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對乘火車有一種最嚴重的厭惡,那種因無可奈何的被迫而有些恐懼的厭惡。從那一方瘦長閉塞的空間裏向外望去,風景總是美妙的,空氣清新,陽光和煦,然而享受其中的興致去無從發揮。人更像望美食而不得的坦塔羅斯,承受著莫大的懲罰。男人女人的汗酸味粘住車廂裏的一切物件,在這高溫的箱子裏發酵著,以至那均勻的、機械的車輪“嗒嗒”聲聽上去也是濕漉漉、黏糊糊。操著方言與普通話混合的烏七八糟的口音,挎著裝滿劣質高價的鬼把戲的乘務員在人群中穿針引線,玩命的推銷。又想起嬰兒的哭聲。

    幸好她還有座,靠近過道。為了這次“長途戰役”,她特意準備了那本她最喜歡的小說:《旅程》。她品嚐起這第一百零一次的津津之味,可不斷有人蹭她的右半身,沒有人出於故意,隻是逼不得已。向左擠擠吧,又是以個汗臭濃烈的大漢。不管向右或向左,都髒了那件她咬著牙,買來去見陳穆的衣服。

    然而那本書又一點慰藉,多多少少;是一種仿佛能變大空間的放大鏡,她不能不看它。列車每停一站,都要塞進更多的乘客,該下車的下不去,隻好從窗子裏跳出去,其中甚至有一個頭戴方格巾的老婦。然後是變本加厲的擁擠,終於不得動彈了。她想:如果我是這個衣鉤那該多好啊!她的側麵現在正站著的是一個抱著孩子的太婆,不停的換著姿勢,像站在繩索上不停用手倒換一塊燙金子的老守財奴。她把頭深埋進書裏。

    她試圖看得入迷,可又無門可遁。事實上,她根本看不進去。火車每停一站,她都神經質的盯住那些跳窗戶的人。仿佛他們就是這沉悶的夏日星夜那顆彌足珍貴、稍縱即逝的流星。他們到站了,解脫了。

    “生命是漫長的旅程

    每到一站

    總會離開一些

    又新添了一些

    我們哭著送走離開的

    我們笑著迎接新來的

    我們就在這哭聲裏,在這笑聲裏

    來到一些地方,離開一些地方”

    她“啪”的合上書,終於連看的想法也收起來了。她想起它帶給她的唏噓喟歎;想起對它的著迷,一遍、一遍又一遍的翻過來、弄過去……,她訕笑著它,繼而推翻了自己。

    她決定把把座位讓給那位抱孩子的大媽。她太累了,坐上去便垂下頭,永不起來,也不搭話,收複失地一般。她在腦海裏三番五次的想象把這老女人趕下去,及至看到孩子歪睡著,躺著口水的小嘴兒,終於忍住了。

    她沒有手表,想看一下時間,問一下吧,周圍實在沒有不十分討厭的麵孔;又不敢開機:手機裏一定是多得要溢出來的未接來電,未讀短信。

    雷鈞是個好人,將來一定會找到更好的,她想。隨即改了口:不,會找到一個好的。

    車廂裏太噪雜,她的思緒很難連貫,仿佛煙花綻放後的片屑,像雪一樣,零零灑灑的飄下來。

    畢業後,她選擇了工作,而雷鈞去遙遠的汾城繼續深造。去年冬天,她手上的凍瘡最嚴重的時候,雷鈞還來看她,用短信單密匝匝纏滿上半身,隻露眼睛和嘴巴,作出一口生硬的中文,“臥從埃雞來,木耐伊地,王子地,來到要遠的東方地,尋照王後地,我的‘地’恨多地,可我不四日本銀地,親唉地姑娘,你願意加給臥嗎?”然後他從身後拿出三枝玫瑰……。

    她劈開這個片斷,頭腦裏的空白卻再次闖入那句如影隨形的話:你先不要決定,等我到了米城,見麵再說。

    然而她想起兩天前的夜裏,他和陳穆瘋狂的做愛。剛受到沉重的指控,接著目見鑿鑿的證據般的心情。

    她去見陳穆,一半的原因是為避開雷鈞,同時也在預謀如何把陳穆的要求告訴媽媽。她盤算的很精細:給家裏人介紹陳穆時,她一定要穿平底的鞋子,陳穆則穿高底兒,那樣他就比我高出一截來……還要蓄滿胡子……。然而終於無法開口。九年前,她上高二的時候,坐了第一次的長途火車,由父母陪同,去“汾城”做人流。

    那天她正吃早飯,並不油膩,忽然就放下碗筷,一陣幹嘔,卻吐不出來。家裏人並沒當成大事,隻喂給她兩片胃藥,後來反複發作,去醫院檢查,結果是懷孕。

    之前大約兩個月,父母外出,臨行前叮囑她說,如果你怕得話,找同學一塊住吧。她叫來陳穆,計劃看通宵影碟。她還記得進門時陳穆的扭扭捏捏,他有一雙汗腳,怎麽也不肯換拖鞋。她記得清清楚楚,是在放一部叫做《夜行人》的恐怖片時停的電,當時雷雨交加。

    她好容易找到半截蠟燭,半截舊紅攙綠、燒起來燈光昏暗,有種奇異香味的蠟燭。後來她閑著無事,用爸爸送她的電子辭典查過蠟燭底座的英文,才知道那是一種產自印度,用於催情的香料。她迷迷糊糊的感覺出他的身體燒起來的燙,微微震顫著。他著魔的一遍又一遍用顫抖熾熱的聲音重複著: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

    蠟燭終於熄滅,一股更濃烈的煙。

    直到今天,或許永遠,她仍為供出陳穆而自責。她的父親無法忍受這個事實,第一次打了她的耳光。然後逼問她,是誰,是,是誰……,一句句像那晚幹燥、冗長的巨雷。她並不說話,也不哭,父親便隻能唉聲歎氣。到底媽媽也是女人,隻說了一句“你不說是吧?我去問你同學就知道的差不多,再告他強奸我女兒。”她便崩潰了。事後她想,父母都是視麵子如命的人,怎會自掃家譽呢?於是更恨起自己。

    陳穆被狠狠地收拾一頓後,再也沒有消息。他的母親打發他去南方打工了。因為她被告知,如果以後你還讓他去上學,就在也見不到這個兒子了。陳穆的母親隻是一個整天被城管趕來趕去的街頭小販,父親早在陳穆兩歲時在煤礦遇難了。她覺得對方已經格外開恩。

    事情過去後,她轉學去了d市。從那時起直到兩天前的偶遇,兩人中間一直沒有聯係,至多是些旁敲側擊得來的零零碎碎。雖然已經過去這麽多年,但她肯定雙方仍存有芥蒂。按陳穆的說法倒是簡單明了:自己一個人光禿禿跑過去,結婚證也不要領,辦桌酒席,就算了。然而婚姻到底是大事,對一個女人而言,(不蒂)家破人亡,這樣馬馬虎虎,無論如何都是不妥。可陳穆問下來有什麽不妥,她也說不出好理由,總之是不肯草率。按照一般之下的程序,起碼也要通知雙方家長,置辦嫁妝,拍婚紗照,發布請柬……,這裏不是歐洲美國,這裏是中國。陳穆作詩作的半傻了,愣了半天,竟然說什麽“那不是你的選擇,那是破爛的禮節的選擇!”

    然而最根本的原因,是她對婚姻隱隱約約的懷疑,盡管懷疑頭上壓著沉重的負罪感:我該不會是陳穆拿去為他的母親衝喜的吧?當然,他愛她。更可能得是兩者兼之,她能接受,但總抑製不住那一絲半縷的悻悻。然後突然父親那雙血紅的眼珠又閃現在她的眼前,字字含血的對他吼叫:你懂什麽?他不過看中了你家的錢勢!她不覺苦笑一聲,繼而是十分的幸福的滿足。她決定為陳穆做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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