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剛過,孔祥西接到了法院送達的民事侵權訴狀副本。兩個在押服刑的罪犯果然向孔祥西提出了傷害賠償要求。

    經曆過前一段社會輿論的爭論,孔祥西對法院竟然受理這樣的訴求並未感到驚訝。他與孔祥北的同學劉律師認真研究了對方的訴狀,感覺到對方是做了認真準備的。對方提出的賠償理由主要有兩點:一是“私力救濟越界”,被告孔祥西不該擅自實施抓捕行為;二是被告具有超人的搏擊能力,明知並能夠預見到自己的行為會給原告造成傷害,卻故意對被害人實施了加害。基於這兩點過錯,被告應當對原告給予賠償。劉律師認為:根據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孔祥西當時實施的行為應當是“無過當防衛”行為,因為他當時麵對的正是“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但爭論的焦點在於他是否應當主動去追捕疑犯。而且何謂“適當”也往往缺乏嚴格裁量的尺度。劉律師還提出,如今司法界正在探討有關保障在押服刑人員的民事權利問題。服刑人員作為民事權利的主體提起訴訟也被當作一個新的司法課題在研究。不能忽視由此而產生的社會輿論效應對案件的影響。因此對案子的勝算還不能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無論如何,應訴已不可避免。抓小偷、抓歹徒被推上被告席如今已不算稀奇。

    大年初二那天,段家宴請張師和崔親家。

    段立公雖然還不能飲酒,但已經可以陪坐了。席前照例是晚輩先給長輩敬酒。隨後,段生祥令段立公鄭重地給姐夫孔祥西敬一杯酒。

    “你姐夫是我們家的大功臣哪!無論他社會上承認不承認見義勇為,我們全家都應當把他看成英雄。”

    “姐夫,”段立公起身端著酒杯,“爹就是不發話我也要給你敬哩,我喝不成,你得連幹上三杯。慚愧哪!我沒有你的本事,才給家裏惹來這麽大的禍。我後悔的就是當初沒有一腳油門撞翻他兩個……”

    “對了!”段生祥打斷兒子,“大過年的我就不說你嘍。你娃根本就沒那膽量。假如當初你真的把人撞翻了,今天肯定正蹲在監獄裏後悔哩。”

    “哈哈,你這個老家夥!娃遭了這麽大的難,讓娃嘴上也過個癮嘛。”張師笑道,又轉而對段立公說:“現如今的法律讓人不知道該咋辦嘍。他還沒打你,你把他撞翻了,肯定你得進監獄。可是等他把你打翻了,你再防衛又來不及了。就算你有你爹或你姐夫的功夫,冷不防刀架到脖子上,也不好防哪。所以你姐夫等壞屣們下了車才追哩。”

    “我有個想法,和大家商量一下。今年村裏鬧社火,我想讓虎子上鐵芯子。”段生祥突然說道。“虎子,我娃敢不敢?”

    “爺,我敢!”虎子高興得差點跳起來。

    “我娃可不敢!”祖母立即反對,“上鐵芯子,綁到一根細杆杆上一綁就是大半天哪。鬧社火的那天早起五六點鍾就綁上了,一直到下午才放下來呢。早起把尿尿掉,一天都喝不成水,你娃能受住?你爸尕的時候有一迴鬧著要上哩,剛綁上去就嚇得嚎開嘍。放下來一看,尿褲子了。氣得你太爺拿鞋底子滿院子攆著打你爺哩。”

    “哈哈……”滿屋哄堂大笑。

    “我爺說了,我爸從小就是膽小鬼。我可不害怕。爺,你想讓我演啥呢?”

    “好。我娃敢上,我就給社火隊說一聲,武鬆、孫悟空、哪吒……你隨便挑。”

    “社火隊裏一多半是你爺的徒弟,隻要他一句話,我娃想演啥,真的隨便挑哩。嗬嗬。”張師捋著下巴頦的胡須笑道。

    “爺,你說的這些都老得沒牙嘍。我想演哈裏波特,要不就演蜘蛛俠,成不成?”

    又是一陣哄堂大笑。

    “嗬嗬,你說的角兒鐵芯子戲裏根本沒有,我讓你咋演?隻要我娃這迴敢上,以後爺開始給你教拳。你想不想學?”

    “想學。不過我想跟我姑父學。我姑父的拳肯定比你厲害,兩拳就把兩個打了我爸的賊匪打倒嘍。”

    “哈哈,你爺的拳更厲害。年輕的時候你爺和你姑父比過,我見了。”張師笑著摸摸虎子的腦袋。

    “我不信,舅太爺騙我著哩。”

    “你舅太爺沒騙你。外爺我年輕的時候也和你爺比過,他就是厲害。嗬嗬。”崔親家也向外孫證明。

    “真的?那我就跟我爺學。”

    “那我娃就先過來給爺磕個頭拜師傅。哈哈。”

    “哈哈……”

    元宵節鬧社火一個月後,孔祥西收到傳票出庭,嶽父段生祥堅持要去旁聽。

    一大早,段生祥換上春節前新買的製服,懷裏揣上他那顆心愛的卵石,跟女婿一道去法院。他腳剛邁出大門,突然聽到身後屋裏的鷯哥學了一句唱腔:“歎英雄枉掛那三尺利劍!”

    從此後,段生祥的鷯哥學會了唱秦腔。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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