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1月20日,國民政府軍委會明令嘉獎抗戰犧牲的郝夢齡軍長、佟麟閣副軍長,並撤職查辦、槍決處死41名作戰不力的旅長以上將領,給予保存實力、怠於作戰的軍官極大震懾,前方士氣為之一振。


    1月21日,高級軍事法庭對韓複榘進行秘密審判。何應欽任審判長、鹿鍾麟、何成濬是審判官,賈煥臣為軍法官。韓複榘被帶上法庭。


    何應欽問韓:“你不遵命令,擅自撤退,在山東強索民捐,侵吞公款,搜繳民槍,強迫魯民購買**,這些罪行已經查實,你有何話可以申辯?”韓複榘冷笑無言。


    鹿鍾麟又問韓:“你有什麽話說?”韓複榘不理睬。


    何應欽見韓如此驕橫,怒聲道:“把犯人韓複榘壓下去!”


    韓複榘被兩名憲兵帶走。


    1月24日7時,韓複榘在囚室內正寫家書。


    看守進來說:“何審判長找你談話,跟我走吧。”


    韓複榘以為事情有了轉機,心中暗喜。他走到樓梯半腰,猛然發現院子裏布滿了荷槍實彈的憲兵和哨兵,他立刻感到氣氛不對,眉頭一皺說:“唔,我腳上的鞋小,有些擠腳,我迴去換雙鞋再來。”


    韓複榘剛轉身邁出一步,站在樓梯邊上的那個看守,掏出手槍朝他的頭部“砰砰”兩槍。


    韓複榘氣哼哼地說:“你!……”話沒說完,一排子彈射來,他倒在樓梯上。


    韓複榘頭部中兩彈,身上中五彈,躺在血泊中。時年48歲。


    十分鍾後,蔣介石聞報隻說了一句話:“他是二級上將,不應打他的頭部嘛。”


    第二天《中央日報》發表了這個消息,全國為之震驚。這對那些消極避戰的國民黨將領來說,確是一個警告,確使抗日陣營中精神為之一振。


    1月28日,《新聞報》評論說:“中國自抗戰以來,死法雖然不同,我國已死了不少抗日將領,趙登禹、佟麟閣、郝夢齡之死,人人為之掉淚,朱耀華之死,尚有人為之惋惜,李服膺之死,亦尚有人為之代抱不平,隻有‘青天草包’韓複榘之死,都認為是罪有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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