發泄後,老劉緊緊地握著李超的手,默默地流淚,感動得連話都說不出來。李超連忙勸慰老劉,要節哀,人死不能複生,要向前看。
死者的其餘家屬也一個個淚流滿麵,連連對李超表示感謝,“李律師,要是沒有你,孩子就死得不明不白,連賠償都難拿到,你真是我們家的大恩人啊!”
“李律師,你幫助菲亞討迴公道,真是好律師!”
“李律師,感激地話不多說了,以後您有啥吩咐,我們豁出去幫您辦好,這樣都不足以表達感激之情。”……
就連辯護人張梁翰在宣判之後,也走到李超麵前,伸出手來,笑著讚道:“李超律師,年紀輕輕就表現傑出。各個觀點運用自如,辯論技巧也層出不窮,以後多多交流。”
李超握住張梁翰的手,微微一笑,謙虛地道:“張律師才不愧是大律師,論點犀利奏效,辯論辛辣有針對性,我應該多向你學習。”
張梁翰很欣賞李超這不驕不躁地姿態,笑著約定以後多聯係溝通交流。
與死者家屬的激動、欣慰不同,黃藝鋒一聽到宣判結果,就恐懼得癱倒在地,被兩個執勤法警拖著押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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