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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這些是外交司的事情,理藩司原本也是理藩院。
但和英國一戰後,國內的民生出現問題。使得大明,不得不暫時停下擴張的腳步。南洋在英國全麵退出後,也沒有西方勢力。這讓南洋的的局勢,沒有先前那樣緊迫。
所以很長一段日子,大明都不會動大的戰事。和這些藩國,也是和平為主。那麽處理好與各藩國的關係,就顯得尤為重要了。隻是他們不是和大明平起平坐的國家,因此交往起來,和其它國家有很大的不同。
便將理藩院獨立出來,自成一體。和外交司,剛好同級。這也凸顯出了大明對藩國關係的重視。
也是之前大明的藩國不多,且大明的目標,又是將所有靠近大明的國家一網打盡。使得南洋的勃泥、蘇碌、蘭芳等國,相繼被滅。讓起初臣服於大明的屬國,都跟著起了警惕之意。
暹羅倒向英國,也和大明吞並南洋婆羅洲與菲律賓有莫大的關係。
因此說起來,該低調的時候還是要低調!
當然,大明拒絕軍事協議,很大的原因,就是緬甸。因為南洋沒有西方勢力後,大明最主要的威脅,基本不存在。可能以清國的體量,算得上旗鼓相當的對手。
但在大明眼裏,清國已是日暮之象。雖說6上可能有些麻煩,但海上,大明卻是不怕的。而大明又是以海為先,所以清國,還算不得威脅。
那麽和希臘羅簽訂軍事協議,就不符合大明的利益。
畢竟暹羅最直接的威脅,就是西邊的緬甸。要防備的,自然也是緬甸了。但大明的藩屬國,也包括緬甸。近些年,緬甸又一直以大明為馬是瞻。在商貿等方麵,讓大明收獲頗豐。
所以不看功勞看苦勞!大明也不能一味的照顧暹羅的利益,而忽略了緬甸的訴求。尤其是這次和平談判,從始至終,緬甸都持反對意見。駐緬大使,還連連被緬王孟雲詰問。
這讓大明不好過於逼迫,便見好就收,不再刺激緬甸。
說到底,大明還需要緬甸與暹羅相互敵視,戰火連綿。因為民不聊生的中南半島,永遠比安靜祥和的中南半島要好。不說暹緬兩國的人口,會因此銳減。就說兩國國力,也會跟著大衰。
這既方便了大明日後大肆移入漢人,也為大明未來吞並暹緬的軍事行動,提供了很多便利。畢竟暹緬兩國的人口,占了中南半島總人口的很大比例。
遷移起來,少不得費心費力。此時多死一點,大明清理起來,也省心省力。何況借刀殺人,還讓大明少了一生腥。加了暹緬的封建政權,失去民心。
等亂象迭起,內戰不停。大明入駐暹緬的時機,也就要成熟了。這是一個長遠的計劃,也是大明對滅亡暹緬的一個備選方案之一。雖然沒有信心會成功,但該執行的還是會執行。也是這和其它方案,並不衝突。
就是不可能成為滅亡暹緬的主因,也會成為一個很重要的誘因素。隻要有這一點,就已經足夠了。
算起來,這就像一本萬利的買賣。不管哪個方案會成功,其它方案,都會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且隻要暹緬永不和解,大明就一直能保持然的地位,兩邊通吃。一二十年或許不能保證,但三五年,卻是可以的。大明也會趁這段時間,將國力推上更高一層樓。
所以當下不能厚此薄彼,做得太過顯而易見。
就這樣,在一片友好的氣氛中,大明與暹羅共同表了和平宣揚。主要是介紹明暹和約的內容,以及祝願兩國關係越來越好雲雲。同時兩國互派大使,恢複正常的外交關係。本來四麵楚歌的暹羅,繼東邊危險解除後,又少了南邊的威脅。
之前滅國的嚴峻形勢,也一下子緩和了不少。
緬甸見此,也急了。便想快刀斬亂麻,單獨和暹羅方麵,解決暹緬的戰事。
但在這之前,夏冰司長,卻突然找上緬甸使者。也不知道說了什麽,緬甸方麵,主動停止了和暹羅的談判。再過不久,緬甸使者,就帶著數十人的談判隊伍,乘船返迴緬甸。
一直駐紮在暹羅北部、中部的緬軍,也在數天後,不斷調兵遣將,探查大城周邊。看樣子,好像有進一步進攻的打算。
還在霧裏看花,弄不清狀況的暹羅,也不敢耽擱。一邊派人去緬甸接觸,一邊將東麵與南麵的兵力收縮,應對南下的緬軍。大有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意向。
而這時候,明緬也共同公布了一個租借協議。
主要是緬甸將仰光城以南二十裏地,租借給大明。期限是二十年,租借費兩百五十萬華元。規定了租借區隻能用於商業用途,不能停靠軍艦,不能修建任何軍事設施,也不能駐軍。
和暹羅的租借區相比,受到的限製更多。
行政方麵,則大同小異。通行大明律法,實行大明的管理體製,也都是必備條件。
有越南、暹羅的租借區在前,這仰光租借協議,也就見怪不怪。所以公布出來,並沒受到很大的重視。可能在各國官方眼裏,緬甸也是承受不了大明的壓力,所以設立租借區,加深明緬關係。
真臘、萬象等國,就緊隨其後,主動和大明,討論租借區一事。
但少有人知道的是,緬甸受到了大明的壓力,並不占主要因素。更多的,是為了一份極具軍事價值的售賣合同以及一個承諾。那就是大明每年,會向緬甸出口一定量的火器,單價則是原來的百分之八十。一些止血藥、繃帶,也在售賣的和約內。
軍艦,也和暹羅一樣,不多不少,兩艘剛好。反正賣了暹羅也是賣,賣了緬甸還是買。停在港口,時間久了,修複也沒了價值。何不趁著還有些用處,拿出去換點錢財。
也算是物盡其用了!
免得隻賣暹羅,引起緬甸警惕。
這售賣合同,是明緬的秘密協議。所以短時間內,並沒公布於眾。
至於承諾,則是大明答應。會在接下來的暹緬戰事中,兩不相幫。為了讓其安心,售賣合同,就是最大的定心丸。仰光租借案,則是緬甸投桃報李的產物。
本來這些是外交司的事情,理藩司原本也是理藩院。
但和英國一戰後,國內的民生出現問題。使得大明,不得不暫時停下擴張的腳步。南洋在英國全麵退出後,也沒有西方勢力。這讓南洋的的局勢,沒有先前那樣緊迫。
所以很長一段日子,大明都不會動大的戰事。和這些藩國,也是和平為主。那麽處理好與各藩國的關係,就顯得尤為重要了。隻是他們不是和大明平起平坐的國家,因此交往起來,和其它國家有很大的不同。
便將理藩院獨立出來,自成一體。和外交司,剛好同級。這也凸顯出了大明對藩國關係的重視。
也是之前大明的藩國不多,且大明的目標,又是將所有靠近大明的國家一網打盡。使得南洋的勃泥、蘇碌、蘭芳等國,相繼被滅。讓起初臣服於大明的屬國,都跟著起了警惕之意。
暹羅倒向英國,也和大明吞並南洋婆羅洲與菲律賓有莫大的關係。
因此說起來,該低調的時候還是要低調!
當然,大明拒絕軍事協議,很大的原因,就是緬甸。因為南洋沒有西方勢力後,大明最主要的威脅,基本不存在。可能以清國的體量,算得上旗鼓相當的對手。
但在大明眼裏,清國已是日暮之象。雖說6上可能有些麻煩,但海上,大明卻是不怕的。而大明又是以海為先,所以清國,還算不得威脅。
那麽和希臘羅簽訂軍事協議,就不符合大明的利益。
畢竟暹羅最直接的威脅,就是西邊的緬甸。要防備的,自然也是緬甸了。但大明的藩屬國,也包括緬甸。近些年,緬甸又一直以大明為馬是瞻。在商貿等方麵,讓大明收獲頗豐。
所以不看功勞看苦勞!大明也不能一味的照顧暹羅的利益,而忽略了緬甸的訴求。尤其是這次和平談判,從始至終,緬甸都持反對意見。駐緬大使,還連連被緬王孟雲詰問。
這讓大明不好過於逼迫,便見好就收,不再刺激緬甸。
說到底,大明還需要緬甸與暹羅相互敵視,戰火連綿。因為民不聊生的中南半島,永遠比安靜祥和的中南半島要好。不說暹緬兩國的人口,會因此銳減。就說兩國國力,也會跟著大衰。
這既方便了大明日後大肆移入漢人,也為大明未來吞並暹緬的軍事行動,提供了很多便利。畢竟暹緬兩國的人口,占了中南半島總人口的很大比例。
遷移起來,少不得費心費力。此時多死一點,大明清理起來,也省心省力。何況借刀殺人,還讓大明少了一生腥。加了暹緬的封建政權,失去民心。
等亂象迭起,內戰不停。大明入駐暹緬的時機,也就要成熟了。這是一個長遠的計劃,也是大明對滅亡暹緬的一個備選方案之一。雖然沒有信心會成功,但該執行的還是會執行。也是這和其它方案,並不衝突。
就是不可能成為滅亡暹緬的主因,也會成為一個很重要的誘因素。隻要有這一點,就已經足夠了。
算起來,這就像一本萬利的買賣。不管哪個方案會成功,其它方案,都會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且隻要暹緬永不和解,大明就一直能保持然的地位,兩邊通吃。一二十年或許不能保證,但三五年,卻是可以的。大明也會趁這段時間,將國力推上更高一層樓。
所以當下不能厚此薄彼,做得太過顯而易見。
就這樣,在一片友好的氣氛中,大明與暹羅共同表了和平宣揚。主要是介紹明暹和約的內容,以及祝願兩國關係越來越好雲雲。同時兩國互派大使,恢複正常的外交關係。本來四麵楚歌的暹羅,繼東邊危險解除後,又少了南邊的威脅。
之前滅國的嚴峻形勢,也一下子緩和了不少。
緬甸見此,也急了。便想快刀斬亂麻,單獨和暹羅方麵,解決暹緬的戰事。
但在這之前,夏冰司長,卻突然找上緬甸使者。也不知道說了什麽,緬甸方麵,主動停止了和暹羅的談判。再過不久,緬甸使者,就帶著數十人的談判隊伍,乘船返迴緬甸。
一直駐紮在暹羅北部、中部的緬軍,也在數天後,不斷調兵遣將,探查大城周邊。看樣子,好像有進一步進攻的打算。
還在霧裏看花,弄不清狀況的暹羅,也不敢耽擱。一邊派人去緬甸接觸,一邊將東麵與南麵的兵力收縮,應對南下的緬軍。大有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意向。
而這時候,明緬也共同公布了一個租借協議。
主要是緬甸將仰光城以南二十裏地,租借給大明。期限是二十年,租借費兩百五十萬華元。規定了租借區隻能用於商業用途,不能停靠軍艦,不能修建任何軍事設施,也不能駐軍。
和暹羅的租借區相比,受到的限製更多。
行政方麵,則大同小異。通行大明律法,實行大明的管理體製,也都是必備條件。
有越南、暹羅的租借區在前,這仰光租借協議,也就見怪不怪。所以公布出來,並沒受到很大的重視。可能在各國官方眼裏,緬甸也是承受不了大明的壓力,所以設立租借區,加深明緬關係。
真臘、萬象等國,就緊隨其後,主動和大明,討論租借區一事。
但少有人知道的是,緬甸受到了大明的壓力,並不占主要因素。更多的,是為了一份極具軍事價值的售賣合同以及一個承諾。那就是大明每年,會向緬甸出口一定量的火器,單價則是原來的百分之八十。一些止血藥、繃帶,也在售賣的和約內。
軍艦,也和暹羅一樣,不多不少,兩艘剛好。反正賣了暹羅也是賣,賣了緬甸還是買。停在港口,時間久了,修複也沒了價值。何不趁著還有些用處,拿出去換點錢財。
也算是物盡其用了!
免得隻賣暹羅,引起緬甸警惕。
這售賣合同,是明緬的秘密協議。所以短時間內,並沒公布於眾。
至於承諾,則是大明答應。會在接下來的暹緬戰事中,兩不相幫。為了讓其安心,售賣合同,就是最大的定心丸。仰光租借案,則是緬甸投桃報李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