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因為我的小時候,沒有刻骨銘心的事情。”崔笑也非常正經的說:“我們還是孩子的時候,負責儲存記憶的大腦那一部分還沒有完全長好,所以不要說一歲,就是三歲之前,我們都不會留下什麽記憶。”
幾個人都努力迴憶了一下,三歲之前,確實不記得什麽。
崔笑說:“但三歲之前的記憶不是一片空白,沒長好不是一點兒都沒有,當外界對大腦進行了猛烈的刺激,這一段記憶就會被保存下來,保存在一個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方和深度。在不經意間釋放出來,浮現出幾個斷斷續續的片段。”
就像是,你在某一個瞬間,突然覺得某一個畫麵很熟悉,好像似曾相識,曾經經曆。但是你仔細的迴憶,無論如何也記不起來曾經發生過這件事情。
崔笑說的非常認真嚴肅,幾個人聽了之後,雖然覺得自己從未聽過如此觀點,可竟然不像是假的。
步長北沉吟片刻,說:“你的意思是,許夢小時候,在被許氏收養之前,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記憶?”
對一個一歲的孩子來說,刻骨銘心四個字可能重了,但按崔笑的說法,隻有刻骨銘心,才能留在一歲孩童的腦海中。
隻是很奇怪,能讓一歲孩子刻骨銘心,會是一件什麽樣的事情?
可惜許夢雖然現在三歲了,但是她完全不知道以前發生了什麽,問也問不出來,說也說不明白。
“對。”崔笑說:“是這麽迴事。”
步長北點了點頭,繼續往前走去。
許家兄弟倆還有宋言,隻要撬開他們的嘴,就真相大白。
三個人是分開審問的,對他們可就沒有對許嬸那麽客氣了,審訊室裏燈光昏暗,一張長長的桌子上,放著各種刑具,刑具有些還挺新,有些很舊了,上麵是一層一層洗不去的陳舊血漬。
看著就叫人心驚膽戰。
到了這種環境下,能挨住不說的人很少。
很快,三張口供就交了出來。
眾人坐成一圈,依次傳閱。
崔笑看的第一張口供是宋言的。
宋言的供詞更多的是五年前的。
宋言做的生意很雜,賺錢的都做,按他自己的說法,買進賣出,給人介紹生意抽傭金,他就是這麽認識許樂誌的。介紹活兒給他幹,然後拿少量的介紹費。
他說,埋在灶台下的三具骸骨,確實是三個小女孩,但人,不是他殺的,兇手另有其人。
“瘋癲和尚。”崔笑看著宋言的供詞說:“這個瘋癲和尚,應該就是帶走費芳洲的人吧。”
費芳洲的家人本來一口咬定,女兒是被一個瘋癲和尚看了,說不久要大禍臨頭,這才帶走的。當時他們就質疑這一家子的說辭,後來又問了一輪,眾人有人撐不住說了實話。
帶走是帶走的,但沒有那麽多奇怪的理由。
瘋癲和尚看中了費芳洲,主要是看中她眉心的紅痣,說她和菩薩有緣,然後提出想要孩子跟他走。
費家本來不願意的,但是瘋癲和尚給了點錢,費家立刻就鬆口了,把孩子給他帶走了。
之所以和旁人說的那麽玄乎,是因為他們自己也知道這事情做的不地道,害怕別人說閑話戳脊梁骨說他們賣女兒,才商量出這麽個說辭。
當然他們並不知道女兒沒幾日後就被害了,還以為對方是看中了費芳洲眉心的紅痣與眾不同,想要將她買去,調教出來呢。
如今世道,專門有這樣的一種職業,看著窮苦人家漂亮的小女兒,便便宜買迴去,細心教養,琴棋書畫,養到十五歲之後,出落的亭亭玉立,再高價賣給有錢人家做妾,或者是賣給青樓。
費家心裏敞亮,女兒被買走八成是做這事情,但是他們不在乎,女兒不值錢,能換一筆錢就很好。費盡心思養大嫁人,也不過是換一筆錢。
宋言認識瘋癲和尚,也知道他是做什麽的,但是從父母那裏買兒女,這也不是什麽犯法的事情。
宋言說:“有一天,瘋癲和尚突然帶迴來兩個小女孩,眉心都有紅痣。我很好奇,問她這是幹什麽,他說是有人定的。在我這裏暫住一陣子,給我錢。過了兩天,又帶迴來一個,就是我們村費家的女兒,她也是眉心有紅痣的。”
本來他以為是有什麽特殊愛好的買家,瘋癲和尚過兩天就會把人送走,可沒想到,過幾日迴來一看,三個女孩子都死了。
宋言特別鬱悶:“但是我差一點嚇死了,立刻就要去報官,買幾個女孩子沒什麽,殺人可不行。”
可是宋言最後還是沒有報官,因為他實在是給的太多了。
宋言在審訊室裏捂著臉後悔道:“他給了我一千兩銀子,一千兩啊,讓我別吱聲,把三個女孩子的屍體埋在灶台下麵。我一輩子都沒見過那麽多錢,沒忍住就收了。”
然後孩子就被埋在了灶台下。
而這個房子,宋言也實在是住不下去了,想來想去,幹脆把房子給了一直有來往許樂誌,自己跑了。
這次迴來,是因為錢花完了。
短短幾年,一千兩銀子就花完了,果然不是辛苦賺來的錢就不知道珍惜。
崔笑疑惑道:“宋言說,火不是他放的。他是沒錢了想要找許樂誌要點錢,或者把房子還給他,讓他拿去賣掉。可是剛進去就看見房子著火了,有人要報官,他心虛害怕,所以才走了。”
他們本來都已經認定火就是宋言放的,可是宋言不承認。
問題是,宋言似乎也確實沒有理由在自己家裏放火。
他離開之後,隻是想要避開官府,但是依然想找許樂誌要錢,所以還是找到了許樂誌,隻是沒想到許樂誌已經被官府監視了起來,所以一露臉,就被抓了。
第二份供詞,是許英彥的,主打一個,什麽都不知道。隻知道許夢是許樂誌撿迴來的孩子,其他一概不知。
第三份供詞,是許樂誌的。之前的事情一概不知,許夢是撿來的,正巧額頭有紅痣。
他之所以撿來許夢,確實有一點小心思在。他覺得這孩子五官長的很漂亮,稍微養大點就能賣錢。但是養了幾天就放棄了,養一歲多的孩子太難了,就算長大能賣錢,這性價比也太低了。
於是想要把孩子扔掉,還沒來得及扔,正哭的心煩意亂的時候,許嬸來了,許夢就順理成章的讓許嬸帶走了。
三分口供,放在一起看到時並不互相衝突,而且,都沒什麽問題。
但是步長北搖了搖頭。
“這三個人,看起來都挺老實,什麽都說了。其實什麽都沒說,看來之前沒少串詞啊。”
幾個人都努力迴憶了一下,三歲之前,確實不記得什麽。
崔笑說:“但三歲之前的記憶不是一片空白,沒長好不是一點兒都沒有,當外界對大腦進行了猛烈的刺激,這一段記憶就會被保存下來,保存在一個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方和深度。在不經意間釋放出來,浮現出幾個斷斷續續的片段。”
就像是,你在某一個瞬間,突然覺得某一個畫麵很熟悉,好像似曾相識,曾經經曆。但是你仔細的迴憶,無論如何也記不起來曾經發生過這件事情。
崔笑說的非常認真嚴肅,幾個人聽了之後,雖然覺得自己從未聽過如此觀點,可竟然不像是假的。
步長北沉吟片刻,說:“你的意思是,許夢小時候,在被許氏收養之前,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記憶?”
對一個一歲的孩子來說,刻骨銘心四個字可能重了,但按崔笑的說法,隻有刻骨銘心,才能留在一歲孩童的腦海中。
隻是很奇怪,能讓一歲孩子刻骨銘心,會是一件什麽樣的事情?
可惜許夢雖然現在三歲了,但是她完全不知道以前發生了什麽,問也問不出來,說也說不明白。
“對。”崔笑說:“是這麽迴事。”
步長北點了點頭,繼續往前走去。
許家兄弟倆還有宋言,隻要撬開他們的嘴,就真相大白。
三個人是分開審問的,對他們可就沒有對許嬸那麽客氣了,審訊室裏燈光昏暗,一張長長的桌子上,放著各種刑具,刑具有些還挺新,有些很舊了,上麵是一層一層洗不去的陳舊血漬。
看著就叫人心驚膽戰。
到了這種環境下,能挨住不說的人很少。
很快,三張口供就交了出來。
眾人坐成一圈,依次傳閱。
崔笑看的第一張口供是宋言的。
宋言的供詞更多的是五年前的。
宋言做的生意很雜,賺錢的都做,按他自己的說法,買進賣出,給人介紹生意抽傭金,他就是這麽認識許樂誌的。介紹活兒給他幹,然後拿少量的介紹費。
他說,埋在灶台下的三具骸骨,確實是三個小女孩,但人,不是他殺的,兇手另有其人。
“瘋癲和尚。”崔笑看著宋言的供詞說:“這個瘋癲和尚,應該就是帶走費芳洲的人吧。”
費芳洲的家人本來一口咬定,女兒是被一個瘋癲和尚看了,說不久要大禍臨頭,這才帶走的。當時他們就質疑這一家子的說辭,後來又問了一輪,眾人有人撐不住說了實話。
帶走是帶走的,但沒有那麽多奇怪的理由。
瘋癲和尚看中了費芳洲,主要是看中她眉心的紅痣,說她和菩薩有緣,然後提出想要孩子跟他走。
費家本來不願意的,但是瘋癲和尚給了點錢,費家立刻就鬆口了,把孩子給他帶走了。
之所以和旁人說的那麽玄乎,是因為他們自己也知道這事情做的不地道,害怕別人說閑話戳脊梁骨說他們賣女兒,才商量出這麽個說辭。
當然他們並不知道女兒沒幾日後就被害了,還以為對方是看中了費芳洲眉心的紅痣與眾不同,想要將她買去,調教出來呢。
如今世道,專門有這樣的一種職業,看著窮苦人家漂亮的小女兒,便便宜買迴去,細心教養,琴棋書畫,養到十五歲之後,出落的亭亭玉立,再高價賣給有錢人家做妾,或者是賣給青樓。
費家心裏敞亮,女兒被買走八成是做這事情,但是他們不在乎,女兒不值錢,能換一筆錢就很好。費盡心思養大嫁人,也不過是換一筆錢。
宋言認識瘋癲和尚,也知道他是做什麽的,但是從父母那裏買兒女,這也不是什麽犯法的事情。
宋言說:“有一天,瘋癲和尚突然帶迴來兩個小女孩,眉心都有紅痣。我很好奇,問她這是幹什麽,他說是有人定的。在我這裏暫住一陣子,給我錢。過了兩天,又帶迴來一個,就是我們村費家的女兒,她也是眉心有紅痣的。”
本來他以為是有什麽特殊愛好的買家,瘋癲和尚過兩天就會把人送走,可沒想到,過幾日迴來一看,三個女孩子都死了。
宋言特別鬱悶:“但是我差一點嚇死了,立刻就要去報官,買幾個女孩子沒什麽,殺人可不行。”
可是宋言最後還是沒有報官,因為他實在是給的太多了。
宋言在審訊室裏捂著臉後悔道:“他給了我一千兩銀子,一千兩啊,讓我別吱聲,把三個女孩子的屍體埋在灶台下麵。我一輩子都沒見過那麽多錢,沒忍住就收了。”
然後孩子就被埋在了灶台下。
而這個房子,宋言也實在是住不下去了,想來想去,幹脆把房子給了一直有來往許樂誌,自己跑了。
這次迴來,是因為錢花完了。
短短幾年,一千兩銀子就花完了,果然不是辛苦賺來的錢就不知道珍惜。
崔笑疑惑道:“宋言說,火不是他放的。他是沒錢了想要找許樂誌要點錢,或者把房子還給他,讓他拿去賣掉。可是剛進去就看見房子著火了,有人要報官,他心虛害怕,所以才走了。”
他們本來都已經認定火就是宋言放的,可是宋言不承認。
問題是,宋言似乎也確實沒有理由在自己家裏放火。
他離開之後,隻是想要避開官府,但是依然想找許樂誌要錢,所以還是找到了許樂誌,隻是沒想到許樂誌已經被官府監視了起來,所以一露臉,就被抓了。
第二份供詞,是許英彥的,主打一個,什麽都不知道。隻知道許夢是許樂誌撿迴來的孩子,其他一概不知。
第三份供詞,是許樂誌的。之前的事情一概不知,許夢是撿來的,正巧額頭有紅痣。
他之所以撿來許夢,確實有一點小心思在。他覺得這孩子五官長的很漂亮,稍微養大點就能賣錢。但是養了幾天就放棄了,養一歲多的孩子太難了,就算長大能賣錢,這性價比也太低了。
於是想要把孩子扔掉,還沒來得及扔,正哭的心煩意亂的時候,許嬸來了,許夢就順理成章的讓許嬸帶走了。
三分口供,放在一起看到時並不互相衝突,而且,都沒什麽問題。
但是步長北搖了搖頭。
“這三個人,看起來都挺老實,什麽都說了。其實什麽都沒說,看來之前沒少串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