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車站,正好有一輛公交車進站,吳洋伸手去摸乘車卡,卻發現手機落在了家裏。都怪這個“比基尼”!讓我丟三落四的。他不得不快步返迴家裏。

    當他從家中出來,急急地往車站走時,卻突然發現前麵有一個似曾相識的背影:身高腿長,緊繃繃的臀部一扭一扭的,居然很像剛才“比基尼”。他下意識地朝樓上望了望,他忘了這裏根本是看不到的。

    吳洋快走幾步,想到前麵看看這個女子到底是不是“比基尼”,就在他差幾步快就要追上時,停在路旁的一輛寶馬轎車的門突然打開,女子轉身上了車。

    不知是因為“比基尼”太過性感,還是因為自己這半個多月獨守空房寂寞難耐,吳洋坐在車上,仍然無法忘掉那個讓他心蕩神搖的身影。

    以前不管見到多麽漂亮多麽迷人的女人,他向來是目不斜視,一貫自詡為柳家的後代。不是他不想,而是因為他不敢!林茜一看到他對別的女人行注目禮,不管眼前有人沒人,就在大街上扯著他的耳朵大聲嚷嚷。知道的是他多瞄了幾眼別的女人,不知道的還以為他耍流氓呢!

    現在好了,他想幹什麽都沒人管!哪怕是眼睛掉在了姑娘的乳房上,也沒人跟他嚷嚷了。

    想到林茜,吳洋的心裏就隱隱作痛。到現在他也沒想明白,林茜怎麽就舍得扔下他一個人走了呢?

    林茜是吳洋相識多年的女朋友。

    幾個月前的一個晚上,林茜說:“吳洋,咱們出國吧。趁著年輕,拚幾年房子車子都會有的,也許還能混個綠卡呢。”

    林茜是個不甘寂寞的人。看到人家有房有車,她就急得不得了。按說大學畢業兩年,有個穩定的工作,收入也說得過去,似乎該知足了,可她偏偏不!今天這個同事買了房子,明天那個同事買了車,都能在她心裏蕩起挺大的波瀾。

    吳洋把林茜摟在懷裏,說:“背井離鄉的幹嗎呀!現在也不是吃不上飯的年代,過幾年,別人有的我們一樣也會有。我還要和你製造個寶寶呢。去了美國,咱們寶寶要是變成藍眼睛的可怎辦啊!”

    “嗬!想得挺美。興許我還真給你製造個籃眼睛的。”林茜笑著說。

    “你敢!難道你想把我這個‘大前鋒’給廢了?”

    “大前鋒”是林茜給吳洋起的綽號,其中的含義隻有他們兩個人明白。林茜一般在心情特別高興,或是在床上興奮的時候才這樣叫他。

    吳洋想把手伸進林茜的內衣裏,林茜轉身躲開了。

    “你不想領教一下‘大前鋒’的威力?”

    林茜搖搖頭:“現在不想。”

    他知道,林茜可能是生氣了。

    吳洋從未想過去國外。出國高燒那迴兒,他正上高中,母親說要送他去澳大利亞留學,他說還是等讀完了大學,如果是那塊料,到時再去也不晚。

    按理說,林茜要去美國發展,吳洋理應義不容辭一同前往,誰讓他早把林茜當成了自己的另一半!人家夫唱婦隨,如今講創新——來個婦唱夫隨也未嚐不可。問題的關鍵是,他如果也像林茜是學程序設計的,去美國也許是個不錯的選擇。可他偏偏學的是室內設計,去了幹什麽呀?他的專業注定由於國情而一無用處,難道像他這樣一上進青年難道去端盤子涮碗?況且,當時他正在籌劃著自己的設計室呢。再說了,國內不是同樣有很多機會嗎?如今全世界的老外都一門心思變著法子來中國尋找商計呢!

    從那以後,林茜沒再提這茬兒。吳洋天真地以為她打消了念頭,不曾想,林茜早在偷偷地做著赴美的準備,他卻一直被蒙在鼓裏。

    兩個星期前,薛凱的公司開業,正好是個周六,吳洋打算和林茜一道出席,可林茜說公司有事。

    碰見了幾個同行,吳洋多喝了幾杯,直到淩晨才迴家。讓他頗感意外的是,林茜蜷縮在床上等他!

    吳洋噴著酒氣說:“你……你怎麽不睡啊?”

    “等你啊!這麽晚!”林茜接過了他的衣服,嗔怪道。

    “是等……‘大前鋒’吧!”

    “哼!‘大前鋒’說不定早變成了酒瘋了!”

    “不……不能!”

    “能不能,你說了不算!”林茜邊說邊為他脫掉了的衣服。

    不知是因為酒精的作用,還是林茜的刺激,他的下體異常亢奮,而身體的其他部位卻像灌了鉛一般沉重。那一夜林茜非常興奮,也非常溫柔,吳洋平時根本沒有得到的禮遇,那天晚上他全得到了。在吳洋的記憶中,他們已經好久沒有這樣瘋狂過,也沒有這樣盡情盡興過了。

    第二天,日上三竿,當吳洋從自以為是的幸福中醒來時,等待他的卻是一場噩夢!餐桌上除了林茜給他準備好的早飯,還有一張紙,寥寥數語:“洋:我去美國了。對不起!請多保重!”

    那一瞬間,這張小小的紙片猶如電光火石,一下子就讓吳洋迴到了史前時代——眼中空無一物、大腦空白一片。

    林茜走了,而且是悄無聲息地走了!僅僅留下了這二十幾個字!

    吳洋懵了!他根本不敢相信也不願相信這是真的!他拚命地撥打林茜的手機,但聽到的都是同一個聲音,她的手機關機!吳洋又給自己知道的幾個林茜的同事打電話,得到的迴答無一例外,他們都不清楚。他不得不相信林茜是真的離開了自己!

    第二天,林茜來電話說已經到了目的地,再次向他表示了歉意。

    吳洋立即問:“你在哪裏?”

    林茜說:“我已經到了美國。”

    “那在美國什麽地方?我去找你。”

    “我暫時在舊金山,目的地還沒確定。”

    “確定後給我來電話。我這就去辦理護照。”

    “別這樣!你不要勉強自己。如果你希望我幸福,那就祝福我吧。我不會忘記我們在一起的日子。”

    如此輕描淡寫就把他們的愛情給打發了!吳洋聽出來了,林茜似乎不希望他去!事已至此,他還能怎樣呢?隻有祝她好運了,最後吳洋告訴她別忘了這裏還有她的家。

    他們相愛了五年——一千八百多個日日夜夜!他不知道林茜究竟是為了什麽?他躺在床上整整想了一天,也沒想出個結果來。早知道林茜的態度如此堅決,他一定會陪著她,哪怕是天涯海角,就是去撿垃圾,他也心甘情願啊!可林茜沒給他這個機會!

    從林茜離開後,吳洋明顯不在狀態——晚上喝酒,白天睡覺,生活暗無天日,天天醉生夢死。他不願意一個人呆在家裏,總感覺林茜的影子無處不在,甚至連空氣裏都充斥著她的氣息。

    林茜的離去,讓他真實地感受了人生的無常和無奈。

    吳洋和林茜相識是在大二上學期。

    當時的吳洋高高瘦瘦、眉清目秀,還是籃球場上的一員驍將,自我感覺一向良好,自認是女生們心中的帥哥。也有女生向他暗送秋波,他也感覺到了那些熱辣辣的目光,但他心如止水不為所動。他覺得找女朋友就像買東西一樣,隻買對的,不買貴的,寧缺毋濫。

    當時,室友們爭先恐後都有了正式或非正式的女友,秦楚都已經換過屆了,隻剩下吳洋一個形單影隻。

    秦楚替他著急:“你是不是沒長這根神經啊?還是腦子裏缺了哪顆螺絲?人長得有模有樣怎麽情商這麽低啊!”

    其實,看著別人恩恩愛愛成雙入對,吳洋心裏也急,“可沒有讓我動心的我咋辦啊?總不能是菜都往筐裏裝吧!”

    秦楚說:“咱校那麽多女生沒一個入你法眼的?好歹你先對付一個,別讓哥們兒瞅著你孤家寡人心裏難受。”

    嗬!太監比皇上還急!不過緣分不到,急也沒用。

    新年舞會上,群魔亂舞。眾多女生讓人眼花繚亂,終於萬綠叢中一點紅——吳洋發現了一個與眾不同的女孩,泉水般清澈的眼睛,小巧玲瓏的鼻子,微翹的雙唇,恰到好處鑲嵌在一張洋溢著青春朝氣的臉上,這是林茜留給他的第一印象。

    秦楚當時就說,這張臉絕對可以讓每個正常的男人都心裏癢癢、想入非非。他還豎起大拇指:“看不出來,說你小子挺有種啊,該出手時才出手!”

    吳洋暗自慶幸,自己上輩子積了德,上天才肯賜給他這麽好的禮物!

    林茜說早就注意到他,每次他們打籃球,她都偷偷躲在人群後麵看。

    吳洋竊喜,咱也有了粉絲!他自怨自艾,這麽出色的粉絲為什麽沒及早發現?讓自己孤苦伶仃了這麽長時間!

    舞會上林茜一眼就看見了吳洋,有男生請她跳舞,她沒動,站在那裏靜靜地等著,冥冥之中似乎期待著什麽。

    後來吳洋問她:“如果我沒請你跳舞,你怎麽辦?”

    林茜說:“我相信緣分,我會等,如果命中注定了我們在一起,早晚都會有機會的。”

    林茜無疑是個美女,五官勻稱,清麗可人。但吸引吳洋的絕不僅是她的漂亮,大學校園裏漂亮女生並不少見。

    她身上有著一種與眾不同的東西,清純嬌嫩,鮮豔欲滴,宛如一株沾滿了晨露迎著朝陽盛開的荷花,即使你是個匆忙的路人,也忍不住要停下腳步來觀賞嗬護一番,更何況像吳洋這樣一個血氣方剛的男生!

    林茜走了,他又遇到一個“比基尼”!難道這是冥冥之中,上天可憐自己有意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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