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中的‘我’,到底是誰?”


    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我能清晰地感受到無數的雞皮疙瘩在我後背炸裂開來。


    推理,終究是推理。推理出來的結論,無論再如何自恰,也並不代表那一定就是真相。


    令人絕望的一點事實是:現實中的推理常常會有這種從一開始就錯了的情況。開頭的方向選錯了,就是一步錯、步步錯,盤盤皆輸——之後的推論往往也會朝著難以置信的結論靠攏,與真相差之千裏。


    而此時此刻,我與時左才麵對的,似乎正是這一狀況。


    當他說出這句話的時候,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無比怪誕的念頭開始在我內心深處生根,盤旋,揮之不去。


    我當然知道那是什麽。


    如果說,文章中的“我”,並不是“郝淑卿”小姐的話,那還會是誰?


    答案是毋庸置疑的。


    ——除了日記中不斷提及的“何遇”本人,還能是誰?


    如果時左才的推論是正確的,那也就意味著……世界上或許從來都不曾存在過那麽一位“郝淑卿”小姐。


    而當我的思路往這個方向靠攏時,無數零碎的結果也開始朝這個論點靠攏。


    “她”對何遇的一切了若指掌,因為寫下這個博客的人不是“她”,正是何遇本人——沒有人會比自己更加了解自己。


    “她”對何遇呈現出一種幾近病態的,無條件的癡戀。


    “她”對顏色的敏感程度令人在意,日記中多處提到過有關於顏色的描寫,但有很多處描寫都顯得非常怪異——“紅色是草莓蛋糕”、“黃色是檸檬汽水”、“藍色是海裏的比目魚”,不像是正常人類會對某種顏色作出的評價。


    “她”的日記裏幾乎不曾有過當何遇不在時,自己獨處的情景描寫——因為她根本不存在,何遇看不見的東西,“她”自然也看不見。


    “她”隻是一個完全由何遇虛構出來的人物,一個活在臆想中的人格,她為什麽會存在,為什麽會“分手”,我們完全不得而知。


    但這都是為什麽?


    我的腦海中逐漸勾勒出來的,關於“郝淑卿”的畫麵開始無法抑製地燃燒、扭曲、翻騰。


    原本想象中的,恩愛情侶的日常生活,一切一切的,看似甜蜜的畫麵——


    女人在床上醒來,看見出差的男人為自己留下的便簽。


    女人痛經蜷縮在床,男人為她端來紅糖水。


    女人搶著要去洗碗,被男人抱進房間……


    全都變成了何遇自己一個人自導自演的獨角戲。


    一想到過去的幾年間,何遇曾經與一個臆想中的人格談過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一人分飾兩角,自己和自己對話,一股強烈的反胃感就開始在我體內奔湧,讓我感到頭暈想吐。


    我沉默了很長,很長的時間,才鼓起勇氣,開口對時左才說:


    “你想表達的,就是何遇他其實……是精神分裂……應該說,是多重人格障礙嗎?”


    時左才抬起頭來,看了我一眼,靜默了幾秒。


    “多重人格障礙?”


    我愣住了。我看見他眼裏疑惑的眼神不似作偽,我愣得更厲害了。


    “呃……你不是想表達這個意思嗎?”


    “我從來沒有往這方麵想過。”時左才搖了搖頭,又皺起眉頭捏了捏下巴:


    “不過,這倒是個很有趣的思考方向。你的……腦洞,挺大的。”


    “……”


    我感到極端尷尬,無語了一陣,急忙開口將自己的推測一一與他說了出來,當然也包括了對於何遇一人分飾兩角的推測。


    結果時左才聽完了以後,還是搖了搖頭。


    “盡管你的想法很大膽,而且也並非不可能發生。但是在這一個事件裏,這種可能性基本是不會存在的,那篇博客裏的很多信息都可以證明這一點。”


    “如果‘郝淑卿’真的是何遇的另一個人格的話,那麽她考上公務員、成為畫師的事情基本就不可能成立了。兩人的行動時間有許多重合點,就算何遇是個繪畫天才,又能夠在教書之餘背下冗長的公務員資料應付考試,他也沒有分身,不可能在同一時間扮演兩名角色。”


    聽罷時左才的結論,我不免感到有幾分失望。


    但是在失望之餘,我也是暗暗舒了口氣。在潛意識裏,我也不希望關於“郝淑卿”小姐的一切都是虛構的。這樣一來,對她實在太過於殘忍了些。


    “所以,你一直強調的蹊蹺之處,到底是什麽?”


    時左才交叉握住的手指鬆開,坐直了身子。


    “這就要迴到最初的問題了:你覺得我們如何才能確定第一人稱敘事者的身份?”


    我想了想,說:


    “一般來說,所有第一人稱的文章,都會在開頭的部分做一些簡單地自我介紹的吧?”


    我想到自己看過的一些第一人稱的小說,一般來說,在讀完前麵幾個章節後,讀者都能夠簡單明了地了解到文章裏“我”的信息:姓甚名誰,年紀多大,職業是什麽,遇到過什麽事。因為故事是寫給人看的,如果讀者並不知道作為主角的“我”到底是什麽東西的話,就無法產生代入感。


    當然,我也見識過一些作者利用第一人稱敘述的模式設下的小小把戲,也許你在看了前麵兩章都不知道“我”到底是什麽東西,在第三章忽然看見類似於“今天我照常出來覓食,被這個地盤的主人發現了,他舉起拖鞋,憤怒地對我大喊著‘去死吧蟑螂’!”之類的句子,讀者方才會幡然醒悟:哦,原來這本書的“我”是一隻蟑螂啊!


    但無論如何,“我”的身份會被揭示,這是毋庸置疑的。


    對我的推論,時左才直截了當地指出了關鍵之處:


    “你所說的情況,和我們所看見的博客存在著一個巨大的差異。那些文章、小說、故事,寫下來是為了讓讀者看見的……而這個博客裏的內容,本來就不打算與讀者分享。”


    我很快便理解了這句話的含義:正是因為這個博客是寫給自己、或者寫給何遇看的,所以作者根本不會花費心思來介紹自己,因為對作者而言,這個博客麵對的“讀者群體”——也就是自己,早就知道了關於第一人稱裏的“我”的所有信息。


    這也就意味著,作者可以通篇都用第一人稱來記敘所有的事情,而不需要交代“我”是誰。


    “換句話來說。”時左才唿了口氣,說出一個讓我有些震驚的結論:


    “這個博客記敘者的真實身份是誰,是很難直接確認的。”


    我瞪大了眼睛:


    “可是,你不是說了,何遇不可能是多重人格障礙了嗎?如果他沒有精分的話,這個博客就隻有可能是郝淑卿寫的了吧?”


    “我隻說了他不是多重人格障礙,並沒有說這篇博客並不是他寫的。”


    時左才淡漠地說:


    “你有沒有考慮過,日誌的記敘者中途換人的可能性?”


    我沉默了一陣,問:


    “這個推論,有什麽證據嗎?”


    “或許……是有的。”


    這一次時左才翻找日誌的速度很快。他直接翻到一年半前,點開了第一篇沒有標題、隻有日期的博客。


    【7/6】


    【我和何先生分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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