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也正是“重農抑商”政策嚴重阻礙了工商業的發展,強化了農業和手工業相結合的自然經濟,使之遲遲難以瓦解。
雖然這在一定程度上鞏固了明清等古代封建王朝的統治,卻違背了曆史發展的潮流,所以後麵遭受及其嚴重的反噬。
此外就是古代的“海禁”與“閉關鎖國”政策了,而執行這一愚昧政策最主要的便是明朝和清朝了。
也正是這一愚昧政策,為中國近現代的百年屈辱埋下了嚴重的禍根。
因此許多人可能會疑惑,這到底是為什麽呢?為什麽好端端的會執行這一政策,從宋朝唐宋時的無比開放,萬國來朝,商賈雲集,到明清時的無比保守,禁絕通商,這之中到底經曆了什麽,是受了什麽刺激嗎?
畢竟要知道,中國的海外貿易曆史可是相當悠久的,都說過了,特別是唐宋以來,已經有了很大的發展,唐朝時長安城內就胡商雲集,西域各國的商人不遠萬裏,絡繹不絕的前來交易,甚至連黑人都賣到了中國。
當然,那時候不叫黑人,而叫昆侖奴,但也可見當時商業有多發達。
之後的宋朝也一樣,不用說大家也知道,宋朝可以說是中國古代貿易的巔峰了,堪稱以商立國,是貿易的國度,因此成了古代封建王朝中最富有的存在,gdp占據了當時全世界的一半還多,發達到了驚人的地步。
可後麵的明清,卻幾乎禁止了,實行閉關鎖國這一愚昧的政策,更是十分嚴重的阻礙了經濟的正常發展,相當於自斷一臂,這到底是為什麽呢?
於是本著好奇的心情,作者菌也查過這方麵的資料,算是小有了解了,在這裏可以給大家簡單的講解一下,為什麽會有如此巨大的轉變。
需要說明,其實明代初期,仍然是歡迎海外各國來華進行官方貿易的。
但是,由於擔心流亡海上的敵對勢力勾結倭寇,危及明朝的統治,所以不久之後,明太祖朱元璋便下令實行海禁,“申禁人民不得擅出海與外國互市”。
之後又是在洪武十四年(1381年)十月,再次頒令“禁頻海民私通海外諸國”,洪武十七年(1384年)正月,“壬戌,命信國公湯和巡視浙江,福建沿海城池,禁民入海捕魚,以防倭故也”。
包括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因兩廣、浙江、福建軍民“往往交通外番,私易貨物”,又詔令戶部申嚴交通外番之禁,若“沿海居民官可縱令私相交易者,悉治以罪”,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正月,又以“緣海之人往往私下諸番貿易香貨,因誘蠻夷為盜,命禮部嚴禁絕之,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寘之重法”並規定“凡番香番貨皆不許販鬻,其見有者限以三月銷盡,民間禱祀,止用鬆、柏、桃諸香,違者罪之”,禁令對人民的限製到了幾乎到了不近情理的地步。
此後,明成祖朱棣即位後,雖然派遣鄭和六次下西洋,但主要是宣揚國威,實際上仍然繼續奉行海禁政策,其海禁政策與洪武時期是一脈相承的。
朱棣即位時,得悉“緣海軍民人等近年以來往往私自下番,交通外國”,立即下令,於海禁,“一遵洪武事例禁治”。
在鄭和下西洋時期,嚴行海禁一仍其舊,直到隆慶年間,實行了整整兩百年的海禁政策才作出了調整,民間海外貿易特別是中國到西洋各國的貿易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景象,曾任應天巡撫的福建人周起元稱頌說:“我穆廟時除販夷之律,於是五方之賈,熙熙水國,刳艅艎分市東西路,其捆載珍奇,故異物不足述,而所貿金錢,歲無慮數十萬,公私並賴,其殆天子之南庫也”,很顯然,開海以後民間前往南洋各國的貿易活動是極為活躍的,公私利賴,對國家,官府和民生都是極有好處的。
然而開放民間海禁的好景並不長,“萬曆二十年(1592年),日本關白豐臣秀吉出兵侵略朝鮮,中國海防吃緊,明廷即於次年下令禁海。
到了萬曆末年,明朝海防日益廢弛,海道不靖,隨著葡萄牙人,荷蘭人的先後東來,橫行海上,掠奪船貨,明廷又出於海防安全考慮,再次禁海”。
如此算來,明廷自隆慶年間的開海禁,實際上前後不到五十年,東南沿海民間海上貿易的興盛局麵是曇花一現,就在明廷海禁政策的控製下和歐洲人東來的侵擾下,再次步入海外貿易的蕭條境地。
明清易代之初,清廷為辦銅需要,最初並不禁海,後來為了防止沿海民眾通過海上活動接濟反清抗清勢力,才實行海禁,而且較明代更為嚴厲,順治十二年(16655年)六月,下令沿海省份“無許片帆入海,違者立置重典”,順治十八年(1661年),更強行將江、浙、閩、粵、魯等省沿海居民分別內遷三十至五十裏,設界防守,嚴禁逾越。
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年)三藩之亂平定,以及康熙二十二年(1684年)台灣告平,清廷方開海禁,先後於二十三至二十五年間設立閩、粵、江、浙四海關,分別管理對外貿易事務,康熙年間的開海,是全方位的開海,不但東西兩洋,而且一向嚴禁的赴日貿易也在開放範圍之內。
較之明代隆慶年間開始的局部開海範圍和作用都要大的多,但是,僅僅過了三十多年,全麵開海的政策就開始收縮,麵對日益嚴重的“海寇”活動和西方勢力在東亞海域的潛在威脅。
像是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十月二十五日,康熙召見大臣,提出禁海問題,次年,規定擬定,正式實行禁海,這就是南洋禁海令。
南洋禁海雖然並非全麵禁海,但對於正在不斷發展的中國民間對外貿易力量無疑是嚴重的打擊。
到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在大臣的反複奏請討論下,擔心閩粵地區因洋禁而引發海患,才同意廢除南洋禁海令,隨即開放了粵、閩、江、浙四口通商口岸,“但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高宗下令關閉江海關、浙海關、閩海關,指定外國商船隻能在粵海關——廣州一地通商,並對絲綢、茶葉等傳統商品的出口量嚴加限製,對中國商船的出洋貿易,也規定了許多禁令,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閉關政策”。
此後閉關政策更加嚴厲,直到鴉片戰爭的爆發,這種不合理的政策成為了矛盾的焦點。
……
顯然,從明清到清前期,更準確的說是從明中期歐洲人地理大發現到清代鴉片戰爭前這段時間,正是西歐資本主要崛起並向世界擴張,從而引發了世界傳統政治格局大變化的時代。
在這一時代下那些力爭海權,重視商業和海洋貿易的國家。
如早期的葡萄牙、西班牙、荷蘭以及後來的英國,都是通過這一途徑都走向了世界大國的道路。
而反觀中國,這個當時並不具備航海技術和發展海洋貿易內部動力的世界文明古國,卻在這段時間裏與時代潮流相悖,采取了固守海岸。
某些時期甚至是禁止海外貿易的保守主要政策,其原因就是之前所說的中國封建王朝傳統的重農抑商政策。
這一政策是在先秦戰國時期就已提出並形成了體係的中國傳統經濟思想,秦漢以後,這一思想為曆代統治者所信奉和推行,成為中國封建曆史時代的一項基本國策。
封建後期,盡管隨著工商業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增強,傳統的輕商思想受到了挑戰。
到明清時期提出了“工商皆本”思想。
但是以農立國,重農輕商思想的統治地位並沒有改變。
在傳統的輕商思想下,商業是得不到大力提倡,更不能過分發展以致衝擊本業的。
這種思想在中國封建時代已根深蒂固了,而這種傳統的重農輕商思想及政策主張與當時同時代其他西方國家的思想潮流是南轅北轍的。
地理大發現以後風靡西歐的主流經濟思想的重商主義,各主要航海國家無不強調商品流通和貴金屬的輸入對於國家富強的重要意義。
無不用國家政權的力量去積極支持海外商業的發展。
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的殖民地貿易,荷蘭人的“海上馬車夫”時代以及英國人“日不落帝國”的建立,都是在重商主義思想和國家政策推動下實現的。
中國明清兩代封建王朝在這樣一個時代卻仍在高唱“強本抑末”的老調。
當然不可能指望他們實行積極的海外貿易政策了。
此外就是中國封建統治者妄自尊大的心理。
的確,傳統的“華夷”觀念也是導致明清時期實行保守主義的海外政策的一個重要原因。
“華夷”觀念是以中國為中心看待周圍世界和其他民族。
認為中華文明優於其他民族的一種政治文化心態。
視自己為世界中心,認為本土文明高於世界其他文明。
這種文化傳統上的“華夷”觀,捫閉了封建統治者對於海外世界的視野,妨礙了海權觀念的形成,這種思想的長期演化也就造成了後來“天朝上國”的傳統思想觀念的形成,並出現了與之相關聯的一整套處理自己與外部世界的方式和準則。
在這種傳統的“華夷”觀念中,“禮儀教化之邦”的中國是世界的中心,是“天朝上國”。
中華皇帝作為“天子”恭承天命統治天下。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中華皇帝直接統治的地區外,則為“蠻夷”之地,其文明開化程度不能與天朝相提並論。
但是中華皇帝“德被四海”,向往教化的“蠻夷”願與中國來往的,天朝從來都願意接納並與之建立起宗藩臣屬關係。
中華皇帝向他們冊封使其獲得對他們那塊土地的合法統治權,他們則要向中華皇帝進貢以示臣服,古代中國皇帝對世界政治秩序的最高理想——就是建立起以自己為天下共主,四海外夷賓服,萬方來朝的天下大一統的局麵。
“華夷”觀念區分中華與外夷,著重點是在維護中國自己內部的統治秩序。
在中國封建統治者看來,中國作為禮儀教化之邦的內部統治秩序,即基於儒家傳統的綱常名教及君臣、父子、夫妻、貴賤等一整套宗法封建等級製度和禮儀風俗,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而這些是未受教化的外夷所不具有的。
因此,在中外之間劃分一條明確的界限,以避免中國內部的統治秩序受到外夷的影響,是絕對必要,萬萬不可含糊的。
“嚴華夷之防”是中國封建統治者在對外交往中一以貫之遵循的準則。
它的目的是要維護天朝的“法度”和“規矩”。
它也充分顯露出對外政策的內向和保守主義性質。
還有就是通過隔絕人民與外界的聯係,以穩定專製統治。
因為任何政權製定政策,維護自己統治的安全總是第一位的目標,海禁是朱元璋防禦倭寇進犯的措施之一。
明太祖初年原不禁海,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禁頻海民不得私出海。”
直接的原因是倭寇侵擾不止,對日交涉又沒有結果,同時也是因為當時亡命海上的方國珍、張士誠餘部仍然盤踞島嶼,勾結倭寇,不時劫掠濱海海州縣,對剛建立的明政權構成了威脅。
禁止國民出海,切斷張士誠、方國珍舊部與沿海居民的聯係,斷絕其接濟。
其在海上將難以生存,也必將不功自破。
海禁還使那些想出海勾結倭寇的不法之徒難以得逞。
因此無論是防禦倭寇,還是消滅張、方餘部,防止勾引倭寇,當時禁海都是可取的辦法之一。
另一方麵:明中期王朝內部各種矛盾尖銳,社會動蕩,朝政腐敗,宦官專權與內閣黨爭不止,國家武備廢弛。
與此同時外部“北虜南倭”問題日趨嚴重。
內憂外患兩方麵的因素,更使明王朝難於推行積極外向的海外政策。
清初禁海乃至“遷海”,首先是剛剛建立,尚未完全站穩腳跟的清政權為了使自己能夠生存下去的政治性決策。
從順治元年(1644年)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
清朝執行了比明朝更為嚴厲的海禁政策,這是從當時的政治軍事形勢出發而采取的非常措施。
順治十三年(1656年),順治十八年(1661年),康熙四年(1665年)清廷一再下令禁止中國商人進行海外貿易。
其主要目的是企圖封鎖東南沿海島嶼的反清勢力。
康熙晚年禁止南洋貿易,乾隆二十二年實行隻準廣州一口通商。
這些政策的直接出發點也都是出於政治安全的考慮。
乾隆中期以後,西歐殖民國家的後起之秀英國,國內資本主義的發展從原始積累向工業革命過度並於19世紀前半期完成了工業革命,經濟實力大為增強,他們以炮艦武力為後盾全力開拓海外市場,對中國的衝擊和威脅遠遠超過早期的葡萄牙、西班牙、荷蘭等殖民先驅。
而同一時期,清王朝正處在盛極而衰走下坡路的階段,統治者的首要任務是應付國內統治危機,對外部威脅全力防範力不從心,更不可能指望其推行積極有效的海外政策。
以及中國自身市場分配結構的影響。
眾所周知,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是任何性質的國家統治者不可違背的規律。
在經濟方麵,首先,明清時期,盡管中國國內是商品經濟較之兩宋又有新的發展,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某些經濟部門還出現了資本主義的萌芽。
但是,就當時經濟發展的整體而言,仍然是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占主導地位的傳統經濟。
脫離農業的獨立手工業的發展有限,商業在整體國民經濟體係中,仍然主要起著在小生產者之間,各地區之間調劑餘缺即所謂“通貨財”的作用。
無論是明代還是清代,商品性農業,獨立手工業和商業隻是在部分地區,特別是東南沿海一帶才較為發達。
資本主義萌芽也隻是在這些地方才有稀疏的表現。
當時對海外貿易的需求主要是來自於有海外貿易傳統,商品經濟比較發達的沿海各省。
而就全國絕大多數地方經濟發展的總體來說,則尚未產生強烈的此種需求。
正因為如此,明代和清前期,每當朝廷發生是否實行海禁的政策辯論時,反對的聲音大多來自沿海省份的疆吏及出身於沿海的官吏,海外貿易的唿聲很難,並不能取得輿論上的支持。
對於這些人來說,他們的著眼點僅僅是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而不可能像西方重商主義者那樣從更積極的意義聲去理解海外貿易對國家的作用。
其次,中國是個大國,經濟部門齊全,內部市場廣大,自己需要的產品基本能夠在國內得到供給。
對外部商品輸入的依賴有限,當時對外輸出的商品,如:生絲、茶葉、瓷器等等。
同時也擁有廣大的國內市場,並非沒有海外市場。
生產這些產品的行業就不能生存。
不管海外貿易對當時地區、部分生產部門及與之相聯係的部分人口已經有很重要的影響。
但就國民經濟整體和絕大部分地區、絕大部分人口而言海外貿易的影響仍然極其微弱,隻對國民經濟的運轉起著補充的作用。
總之來說,中國經濟自給自足的性質和國內市場的廣闊,使中國可以不依賴於海外市場,這又為封建統治者閉關鎖國的政策提供了客觀的物質基礎,從根本上說,閉關鎖國政策是落後的封建經濟的產物。
此外還有稅收政策的影響,因為稅收是一種正常的商業動作手段與規則,外貿稅收也是一樣,是中外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
但在當時中外社會發展的曆史條件下,稅收不僅僅是一種經濟行為或經濟互動,而且也自覺不自覺地成為一種政治手段或政權行為,或者成為統治者維護國家機器正常運作的添加劑。
從而使商業稅收的運作不可避免地帶上濃厚的政治色彩或政權色彩。
“明清粵閩海商集團的海外貿易活動所承擔的外貿商業稅額,主要可劃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由明清中央及地方政權所征收;另一部分則是由海外諸國政府或西方殖民統治者所征稅。”
海外諸國,主要是東南亞地區,其政權統治者以及西方殖民者,他們在東南亞地區的統治和殖民擴張往往必須倚重海上貿易維持其經濟命脈。
其中征收海上貿易商業稅就是最重要的收入來源。
這樣做必然損害到明清統治者的利益,明清統治者為維護自身的統治與自身利益,必然不可能允許自己的財源流入他人之手,因此必然實行海禁政策。
至於海禁政策的曆史後果,不用說大家也知道了,當15世紀末,16世紀初西歐早期殖民國家開始海外擴張的時候,中國仍然是一個政治、經濟、軍事、科技和文化等各方麵都毫不落後的世界先進大國。
由於國家規模巨大,領土遼闊,人口眾多,政權統一,當時中國的整體實力更要遠遠超過那些剛從歐洲出發揚帆遠航的西方國家。
但是,如曆史所昭示的,中國在近代的落伍也正是從這時開始了,這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影響不盡相同。
第一階段是自15世紀至1780年,明清封建王朝的海禁政策在當時有一定程度的曆史必然性,主要起了保護民族經濟,反侵略,反掠奪的作用。
整個明朝前期一直執行海禁政策,並把海禁作為防禦倭寇的一項措施。
就朱元璋來講,他實行海禁有一定的理由,這就是當時剛剛建國,海疆不靖,為了鞏固自己的政權,朱元璋必須對侵擾沿海的倭寇和張、方餘部采取手段加以打擊和消除。
不如此就不能保衛新生的政權,就不能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就不能恢複被戰爭破壞的千瘡百孔的經濟。
所以,朱元璋為鞏固政權實行的海禁政策確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不能一概否定。
第二階段是自1780年至1840年,這一時期的海禁政策對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主要起了阻撓和破壞作用,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
第一,這一時期的海禁政策直接阻礙,催殘了資本主義萌芽的成長,從而使中國在社會製度方麵落後了一整個時代。
閉關禁海政策,從實質上來說,乃是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的產物,清朝初年的遷海禁海政策,執行尤為嚴厲,有“無許片帆入海”的命令。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雖曾一度開放海禁,並設立四個海關作為對外貿易的口岸,但這種鬆弛政策也僅維持了二十多年的時間,就又趨向嚴厲了。
乾隆時更封閉了其它三個港口,對外通商隻準在廣州一地進行,並由政府特許的“十三行”商人統一經管外貿事宜,並對中國商人的出洋和歸國也限製多端。
這種自我封鎖的閉關禁海政策,妨礙了海外市場的開拓,破壞了國內工商業的正常發展,限製了資本的原始積累,阻滯了社會經濟結構的變革和階級的分化,從而嚴重地阻礙了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的順利成長。
第二,海禁政策還扼殺了科學技術的發展,使中國在科學技術方麵,大大落後於西方。
明清海禁政策,阻礙了中外經濟文化交流的發展,特別妨礙了中國人民學習世界先進的思想文化和科學技術,社會生產等方麵完全落後於西方,由此造成了近代中國的挨打局麵。
第三,海禁政策造成了近代中國不斷挨打受辱,這是最集中的惡果。
眾所周知,發展商業,互通有無是繁榮經濟的重要手段,自古以來,世界各民族,各國家都極為重視,中國古代雖然有重農抑商的傳統,但對對外貿易卻給予積極支持,因而有海上和陸上絲綢之路的開通。
明清政府改官私外貿並存為官府壟斷之時,正是世界曆史由中世紀向近代社會轉換這時,海上交通對一個國家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所以,明清的海禁政策正如戴逸指出的,“從表麵看,海禁閉關政策似乎也限製了外國侵略者的活動,具有一點自衛作用。
實際上,這種落後的,消極的政策隻能束縛中國人民,而不可能限製住窮兇極惡的外國侵略者,資本主義的本性就是侵略別國,越是落後國家,落後民族,遭受的侵略就越是嚴重。
中國能不能抵抗住外來侵略,或者能不能減輕外來侵略的禍害,決定於中國能否急起直追,迅速進步,改變中國和外國的力量對比,而決不能依靠自我孤立,自我隔絕的政策。
因為這種政策既不能改變侵略者的本性,又不能妨礙侵略國家力量的增長,隻能作繭自縛,阻礙中國的發展,扼殺中國的生機和進取精神,使得中國和西方國家的差距越來越大,可以說海禁閉關政策是慢性自殺政策,對國家和民族有百害而無一利。
畢竟曆史是無情的,在海通時代仍然堅守“天朝體製”、“天朝法度”、“華夷之別”。
把自己孤立於世界之列而不求進取、革新,到頭來隻能斷送國家和民族的前途。
1840年鴉片戰爭以及其以後100年間的民族恥辱,就是曆史對海通以來封建王朝無視世界潮流,頑固堅守海禁政策,一再錯失發展良機的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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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在一定程度上鞏固了明清等古代封建王朝的統治,卻違背了曆史發展的潮流,所以後麵遭受及其嚴重的反噬。
此外就是古代的“海禁”與“閉關鎖國”政策了,而執行這一愚昧政策最主要的便是明朝和清朝了。
也正是這一愚昧政策,為中國近現代的百年屈辱埋下了嚴重的禍根。
因此許多人可能會疑惑,這到底是為什麽呢?為什麽好端端的會執行這一政策,從宋朝唐宋時的無比開放,萬國來朝,商賈雲集,到明清時的無比保守,禁絕通商,這之中到底經曆了什麽,是受了什麽刺激嗎?
畢竟要知道,中國的海外貿易曆史可是相當悠久的,都說過了,特別是唐宋以來,已經有了很大的發展,唐朝時長安城內就胡商雲集,西域各國的商人不遠萬裏,絡繹不絕的前來交易,甚至連黑人都賣到了中國。
當然,那時候不叫黑人,而叫昆侖奴,但也可見當時商業有多發達。
之後的宋朝也一樣,不用說大家也知道,宋朝可以說是中國古代貿易的巔峰了,堪稱以商立國,是貿易的國度,因此成了古代封建王朝中最富有的存在,gdp占據了當時全世界的一半還多,發達到了驚人的地步。
可後麵的明清,卻幾乎禁止了,實行閉關鎖國這一愚昧的政策,更是十分嚴重的阻礙了經濟的正常發展,相當於自斷一臂,這到底是為什麽呢?
於是本著好奇的心情,作者菌也查過這方麵的資料,算是小有了解了,在這裏可以給大家簡單的講解一下,為什麽會有如此巨大的轉變。
需要說明,其實明代初期,仍然是歡迎海外各國來華進行官方貿易的。
但是,由於擔心流亡海上的敵對勢力勾結倭寇,危及明朝的統治,所以不久之後,明太祖朱元璋便下令實行海禁,“申禁人民不得擅出海與外國互市”。
之後又是在洪武十四年(1381年)十月,再次頒令“禁頻海民私通海外諸國”,洪武十七年(1384年)正月,“壬戌,命信國公湯和巡視浙江,福建沿海城池,禁民入海捕魚,以防倭故也”。
包括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因兩廣、浙江、福建軍民“往往交通外番,私易貨物”,又詔令戶部申嚴交通外番之禁,若“沿海居民官可縱令私相交易者,悉治以罪”,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正月,又以“緣海之人往往私下諸番貿易香貨,因誘蠻夷為盜,命禮部嚴禁絕之,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寘之重法”並規定“凡番香番貨皆不許販鬻,其見有者限以三月銷盡,民間禱祀,止用鬆、柏、桃諸香,違者罪之”,禁令對人民的限製到了幾乎到了不近情理的地步。
此後,明成祖朱棣即位後,雖然派遣鄭和六次下西洋,但主要是宣揚國威,實際上仍然繼續奉行海禁政策,其海禁政策與洪武時期是一脈相承的。
朱棣即位時,得悉“緣海軍民人等近年以來往往私自下番,交通外國”,立即下令,於海禁,“一遵洪武事例禁治”。
在鄭和下西洋時期,嚴行海禁一仍其舊,直到隆慶年間,實行了整整兩百年的海禁政策才作出了調整,民間海外貿易特別是中國到西洋各國的貿易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景象,曾任應天巡撫的福建人周起元稱頌說:“我穆廟時除販夷之律,於是五方之賈,熙熙水國,刳艅艎分市東西路,其捆載珍奇,故異物不足述,而所貿金錢,歲無慮數十萬,公私並賴,其殆天子之南庫也”,很顯然,開海以後民間前往南洋各國的貿易活動是極為活躍的,公私利賴,對國家,官府和民生都是極有好處的。
然而開放民間海禁的好景並不長,“萬曆二十年(1592年),日本關白豐臣秀吉出兵侵略朝鮮,中國海防吃緊,明廷即於次年下令禁海。
到了萬曆末年,明朝海防日益廢弛,海道不靖,隨著葡萄牙人,荷蘭人的先後東來,橫行海上,掠奪船貨,明廷又出於海防安全考慮,再次禁海”。
如此算來,明廷自隆慶年間的開海禁,實際上前後不到五十年,東南沿海民間海上貿易的興盛局麵是曇花一現,就在明廷海禁政策的控製下和歐洲人東來的侵擾下,再次步入海外貿易的蕭條境地。
明清易代之初,清廷為辦銅需要,最初並不禁海,後來為了防止沿海民眾通過海上活動接濟反清抗清勢力,才實行海禁,而且較明代更為嚴厲,順治十二年(16655年)六月,下令沿海省份“無許片帆入海,違者立置重典”,順治十八年(1661年),更強行將江、浙、閩、粵、魯等省沿海居民分別內遷三十至五十裏,設界防守,嚴禁逾越。
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年)三藩之亂平定,以及康熙二十二年(1684年)台灣告平,清廷方開海禁,先後於二十三至二十五年間設立閩、粵、江、浙四海關,分別管理對外貿易事務,康熙年間的開海,是全方位的開海,不但東西兩洋,而且一向嚴禁的赴日貿易也在開放範圍之內。
較之明代隆慶年間開始的局部開海範圍和作用都要大的多,但是,僅僅過了三十多年,全麵開海的政策就開始收縮,麵對日益嚴重的“海寇”活動和西方勢力在東亞海域的潛在威脅。
像是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十月二十五日,康熙召見大臣,提出禁海問題,次年,規定擬定,正式實行禁海,這就是南洋禁海令。
南洋禁海雖然並非全麵禁海,但對於正在不斷發展的中國民間對外貿易力量無疑是嚴重的打擊。
到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在大臣的反複奏請討論下,擔心閩粵地區因洋禁而引發海患,才同意廢除南洋禁海令,隨即開放了粵、閩、江、浙四口通商口岸,“但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高宗下令關閉江海關、浙海關、閩海關,指定外國商船隻能在粵海關——廣州一地通商,並對絲綢、茶葉等傳統商品的出口量嚴加限製,對中國商船的出洋貿易,也規定了許多禁令,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閉關政策”。
此後閉關政策更加嚴厲,直到鴉片戰爭的爆發,這種不合理的政策成為了矛盾的焦點。
……
顯然,從明清到清前期,更準確的說是從明中期歐洲人地理大發現到清代鴉片戰爭前這段時間,正是西歐資本主要崛起並向世界擴張,從而引發了世界傳統政治格局大變化的時代。
在這一時代下那些力爭海權,重視商業和海洋貿易的國家。
如早期的葡萄牙、西班牙、荷蘭以及後來的英國,都是通過這一途徑都走向了世界大國的道路。
而反觀中國,這個當時並不具備航海技術和發展海洋貿易內部動力的世界文明古國,卻在這段時間裏與時代潮流相悖,采取了固守海岸。
某些時期甚至是禁止海外貿易的保守主要政策,其原因就是之前所說的中國封建王朝傳統的重農抑商政策。
這一政策是在先秦戰國時期就已提出並形成了體係的中國傳統經濟思想,秦漢以後,這一思想為曆代統治者所信奉和推行,成為中國封建曆史時代的一項基本國策。
封建後期,盡管隨著工商業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增強,傳統的輕商思想受到了挑戰。
到明清時期提出了“工商皆本”思想。
但是以農立國,重農輕商思想的統治地位並沒有改變。
在傳統的輕商思想下,商業是得不到大力提倡,更不能過分發展以致衝擊本業的。
這種思想在中國封建時代已根深蒂固了,而這種傳統的重農輕商思想及政策主張與當時同時代其他西方國家的思想潮流是南轅北轍的。
地理大發現以後風靡西歐的主流經濟思想的重商主義,各主要航海國家無不強調商品流通和貴金屬的輸入對於國家富強的重要意義。
無不用國家政權的力量去積極支持海外商業的發展。
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的殖民地貿易,荷蘭人的“海上馬車夫”時代以及英國人“日不落帝國”的建立,都是在重商主義思想和國家政策推動下實現的。
中國明清兩代封建王朝在這樣一個時代卻仍在高唱“強本抑末”的老調。
當然不可能指望他們實行積極的海外貿易政策了。
此外就是中國封建統治者妄自尊大的心理。
的確,傳統的“華夷”觀念也是導致明清時期實行保守主義的海外政策的一個重要原因。
“華夷”觀念是以中國為中心看待周圍世界和其他民族。
認為中華文明優於其他民族的一種政治文化心態。
視自己為世界中心,認為本土文明高於世界其他文明。
這種文化傳統上的“華夷”觀,捫閉了封建統治者對於海外世界的視野,妨礙了海權觀念的形成,這種思想的長期演化也就造成了後來“天朝上國”的傳統思想觀念的形成,並出現了與之相關聯的一整套處理自己與外部世界的方式和準則。
在這種傳統的“華夷”觀念中,“禮儀教化之邦”的中國是世界的中心,是“天朝上國”。
中華皇帝作為“天子”恭承天命統治天下。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中華皇帝直接統治的地區外,則為“蠻夷”之地,其文明開化程度不能與天朝相提並論。
但是中華皇帝“德被四海”,向往教化的“蠻夷”願與中國來往的,天朝從來都願意接納並與之建立起宗藩臣屬關係。
中華皇帝向他們冊封使其獲得對他們那塊土地的合法統治權,他們則要向中華皇帝進貢以示臣服,古代中國皇帝對世界政治秩序的最高理想——就是建立起以自己為天下共主,四海外夷賓服,萬方來朝的天下大一統的局麵。
“華夷”觀念區分中華與外夷,著重點是在維護中國自己內部的統治秩序。
在中國封建統治者看來,中國作為禮儀教化之邦的內部統治秩序,即基於儒家傳統的綱常名教及君臣、父子、夫妻、貴賤等一整套宗法封建等級製度和禮儀風俗,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而這些是未受教化的外夷所不具有的。
因此,在中外之間劃分一條明確的界限,以避免中國內部的統治秩序受到外夷的影響,是絕對必要,萬萬不可含糊的。
“嚴華夷之防”是中國封建統治者在對外交往中一以貫之遵循的準則。
它的目的是要維護天朝的“法度”和“規矩”。
它也充分顯露出對外政策的內向和保守主義性質。
還有就是通過隔絕人民與外界的聯係,以穩定專製統治。
因為任何政權製定政策,維護自己統治的安全總是第一位的目標,海禁是朱元璋防禦倭寇進犯的措施之一。
明太祖初年原不禁海,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禁頻海民不得私出海。”
直接的原因是倭寇侵擾不止,對日交涉又沒有結果,同時也是因為當時亡命海上的方國珍、張士誠餘部仍然盤踞島嶼,勾結倭寇,不時劫掠濱海海州縣,對剛建立的明政權構成了威脅。
禁止國民出海,切斷張士誠、方國珍舊部與沿海居民的聯係,斷絕其接濟。
其在海上將難以生存,也必將不功自破。
海禁還使那些想出海勾結倭寇的不法之徒難以得逞。
因此無論是防禦倭寇,還是消滅張、方餘部,防止勾引倭寇,當時禁海都是可取的辦法之一。
另一方麵:明中期王朝內部各種矛盾尖銳,社會動蕩,朝政腐敗,宦官專權與內閣黨爭不止,國家武備廢弛。
與此同時外部“北虜南倭”問題日趨嚴重。
內憂外患兩方麵的因素,更使明王朝難於推行積極外向的海外政策。
清初禁海乃至“遷海”,首先是剛剛建立,尚未完全站穩腳跟的清政權為了使自己能夠生存下去的政治性決策。
從順治元年(1644年)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
清朝執行了比明朝更為嚴厲的海禁政策,這是從當時的政治軍事形勢出發而采取的非常措施。
順治十三年(1656年),順治十八年(1661年),康熙四年(1665年)清廷一再下令禁止中國商人進行海外貿易。
其主要目的是企圖封鎖東南沿海島嶼的反清勢力。
康熙晚年禁止南洋貿易,乾隆二十二年實行隻準廣州一口通商。
這些政策的直接出發點也都是出於政治安全的考慮。
乾隆中期以後,西歐殖民國家的後起之秀英國,國內資本主義的發展從原始積累向工業革命過度並於19世紀前半期完成了工業革命,經濟實力大為增強,他們以炮艦武力為後盾全力開拓海外市場,對中國的衝擊和威脅遠遠超過早期的葡萄牙、西班牙、荷蘭等殖民先驅。
而同一時期,清王朝正處在盛極而衰走下坡路的階段,統治者的首要任務是應付國內統治危機,對外部威脅全力防範力不從心,更不可能指望其推行積極有效的海外政策。
以及中國自身市場分配結構的影響。
眾所周知,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是任何性質的國家統治者不可違背的規律。
在經濟方麵,首先,明清時期,盡管中國國內是商品經濟較之兩宋又有新的發展,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某些經濟部門還出現了資本主義的萌芽。
但是,就當時經濟發展的整體而言,仍然是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占主導地位的傳統經濟。
脫離農業的獨立手工業的發展有限,商業在整體國民經濟體係中,仍然主要起著在小生產者之間,各地區之間調劑餘缺即所謂“通貨財”的作用。
無論是明代還是清代,商品性農業,獨立手工業和商業隻是在部分地區,特別是東南沿海一帶才較為發達。
資本主義萌芽也隻是在這些地方才有稀疏的表現。
當時對海外貿易的需求主要是來自於有海外貿易傳統,商品經濟比較發達的沿海各省。
而就全國絕大多數地方經濟發展的總體來說,則尚未產生強烈的此種需求。
正因為如此,明代和清前期,每當朝廷發生是否實行海禁的政策辯論時,反對的聲音大多來自沿海省份的疆吏及出身於沿海的官吏,海外貿易的唿聲很難,並不能取得輿論上的支持。
對於這些人來說,他們的著眼點僅僅是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而不可能像西方重商主義者那樣從更積極的意義聲去理解海外貿易對國家的作用。
其次,中國是個大國,經濟部門齊全,內部市場廣大,自己需要的產品基本能夠在國內得到供給。
對外部商品輸入的依賴有限,當時對外輸出的商品,如:生絲、茶葉、瓷器等等。
同時也擁有廣大的國內市場,並非沒有海外市場。
生產這些產品的行業就不能生存。
不管海外貿易對當時地區、部分生產部門及與之相聯係的部分人口已經有很重要的影響。
但就國民經濟整體和絕大部分地區、絕大部分人口而言海外貿易的影響仍然極其微弱,隻對國民經濟的運轉起著補充的作用。
總之來說,中國經濟自給自足的性質和國內市場的廣闊,使中國可以不依賴於海外市場,這又為封建統治者閉關鎖國的政策提供了客觀的物質基礎,從根本上說,閉關鎖國政策是落後的封建經濟的產物。
此外還有稅收政策的影響,因為稅收是一種正常的商業動作手段與規則,外貿稅收也是一樣,是中外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
但在當時中外社會發展的曆史條件下,稅收不僅僅是一種經濟行為或經濟互動,而且也自覺不自覺地成為一種政治手段或政權行為,或者成為統治者維護國家機器正常運作的添加劑。
從而使商業稅收的運作不可避免地帶上濃厚的政治色彩或政權色彩。
“明清粵閩海商集團的海外貿易活動所承擔的外貿商業稅額,主要可劃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由明清中央及地方政權所征收;另一部分則是由海外諸國政府或西方殖民統治者所征稅。”
海外諸國,主要是東南亞地區,其政權統治者以及西方殖民者,他們在東南亞地區的統治和殖民擴張往往必須倚重海上貿易維持其經濟命脈。
其中征收海上貿易商業稅就是最重要的收入來源。
這樣做必然損害到明清統治者的利益,明清統治者為維護自身的統治與自身利益,必然不可能允許自己的財源流入他人之手,因此必然實行海禁政策。
至於海禁政策的曆史後果,不用說大家也知道了,當15世紀末,16世紀初西歐早期殖民國家開始海外擴張的時候,中國仍然是一個政治、經濟、軍事、科技和文化等各方麵都毫不落後的世界先進大國。
由於國家規模巨大,領土遼闊,人口眾多,政權統一,當時中國的整體實力更要遠遠超過那些剛從歐洲出發揚帆遠航的西方國家。
但是,如曆史所昭示的,中國在近代的落伍也正是從這時開始了,這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影響不盡相同。
第一階段是自15世紀至1780年,明清封建王朝的海禁政策在當時有一定程度的曆史必然性,主要起了保護民族經濟,反侵略,反掠奪的作用。
整個明朝前期一直執行海禁政策,並把海禁作為防禦倭寇的一項措施。
就朱元璋來講,他實行海禁有一定的理由,這就是當時剛剛建國,海疆不靖,為了鞏固自己的政權,朱元璋必須對侵擾沿海的倭寇和張、方餘部采取手段加以打擊和消除。
不如此就不能保衛新生的政權,就不能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就不能恢複被戰爭破壞的千瘡百孔的經濟。
所以,朱元璋為鞏固政權實行的海禁政策確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不能一概否定。
第二階段是自1780年至1840年,這一時期的海禁政策對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主要起了阻撓和破壞作用,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
第一,這一時期的海禁政策直接阻礙,催殘了資本主義萌芽的成長,從而使中國在社會製度方麵落後了一整個時代。
閉關禁海政策,從實質上來說,乃是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的產物,清朝初年的遷海禁海政策,執行尤為嚴厲,有“無許片帆入海”的命令。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雖曾一度開放海禁,並設立四個海關作為對外貿易的口岸,但這種鬆弛政策也僅維持了二十多年的時間,就又趨向嚴厲了。
乾隆時更封閉了其它三個港口,對外通商隻準在廣州一地進行,並由政府特許的“十三行”商人統一經管外貿事宜,並對中國商人的出洋和歸國也限製多端。
這種自我封鎖的閉關禁海政策,妨礙了海外市場的開拓,破壞了國內工商業的正常發展,限製了資本的原始積累,阻滯了社會經濟結構的變革和階級的分化,從而嚴重地阻礙了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的順利成長。
第二,海禁政策還扼殺了科學技術的發展,使中國在科學技術方麵,大大落後於西方。
明清海禁政策,阻礙了中外經濟文化交流的發展,特別妨礙了中國人民學習世界先進的思想文化和科學技術,社會生產等方麵完全落後於西方,由此造成了近代中國的挨打局麵。
第三,海禁政策造成了近代中國不斷挨打受辱,這是最集中的惡果。
眾所周知,發展商業,互通有無是繁榮經濟的重要手段,自古以來,世界各民族,各國家都極為重視,中國古代雖然有重農抑商的傳統,但對對外貿易卻給予積極支持,因而有海上和陸上絲綢之路的開通。
明清政府改官私外貿並存為官府壟斷之時,正是世界曆史由中世紀向近代社會轉換這時,海上交通對一個國家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所以,明清的海禁政策正如戴逸指出的,“從表麵看,海禁閉關政策似乎也限製了外國侵略者的活動,具有一點自衛作用。
實際上,這種落後的,消極的政策隻能束縛中國人民,而不可能限製住窮兇極惡的外國侵略者,資本主義的本性就是侵略別國,越是落後國家,落後民族,遭受的侵略就越是嚴重。
中國能不能抵抗住外來侵略,或者能不能減輕外來侵略的禍害,決定於中國能否急起直追,迅速進步,改變中國和外國的力量對比,而決不能依靠自我孤立,自我隔絕的政策。
因為這種政策既不能改變侵略者的本性,又不能妨礙侵略國家力量的增長,隻能作繭自縛,阻礙中國的發展,扼殺中國的生機和進取精神,使得中國和西方國家的差距越來越大,可以說海禁閉關政策是慢性自殺政策,對國家和民族有百害而無一利。
畢竟曆史是無情的,在海通時代仍然堅守“天朝體製”、“天朝法度”、“華夷之別”。
把自己孤立於世界之列而不求進取、革新,到頭來隻能斷送國家和民族的前途。
1840年鴉片戰爭以及其以後100年間的民族恥辱,就是曆史對海通以來封建王朝無視世界潮流,頑固堅守海禁政策,一再錯失發展良機的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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