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李超的身上。
老劉霍地一下抬起了頭,炯炯有神地盯著李超,那目光中飽含著希望與期待。迷茫的死者家屬也振作起精神,激動地看著李超,他們實在難以接受劉菲亞是墜亡這一驚天逆轉。
黃藝鋒嘴角的微笑凝固了,不安地偷看著李超。黃藝鋒的親屬收起了歡唿雀躍的笑容,轉上呈現驚訝、忐忑之色。
辯護人張梁翰的臉色也變得凝重起來。之前利用非法證據排除原則已經排除了黃藝鋒的有罪口供,又通過質詢證人推翻了那些間接證據。
直接的有罪證據被排除,側麵證明黃藝鋒有罪的間接證據被推翻,控方證據鏈條破裂,正形勢大好之際,猛然間李超竟然提出新證據。
這不能忍,張梁翰當即大聲抗議,“反對,強烈反對,刑事案件應該在偵查階段就要收集好相關證據。我方請求法庭不予接受訴訟代理人提交的證據。”
李超當即毫不客氣地駁斥道:“辯護人,我要提醒你學習下《華夏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規定,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我作為訴訟代理人在法庭調查階段提出新證據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法官點點頭道,“準予訴訟代理人提交新物證。”
張梁翰不甘地撇了撇嘴,變數來了。黃藝鋒的心劇烈不安地跳動。
李超先謝謝法官,再冷冷地掃視了黃藝鋒一眼,痛心地道:“庭審之前,我本不想提交這份物證,因為這份物證涉及到死者及其親屬的人格尊嚴。我不想死者去世之後,都讓他人再次感受到她死前所受的踐踏,讓她死後受到第二次傷害。”
“被告人一味狡辯,毫不悔罪,為了維護公平正義,為了給死者一個公義,無奈之下特向法庭提交這組物證。”
李超拿出一份玻璃盒子來,盒子裏麵封閉著一件襠部撐開的黑色絲*襪。
李超舉起玻璃盒子,對著合議庭成員展示,“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這件黑絲*襪是事發當晚死者所穿。”
說著,李超另一手拿出一份勘驗報告,揚了揚說道:“經過勘驗,在這件黑*色絲襪的襠部上麵有被告人黃藝鋒的手印、指紋。”
李超冷冷地看著黃藝鋒,厲聲道:“也就是說被告人的手在事發當晚觸碰到死者隱私部位,行侵*犯之事。”
“絲*襪上的被告人手印,直接證明當晚其對死者曾實施過侵*犯行為!”
老劉忍不住淚流滿麵,撕心裂肺地嚎了聲,“我可憐的女兒啊!”
死者的親屬都一臉怒容地瞪著黃藝鋒,有幾個女家屬忍不住掉了眼淚。
竊喜的被告人家屬傻眼了,這麽強有力地證據擺在麵前如何狡辯。
黃藝鋒怨毒地瞥了李超幾眼,臉上喜色蕩然無存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恐懼。
張梁翰也無奈地歎了一口氣,接到這個案子,他反複琢磨,抓住了公安局朱隊長曾經對黃藝鋒動過手這一個突破點,精心設計了辯護策略。
以非法證據排除原則入手,排除掉黃藝鋒的有罪供述。剩下的證據都是間接證據,張梁翰巧妙運用各種詢問技巧,或者推翻證據,或者將證明內容轉化為對黃藝鋒有利。
本來一切盡在掌握中,眼看就要成功了,卻不想李超竟然拿出了直接證據,有力地證明黃藝鋒實施了犯罪行為。
張梁翰不由得對李超刮目相看,這個年輕人從業時間短,但庭審辯論和駕馭能力超強。
“被告人對訴訟代理人新提交的物證進行質證。”
張梁翰隻能空泛地答道:“這份證據,隻能證明被告人與死者在當晚有過身體接觸,並不能證明被告人就是實施犯*罪,更不能證明劉菲亞的墜亡是被告人犯罪行為引起的。”
這樣空洞的辯白沒有任何說服力。
“被告人本人對此份證據有什麽要說的嗎?”
黃藝鋒激動地抬起頭,大聲地胡攪蠻纏,“我沒有對劉菲亞做過啥,我隻是喝多了酒,不小心手滑,喝酒嘛,難免有觸摸,這隻是湊巧而已,不能證明任何問題。”
“嗡”的一聲,旁聽的人炸了鍋,還有這麽無恥的人啊。都摸到人家女孩的私*處了,還說是手滑。這是欺負大家的智商了。
李超當即嚴厲駁斥道:“湊巧叫女孩去喝酒,湊巧女孩喝醉了,湊巧你去扶女孩,湊巧女孩抓掉你的紐扣,湊巧你不小心手滑,湊巧就滑到女孩最隱秘的地方。世上哪有這麽多湊巧,所有的湊巧都是你用來掩蓋自己的罪行。絲*襪上的手印,清楚地告訴世人是你對女孩實施了犯罪!”
老劉也是激動地連連點頭,流著淚指著黃藝鋒鼻子罵道:“臭不要臉的畜生,手滑?你當我們是白癡啊!我恨不得剁了你這個禽*獸的手和下麵。”
“肅靜!肅靜!”
法官維持好秩序,庭審繼續,辯護人頓時失掉了火力,沒了之前顧盼自雄地味道。
張梁翰雖然憑借著驗傷報告、醫學證明,證明被告人的腿砸傷過,公安機關在偵查時存在刑訊逼供行為,排除了黃藝鋒的有罪供述。
不過雖然黃藝鋒的供述沒有證明效力,但張梁翰無力推翻李超提供的物證,那麽就不能為黃藝鋒開脫。
在辯論階段,張梁翰始終無法推翻李超對黃藝鋒的有罪指控。不過老練的張梁翰又拿出一個新觀點來幫助黃藝鋒減輕處罰。
張梁翰大聲地發表意見:“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作為被告人的辯護人,特發表如下辯論意見:一、被告人沒有實施犯罪行為……二、即使被告人強*奸罪名成立,那也是強*奸中止。”
“劉菲亞作為一個嬌弱的少女,已經酒醉。被告人作為一個強壯的中年男人,如果執意要實施強*奸行為,劉菲亞根本不能抵擋。被告人有強&奸的能力,但並沒有繼續實施強*奸行為,因此假設被告人犯罪成立,也應認定為犯罪中止。”
“按照《華夏國刑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為此,被告人即使強*奸罪名成立,也應減輕處罰,最多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張梁翰說完,瞧了李超一眼,這場官司他和李超辯論出了真章。他很期待李超會如何迴應。
老劉霍地一下抬起了頭,炯炯有神地盯著李超,那目光中飽含著希望與期待。迷茫的死者家屬也振作起精神,激動地看著李超,他們實在難以接受劉菲亞是墜亡這一驚天逆轉。
黃藝鋒嘴角的微笑凝固了,不安地偷看著李超。黃藝鋒的親屬收起了歡唿雀躍的笑容,轉上呈現驚訝、忐忑之色。
辯護人張梁翰的臉色也變得凝重起來。之前利用非法證據排除原則已經排除了黃藝鋒的有罪口供,又通過質詢證人推翻了那些間接證據。
直接的有罪證據被排除,側麵證明黃藝鋒有罪的間接證據被推翻,控方證據鏈條破裂,正形勢大好之際,猛然間李超竟然提出新證據。
這不能忍,張梁翰當即大聲抗議,“反對,強烈反對,刑事案件應該在偵查階段就要收集好相關證據。我方請求法庭不予接受訴訟代理人提交的證據。”
李超當即毫不客氣地駁斥道:“辯護人,我要提醒你學習下《華夏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規定,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我作為訴訟代理人在法庭調查階段提出新證據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法官點點頭道,“準予訴訟代理人提交新物證。”
張梁翰不甘地撇了撇嘴,變數來了。黃藝鋒的心劇烈不安地跳動。
李超先謝謝法官,再冷冷地掃視了黃藝鋒一眼,痛心地道:“庭審之前,我本不想提交這份物證,因為這份物證涉及到死者及其親屬的人格尊嚴。我不想死者去世之後,都讓他人再次感受到她死前所受的踐踏,讓她死後受到第二次傷害。”
“被告人一味狡辯,毫不悔罪,為了維護公平正義,為了給死者一個公義,無奈之下特向法庭提交這組物證。”
李超拿出一份玻璃盒子來,盒子裏麵封閉著一件襠部撐開的黑色絲*襪。
李超舉起玻璃盒子,對著合議庭成員展示,“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這件黑絲*襪是事發當晚死者所穿。”
說著,李超另一手拿出一份勘驗報告,揚了揚說道:“經過勘驗,在這件黑*色絲襪的襠部上麵有被告人黃藝鋒的手印、指紋。”
李超冷冷地看著黃藝鋒,厲聲道:“也就是說被告人的手在事發當晚觸碰到死者隱私部位,行侵*犯之事。”
“絲*襪上的被告人手印,直接證明當晚其對死者曾實施過侵*犯行為!”
老劉忍不住淚流滿麵,撕心裂肺地嚎了聲,“我可憐的女兒啊!”
死者的親屬都一臉怒容地瞪著黃藝鋒,有幾個女家屬忍不住掉了眼淚。
竊喜的被告人家屬傻眼了,這麽強有力地證據擺在麵前如何狡辯。
黃藝鋒怨毒地瞥了李超幾眼,臉上喜色蕩然無存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恐懼。
張梁翰也無奈地歎了一口氣,接到這個案子,他反複琢磨,抓住了公安局朱隊長曾經對黃藝鋒動過手這一個突破點,精心設計了辯護策略。
以非法證據排除原則入手,排除掉黃藝鋒的有罪供述。剩下的證據都是間接證據,張梁翰巧妙運用各種詢問技巧,或者推翻證據,或者將證明內容轉化為對黃藝鋒有利。
本來一切盡在掌握中,眼看就要成功了,卻不想李超竟然拿出了直接證據,有力地證明黃藝鋒實施了犯罪行為。
張梁翰不由得對李超刮目相看,這個年輕人從業時間短,但庭審辯論和駕馭能力超強。
“被告人對訴訟代理人新提交的物證進行質證。”
張梁翰隻能空泛地答道:“這份證據,隻能證明被告人與死者在當晚有過身體接觸,並不能證明被告人就是實施犯*罪,更不能證明劉菲亞的墜亡是被告人犯罪行為引起的。”
這樣空洞的辯白沒有任何說服力。
“被告人本人對此份證據有什麽要說的嗎?”
黃藝鋒激動地抬起頭,大聲地胡攪蠻纏,“我沒有對劉菲亞做過啥,我隻是喝多了酒,不小心手滑,喝酒嘛,難免有觸摸,這隻是湊巧而已,不能證明任何問題。”
“嗡”的一聲,旁聽的人炸了鍋,還有這麽無恥的人啊。都摸到人家女孩的私*處了,還說是手滑。這是欺負大家的智商了。
李超當即嚴厲駁斥道:“湊巧叫女孩去喝酒,湊巧女孩喝醉了,湊巧你去扶女孩,湊巧女孩抓掉你的紐扣,湊巧你不小心手滑,湊巧就滑到女孩最隱秘的地方。世上哪有這麽多湊巧,所有的湊巧都是你用來掩蓋自己的罪行。絲*襪上的手印,清楚地告訴世人是你對女孩實施了犯罪!”
老劉也是激動地連連點頭,流著淚指著黃藝鋒鼻子罵道:“臭不要臉的畜生,手滑?你當我們是白癡啊!我恨不得剁了你這個禽*獸的手和下麵。”
“肅靜!肅靜!”
法官維持好秩序,庭審繼續,辯護人頓時失掉了火力,沒了之前顧盼自雄地味道。
張梁翰雖然憑借著驗傷報告、醫學證明,證明被告人的腿砸傷過,公安機關在偵查時存在刑訊逼供行為,排除了黃藝鋒的有罪供述。
不過雖然黃藝鋒的供述沒有證明效力,但張梁翰無力推翻李超提供的物證,那麽就不能為黃藝鋒開脫。
在辯論階段,張梁翰始終無法推翻李超對黃藝鋒的有罪指控。不過老練的張梁翰又拿出一個新觀點來幫助黃藝鋒減輕處罰。
張梁翰大聲地發表意見:“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作為被告人的辯護人,特發表如下辯論意見:一、被告人沒有實施犯罪行為……二、即使被告人強*奸罪名成立,那也是強*奸中止。”
“劉菲亞作為一個嬌弱的少女,已經酒醉。被告人作為一個強壯的中年男人,如果執意要實施強*奸行為,劉菲亞根本不能抵擋。被告人有強&奸的能力,但並沒有繼續實施強*奸行為,因此假設被告人犯罪成立,也應認定為犯罪中止。”
“按照《華夏國刑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為此,被告人即使強*奸罪名成立,也應減輕處罰,最多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張梁翰說完,瞧了李超一眼,這場官司他和李超辯論出了真章。他很期待李超會如何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