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話一出,滿庭嘩然。
坐在被告席上的馮祥也很是激動,漲紅著眼睛,怒吼道:“原來是你!是你害的我!”
“肅靜!”法官肅聲道。
萬超沒有立刻迴答,隻是死死盯著程紹仲,放在雙膝上的手緊握成拳,指節慘白。
程紹仲依舊保持方才的姿勢,但聲音已經放輕緩:“證人,我說的是否是事實。”
萬超卻一改方才的慌亂恐懼,還輕提了一下嘴角,答道:“這都是猜測,你沒有證據。我沒有做過這些,我是清白的。”
能說出這些話,表明對方有足夠強大的抗壓能力,程紹仲也緩緩直起身,凝目看向眼前這個僅僅才剛成年的尚不足稱為男人的在校學生。
過了會兒,他才重新開口,語氣低緩卻冷冽:“被害人在遇襲的時候,並沒有激烈地反抗。嫌疑人一個酒醉的人,卻輕而易舉地將其殺害。據嫌疑人迴憶,當時他迴到寢室時,被害人正躺在床上,似在熟睡,但等他砍下第一刀後,被害人卻還是沒有反應。這顯然不符合常理。於是在取證的時候,我們將被害人專用的飲用水帶去專業機構檢驗,發現裏麵有安定成分。而購買此類藥物的人,不是嫌疑人,也不是被害人。距離學校500米遠的藥店,有清晰的錄像,上麵記錄著一張並不陌生的臉。”
藥店的錄像被呈上庭,還沒等播放,萬超已經先行說道:“就算藥是我買的,那又怎麽樣,我自己吃還不成嗎?”
程紹仲的眼裏閃過一絲光亮,他微微一笑,說:“在被害人飲水瓶的瓶口,檢測出了殘留的安定藥粉,除此之外,還有一枚不完整的指紋。”
萬超不再說話了,而他緊握的拳頭早已伸開,隻剩兩根手指摩挲在一起。
“國家鑒定機構已經更新了技術,即便指紋不完整,也能順利做出比對。證人,你的指紋我們早已經提取到,想知道最後比對的結果嗎?”
萬超的眼裏都是慘淡的灰敗,他慢慢躬下身,雙手抱頭,揪緊自己的頭發,嘴裏還在喃喃自語著:“怎麽會這樣……不可能的……”
隨後,他交待了整件事情的經過。
原來,早在入學之初,萬超跟被害人陳金走的很近,當時萬超有個在高中談了兩年的女朋友,也在南城上大學,有空當然經常來找男朋友玩。
萬超的女朋友長得不錯,一來二去的,也入了陳金的眼。
陳金的家裏是做生意的,有錢,這個年齡段的女孩通常禁不住誘惑,萬超的女朋友最終還是選擇離開了窮小子男友,轉身進了陳金的圈子。
當時萬超就已經心生怨恨,可陳金非但沒有因此懷著愧疚,反而是時不時地在他麵前秀恩愛,大談跟那女孩的親密事。
真正讓萬超起了殺心,是那一迴,陳金徹夜未歸,第二天迴到寢室,趁著馮祥不在,他摟著萬超的肩膀,不無得意和傲慢地說:“知道嗎,昨晚小青被我開了苞,哥們兒幹了她四次,讓她叫床聲都啞了,早晨站都站不穩。嘖嘖,我隻是沒想到,她居然還是個雛兒。怎麽,跟她在一塊那麽久,居然能忍著不碰,是不是男人啊?”
萬超沒有迴答,但自那開始,他對陳金,恨不能殺之而後快。
隻不過他是個聰明人,知道殺人會判刑,他不能親自動手。
於是他盯上了同寢室的馮祥,後者跟陳金的性格矛盾激烈,如果能讓馮祥代手殺了陳金,那肯定不會有人懷疑到他頭上。
他做了詳細周密的計劃,並且事先進行了相關的演練,終於在國慶假期迴去後的第二天,他決定將計劃付諸實踐。
一切也如他預想的那般順利進行著,尾隨著馮祥迴到校園,在暗處等待了許久,知道陳金確定死透後,他才帶著快意離開,去到娛樂場玩了整夜,並在第二天清晨若無其事地迴到了學校。
真相大白,水落石出。
在場的媒體迅速將案件的詳情寫成報道,不出一天的時間就口耳相傳到了社會的每個角落。
先前因為馮祥的罪行而義憤填膺的人們,頓時因此轉移了怒火,幾乎將所有的憤怒都發泄在萬超的身上。
最後法官宣判,馮祥因為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而萬超同樣因為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當時轟動一時的校園兇殺案以萬超年邁的老父親哭倒在鏡頭前,跪著懇求,說他兒子不是殺人犯而告終。
程紹仲也因此聲名大噪,在之後的時間裏,平步青雲,迅速成為律界的明星律師,名利雙收。
許多年前的這場案件,也成為經典案例,在法學院授課時經常被拿出來討論。
隻不過,時至今日,它卻成為一把利劍,插在了原本就腹背受敵的程紹仲身上。
當年的嫌疑人之一萬超幾年前已經出獄,在那場兇殺案過去整整過去十三年後,他發出聲明,說當年他是被人脅迫認的罪,而脅迫他的人,就是那個姓程的律師。他還說,當年證明他犯罪的證據都是偽造的,都是為了陷害他,才製造出的陷阱。
這件事經過媒體的發酵後迅速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焦點,加上程紹仲先前已經訴訟纏身,於是便有個別媒體大肆渲染報道,將類似“吃人血的律師,知法枉法的訟棍”的名號冠在他的頭上。
不知道內情的人最容易被煽動,檢察機關本來對此案件是低調處理,但因為輿論壓迫,很快發出通報,說會秉公依法調查,還當事人及公眾一個公正的結果。
就在鬧得滿城風雨之際,沈瑟想辦法見到了已經被移送至檢察院的程紹仲。
而見麵的第一句話,她隻問他:“當年那個案子,你到底有沒有威脅嫌疑人,偽造證據?”
坐在被告席上的馮祥也很是激動,漲紅著眼睛,怒吼道:“原來是你!是你害的我!”
“肅靜!”法官肅聲道。
萬超沒有立刻迴答,隻是死死盯著程紹仲,放在雙膝上的手緊握成拳,指節慘白。
程紹仲依舊保持方才的姿勢,但聲音已經放輕緩:“證人,我說的是否是事實。”
萬超卻一改方才的慌亂恐懼,還輕提了一下嘴角,答道:“這都是猜測,你沒有證據。我沒有做過這些,我是清白的。”
能說出這些話,表明對方有足夠強大的抗壓能力,程紹仲也緩緩直起身,凝目看向眼前這個僅僅才剛成年的尚不足稱為男人的在校學生。
過了會兒,他才重新開口,語氣低緩卻冷冽:“被害人在遇襲的時候,並沒有激烈地反抗。嫌疑人一個酒醉的人,卻輕而易舉地將其殺害。據嫌疑人迴憶,當時他迴到寢室時,被害人正躺在床上,似在熟睡,但等他砍下第一刀後,被害人卻還是沒有反應。這顯然不符合常理。於是在取證的時候,我們將被害人專用的飲用水帶去專業機構檢驗,發現裏麵有安定成分。而購買此類藥物的人,不是嫌疑人,也不是被害人。距離學校500米遠的藥店,有清晰的錄像,上麵記錄著一張並不陌生的臉。”
藥店的錄像被呈上庭,還沒等播放,萬超已經先行說道:“就算藥是我買的,那又怎麽樣,我自己吃還不成嗎?”
程紹仲的眼裏閃過一絲光亮,他微微一笑,說:“在被害人飲水瓶的瓶口,檢測出了殘留的安定藥粉,除此之外,還有一枚不完整的指紋。”
萬超不再說話了,而他緊握的拳頭早已伸開,隻剩兩根手指摩挲在一起。
“國家鑒定機構已經更新了技術,即便指紋不完整,也能順利做出比對。證人,你的指紋我們早已經提取到,想知道最後比對的結果嗎?”
萬超的眼裏都是慘淡的灰敗,他慢慢躬下身,雙手抱頭,揪緊自己的頭發,嘴裏還在喃喃自語著:“怎麽會這樣……不可能的……”
隨後,他交待了整件事情的經過。
原來,早在入學之初,萬超跟被害人陳金走的很近,當時萬超有個在高中談了兩年的女朋友,也在南城上大學,有空當然經常來找男朋友玩。
萬超的女朋友長得不錯,一來二去的,也入了陳金的眼。
陳金的家裏是做生意的,有錢,這個年齡段的女孩通常禁不住誘惑,萬超的女朋友最終還是選擇離開了窮小子男友,轉身進了陳金的圈子。
當時萬超就已經心生怨恨,可陳金非但沒有因此懷著愧疚,反而是時不時地在他麵前秀恩愛,大談跟那女孩的親密事。
真正讓萬超起了殺心,是那一迴,陳金徹夜未歸,第二天迴到寢室,趁著馮祥不在,他摟著萬超的肩膀,不無得意和傲慢地說:“知道嗎,昨晚小青被我開了苞,哥們兒幹了她四次,讓她叫床聲都啞了,早晨站都站不穩。嘖嘖,我隻是沒想到,她居然還是個雛兒。怎麽,跟她在一塊那麽久,居然能忍著不碰,是不是男人啊?”
萬超沒有迴答,但自那開始,他對陳金,恨不能殺之而後快。
隻不過他是個聰明人,知道殺人會判刑,他不能親自動手。
於是他盯上了同寢室的馮祥,後者跟陳金的性格矛盾激烈,如果能讓馮祥代手殺了陳金,那肯定不會有人懷疑到他頭上。
他做了詳細周密的計劃,並且事先進行了相關的演練,終於在國慶假期迴去後的第二天,他決定將計劃付諸實踐。
一切也如他預想的那般順利進行著,尾隨著馮祥迴到校園,在暗處等待了許久,知道陳金確定死透後,他才帶著快意離開,去到娛樂場玩了整夜,並在第二天清晨若無其事地迴到了學校。
真相大白,水落石出。
在場的媒體迅速將案件的詳情寫成報道,不出一天的時間就口耳相傳到了社會的每個角落。
先前因為馮祥的罪行而義憤填膺的人們,頓時因此轉移了怒火,幾乎將所有的憤怒都發泄在萬超的身上。
最後法官宣判,馮祥因為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而萬超同樣因為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當時轟動一時的校園兇殺案以萬超年邁的老父親哭倒在鏡頭前,跪著懇求,說他兒子不是殺人犯而告終。
程紹仲也因此聲名大噪,在之後的時間裏,平步青雲,迅速成為律界的明星律師,名利雙收。
許多年前的這場案件,也成為經典案例,在法學院授課時經常被拿出來討論。
隻不過,時至今日,它卻成為一把利劍,插在了原本就腹背受敵的程紹仲身上。
當年的嫌疑人之一萬超幾年前已經出獄,在那場兇殺案過去整整過去十三年後,他發出聲明,說當年他是被人脅迫認的罪,而脅迫他的人,就是那個姓程的律師。他還說,當年證明他犯罪的證據都是偽造的,都是為了陷害他,才製造出的陷阱。
這件事經過媒體的發酵後迅速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焦點,加上程紹仲先前已經訴訟纏身,於是便有個別媒體大肆渲染報道,將類似“吃人血的律師,知法枉法的訟棍”的名號冠在他的頭上。
不知道內情的人最容易被煽動,檢察機關本來對此案件是低調處理,但因為輿論壓迫,很快發出通報,說會秉公依法調查,還當事人及公眾一個公正的結果。
就在鬧得滿城風雨之際,沈瑟想辦法見到了已經被移送至檢察院的程紹仲。
而見麵的第一句話,她隻問他:“當年那個案子,你到底有沒有威脅嫌疑人,偽造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