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禧看著莫傅司離去的背影,忽然覺得那一直不可一世的男人的背影竟然帶著一種深秋的蕭瑟,尤其是他今日穿著一身白,愈發顯得冷清。她下意識地想跟上去。弗拉基米爾卻突然閃身攔住她,用流利的英語說道,“讓莫一個人待會兒吧。”

    溫禧腳步一窒,看著眼前難得正色的軍人。

    弗拉基米爾也正默默注視著莫傅司離去的身影,神色複雜。

    “你,認識他很久了嗎?”溫禧輕聲問道。

    弗拉基米爾閉了閉眼睛,“很久,我和莫九歲就認識了。”

    “快看,那個新來的小雜/種,聽說他的媽媽是個來聖彼得堡留學的東方女人。”

    一群金發碧瞳的純種男孩子勾肩搭背地走到單薄瘦削的混血男孩麵前,神態倨傲,“喂,小雜/種,這個學校可不是你這種下賤的東西該待的地方。”

    “滾迴你的老家去吧!”

    “支那豬玀!”

    那個亞裔混血孩子,突然揚起頭,冷冰冰地逐一打量這些鼻子上生著雀斑的男生,麵無表情地朝自己的座位上走去。

    有男生仗著個子高,伸手去拽他的衣領,卻被陰沉沉的男孩一拳猛搗向下巴,然後就聽見高個子男生捂住嘴巴殺豬似地嚎起來,吐出半顆帶血的門牙。

    被打落門牙的男生的父母前來興師問罪,也就是那一次弗拉基米爾見到了莫的母親,他從沒見過那麽美的女人,纖柔得像一株白色鬱金香。然而那麽文雅的女人卻像兇悍的母獅一樣將自己的孩子緊緊抱在懷裏,半點不肯退縮。

    後來事情也不知怎麽的就不了了之,但是卻有傳言說是因為那個漂亮的東方女人是個高級娼/妓,認識大人物。混血男孩的日子愈加難過起來,所有的侮辱和攻殲向冰雹一樣向他襲來,課間課後經常被群毆,然而隻要不打臉,他決不動手還擊,隻是一味承受。

    直到弗拉基米爾某一次在一條以髒亂著稱的街巷發現這個陰鬱的亞裔男孩可以輕易將七八個十四五歲的小痞子揍得滿臉青腫,再也控製不住地跑過去責問他:

    “在學校裏你為什麽不還手?”

    混血男孩隻是蹙眉撣了撣身上的塵土,將雪白的襯衣每一絲褶皺理好,抬腳就要離開。

    他那副講究的模樣一下子讓弗拉基米爾聯想到了他那個比聖誕畫冊上的仙女還要漂亮的娘,於是年幼的弗拉基米爾得意地歪嘴一笑,“我知道了,你是怕你媽媽擔心是不是?”

    男孩一下子停住了腳步,轉過臉,森冷地盯住他。

    弗拉基米爾想想那時的自己,都覺得好笑,完全是一根筋,就那樣冒冒失失地跑過去,一把抓住莫洛斯的手,“我叫弗拉基米爾,我會幫你的。”

    他至今都忘不了九歲的莫洛斯那種糾結的表情,死死盯住他的手,好像吃了一隻活蒼蠅,最後還是甩開他的手,臭著一張臉走了。

    後來的幾個月,憑著狗皮膏藥一樣的粘勁兒,弗拉基米爾成功地靠近了莫洛斯。

    “然後呢?”溫禧有些急不可耐地追問道。

    弗拉基米爾攤開雙手,“然後沒有了。”

    溫禧漂亮的柳眉蹙了起來。

    “莫將那些凡是欺負過他的學生逐一打折了胳膊敲斷了腿。”弗拉基米爾悠悠地啜吸了一口紅酒,神色邈遠。

    倒真是符合他睚眥必報的性格,溫禧控製不住地抿嘴一笑,大概連她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麽要笑。

    “打那之後,莫就和他的母親迴了中國,再迴來的時候,我們在莫斯科相遇,說來也好笑,我莫名其妙地成了瓦連金侯爵家的私生子,而他,也搖身一變成了費奧多羅夫大公的最小的兒子。最高貴的門楣裏的兩隻雜/種。”弗拉基米爾忽然瘋狂地大笑起來,笑得眼淚幾乎都流下來了。

    溫禧有些駭然地看著眼前的男人,她能體諒這種邊緣人的尷尬身份,卻無法想像混血的身份給他帶來如此大的陰影,她小心翼翼地問道,“弗拉基米爾少將,您不要緊吧?”

    弗拉基米爾擺擺手,神色一下子變得冷硬起來,“貴族家庭為了和平民階級劃清界限,所有藍血的小崽子都是不去私立學校上課的,而是由家庭教師在家裏教授各門學問的。我和莫從十二歲起就在各自的金籠子裏學習,彼此很少見麵。我上麵有四個哥哥,他上麵有六個,我不知道他那些年是怎麽熬下來的,我隻知道在瓦連金家族的那幾年,我沒法睡一個踏實覺,每日裏戰戰兢兢,時刻提防著來自於兄弟們的暗箭。也虧得我和莫廝混在一起,否則我大概早成了莫斯科河裏的孤魂野鬼了。”

    溫禧不知道該如何作答,隻能緩緩吐出一口濁氣,她望著窗外,胡桃木翠綠的葉子在夏日的風裏招搖,枝葉間偶爾還有鳥雀的尾翼滑過淩厲的弧線。

    “不要愛上我這樣的人,如果你不想死的話。”男子冷酷的話語依稀在耳,溫禧卻又是重重一歎,能收放自如的,那就不是愛了。

    她徐徐起了身,“我要去找他了。”

    “我和你一起,這裏是莫斯科有名的軍官俱樂部,不乏混賬兵痞,要是撞上你,簡直是天降的肥羊。”

    弗拉基米爾帶著溫禧出了俱樂部,日頭正好,一輪白太陽當空照射著,兩個人走在綠茸茸的土地上,不時四下張望著。然而觸目所及隻有衣衫不整的大兵,臂彎裏勾著身材豐腴的製服美女。

    弗拉基米爾忽然一拍腦門,“莫肯定去馬場了,跟我來。”說完便帶著溫禧一個拐彎,往茂密的胡桃林深處快步奔去。

    進了胡桃林深處溫禧才發現果然別有洞天,一道鐵絲網後麵便是將諾大的的跑馬場。隻是諾大的馬場此時卻隻有一人一馬。

    溫禧一眼就看見了高大神駿的花斑馬上坐著的莫傅司,他連韁繩也沒有拉,隻是靜靜地坐在馬鞍上,腳踩馬鐙,任由馬隨意溜達著。有風吹拂起馬的鬢毛,男子頭微微垂著,身上的白色衣衫隨著風而抖動,越發顯得清瘦。溫禧隻覺喉嚨裏莫名其妙的一哽,天地如此之大,眼睛裏卻隻有那樣一個人的身影。

    弗拉基米爾忽然撮唇打了個唿哨,原本一直悠閑自得的馬忽然揚起四蹄,撒歡兒似地奔跑起來。

    “你幹什麽!”溫禧情急之下脫口而出,卻忘記對方是不懂中文的。

    弗拉基米爾看出了她的緊張,不以為意地笑了笑,“別擔心,莫的騎術絕對一流,何況他騎的可是阿帕盧薩豹紋花馬,無論耐力、持久力和性情各方麵都是頂尖翹楚,全世界每年隻出三五匹,就莫這會兒騎的這匹就值30萬美金。”

    莫傅司騎坐在阿帕盧薩德背上,一手握著馬韁,一手拿著馬鞭,正在不斷加速,他整個人就像一道銀色的閃電,在廣闊的跑馬場恣情馳騁。

    “這樣才像散心嘛!”弗拉基米爾愉快地吹了一聲口哨,一把拉住溫禧的手,“走,我帶你去追你的情哥哥去!”

    溫禧怔愣地跟著弗拉基米爾跑著,眼睛卻依然牽掛著那一抹白色的身影。

    弗拉基米爾拖著溫禧去了馬廄,一個年紀大約四十來歲的棕膚色男人吃驚地望著弗拉基米爾,有些口吃地用英語喚道,“二老板?”

    溫禧狐疑地望了弗拉基米爾,卻見他早已經躥到一匹足有一米八左右的純黑馬麵前,親熱地蹭著馬的臉頰,嘴裏還在嘟噥著什麽。

    那馬倒是神色倨傲,臉歪在一邊,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還不耐地打著響鼻。弗拉基米爾忽然想起什麽似的,從褲兜裏摸出一塊鬆子糖來,剝掉糖紙,他得意洋洋地將鬆子糖走黑馬麵前晃了晃,“大衛,你吃不吃?鬆子糖哦,你最喜歡的。”

    黑馬頭微微一低,似乎很是不屑。但溫禧注意到它忽然側了側脖子,敏捷地從弗拉基米爾掌心裏將半透明的鬆子糖舔進了嘴裏,然後驕傲地甩了甩尾巴,依舊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

    溫禧看著這匹高大矯健的黑馬,忍不住笑起來,輕輕地說道,“真像。”

    弗拉基米爾一麵嫻熟地給馬上了籠頭、馬鞍和馬韁,一麵撇嘴道,“當然像,莫洛斯這家夥能養出什麽好鳥來?和它主人一個德性,死相!”

    黑馬大概也知道被詆毀了,對著弗拉基米爾重重打了個響鼻,弗拉基米爾頓時暴跳如雷,“喂,甩什麽鼻涕!”

    連馬倌都忍不住笑起來,磕巴道,“二老板…您…又不是…不知道…這匹純種…的…荷蘭…弗利斯蘭…冷血馬…脾氣大…得很。”

    盡管如此,弗拉基米爾還是一邊抹著俊臉一邊罵罵咧咧地牽著這匹神駿出了馬廄。

    “剛才我聽養馬人喊您——二老板?”溫禧試探性地問道。

    “嗯,這家馬場是莫和我兩個人投資開的,一般不對外開放,隻在賽季的時候出租賽場。”弗拉基米爾解釋道。

    “這樣不會入不敷出嗎?”

    弗拉基米爾已經踩著馬鐙利落地跨坐在馬背上,他有些好笑地望著溫禧,“你知道莫洛斯多有錢嗎?”

    溫禧知道自己大概問了個蠢問題,神態有些不自在起來。

    “先不說莫錢多到白養幾個這樣規模的馬場都養得起,就這匹弗利斯蘭冷血馬已經幫莫賺了好幾百萬美元了。”弗拉基米爾語氣相當雲淡風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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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章追情哥哥=3=

    本來昨天就更了,結果因為各種不滿意,還是把2000多字的感情戲刪掉重寫了。。。攤手。。。莫先生這個性子,實在是快熱不起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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